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第4章

作者:火龙果大亨

他有些后悔没有把楔丸带上,那是他最好的伙伴,但明显,那是一把管制刀具,带在大街上是会被警察叔叔请去局里喝茶的。

虽然没有武器,但他的身手依旧敏捷,他看了一眼,飞快地跳起翻滚,随手从网吧厕所边挑了一根沾着水的拖把。

路明非四下张望,上网的网瘾少年和负责收钱的网管都消失不见,只剩下座位前发光的屏幕,但上面的游戏画面也消失了,转而变成老式黑白电视里的灰色碎花,还有电流的嘈杂声音。

他握紧拖把的把手,望向网吧的出口。

逃跑这块他可是一流,在苇名,只要他想走,没有任何人能追上他。

不过那是在有忍义手的勾索的情况下,但就算只是跑酷速度,他也有信心把任何一个敌人甩在屁股后面。

“话说回来,这里不是讲究科学的和谐社会吗?”

“你觉得孤独吗?”

一个声音从他原本的座位上传来。

所有的灯光熄灭,世界仿佛变成一个封闭的黑匣子,唯独两道聚光灯照亮了路明非和坐在桌子上的那个小男孩。

男孩看起来是个中国人,大约十三四岁,穿着一身纯黑的小西服,方口皮鞋套着的纤细双腿在桌子底下摇晃。

稚嫩的脸上流着辉光,圆润的脸五官精致,看起来介乎男孩与女孩之间。

路明非不知道这么点大的一个孩子为什么脸上流露出那种“我已经活了几千年”的沉默和悲伤。

男孩注视着他的眼睛,默默地看着,就像是在看海。

黄金般的瞳孔里流淌着火焰般的光,仿佛一面映着火的镜子。

“哥哥,你的眼神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深邃了?”

“哥哥?你是谁?”

“我是路鸣泽。”

“路鸣泽?”

不可能,路鸣泽明明是个身高160厘米,体重160斤,还因为青春期的到来脸上长满座疮的小胖纸,怎么也和眼前的这个俊俏小男孩搭不上边。

“交换吗?”男孩轻声问。

“交换什么?”路明非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交换吗?”男孩再次问。

“你知道苇名城吗?”路明非放下手里的拖把,缓缓朝男孩走近。

他不觉得这个小孩能对他产生什么威胁,也可能是他潜意识里想亲近这个男孩。

“苇名...城?”男孩歪着脑袋。

“那里有一个叫做九郎的孩子,和你很像。”路明非坐在了男孩的身边,两束聚光灯汇聚到一起。

他从男孩的身上感觉到一种极其强烈的无助感,还有仿佛数千年沉淀下来的悲伤和孤独。

“他和你一样,长得很好看,但是他可是会笑的哦,来笑一个。”路明非揉乱了男孩的头发,手拉着他的嘴角,摆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男孩飞快地刨开了路明非的魔爪,嘟起嘴,叉腰,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九郎是谁?为什么我不知道?”

“九郎就是九郎啊。”路明非抚摸男孩的头,“别担心,大哥哥在这里,有什么事给大哥哥说吧。”

男孩的眼眶里忽然涌起了泪水,“九郎是谁!”

他委屈得像是个被父母弄丢了心爱玩具的无辜小孩。

“别哭啊,别哭...”路明非手忙脚乱的,他从来不会哄别人开心。

路明非的双手穿过小男孩的手臂,像是哄宝宝那样把他举起来,举得高高的。

“来,举高高,举高高。”

男孩忽然沉默了。

“你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哥哥。”他撅起嘴,一把挣脱了路明非的怀抱。

“你好像变了很多,哥哥,终有一天,我会找到那个叫九郎的家伙,然后和他来一场公平的决斗。”

“你只能是我的哥哥,谁也抢不走。”

这句话里,仿佛透着格兰陵冰川底里的冷,又带着至高无上的威严。

“既然你不想交换,那我就走了。”男孩转过身,不高兴地哼了一声。

“如果你想,随时都可以找我来玩哦。”路明非说。

“我才不要,你自己一个人呆着吧!”

路明非的所有意志在一瞬间被那吼声吞噬了,当他再次睁开眼,又回到了带着烟味的网吧里。

“切一盘?”QQ上一个大脸猫头像跳闪起来,名字是“诺诺”。

第六章 人类顶点

诺诺?是谁来着?

路明非从不拒绝别人的好友申请,原本加他的人就很少。

他点开诺诺的QQ空间,一片空白,这位网友似乎并不像别人那样愿意分享自己收藏的文学句子。

路明非笃定诺诺不是自己的同学,因为他的同学都喜欢在空间里发表青春期那好似满溢出来的丁香般的哀愁。

“算了,下次吧。”

聊天框上打出几个字。

他退掉QQ,拿着写着身份证号码用旧烟盒做的牌子,去网管那儿注销掉临时卡。

回到家里,路鸣泽一脸闷闷不乐。

“爸妈说大后天带你去面试,好好准备一下。”

小胖纸拿着手机翻来翻去,似乎是在回顾和夕阳的聊天记录。

多美好的青春啊,不用担心明天有没有饭吃,也不用害怕阴影之中会有一把尖刀刺入你的胸膛。

只要躺在床上,就可以在那个小盒子里尽情幻想,也许夕阳在堂弟的想象之中是一个身穿蕾丝礼服的芭蕾舞演员,她仰起雪白的脖颈,被她无情的家人送往国外。

夕阳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逃跑出那仿佛金丝鸟囚笼般的家,她扯着白色的裙边,跑到嘈杂脏乱的网吧里,只为了给小堂弟发一条消息。

“我要去国外留学了。”

然而,还没来得及告别,她就被可恶的家长给抓走了。

就让堂弟在深夜里带上耳机听一首周杰伦的《一路向北》吧,从此,夕阳就消失在他的生命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16岁的短发俏萝莉是与他朝夕相处的堂哥假扮的。

...

第二天早上,路明非来到学校。

到处都洋溢着美好的青春气息,穿着制服扎着马尾的元气小学妹,个性十足,在头上别满Hello Kitty的任性女同学。

路明非来到这里宛如隔世,别人都是勾肩搭背,一群一群有说有笑的进入校园,唯有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连个搭话的同学都没有。

仕兰高中是所重点学校,每年都有考上清华北大的学霸,但这显然和路明非没有关系,他是食物链低端的存在,大家对他唯一的印象,就是衰。

他经常打着“电竞交流会”的名头去蹭网费,只要你愿意给他包一台电脑,再加上一瓶三块钱的百事可乐,他立刻就会屁颠屁颠地跟在你后面。

大家对他的印象不算好,但也不算差,因为他很识趣,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所以从来不和别人抬杠。

他进入教室,琢磨着走到教室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悄悄翻开英语书第一页,歪歪扭扭地写着路明非几个大字,于是他便松了口气,坐在了座位上。

没有人关心他这个小衰仔,只有在某些面生的同学写同学录的时候,才会想起来招呼他一声。

他坐在教室里,心却飘得远远的。

去过地狱的人,才知道生活有多美好。

纵使他杀了那么多人,全身都被鲜血染红了,连鼻子里只闻得到血腥味,他也不觉得自己有多牛逼,因为你不砍人,别人就要来砍你,他是被迫的。

平心而论,他从来没想过要去杀谁,只是局势所迫,逼不得已。

而且不死之力确实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上。

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觉醒了“白金之星”的空条承太郎,为了打败邪恶的DIO,拯救昏迷的母亲,从而踏上旅途。

注定的命运把他带到了苇名城。

谁年少的时候没有成为一个大英雄的梦想呢?

像小渡那样驾驶着神龙号大喊“必胜登龙剑!”,然后就可以把敌人驾驶的魔动机甲砍爆,在爆炸和黑烟中迎来胜利。

只是英雄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光彩,他也是经历了跪在地上求饶的阶段,才能握紧楔丸的刀柄不松手的。

在午休时间看着教室里叽叽喳喳的同学们,他在心中偷着乐。

他就是蜘蛛侠的真面目彼得帕克,是换上红裤衩之前的超人。

若是让同学们知道了他们眼中的小衰仔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忍者,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吓得屁滚尿流。

“路明非,你下午不去参加文学社参加活动吗?”

陈雯雯穿着白得透明的连衣裙,抱着一本尼采的《巨人的聚散》。

她的身材并不出色,特别是她的胸,用那句网络流行语来说,就是飞机场,身高也不高,但那股幽冷文学少女的气质独一无二。

路明非班上一共有三大势力,三分之一仰慕钢琴小美女柳淼淼,三分之一匍匐于小天女苏晓樯的脚下,其余的,都归于陈雯雯的白色棉布裙。

“我家里有点事情。”路明非挠着脑袋,傻憨憨地笑着,他很久没和人交流过了,不知道说些什么。

“我想在毕业前文学社搞一次毕业聚会,本来准备在今天下午的文学社活动说的。”

“那你们商量好了告诉我吧”

“你真的不去吗?”陈雯雯盯着他,黑色的瞳孔里倒映出路明非那张呆呆的脸。

“实在是抱歉,我真的抽不出时间。”路明非双手合十,眼睛带着歉意微眨一下。

离高考还有一个月呢,他可打不算荒废时间。

临时抱佛脚,那也得去抱啊。

陈雯雯的成绩名列前茅,几乎已经是保送清华北大了,和他这种垫底的学渣可不一样,人家早就用多啦A梦的记忆面包把书本上的知识印上去吃进肚子里了,上厕所也不会遗忘。

对他这种堪比大熊的智商来说,现在可是真的得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了,今天上课的时候,他都在认真看书,每一分,那都是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