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想下楼买烟
第一百一十二章:
我在沙发上坐了没一会儿,门口就有人按门铃,我从沙发上下来,走到门口开门。门口站着的是笑吟吟的老韩,她还领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我刚一开门,就见两个人都一声不吭地盯着我,给我盯得发毛,我把她俩请进屋,说:“你们怎么来了?”
老韩把额前细碎的刘海撩到耳后,垂眸看着小妖,说:“还不是因为陆哥哥的魅力太大,害的我妹妹非要来看你嘛。”
我点点头,蹲下身,掐着小妖柔软的脸蛋,小妖乐呵呵地笑了起来,伸出小手摸我的脸,我问老韩:“那你怎么也来了?也是因为陆哥哥的魅力太大?”
那双秋水般的眸子弯了起来,像是两枚漂亮的新月,老韩笑吟吟地看了我一阵,轻声道:“是啊。”
听着这话,我的心里又没来由地一跳,但一种很莫名、而且很隐晦的抗拒,让我什么话也没说出口,我又摸了摸小妖绸缎似的头发,想起前段时间在海边摸老韩的头发,她们的头发都很软,而且很柔滑,像是打了蜡,手摸在上面就会被轻轻滑开,然后手上就会沾染若有若无的发香,持续很久。
我说:“进来坐吧。”
龙哥还是没有出来,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玩游戏,先前在海边一直没有玩到电脑,这瘾憋了很久,回家就开始犯病。我坐在沙发上,小妖顿时凑过来,像是一只洗的很干净的小狗,在我怀里乱凑,时不时趴在我身上,闻我的衣领。我摸着她的头发,心里想这次去海边玩的不怎么尽兴,要不要下午去叫老沈和龙哥,一起吃点饭,晚上去网吧通宵。
这念头马上就被打破了,老韩坐在我旁边,盯着小妖看了一会儿,轻声说:“晚上我和小妖在你家住一晚。”
我本来心里想着老沈跟龙哥玩游戏的水平都不错,让她俩晚上跟我双排,把我那掉到白银一的段位往上提一提,可既然老韩这么说了,我也没办法不拒绝,晚上出去玩的事儿自然也泡汤了。我叹了口气,问:“怎么了?你爸妈又回来了?”
“没有。”老韩又把发丝撩到耳后,露出娇嫩的耳垂,一双黑白分明的水灵眸子没有看向我,而是看着我的卧室:“就是,想来了……怎么?你不欢迎我?”
我连连摇头,一叠声地说:“欢迎欢迎欢迎……”
“贫!”白嫩的手指在我脑袋上弹了一下,她的声音似乎带上了羞怒。
我被这一下弹得很懵,也不是因为老韩的手劲很大,老韩的手劲就是正常女生的力气,弹起来不觉得痛,而是被弹的位置痒痒的,像是被细碎的头发丝撩了一下,痒进了心里。我只是突然回想起另一只手劲大得多的手,那只手不像老韩这么纤细,而是很粗糙,像是上了年纪的妇人,小秀的麻辣烫店就在我家不远的地方,而我也好久没去了。
我记得老韩还是男人的时候,他也喜欢笑吟吟地弹我脑瓜崩,当时我俩还是朋友,他用的力气不是很大,可如果我揭了他的短,让他羞怒起来,那常年打球的手劲可比现在大多了。被软绵绵地弹了这一下,我的心里有种很异样的感觉,我心里莫名其妙多了些感伤,又怀念起以前喝酒打屁的日子——而老韩就坐在一旁看我.
我突然想把龙哥叫出来,一起喝点酒。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挡着小妖使劲往我身上凑的攻势,说:“我想下楼买点酒。”
老韩看着我,水灵灵的眼睛瞪大了几分。
她的眼睛本就好看,倘若不说话,只是瞪大眼睛,那眼睛像是能说话一般,她瞪着眼睛看了我半晌,似乎有些担心地问:“怎么啦,大白天喝什么酒啊。”
怀里乱蹭的小妖也安静下来,半晌后,粉雕玉琢的脸蛋在我眼前扬了起来,像是一只突然警觉的小狗,那双水灵灵的眼睛里带着些认真,那眼睛和她老哥如出一辙。距离太近,微弱的呼吸几乎能打到我的脸上。
小妖认真道:“大白天喝酒不好!”
见小妖的表情很认真,我也苦笑着点了点头,怕教坏小孩子,摸了摸她的头发。
我说:“行,陆仁哥哥坏,大白天不该喝酒的……”
小妖安静地被我抚摸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半晌后,她突然说:“陆仁哥哥不坏!陆仁哥哥好!”
闻言,我苦笑一声,刮了刮她笔挺的小鼻子,惹得她眯起眼,使劲向后仰着脑袋。
我说:“陆仁哥哥是好是坏,自己心里还是有点数的。”
小妖在我身上腻了一会儿,小孩的精力很旺盛,像是不知疲倦一般,时不时钻到我腋下,时不时小脑袋趴在我肚子上,又过了会儿,小脚丫踩在我肚皮上,要爬上我的肩膀,把她的陆仁哥哥当成了假山,就这么上蹿下跳了很久,她也终于累了起来,开始安静地靠在我胳膊上,一股若有若无的发香从一旁传来,那气味有点熟悉,跟她哥差不离。
既然小妖来了,我也只得陪她玩。
我家有三个电脑,台式的放在龙哥的房间里,让她能够没日没夜地沉迷游戏,像个网瘾少年,还有一个笔记本电脑,是好几年前买的,特别老了,用的还是XP系统,开个电脑要五分钟,开个浏览器也需要五分钟,我要是想拿电脑查点什么东西,光是打开百度,前前后后就得等上个十分钟,然后打开输入法准备输入,如果运气不好,或许还得卡个一分钟,一气之下,那笔记本就被我拿来垫桌角,盖泡面。
我不是个土豪,但我还是由衷觉得,笔记本当泡面盖挺好用的。
龙哥的电脑被占着,而我自己房间的电脑不好用,于是我就把注意打到了第三个电脑上面。
明海编程用的电脑。
这电脑倒是特别快,开机时间没到三十秒,而且桌面上特别空,一个浏览器,我的电脑,网上邻居,我的文档,还有一个英文很长的软件,大概是她编程用的,其余再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她桌面上的背景是一张落日的照片,照片远处的火烧云红彤彤的,这照片看起来是用手机拍的,看视角很熟悉,应该是她书房的阳台。
开了电脑之后,我打开电脑桌面上的浏览器,默认的主页是谷歌,又是一个简洁的搜索框,看来明海格外喜欢这些高效率而且简洁的事物。小妖安静地坐在我怀里,我把下巴抵在她的脑袋上,打开4399小游戏,随便找了个双人小游戏跟小妖玩,就是一个小火人跟小冰人闯关,小妖倒是很喜欢,而且小孩子的性格很直,赢了就欢呼起来,输了就气呼呼地狠狠靠在我怀里,她这一靠下去,我也是一个面容扭曲。
因为男人构造上的某些缘故,所以我在小游戏上使出了浑身解数,生怕小妖输了游戏,又一屁股坐在那什么上面。好在这些小游戏难不倒我,我的那什么也幸免于难,免除了被坐扁的厄运。
第一百一十三章:(至某位狗逼的加更1)
我俩结束了漫长的小游戏闯关之后,时间也到了中午,我抬起脑袋,正要准备午饭,却见老韩穿上了围裙站在厨房,安静地拿着长勺,尝一口锅里的汤。
见我看向她,她朝我露出一个微笑,轻声道:“准备吃饭吧。”
桌上的饭菜还是挺丰盛的,烤刀鱼,孜然羊肉,甚至还有京酱肉丝,也不知道先前我跟小妖玩游戏的时候,她在厨房怎么忙活的,除了这三道菜之外,桌子上还有一碟很熟悉的鱼汤,鱼汤很白,像是牛奶一样。我看了一会儿,想起这鱼汤在海边喝过,看来老韩喝了一口之后,还真的叫她给学会了。
我把小妖安顿在餐桌上,然后进屋叫龙哥出来。
龙哥的房间里很亮堂,她正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手指惬意夹着一支红金龙,烟雾袅袅升起,把房间里搞得乌烟瘴气的。我记得走的时候刚收拾完龙哥的桌子,此时桌子上又变得乱糟糟的,随意放着红色的软包烟盒,一旁摆着一只永恒的罐头盒,里面盛着水,用来当烟灰缸。
我看着一桌子乱糟糟的东西,叹了口气,说:“出来吃饭了。”
龙哥侧过白色的小脑袋看了我一眼,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
她还穿着我那件灰色的T恤衫,一伸懒腰,就露出白皙紧致的小肚子。其实理应来说,我的衣服很大,她伸懒腰的时候,应该很难露出肚子,但她胸口的东西有点太大了,于是一伸懒腰,就把衣服伸得向上掀起,露出肚子。她依旧不太喜欢穿胸罩,说那东西勒的很疼。大概是宽松的T恤衫比较好一些,她在房间里呆着的时候,永远是一件T恤衫,底下一件内裤,再不穿任何别的东西,基本不把我当个男人。
而且T恤衫很长,再加上龙哥身材娇小的缘故,她站起身来的时候,衣摆遮住内裤,看起来下面像是什么都没穿。
我跟龙哥走出房间之后,她懒洋洋地坐在餐桌旁,看着丰盛的饭菜,然后抬起小脑袋,意味深长地嘿了一声。她托起腮帮子,望着老韩,说:“手艺不错啊。”
老韩笑吟吟地看着龙哥,轻声说:“谢谢。”
这顿饭吃的很沉闷,餐桌上没有人说话,都各自吃自己的,只有碗筷轻微碰撞的声音。小妖虽然平时很爱闹,但她吃饭的时候很乖巧,老韩也捧着碗,漆黑的眸子微微垂着,盯着手里的饭碗,偶尔夹菜塞进嘴里,秀气的眉毛微微一蹙,像是对自己做的菜不是很满意。
老韩做菜很好吃,这点我是知道的,当时的老韩跟我一样,父母都在国外打工。当时的老爷子虽然对老韩很上心,但老爷子不太会做菜,做的菜有一股浓郁的农村风格,比如说黄瓜蘸大酱配馒头,榨菜配小米粥。当时的老韩闷声不吭地吃了几回,然后开始一手操办厨房的事情。我俩都点了做菜的技能点,有时候还会一起探究心得,像是两个家庭主妇,但我做菜没老韩好吃,也没他上心,我对给自己做饭这件事通常是敷衍了事,龙哥来我家之后,这才微微改观起来。
龙哥倒是吃的很欢,她很没形象地端着碗,筷子飞速翻动,然后拿起碟子猛喝了口汤,又自己走到电饭锅旁边盛饭——龙哥对于吃饭这件事也很敷衍,按她的话来说,吃泡面和吃火锅其实都是一回事,消化完都会变成屎,吃什么不一样。当时我问那你为什么不吃屎,龙哥很是深思熟虑了一番,最后很迟疑地跟我说,因为屎不好吃?
其实我觉得她是对的,屎可能确实不太好吃,论营养价值来说,泡面跟屎应该没什么差别,只不过因为泡面比屎好吃一点,而且泡面还有很多口味,吃起来也很方便。但论口味种类的话,其实屎也是不遑多让,比如干的,稀的,如果你学过医的话,可能还会接触过蛋花样便,巧克力便,种类繁多。如果屎这东西吃起来很香的话,会有不少图省事的人趋之若鹜,自产自销。
吃完饭之后,龙哥又回到房间里玩游戏。我跟小妖又开始坐在沙发上,用明海的电脑玩冰火小人游戏,而老韩在厨房里刷碗。我劝过老韩,不用刷,放在那就行,我过会儿自己就刷了,但老韩笑吟吟地摇了摇头,怎么劝都不听。
我跟小妖就这么一直玩小游戏,玩到了晚上,期间老韩也是无所事事,在我家整理卫生。她先是进我的房间扫地,然后顺便把明海的房间也整理了一遍,只是走到龙哥的房间门口的时候,她好是迟疑了一阵,却没有进去,而是自顾自地开始扫着客厅。这倒是搞得我十分尴尬,毕竟她才是客人,让她扫地显得很没有待客之道。但老韩平时看起来笑吟吟的,其实倔起来真的拦不住,于是我也只好放着她来。
时间一直到了傍晚,明海还没有回家,但我心里也没怎么担心。明海回家通常很晚,因为她平日总呆在家里,这种人要是偶尔出去一趟,肯定要在外面呆上很久,譬如去商店逛一逛,看看有没有缺的生活用品。
我操控着屏幕上的火人儿,把屏幕上的怪物都清干净了,却见屏幕上的小冰人没有动静,低头一看,小妖仰着脑袋,依偎在我的怀里睡着了。
傍晚的光线很暗淡,老韩方才说要去趟商店,于是出门了,龙哥的房间里还是没有动静。小妖仰着脑袋,微微张着嘴,屏幕的光线打在她的脸上,她的嘴边上有些晶莹。
想了想之后,我叹了口气,老韩说她跟小妖要来这里住上一宿,明海半夜也还是要回家的,我家也没有多余的屋子了。至于晚上,只好让老韩和小妖住在我的房间,我自己睡沙发就好了。
我轻手轻脚地俯下身去,环着小妖的腿,把她抱了起来。她仰着小脑袋,软绵绵地依偎在我身上,睡得很熟,显得没什么防备。我抱着小妖进了房间,把她放在床上。她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很贵,是一件蕾丝边的黑色小连衣裙,这衣服很配小妖,显得她很可爱。如果直接这么睡的话,衣服肯定要出褶子。
我叹了口气,走到床前俯身,却没见连衣裙的拉锁,想了想之后,我轻手轻脚地给小妖翻了个身,果不其然,这套衣服的拉链在背后。我作为一个男人,由衷地觉得这样的设计很奇怪,拉链在背后的话,无论是穿衣服和脱衣服都很麻烦。如果身旁没人的话,自己伸手去脱这件衣服,简直是在练瑜伽。
但好在小妖的身边有我,于是我开始脱小妖的衣服。小妖还挎着粉红色的小包,那小包一直没有摘下,胡乱地搁在床上。我把包从小妖身上拿下,放在床头,然后开始拉下她背后的拉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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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内某位大佬提供素材,并且写了一篇番外,在第一卷的末尾!!十分感谢这位大佬:狗剩并汪了一下,感谢!!
五千多字的番外!!很长,很粗,很硬!!
别问我为什么设置VIP!!!
我tm,我tm忘了点那个小对号。
对不起!!!
总之,绝对不会浪费大家的火劵!!
第一百一十四章:
小妖的后背很白嫩,她身上有一股小孩子特有的奶香气,有点像是草莓奶昔。我小心翼翼地把衣服从小妖身上脱下来,好在她睡得很熟,并没有要醒的意思,只是翻了个身,穿着雪白长袜的腿踢了我一下,然后就没有了动静。
我把衣服整齐地叠了叠,把放在床头的包垫在衣服底下,然后起身闭了灯,轻轻带上房门。
走出房门之后,我见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还亮着,于是准备走过去关上。刚走到茶几边上,门铃又响了,大概是明海回来了,她这个人比较认死理,若是知道我没经过她同意就动她的电脑,肯定还会生气。
我急忙把浏览器关上,然后又把浏览器的记录删除了几条,门口的门铃又急促了几分,我这才赶紧把电脑合上,走到门口开门。
门口站着的却是老韩,她拎着一只鼓囊囊的黑色的塑料袋,看不清里面的东西。见我开门了,她嗔怪地看了我一眼,问:“怎么这么慢才开门啊。”
我把她接进了屋子里,道:“小妖睡着了,帮她铺一下被。”
老韩拎着塑料袋,走到茶几旁边,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茶几上。客厅里很昏暗,我走到墙边上开灯,按了两下,开了最弱的一挡,我问:“你买什么了?”
“炸臭豆腐炸实蛋,各十串儿,顺便买了六罐啤酒。”老韩扬了扬手里的雪花,笑道:“你不是想喝来着吗。”
这下我倒是惊了,本来正觉得晚上有点饿,没成想老韩就买这些东西回来了。我点了点头,心里也有点想喝酒,我记得龙哥下午的时候迷迷糊糊地出来了一趟,说昨晚没睡好,车上还太颠,在车上也没睡着,准备补觉了,让我没事别烦她。
但我觉得多个人比较有气氛,大家一起喝酒绝对比两个人喝爽,于是我试探性地努努嘴,问:“要不把龙哥也叫上?”
老韩单手起开啤酒罐,脸上的笑意微微收敛,却还是微笑着。
她没抬头看我,却轻声说:“只跟我一起喝,不好吗?”
我愣了一下,一时间没了话说,既然老韩这么说了,我也只得坐在她身边。我把黑塑料袋里的东西拿出来,拿出一串炸实蛋,咬了一口。这估计是在我家楼下附近的串车炸的,我挺喜欢那儿烤的东西,实蛋外焦里嫩,上面撒着辣椒末和孜然末,带着一股炸实蛋特有的甜味。
炸实蛋是我们这儿的小吃,平时用来下酒,偶尔单买一串来吃,也很不错。
据说是老一辈的人发现,如果小鸡因为某些原因死在了蛋里面,那蛋黄就会融化在蛋清里面,而以前就有些很强悍的人,他们发现,这些孵不出小鸡的蛋炸熟了吃非常鲜美,还泛着翡翠似的绿色,于是他们大呼鲜美,从此就有了炸实蛋。
有时候我觉得古人特别强,他们会吃发酵长毛的豆腐,大呼鲜美,然后有了臭豆腐、他们会吃从木棺材里,用茶水渣和生石灰腌制出来的鸭蛋,又大呼鲜美,然后就有了松花蛋、他们还把注意打到了没有孵出小鸡的鸡蛋上面。
而且,我记得螃蟹以前也是没有人吃的,估计也是某一天,有个人在一只螃蟹身边路过,那人思索片刻,抓起那只无辜螃蟹就啃,然后大呼美味,螃蟹才得以上了餐桌。他们若是来到了今天,肯定也是快手的第一把手。
这些大呼鲜美的强人,拿出敢于吃屎的勇气,才让今天的我有了得以下酒的东西。对了,说起屎,有一味中药叫人中黄,味道甘咸,能清热凉血,泻火解毒。看来古人不止只有敢于吃屎的勇气,他们还敢于实践。
至于实蛋,后来就有人研究,如果拿出一个鸡蛋用筷子捅穿,搅拌之后,放进苏打等调料,时间一长,就会自己变成实蛋,所以炸实蛋这东西,才得以在串车买到,不至于到处在鸡棚中找没有孵出的小鸡。
其实最开始我不知道炸实蛋是这么做出来的,以前我很喜欢吃炸实蛋,就像我很喜欢吃辣条一样。直到新闻上报道,说有些无良商贩用耗子皮制作辣条,这才生生把我的辣条瘾憋了回去。
而实蛋也是一样,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没有孵出的小鸡,好在当我听说的时候,我已经吃习惯了,不至于因为没有孵出蛋壳的小鸡的悲剧,而放弃这道美味。
其实好多事情,都如同这炸实蛋一样。
与其心里知道了,还不如装傻,不如不知道的好。
四五个实蛋和炸臭豆腐下肚,桌子上摆着空空如也的几个罐子,老韩的脸也微微有些泛红。她的酒量一般,撑死也就是几罐啤酒的量,比不上我跟明海。
但她喝了很多,我只喝了一罐的功夫,她就已经喝了三罐半下去。她不像是在喝酒,倒有点像是在糟蹋,像是在买醉。
客厅里开着微弱的灯,我俩只是喝着酒,一直没有说话。我是忌惮于某种话题的开始,而且这话题只要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每句轻飘飘的话都像是质问,而我疲于应对。
至于老韩,她的沉默司空见惯,她的每次沉默,都不只是表面上的沉默,都酝酿着什么东西。
房间里很平静,像是艳阳里波光粼粼的海,酝酿着汹涌嘈杂的暗流。
老韩捏着一只炸实蛋,喝了口酒,她突然轻声问我:
“陆仁,你觉得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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