抓住那个魔王 第334章

作者:辰时埃

看在莉莉丝的面子上,楚门打算先在镇子上停留几天。

其实在那群流民动手抢马车的时候,楚门心中曾产生过杀光这群人的想法,可是他没有这么做。

自从乌鸦谷开始,他就隐约察觉到了自己似乎在产生某种变化。

这种变化与他身上正在体现出的神境通不是一回事,而像是有些被尘封已久的东西正在慢慢苏醒。

不知为何,他心底同时涌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想法。

一种就是杀光这群流民,而另一个则似乎非常抗拒杀光流民的办法,哪怕他觉得这种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他就是莫名其妙地觉得,若是自己这么做了,就输了。

一旦输了,自己就会失去某些非常重要的东西。

……

第二天,塔伦斯拖着疼痛的身体从床上下来,坐在床沿上发呆。

昨晚,他一夜没睡。

那些流民逃跑时的惊恐依旧刻在他的脑海里,折磨了他一个晚上。

他原以为跟随先知修行,学的是如何成为一名骑士的战斗训练,最多加上一些知识的学习。

可昨天发生的一切让他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

那些人,凭什么让自己去救?

他们逃跑也就逃跑了,为什么还要抢先知的马车!

先知救了他们,他们不但不感谢,反而敢把手伸向先知。

明明先知比那些狼强大得多,可那些人害怕狼,却不怕力量更加强大的先知。

“因为先知是好人吗。”塔伦斯呢喃着,“因为是好人,所以抢起来就没有心理负担吗。”

“哪怕这个好人比他们强大得多,他们也敢伸手吗。”

“为什么,是因为好人不会惩罚他们吗?”

他们就像狼,披着人皮的狼。自己拼了命去拖延时间的行为,看起来就像一个傻子。

先知曾经讲过一个故事,故事里叫东郭的人救了一头狼,最后却被狼吃了。

塔伦斯最初对这个故事的结局感到义愤填膺,可当想到那是狼后,便释然了。

狼毕竟是狼,不是人。

可昨天的事让他意识到,人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救那群人的行为,如同与狼共舞。

“成为骑士……我可以选择不去保护这样的人吗?”

塔伦斯的手捂住自己的心脏,喃喃自语。

第二百七十六章 集市一日

呆坐在床沿不知多久,塔伦斯才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走到窗边,拉开了木板窗。

窗外的晨曦柔和,天还没亮,但从窗口窜进来的冷风让他打了个寒颤。

往常这个时候,是早上的晨练时间。他会在先知家的院子里站桩,做一些很奇怪还很累人的动作,接着在城里跑步。

塔伦斯忽然间有点想念神许之城。

神许之城里,有透明的坚固窗户,这种原本只有贵族才能用的玻璃制品在神许之城就是家家户户必备的普通物件。

神许之城的房子里还有随时可以点亮的沼气灯,还有不会发臭的抽水马桶,有柔软保暖的棉被。

最重要的,是不会有人抢走救命恩人的马车。

塔伦斯的拳头捏紧,忽然又生出一股酸楚来。

若是那些人只是把他丢下不管也就算了,他能忍住。

可那些人抢走了先知的马车,导致先知这一路上步行过来的,这让塔伦斯接受不了。他甚至想回头找到那些流民,好好教训他们一顿。

塔伦斯握紧的拳头又松开,向门外走去。

现在是晨练时间,他得去晨练了。

可还没等他拉开门,门外就传来了一声猫叫。塔伦斯愣了一下,门外随即响起了敲门声。

“塔伦斯,起床了吗,吃早饭了。”

塔伦斯急忙打开门,对着楚门鞠躬:“早安,先……老爷。”

这是楚门特意嘱咐过他的,在外面不能叫他先知。

楚门打量了塔伦斯几眼:“伤口还疼吗?”

塔伦斯活动了一下身体,虽然浑身肌肉酸痛,但他能感觉到那些被狼爪划开的伤口已经不再疼了。

塔伦斯不好意思地小声说着:“不疼了,就是肌肉还有点疼。”

“伤口应该还没痊愈,今天就不做训练了。”楚门捏了捏塔伦斯的胳膊,“要不然伤口崩裂,药就白上了——今天有别的训练安排给你。”

“是,老爷。”塔伦斯长舒了一口气,他刚才还在担心自己今天的体能训练怎么办。

“喵~”就在此时,楚门肩膀上蹲着的黑猫忽然叫了一声,竟有点骄傲的味道。

“早上好,狗蛋儿。”塔伦斯对黑猫笑了笑,他认得这是先知家养的猫,市政厅的警卫说它叫狗蛋儿。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先知要带着它。

但让他意外的是,黑猫居然十分人性化地愣了一下,下一秒就忽然间对楚门施展猫猫拳。

楚门急忙把莉猫猫从肩上抱到怀里,握住了她的爪子,强行不尴尬地转身下楼:“那我们下楼吃早饭。”

塔伦斯跟在楚门身后,看着楚门十分熟络地跟店老板打招呼,抠了几个铜板的价钱后,点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此刻楚门的形象跟塔伦斯印象中的不太一样,他印象中的先知一直都是冷静且睿智,无论面对什么事都是云淡风轻,脸上总是挂着和煦的笑容。

但此刻的楚门带上了点烟火气——不是一点,是很多。

尤其是在挑剔汤里的奶油太淡时要求降价的样子,让他想起了绿水镇上卖杂货的摊主。

早上的旅馆没有什么人,平民大多习惯在自己家吃早饭,因此整个餐厅就只有楚门和塔伦斯两人。

他用面包沾着奶油汤,吃着,却总觉得这味道较之以前差了些。

是差了些,不像以前那么香甜,味同嚼蜡。

塔伦斯机械地吃着,头埋得很低,过了一会儿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看了看周围:“马夫大爷去哪里了?”

楚门一愣,知道他说的是杜林,便笑了笑:“他吃过早饭去外面找租车的地方了,我们先吃饭。”

好好捶了楚门一顿的莉猫猫勉强算是消了气,蹲在桌上一眨不眨地盯着塔伦斯瞅。

塔伦斯好几次想要开口说一说昨天发生的事,想给楚门道歉,却都被楚门巧妙地搪塞了过去。

“你猜这顿饭在两个月之前多少钱?”楚门忽然问出一个问题。

“不知道。”塔伦斯摇了摇头,“我没怎么在旅馆吃过饭。”

以前的塔伦斯哪怕去镇上看比赛,也是自带黑面包。

“十个铜板。”楚门认真地说,“现在是二十个铜板,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食物涨价了,”塔伦斯老老实实地回答,这个问题从一路上的见闻中就能得到答案,“所以菜也涨价。”

楚门微笑:“塔伦斯,你觉得是什么导致食物涨价?”

塔伦斯愣了一下:“不是有商人恶意囤积粮食吗?”

楚门摇了摇头:“商人恶意囤粮只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粮价,而不能影响全国的。真正的全国性涨价,另有原因。”

塔伦斯刚想询问原因,楚门就又转换了话题,让塔伦斯感到十分憋屈。

“镇子上来了马戏团,待会儿我们去看马戏团表演吧。”

塔伦斯张了张嘴,但看马戏的兴奋迅速冲淡了他的困惑。

……

楚门果然言出必行,在半上午的时候,真的带了塔伦斯去看马戏团表演。

楚门买的是站票,站在人群的外围,必须得踮着脚尖才能看见马戏表演。

实际上,小镇的马戏表演站票完全就是骗人的,因为站票全分布在外围区域,人们只能踮着脚尖才能勉强越过前面人的头顶看到表演。

买了坐票的人,就可以坐在内场的小马扎上,嚼着炒米花,慢慢地看。

当然,没买票的人站的地方跟买了站票的差不多远,中间也就隔着一道粗绳子。

广场旁边的房顶,还有人坐着观望,丝毫没有白嫖的羞愧感,甚至洋洋得意——谁让他们家房子地角好呢?

“能看得见吗?”楚门低下头,微笑着问塔伦斯。

“我……”塔伦斯有些难以启齿,他个子既不够高,又不够矮,视线无法越过人的头顶,也没法从下面挤过去看,很尴尬。

楚门看出了塔伦斯的窘迫,偷偷打了个响指,塔伦斯的脚下便缓缓升起一个小土堆,把他顶了上去。

塔伦斯一开始还警觉地躲开,可一看到那个小土堆,就明白了这是先知的神力。

站在小土堆上,塔伦斯终于能看到里面的马戏表演了。

“这就是今天的功课。”楚门悠哉悠哉地说着,“劳逸要结合,一味地绷紧神经,就像一直绷紧的弓弦,迟早会断掉。就算断不了,也会失去弹性,变得死气沉沉。”

塔伦斯虚心听讲,若有所思。

“所以今天的功课就是休息,玩儿。”楚门点了点头,对一旁的莉猫猫说道。

莉猫猫倒是毫不在意,她像是没看过马戏一样聚精会神地盯着广场上的小丑,尾巴在楚门的肩上摆来摆去。

塔伦斯时不时地转头看一眼楚门,有点不好意思。

在他看来,先知掏了钱请他看马戏,还用珍贵的神力给他搭了看台,自己终归是不好意思的。可楚门似乎并不在意,一边看,还一边跟肩上的小黑猫说话。

以楚门的视角来看,这个马戏团的表演算不上多好。这个马戏团的表演重启量就是小丑骑独轮车抛球,训练鹦鹉学人说话算数,外加喷个火。

三十三重天的文艺表演比这高到不知哪里去了,光是他们救世主协会就能撑起十来个节目。

可他还是很开心,因为看戏主要看的就是一个氛围,当周围的人时不时地惊呼一声,爆发出如雷般的惊叹时,他也会受到些感染。

这是一个和平安宁的小镇,谁能想到它所处的这片大路上正在爆发魔雾之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