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呼啦圈大神
难不成这小子开了天眼,能看到玄冥之物?
杨怀仁龇牙咧嘴说不出话来,羊乐天舔了舔嘴唇,“我们的脚下,还有个巨大的地窖。”
杨怀仁这才咽了口吐沫,“小羊同学,你说话不要大喘气好不好?哥哥虽然是无神论者,但你这么吓唬我就是你不对了。”
羊乐天搓了搓鼻子,“这有什么好怕的,可怕的事情在后边。”
“你一次说完,这地窖跟上一任东主急忙出城又有什么干系?”
“普通店铺的地窖,多是用于阴干些时令蔬菜以备冬日之需,可及第楼的这个大地窖里,却存了八百坛上好的绍兴女儿红。”
“这难道不是好事吗?”杨怀仁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八百坛好酒定是价值不菲,相当于他娶个媳妇搭个小姨子,这有什么不好?
“问题就在于这八百坛上好的女儿红是卖不得喝不得的。东家可知前年的南阳郡王生辰纲被劫案?”
杨怀仁来到大宋才两天而已,哪能听过两年前的事情?
“这南阳郡王的生辰纲被劫,与咱们及第楼何干?”
“地窖里这八百坛绍兴女儿红的青瓷酒坛上,便落了杭州知州赵之洐的款,而这赵之洐,正是送这生辰纲之人。”
这下杨怀仁听明白了,前年上,杭州知府赵之洐为了讨好南阳郡王赵宗楚,送了生辰纲给他,不料没到京城就被劫了。
而被劫赃物中的一样,便是这躺在及第楼地窖里的八百坛上好的绍兴女儿红。
“这及第楼原先的东主是绿林的劫匪?”
“他也是半年前刚顶下了这间酒楼,哪里会是劫匪呢?”
“那把这些好酒换了酒坛当散酒卖了不就是了?”
“东家不知,三十年的上好正宗的绍兴女儿红,莫说是东京城里,就是整个大宋也再难找出一百坛了。懂得品酒的行家一闻便知道,若是打探起来,总要想起前年的案子。”
杨怀仁一个脑袋两个大,这及第楼地窖里藏的美酒,不但换不了银钱,却好似八百个定时炸弹,不知哪一天要把他炸个粉身碎骨。
解决不了这个难题,开张是不用想了,更不用说赚钱了。
“你又是如何知道的?为什么要告诉我?”
杨怀仁发现了羊乐天的怪异之处,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怎么会对两年前的一件巨案如数家珍?及第楼生意惨淡,旁人都另寻出路了,却只有他一个人留了下来,又是有何目的?
“东家,我只是个小帮厨而已,有一次无意走进了地窖,才发现了那些好酒。
而我留下来,是因为我是个孤儿,在东京城里无依无靠,及第楼的大厨刘师傅收留了我,我才没有饿死街头……”
“原来如此,那刘师傅呢,不在及第楼做了吗?”
提到刘师傅,羊乐天抬头望了望遥远的天空,眼神渐渐黯淡了下来。
“刘师傅本是及第楼的大厨,爆肚丝便是他的拿手好菜,我本想跟刘师傅学一身厨行的本事好安身立命,可惜几个月前他突发了癔症,做起菜来要么忘了放盐,要么放了三四次,就这么砸了不少买卖,后来便回乡去了。”
从羊乐天失望的神情中,杨怀仁仿佛看到了自己年少时的影子,彷徨的少年总是一个人独自蹲坐在路牙上举头望天,却怎么也望不到迷茫的前程。
“你真的想做一个厨子吗?”
羊乐天默默的点了几下头。
“那好,我先教你怎么做一道正宗的爆肚丝。”
第七章 爆肚丝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即使一个不起眼的厨子,也是有真功夫在身的。
在杨怀仁眼里,羊乐天有些内向,有些木讷,或许是因为第一天相识,很多话是讲不出口的。
可是就是这个内向的少年,让杨怀仁觉得十分亲切,虽然对他的身世仍旧一无所知,却莫名其妙的就信任了他。
及第楼的厨房在一楼南面的一座厢房里,装饰摆设同前堂一样的清幽雅致,青砖垒砌的灶台上勾描了抽蕊的水仙,所有的案台菜架都是一应的竹器,菜架上各式蔬菜倒也齐全,虽然及第楼生意不好,倒也没失了一家饭馆的基本。
杨怀仁随手拿起一件犊鼻裙缠在腰上,麻利的围腰绕了一圈,在身前打了个活结。
“看好了,能学几分是几分,有机会多练习,熟能生巧。”
羊乐天点点头,睁大了眼睛盯着杨怀仁的一举一动,生怕一个疏忽错过了爆肚丝的诀窍。
杨怀仁首先取了块巴掌大小的猪肚置入冷水盆中浸泡,接着清了墩台,开始准备配菜。
二两的芫荽,也就是香菜,洗净后摘去叶子和根,取其梗,切成寸段。
这年代没有后世圆滚滚胖乎乎的洋葱,杨怀仁从菜架上找到一种宋朝叫做兴蕖的蔬菜,像极了后世的洋葱。
只不过这兴蕖比起洋葱瘦了两圈,尝起来味道也相对淡了三分,取二三两洗净,切成与芫荽梗粗细相当的细条备用。
将几瓣蒜头拍扁切成碎段,葱分成两份,一份切丝,一份切段。姜洗净去皮,同样分成两份,一份切丝一份切片。
杨怀仁取一小碗准备调味,却找不到打底的白酒,只好用调味用的黄酒,然后往底料里加了少许盐,一勺头的香醋,一小匙麻油,一小匙胡椒面,混合后打匀。
这时候该处理主料猪肚了。凉水浸泡后的猪肚不仅去除了一部分猪血,猪肚上附着的腺体和脂肪也凝结成球块。
用菜刀仔细剃干净这些废料,然后撒上碱面儿,浇上一大汤匙陈醋,不断揉搓,最大限度的去除多余的脂肪和腥味。
揉搓的差不多后,用清水洗净猪肚,开始起锅。
第一次起锅,倒入的是清水,煮开后放入整片猪肚微火汆煮,不断的用炒勺撇去浮沫。
当浮沫不再产生的时候,残留在猪肚中的猪血也就清理干净了,这时候猪肚也已经五六分熟。
倒掉锅中浑浊的汆水,第二次加入清水起锅,清水中加入切好的葱段和姜片,慢火煮沸,再次加入猪肚,煮至猪肚完全变色后,已经是八成熟了。
捞出猪肚,浸凉水后切成肚丝。锅中热水倒入一个瓦罐中,准备好的盘子放在瓦罐之上用蒸汽加热底部。
第三次起锅,猛火将铁锅烧至锅底发红,快速倒入凉油,凉油遇到烧红的铁锅立即被烧沸,油气在急速的升温中被热量点燃。
烟气蒸腾中,迅速加入葱姜丝和蒜段,翻炒第一下爆出香味,然后迅速加入肚丝,翻炒第二下,最后加入小碗中调匀的各种味料,翻炒第三下,就可以出锅了。
一盘香气四溢的爆肚丝被端到羊乐天面前的时候,他已经看的呆了。
羊乐天虽然只是学徒,可在及第楼也待了近一年了,见过刘师傅和其他厨子炒菜也多,而像面前这个书生模样的新东家似的,一切细节都做到了极致,却是第一次见到。
仿佛烧菜做饭在这个人做起来,不再是粗活计,而是泼洒了水墨在纸上作画一般,轻描淡写之间,一幅灵动的花鸟跃然纸上。
无论是刀工火候,还是娴熟的掌勺技艺,都大大超出了他所认知的范畴,他心中产生了无比的激动和震撼之感。
“趁热尝尝,冷了味道就差了。”
杨怀仁神情轻松,语气亲切,淡然的笑容挂在脸上。
羊乐天从恍惚中转醒过来,急忙拿起一双竹筷,夹了一口肚丝小心翼翼的放到自己的口中。
刚沾到舌头,润滑的肚丝香味便乘着味蕾扩散到整个口腔中,轻嚼下去,爽脆的口感伴着淡淡辛香,刺激了口腔的皮层,美味随着咬合之间,让人感受到肚丝的原味融合了各种鲜香,一种莫名的幸福感传遍了全身。
“这味道,太美了。”
羊乐天抑制不住的赞叹道,“东家,你是怎么做到的?”
“呵呵,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爆肚丝是道鲁菜的名菜,我当年也是练了很久才学会的,如果你肯下功夫,你也能做出这样的味道来。”
话虽这么说,杨怀仁其实心里清楚,这道菜其实还缺一样材料――辣椒。
可是记忆中辣椒是原产南美的作物,直到明中期大兴海政才传入中原,那也是五六百年后的事了。
他怀里虽然有一小包干辣椒,可是他不敢贸然拿出来使用,他倒不是怕小小的辣椒影响了历史进程,而是那一小包一斤多的干辣椒,对于他这样一个无辣不欢的人来说,都不够吃多长时间的,他实在舍不得。
李黑牛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厨房里来了,像一只猎犬使劲抽着鼻子嗅着,循着香味找到了那盘刚出锅的爆肚丝,眼睛一亮,直接就下手抓起小半盘塞进了大嘴之中。
“哇!这,这,这也太好吃了!洒家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肚儿!”
他还要再下手去抓,却被羊乐天抢先把盘子夺了过来,藏在了身后。
“这位哥哥,师父还没吃过呢。”
“师父?谁啊?”
李黑牛甩着脑袋环视了一遍厨房,就三个人,并没看见做菜的厨子。
羊乐天给发蒙的黑牛哥哥递了个眼色,瞧了瞧正偷笑的杨怀仁。
“仁哥儿?这好吃的猪肚儿是仁哥儿做的?”
“怎么,不像?”
看着他不敢相信的表情,杨怀仁笑得更开心了,“我早说过我是一个厨子。”
黑牛哥哥讶异的张大了嘴,羊乐天却突然放下手里那盘爆肚丝,跪地抱拳向着杨怀仁行了一礼。
“师父,请收我为徒吧!我也想成为一个像你一样的厨子!”
第八章 随缘
人生际遇,相逢是缘,相知是缘,分离亦是缘。聚散离合都是缘,所以不必因为相聚而过于喜悦,也不必因为离别而过于悲伤,不如就让一切随缘。
羊乐天突如其来的这个举动,把杨怀仁吓了一跳。
或许在古人眼里,尊卑贵贱好似每个人一出生就定好了的,而在杨怀仁眼里,这只不过是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而强加给被统治者的一套枷锁。
位卑者给尊贵者行跪拜之礼,在古人眼里稀松平常,无可厚非,杨怀仁却接受不了这种大礼,尊敬是出自内心的,不是外在的某种礼节能代表的。
“快起来,”杨怀仁伸手想去扶起羊乐天,不料他却伏下身去叩了一头。
“求师父收我为徒,”羊乐天语气十分坚定,“我想成为一名厨师。”
“教你烹饪的技艺没问题,但我只比你虚长了三四岁而已,拜师就不必了吧?”
杨怀仁说着又去扶他,可是他依旧死死的伏在地上不肯起来。
李黑牛见二人执拗不过,出来打圆场。
“仁哥儿,哥哥看这小子是诚心要拜师学艺的,这脾气也是够倔的,你就收他为徒吧。”
“拜师可以,礼节就免了吧。”
杨怀仁第三次去扶羊乐天,他这才抬起头来,“谢师父,徒儿一定谨遵师父教诲。”
自幼被老爹教育了二十多年的杨怀仁,终于也可以教育人了,他心里有些美滋滋的。
一盘爆肚丝给三个人吃显然是不够的,但三个人愣是就着这一盘爆肚丝各自下了两大碗饭。
地窖里的炸弹依然让杨怀仁心烦,一时没想出妥帖的解决办法,只好寻了铁链又拿两道锁封死了入口。
羊乐天近一年来一直住在柴房,一个角落里四根木桩上搭一块长木板,就是他的床。
床上垫着些干燥的禾草,上面只铺了一床粗麻被褥,一根方块形的木头做了枕头,破旧的被子里填着的是夹杂着碎秸秆的碎麻布条。
面对这一切,羊乐天似乎安然处之,杨怀仁这个当师父的却看不过去了,他从小就见不得穷苦人受苦,这些年不知道送了多少馒头给了桥洞里寄宿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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