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混沌文工团
“认真的?”女孩惊讶得都忘了捂鼻子了。
“蝙蝠侠除了会跟小丑开玩笑之外,他一直都很认真。”苏明弹弹烟灰,对于女孩的怀疑并不在意:“所以现在我代表正义联盟向你请求帮助,问问你的姐妹们,谁擅长生物追踪。”
“什么姐妹?”疯狂简目光躲闪,她本能地想要隐藏自己人格分裂的事实:“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也许换了超人在这里,可能就要另外想办法了,但苏明可不会惯着她,只是抓住她的双肩摇晃:“你们都听见了,出来一个能帮上忙的。”
于是,帮手出来了。
查莉的身体开始燃烧,身上的漂亮衣服也在瞬间变成了一个粗布麻袋,脑袋变成了冒火的南瓜头,整张脸都没有了人类的模样。
她的双腿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十字架,她变成了燃烧的‘稻草人’,整个下水道被烈焰瞬间照亮,硫磺的气味压倒了原本存在的恶臭。
这是她记忆中对于那个畜生神父的认知——一个背负着十字架的恶魔。
只不过在人格具现化的时候,查莉自己才是这个恶魔,并且会用地狱的烈焰焚烧一切想伤害疯狂简人格的人。
因为上帝在过去没有救她,那么恶魔会救,逻辑就是这么简单。
丧钟抓住简摇晃的动作可能被认为是袭击,因为当初那个神父也是这么抓住查莉的,所以这自动激发了稻草人出来保护主人格。
它一出来就看向丧钟,确定他是男人后就准备发动攻击,不过嘛,苏明和恶魔打的交道太多了。
这个稻草人作为大恶魔是不弱,但它毕竟不是撒旦:
“停下,恶魔,我们来谈个条件。”
第三千二百七十四章 灵魂追踪
稻草人十分狂暴,它几乎听不进任何话语,痛苦驱动着它,查莉的尖叫声要它焚化眼前的所有灵魂。
它的愿望是阻止查莉受到伤害,甚至想回到过去,阻止查莉遭遇那次不幸。
但它做不到,因为在众多人格中,有的是比它还要强大的人格。
她们由那件事被创造出来,如果逆转时间回到过去阻止强奸案,就等于是要杀掉她们所有人。
查莉有极速者的人格,也有更强大的巫士人格,甚至还有一个是女孩版本的上帝,有一个‘从全身上下并不存在的伤口中流出脓血’的旧日之神等等。
她们都希望那案子发生,因为她们是既得利益者。
想要保护查莉却做不到,痛苦来自于力量的不足,而这种痛苦让稻草人永远都处于狂暴状态,俗称发疯。
只要它一出来,那么就是要大杀特杀的,无论是不是无辜者,都会被它当作敌人,就连送外卖的在给疯狂简递笔签字时不小心扎了她一下,稻草人都出来把那小伙子烧成了灰。
被刺入身体,疼痛,被伤害导致流血,全是它的触发器,当疯狂简人格遭遇这些的时候,它立刻就会取代简来承受这一切。
“不想做交易?那就是听不懂人话了。”
面对它伸过来的燃烧树枝,那是稻草人的爪子,苏明却还有闲工夫和鹰女聊天:
“别紧张,肯德拉,我这人特别喜欢交朋友,恶魔种族里是有很多智力低下的,但它们也会懂什么叫以武会友。”
“……”
鹰女翻白眼,暴力解决就说镇压好了,叫什么以武会友啊?
“弑神者,棒球棍。”
稻草人算上十字架的身高在四米左右,顶到了下水道的天花板还需要弯腰,不过背后靠着十字架,它是不能后仰的,所以向前躬身的话,就意味着脑袋顶会正对着前方。
这个姿势太正点了,南瓜头也很棒。
所以苏明跳起来就用棒球棍往它都上猛敲,因为恶魔皮糙肉厚,在非地狱维度也不会真的死去,所以他稍微拿出了点力气。
只是当头一击,他就把高大的恶魔打进了面前的水泥地里,一个‘十’字型的深井出现了。
它好像还不服输,几秒后从深井中喷出了火焰,还想跳出来继续战斗,但守在井口的丧钟又是一棍子把它敲了下去。
撬棍,大扳手,羊角锤,曲棍球棒,马球杆,马桶搋子……
丧钟手中那仿佛由光铸造的武器不断变形,一次次将恶魔打入深渊,敲击的爆响声就仿佛雷鸣一样,顺着下水道传出很远很远。
肯德拉已经顾不上捂鼻子了,她早就捂着耳朵躲出去很远一段距离,每当丧钟敲打土拨鼠的时候,她的脖子都会下意识地收缩一次,就像是也能感觉到很疼一样。
“愿意和你谈条件是给你面子,路西法都没办法拒绝我,我打!”丧钟又一次把跳出来的恶魔打回地下,它的双手被固定在十字架上,又没有双脚,只能像是火箭那样直上直下:“服气没有?还想不想杀我了?!”
问了其实也白问,稻草人不会说话,它除了从南瓜头嘴里喷出火苗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的表达方式。
敲了五分钟后,苏明把稻草人从深坑里捞了出来,抓着它燃烧着地狱烈焰的胸口:
“现在我要和你谈个条件,如果愿意就点点头,要是不愿意,我可以打你一整天。”
燃烧着的南瓜头动了,它的脑袋在一系列的敲击后仿佛变大了一圈,就是火苗显得小多了,不过还是能看出它是点头了,点头的频率还挺快的。
丧钟这才松开了手,把它丢到一边,从腰包中取出白纸来起草合同,嘴里还骂骂咧咧:“敬酒不吃吃罚酒,恶魔是在其他维度死不了,但不代表你感受不到痛苦,早点配合我们正义联盟的工作,不就不用受这个苦了吗?”
“那个,这种时候就不要再提正义联盟了吧?”巴里无语地凑了过来,他的表情也很痛苦:“要是这事传出去,大家会以为我们仗着武力欺负别人的。”
“你说的别人其实不是人,是个恶魔。”丧钟无语地白了小闪一眼:“回头你可以问问扎坦娜或者康斯坦丁,同情一个恶魔会有什么下场。”
“康斯坦丁还没回来呢,我听说。”闪电侠无言以对,只能改变了话题,他还看向一旁乖乖趴着的恶魔,朝人家摇摇头,表示自己已经尽力了,但根本说不过丧钟。
要怪,就只能怪恶魔不算人,没有人权吧。
“全世界都死光他也死不了,不需要去救他,谁去谁就会背锅,他会毫不犹豫地把援兵填进地狱里换取自己脱身。”
苏明快速地在白纸上用花体字签名,业务好像比恶魔还熟练,随后他把一式三份的合同丢给稻草人:
“按个手印,你用追踪活人灵魂的能力帮我们找到首席,等我回到主维度,给你献祭一只鸡的灵魂尝尝。”
稻草人趴在地面上,污泥在它身边燃烧着,但丧钟丢给它的纸却依旧完好。
它犹豫了一会,表示不够,还用枯枝手指在淤泥中写字,说它要那个神父的灵魂。
苏明手里的弑神者这次变了一个甜瓜挖圆器,他没好气地催促道:“那神父早上天堂当天使去了,别讨价还价,就一只鸡的灵魂,这活能干就干,不能干就换人。”
查莉体内能够追踪灵魂的人格有的是,光是恶魔、天使人格就有好几个,更别说还有幽灵和鬼怪的人格,在灵魂方面更专业。
稻草人的南瓜脸上表情好像透出了一点委屈,但是甜瓜挖圆器显然是所有瓜类的克星,它不敢再冒险提出要求了,只能按下了那燃烧的手印。
它没有指纹,稻草人的胳膊就是被神秘力量驱动的树枝,哪里会有指纹这种东西?
不过合同还是生效了,维山帝的圣印也随着它按下手印而瞬间浮现在纸面上。
公证人需要保管的那份合同开始自动燃烧,化作一缕青烟,也许这说明意识维度也许才是魔法最容易插手的地方。
至尊法师这才满意地收好了武器和自己的那份合同,扭头朝小闪勾勾手指:
“好了,巴里,把那捡到的靴子给我们的恶魔新朋友,看看它能不能找到首席的脚趾甲碎屑。”
第三千二百七十五章 黑羽老人
指甲和灵魂之间的关系由来已久,它和头发一样,被认为是人生的年轮,记录着一个人过去的一切。
当然,这种说法来源于巫术,而且是遍及全球范围的神秘传说。
从天朝到非洲,从南美到北欧,在很多区域的神秘学传说中,指甲这种东西都被视作重要的施法材料。
不过在美漫中,这些传统的东西在神秘侧中有一个不同于魔法的称呼,它们被称作巫毒术或者巫蛊术。
很有趣的是,在数千年前,地球上的人类们还没有通讯或者有效交通手段的时候,全球范围内对于指甲的用法却出奇地类似。
它被视作灵魂的一部分。
在天朝,有一种传统的诅咒方法就是收集仇人的指甲,接着由专业人士,比如巫医或者萨满来上一套施法流程,说这样就能让仇人全身溃烂,断子绝孙。
苏明前世小时候也听孤儿院的门卫大爷说过类似的故事,告诉他剪完指甲以后要收好,最好是用纸包起来烧掉,否则要是指甲被老鼠吃了,那老鼠就会变成另一个苏明,然后把真人害死,它来取而代之。
是不是真的,不知道,但至少当时听起来还挺吓人的。
而在北欧,对于指甲的用法更是直接成了神话,说海拉有一艘由死者指甲制造的船,会在诸神黄昏中运送灵魂前往冥界海姆,也只有这样的灵魂船才能运载亡魂穿过不同的国度。
丧钟问过海拉,可惜40K地球的冥界女神并没有那艘著名的死亡之船纳格法尔号(Naglfar),她说玩别人的指甲光是想想就怪恶心的,更别说拿来造船了。
而在南美,玛雅人有用血液、头发、指甲或者包皮来祭神的习俗,当然,一般能享受这种待遇的是国王或者贵族,普通的奴隶是直接把头砍下来献祭的,英勇的战士是掏心献祭,各不相同。
在北美倒是不太流行玩人类的指甲,印第安人喜欢使用动物的指甲,比如制作‘幸运兔脚’什么的。
前世,著名的英国民俗学者弗雷泽在他的巫术著作《金枝》里也记载了大量关于指甲的事情,讲述了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以及非洲等地种种关于指甲的传说和仪式。
倒是澳大利亚没有关于指甲的神秘传说,不过也对,当年澳洲可是大英的罪犯流放地,在那漫长的海路上航行几个月,估计牢房船舱里的罪犯都无聊到把自己的手指甲啃光了。
连祖宗都没有的东西,后代自然也没有。
总之,有了恶魔的帮助,寻找首席的过程就容易多了,身为地狱生物,它不会在地狱维度之外的地方彻底死亡,所以它用树枝一样的手爪去搅靴子里的屎,应该也不会因为恶心而死掉。
……
他厌倦了人性的丑恶,于是在时间中飘荡了几个世纪,于无形和有形的世界中跋涉千里,虚度光阴。
但起源墙破碎的巨响就像是一道钟声,惊醒了陷于旅途中的游子,所以在一段时间的翱翔后,他回归了这个曾经属于他的维度。
对于一个人来说,被别人遗忘也许是最恐怖的事情之一,但如果自己成为恐惧的源头,那人们在恐惧时就总会想到自己。
伴随着一阵黑色的羽毛飘落,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突然出现在一条小巷内,他穿着带有羽毛大领子作为装饰的紧身皮风衣,虽然看上去不再年轻,可他的黑色高筒皮靴却显得充满了朋克意味。
除此之外,他还拿着一根圆头的雕花手杖,倒像是从某个蒸汽朋克世界走出来的英国绅士。
他的瞳孔中有着一缕红光闪过,目光扫视着街道,并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那是街角处的一家旧书店,此时还亮着灯,就像黑夜中的灯塔一样。
书店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一千零一页。
不过显然老人不知道这个梗,他只是拄着拐杖迈步穿过无人的街,夜间的寒风仿佛也绕他而行,他身姿笔挺,应该压根用不上拐杖才对。
“叮铃。”
门上的铜铃随着开门的动作而响起,在书店的柜台后,一个戴眼镜的胖老板也因此放下了手里的手机,看向门口。
“威力特先生?”
“是威尔士,谢谢,虽然其实没什么区别。”老人迈步走向柜台,用一个稍微有些生疏的动作和店主握手,就像是他从来没和人相握过一样,一触即分,又说:“我们在电话里聊过的,你知道我的来意。”
“哦,当然。”店主绕过了柜台,笑着带着老人向后排的书架区走去:“不是每一天都能遇到您这么有品位的收藏家,同时还出手这么大方,我一直在等待您的光临。”
书店中有一些油墨的气味,但旧书店不同于图书馆,这里最多的还是纸张发霉后的怪异气息。
旧书店本质上更像是古董店,区别只在于收藏品只是各种书籍,做的是文物倒卖的生意。
“哦,那么多谢了,洛杉矶的夜晚可不是那么平静。”老人背着手跟在店主身后,像是普通的客人一样,看着过道两侧书架上的一本本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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