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龙果大亨
好在他内心强大,换做一般的高考生发现自己在考试前一个月忘记了所有知识,连题都读不懂,恐怕会直接尿裤子,当街哭出来。
“实在不行,就去参军嘛。”
听说军队补贴也不错,他从未想过这条路,他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体育成绩也很差。
拿起信读起来,还好中文他还记得。
他的英文水准早就倒退到小学生水准,如果是纯英文,他只能在网上打开百度翻译,对照着纸上单词一句话一句话地敲来看。
这太麻烦了,反正都是拒绝,不用看也知道。
“亲爱的申请者:
感谢你对芝加哥大学的兴趣,但是很遗憾的...”
你看,我就知道吧。
他甚至没有往下看,不录取就不录取呗,谁稀罕,哼。
“等等,还有你的包裹。”门卫又扔过来一张单子,“签收一下。”
“我的包裹?从哪来来的?”
“跟着信一起寄过来的。”
路明非稀里糊涂签了字,拿到一只FEDEX的大信封,里面有个硬邦邦的东西,他拆开信封,倒出了...一只手机。
纯黑色的N96手机,里面还有一大半的电,名片里夹有唯一一个联系人,“古德里安教授”。
懂了,一定是寄错了吧。
他直接打了过去。
嘟噜噜噜噜噜~
电话接通。
“喂,你好,这里是卡塞尔学院的古德里安。”
字正腔圆的中文从电话那头传过来。
卡塞尔?不是芝加哥吗?
话说为什么用中文说话,这名字不是外国人吗?
果然是寄错了吧。
“你好,我是路明非。”
“什么!”古德里安教授的语气变得格外激动:“路明非同学!你有什么疑问吗?面试在下周三,地点在丽晶大酒店的行政层,早上九点开始,当然,如果你时间不够的话,我们也可以在你空闲的时候单独为你开一场面试。”
他听起来有些紧张,仿佛路明非才是教授,而他,则是那个面临挂科去请教授网开一面的差学生。
“卡塞尔学院会以最高标准接待每一个新生,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直接提出来,我们会尽量满足。”
还没入学,他就默认路明非是新生了。
路明非觉得他好奇怪,也许搞研究的脑子都有点问题,像是研究变若渣的那些药师,一个个都是疯子。
“不是,古德里安教授,你的手机好像寄错了,我申请的是芝加哥大学,不是你们卡塞尔学院。”路明非耐心地解释道:“不知道你的地址在哪里,我待会把手机给你寄回去。”
“不可能!不可能寄错!”
古德里安大喊大叫道,路明非听到了深呼吸的声音。
“——路明非,你读过那份信了吗?”
“读了啊,不就是一封拒绝信吗?”
“请认真地读一遍,我们将在周三上午九点在丽晶大酒店召开面试会,你一定要来!千万不能缺席!”
路明非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
真是个怪人,信里还写着什么吗?
路明非摇摇头,把手机揣到兜里,提着牛奶,把信塞到装《小说绘》的塑料口袋里上楼了。
他的动作干净利落,单手提着一整箱牛奶爬上楼梯,连气都没喘一下。
夜晚,婶婶罕见地给路明非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
“明非啊,多吃点。”她的声音简直温柔得不正常,“马上就要高考了,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下午她和路鸣泽他爸讨论过这事了,他们悄悄观察了路明非半天,只觉得他到处都透露着别扭。
两人一致决定,在路明非上大学之前换好好待他,以免他发疯。
“对,明非,别累着了。”叔叔也给他夹菜,“考不上一本,上个二本也不错嘛。”
路明非愣愣地看着碗里满满当当的菜,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叔叔婶婶,你们别这样。”
“对了,我今天下午在传达室拿到一封回信,他们说我可以去面试。”
他急忙把信封找出来。
未曾谋面的古德里安教授既然强调过让他认真读一遍信,他也就读了一遍。
上面也没写什么东西,就是说一个叫卡塞尔的学院接受了他的申请,让他去面试。
但那可是国外的大学耶,面试肯定都是纯英文,他怎么可能过得了。
叔叔婶婶也没问他,所以读完之后,他就把这事给抛到脑子后面了。
现在,这封信终于派上了用场。
这...
叔叔婶婶面面相觑,桌子上摆的那个黑色N96仿佛就是一块砖,重重地掉在了他们的脑袋上。
婶婶很想大吼,但看着路明非一脸微笑的脸,她又把话憋了回去。
“明非啊,婶婶待会和叔叔讨论一下,你先去玩吧。”她的嘴角有些抽搐。
把东西带回了房间,她和叔叔小声讨论了起来。
“这肯定是骗子搞的!而且是小区里的熟人!”
“可哪个骗子会花几千块钱买一个N96?”叔叔在那只纯黑的N96上不断印着自己的手印。
“打电话吧,打个电话就知道了。”
嘟噜噜噜噜噜~
“路明非!你想好了吗!”一个激动的声音。
“那个,我们是路明非的婶婶和叔叔。”
“哦...”电话那头的人明显有些失望,但他很快调整了语态,终于像是一个大学教授,而不是一个疯子了。
他用非常专业的语言为叔叔婶婶讲述了卡塞尔的建校历史,以及他在哈佛大学就学的经历,把叔叔婶婶说得晕头转向。
两人连连答应着,说一定会带路明非去参加面试。
与此同时,路明非跑到了网吧。
他决定在今天,和路鸣泽做一个了断。
“夕阳?你上来啦?”
简简单单的问候,路鸣泽每次在屏幕上打出来的时候,都会让路明非觉得一种很急色的期待。
“嗯,贪吃蛇,我得退网了。”
“啊......”
那串省略号拉得很长,路明非忽然笑了,笑得很开心。
第五章 九郎是谁!
“我要去国外留学了,以后不能再和你聊天了。”
打完这串字符,路明非就把“夕阳的刻痕”给注销了。
给堂弟留一个念想吧,毕竟距离产生美,他完全可以在想象中把“夕阳”捏成他喜欢的形状。
切换到另一个QQ,戴棒球帽的女孩头像依旧是灰色,也没有回复路明非的留言。
算算时间,都是两年前的留言了。
他都忘了自己说了什么,打开聊天记录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在问陈雯雯去不去参加明天的文学社活动。
陈雯雯并不戴棒球帽,她喜欢穿白色的棉布裙子,一头细软的长发总是垂下来,很漂亮。
但奇怪的是,路明非已经想不起陈雯雯的脸了,他只记得那个白裙子的女孩很好看。
他努力的回想,苗条纤细的身影逐渐浮现,白色蕾丝边短袜,方口皮鞋,青涩略有起伏的胸部,洁白的脖颈和锁骨,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让人心动。
可到了肩膀以上的部位,他竟然只看到一个没有五官的脸上挂着三个黑色宋体大字,写的是“陈雯雯”。
他确实想不起陈雯雯长什么样了。
犹豫一下,他还是在聊天窗口打字:“明天我不参加文学社活动了。”
又想了想,他把句号改成逗号,加了一句“对不起”。
他像是如释重负一般,瘫在了网吧的沙发上。
他并不是对陈雯雯还留有什么感情,只是他恍惚间发现——
十八岁的他已经离得那么远了。
他莫名的有一种孤独感,隐约间,他听见远处的钟声。
钟声回荡,像是仙峰寺的那口铜制大钟。
他想到了冰凉潮湿的地下水道,想到了炮火枪鸣的苇名城,想到了生人勿进的仙峰寺...
他猛地一惊,看向了完好无损的左手。
为什么会有那么单调的钟声?路明非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眼神立刻变得深邃起来。
他在网吧,即使很久没来了,他也记得这附近没有什么大钟。
而且周围本该是嘈杂的键盘声和骂声,这些声音都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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