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都是女孩子 第115章

作者:不想下楼买烟

  龙哥去楼下逛了一会儿,也就回来了,她出去透透气是一方面,也为了防止我打扫她房间的时候跟她唠叨,见她闷声不吭地脱鞋,像是贼进了家门一样,往沙发上一坐,坐姿端庄地装乖宝宝,我也懒得搭理她,走到厨房准备做饭。

  锋少和明海还没回来,其实明海还好说,她动辄就消失个一两天,像是一只不爱回家的野猫,如果我叨扰她,她肯定又面无表情地跟我讲她要去处理什么事儿,这事儿归不归我管——一来二去的,我也懒得招惹她,毕竟明海虽然现在是个女儿身,但出门在外还是很难出什么事儿的,我觉得她要是碰见流氓什么的,她稍微动动坏心眼,能反过来把流氓抢劫了。

  至于锋少,我倒还真有些担心,我打开冰箱拿了几根葱,手机响了,是锋少打来的。她跟我说在百货商城买一些生活用品,现在还在挑,应该过会儿就准备回来了,叫我别太担心——我嘱咐了一阵早点回家,准备吃饭,她也连声答应,似乎已经能隔着电话看见她点头如啄米的小模样了。

  我把葱搁在菜板上,用菜刀细细地切成葱花。下午接近傍晚的阳光显得很迷离,不是很昏暗,夕阳的余光通常都很亮,龙哥屋子里的玻璃透过夕阳的光,照在厨房的菜板上,照亮了切碎的葱,像是一小节白緑交接的碎玉。

  龙哥乖巧地坐在沙发上,大概坐了一会儿,觉得我应该不会叨扰她了,于是她便也放松了下来,把腿搁在沙发上,然后打开了电视。下午的时光本来就慵懒,我在厨房捣鼓着葱,捣鼓着柴米酱醋盐,龙哥坐在沙发上,电视机播着综艺节目,时间好像都慢了下来。

  有那么一瞬间,我发现,我似乎挺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

  我切菜的手顿了顿,然后继续熟稔地切着葱,菜刀落在菜板上,哒哒哒地连成一串。

  这样闲适的日子,似乎也不错啊。

  但是这种悠闲的生活,又能持续到何时呢?老韩和老楚,她们必须要变回男人的,毕竟这些人都是我的兄弟,变回男人是为了她们着想——不能与家人相认难道不够惨吗?跟爷爷不能见上最后一面,不够惨吗?兄弟间的定义就是有福同享,那我现在在干什么?

  其实毁了她们生活的人,就是我。

  那块玉依旧贴在我的胸口,带着我的体温,一时间不分彼此——这块玉就是个不能砸不能拆的定时炸弹,我必须要把这东西解决了,免得更坏的事儿发生。

  必须。

第一百七十章:

  给龙哥做完饭之后,我在厨房收拾着碗筷,而此时的龙哥很悠闲,她坐在沙发上,一条腿立着架在沙发靠背上,斜着眼有气无力地看电视。电视机里还是播着综艺节目,看着无聊,但对于无聊的人来说聊胜于无,时不时配上一些罐头笑声,电视响着,倒是让客厅多了些生活的气息。

  “叮铃铃——”

  手机响了。我费劲地把橡胶手套从手上脱下来,发现是老沈打过来的,现在傍晚已过,也不知道她这时间给我打电话干嘛。

  我接起电话:“喂?”

  电话那头是老沈温和的声音,她今天心情似乎不错:“干嘛呢?”

  “洗碗呢。”我把洗好的碗放在架子上。

  “嗯……你过会儿有事吗?”她问。

  “没有啊,干嘛。”洗完碗之后倒是没什么事儿了,龙哥的房间也收拾干净了,估计也就是躺在床上刷会儿B站睡觉了。

  “陪我去趟外设店怎么样,最近在家呆着无聊,准备重新搞搞直播什么的,但是家里的外设配置已经跟不上了,准备去买个主机和鼠标键盘什么的……”

  “自己去呗。”我摘下橡胶手套,终于把碗洗完了,舒了口气。

  其实说完之后,我以为电话那头的老沈肯定会吼“你陪我一趟会死”,或者又吐槽我懒,或是怎么样,结果她倒是迟疑了好一会儿,轻声道:“出来一趟吧,感觉好久没见了。”

  这倒是让我一时间没法拒绝了,我把手套摘下来挂在水池前面,看了眼客厅——龙哥依旧穿着一件白T恤,里面完全真空,她躺下的时候总有走光的风险,还只穿着一条白色内裤,一条腿高高地架在沙发靠背上,侧着小脸看电视,活像一个大爷。

  想了想之后,我说:“那行吧,咱俩在哪见面?”

  我说完这句话之后,龙哥费劲巴拉地低头看我一眼,结果估计被自己的胸略微遮挡了视线,然后又猝死般地躺了回去。

  老沈说:“那就步行街吧,七点多,我在那等你。”

  碗也刷完了,挂了电话之后,我又擦了擦桌子,涮了下抹布,顺便看了眼自己这一身大裤衩加短袖的装束,毕竟过会儿要出门,我于是走进屋,准备穿的像个正常人一样出门,至少别穿得像个万年不出家门的老宅男。

  龙哥不再看电视了,她活像是一只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猴子,用一种刚做完绝育的狗似的眼神看我进屋,接着用那种眼神,看着我穿着外套从屋子里出来。

  龙哥问:“你干嘛去?”

  我对着镜子照了照,感觉没什么不妥,随口道:“老沈说要重新开直播,她要买外设,让我陪她挑一挑。”

  龙哥依旧维持着一条腿架在沙发靠背的姿势,她眨了眨宝石红色的眼睛,似乎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看了眼客厅悬挂的石英表,六点半,从我家打车到步行街也不过几分钟的路程,也没必要太过着急。

  雪白长腿从沙发靠背上滑了下来,龙哥的语气像是有些别扭,说:“我洗发香波不够了。”

  “回来给你买。”我说。

  “你知道买哪个牌子吗?”

  我扭头看她:“不就是那个男士薄荷洗发露吗,大瓶的那个?”

  她枕着胳膊,侧着身子看电视,赌气道:“又出了个新的。”

  “名字叫什么?”我问。

  “不知道。”她白了我一眼,似乎枕着胳膊不太舒服,扯过一只抱枕,抱在怀里。

  “不知道买个毛啊。”我无奈地整了整衣服:“就买之前那个了。”

  她的脸贴在沙发上,斜着宝石红色的眼睛,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无聊还是嗔怪,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晚上吧,你有什么想吃的没有?”我问。

  “没有。”她一动不动地白了我一眼,继续看电视。

  出了门之后,外面的天色还没有完全黑透,余晖照在电线杆上,我从小巷子里出来,拦了辆出租车,去了步行街那边。

  傍晚的步行街依旧有很多人,还算热闹,有附近大学的情侣依偎而笑,沿着广场走着,还有低着头戴着耳机行色匆匆的大学生,远处也有一群老大爷扭秧歌。老沈的车子挺好找,一辆银色的大众,而且前挡风玻璃右上角还贴着一个三级头的贴纸,挺好认的,我眼见一个银色短发的小女孩蜷缩着腿,穿着一身时髦的牛仔衣,还有牛仔短裤,正坐在驾驶座玩手机,于是走过去,敲了敲窗子。

  她看了我一眼,银色的眸子震了震,顿时把腿放了下去,把手机轻轻搁在一旁,讷讷道:“你来了?”

  “来了呗。”

  我觉得她今天有点奇怪,但也没多想,拉开副驾驶的门,一屁股瘫在副驾驶上,说:“反正你有车,买个外设干嘛叫我,把机箱放进后备箱开回去不就完了。”

  老沈发动车子,突然垂下眼去,小声道:“出去逛个街嘛,好久没见到你了。”

  外设店在步行街南面,虽然走一段时间路程就能到,但毕竟拎个机箱挺费劲的,干脆就绕着广场开了一圈,到了北面的电脑城,我俩下车之后,这外设店都快关门了,一个背着双肩包的小哥靠在门口打哈欠,见来了人,从门槛靠了起来,往店里走。

  老沈进了店,就放慢了步伐,四下张望,时不时还蹲下认真地看着标签。而我对于外设也没什么研究,充其量只知道什么外星人,什么风扇有四个的机箱就是好机箱——我游戏虽然玩的还好,但平时其实不怎么玩,对外设更是一窍不通,老沈今天叫我来,可能就是因为自己抬不动机箱吧。

  老沈蹲在地上看机箱,她的脸色微微有些泛红,大概过了一会儿,她像是努力鼓起勇气一般,侧过头问我:“咱,咱过会儿一起去吃个饭?”

  “啊?”我一愣:“我吃完出来的。”

  闻言,她看着我,眨巴两下银色的眼睛,然后张了张嘴,有些结巴,低下头道:“也,也对,毕竟这么晚叫你,应该早就已经吃过了……”

  “还行,是挺晚的。”我点了点头。

  老沈似乎一直有什么心事的样子,她一直若有所思地低着头,走在前面,好几次都差点撞上了货架,吓得我急忙出言提醒——这些东西挺贵的,老沈家里虽然挺有钱,那也不是家里有矿,撞翻一个货架,天知道要赔多少钱。

  大概逛了十五分钟左右,我本以为老沈应该会买个内存条,买个风扇什么的,再不济就买个键盘和鼠标,谁成想她买了个机箱,这机箱看起来还挺高级的,侧面都是透明的有色塑料,能看见里面的集成电路和四个风扇,听说里面还有LED灯,也不知道多少钱——但看老沈刷卡的时候也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并没有什么肉痛表情,想来这开销对她来说只是小意思。

  我把机箱搬到了老沈的后备箱里,她背着双手,垂着脑袋站在我身后,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把后备箱的门一关,她急忙抬起头,说:“我饿了,陪我去吃饭吧。”

  我看了眼表,七点半,晚上也没什么事儿,就算明海和锋少回来,锅里也都有饭菜,用微波炉热一热也能吃了,加上晚上也没什么事儿。我卡里也有些存款,一顿饭还是能请得起的,于是我点点头,拍了拍她的肩膀,看向步行街里面,问:“行吧……那吃啥?火锅?撸串?还是吃日料?”

  她侧头看了我一眼,道:“随便。”

  “你说要吃饭,结果跟我在这随便?”我无语。

  “那你想吃什么啊。”老沈问。

  我想了想,大晚上的吃火锅容易肠胃不好,干脆就吃点串什么的吧,我环视一圈,记得步行街对个那家羊肉串店还是不错的,在三岔口附近,就是上回我跟小翠花吃的那家。

  我拍了拍她娇小的后背,道:“车就停在这吧,我知道有一家羊肉串挺好吃……嗯,不用这么看我,我知道你不喜欢人多的地方,那里人也挺少的,地段挺偏,跟我走就行。”

  步行街的人挺多的,她不怎么熟悉步行街的地段,身后的老沈没跟上来,我怕她走丢,于是回头看了她一眼。

  夕阳最后的光打在她的身上,她的背后是步行街外熙熙攘攘的车,步行街里有些热闹,也有些嘈杂,空气里漂浮着羊肉串和各种街边小吃的味道——我愣了愣,发现我似乎从来没有认真打量过老沈。

  身材娇小,像是长不大的小女孩,很潮的蓝色牛仔上衣,印着黑色字母的白短袖,牛仔短裤,还有完美包裹着圆润小腿的长筒袜,帆布鞋,她迎着夕阳最后的余晖,漂亮的银色眸子眯起来,那双漂亮的银色眼睛倒映着整条街,五光十色。

  这个女孩冲我微笑。

  我怔了一会儿,熙熙攘攘的街依旧微微嘈杂,隔了几步远的距离,我大声说:“走啊。”

  她脸上的笑意微微扩散,快步跟了上我。

第一百七十一章:今日五更

  今天七夕了,先祝大家七夕快乐,最近一直有人劝我七夕女装,我觉得女装是不可能女装的,这辈子都不会女装,但在七夕只给一句祝福显得干巴巴的,于是只能爆更,今天节假日双更,加上三章月票加更,可以说真的是爆肝了。

  今天真的爆肝了兄弟们,吹着空调写了一下午,写的头疼,码出了一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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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岔口那家串店做的挺好吃,但一直没有什么人去,我俩吃完了串,天还没黑,准备去步行街逛一逛。

  方才吃串的时候,老沈一直坐在窗边看着窗外,若有所思,吃东西也吃的有一搭没一搭,我没点什么啤酒,知道她酒量不行,我自己点了个小口杯喝了。她的酒量说是史诗般的,其实并不好,简直是沾酒就醉的量,她也识趣地没有喝酒,似乎是知道,如果一杯酒下肚,她就只能回家躺着了。

  步行街的人越来越多,今天是七夕,所以沿街的情侣很多,路边漂着油烟气的摊主都乐开了,大声吆喝,羊肉串两块钱一串,量多,味足。明明是情侣们庆祝的节日,他们也迸发出了热情,导致这条街都热闹非凡,这种热闹大概要延续很久。

  我跟老沈沿着街边走,都没说话,看着街里的风景。穿着人偶装的大熊递过来一张传单,我摆摆手没接,可老沈却顺手接了,我俩又走了一段路,老沈的声音像是来了兴致:“哎,陆仁!”

  “干嘛?”我问。

  “附近的百货商店有转盘活动,一等奖是双人旅游劵,你运气好不?”老沈双手拿着传单,银色的眼睛眯成一个漂亮的形状,冲我笑。

  我瞥了一眼,“大型百货商店七夕活动,情侣抽奖,三亚旅行携手陪伴到永远”。

  我说:“这抽奖必须得是情侣才行,咱俩也不是情侣啊。”

  老沈脸上的笑意僵了一下,银色的眼睛眨了眨,似乎有些尴尬,片刻后,她低头看着传单,声音小了下去:“是不是情侣有什么关系啊,你,你就不能装一下吗,三亚多好啊,我挺想去趟三亚的……”

  我记得她家特别有钱,去趟什么地方旅游,基本就是老沈跟他爸说一声的事儿——我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这旅游劵对她金贵到哪儿去,但我见她一直偷偷瞟我,也只得往百货商场那边走,一边苦笑答应:“走走走,那就走,这抽奖哪有那么好抽的……”

  老沈的嘴角顿时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到了百货商场门口,门口也并没有多少人,说是一等奖去三亚,但想来大多数人跟我想的一样,都很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充其量逛得饭饱酒足,然后小情侣们就当玩儿个小游戏,来这里碰碰运气——如果赢了最好,啥也没抽到,也挺乐呵。

  这条队也没多长,前面排着两三个小情侣,估计都是附近的大学生,几个男的都是一脸无奈,这帮女生倒是感兴趣的很,有的手里拎着一只烤肠,挽着男朋友的手,或是掏出手机聊微信,时不时照张自拍。

  我俩开始排队,几个小情侣都回头看了一眼,继续聊天。老沈长得挺漂亮,个儿虽然有点矮,但胜在会打扮穿着,给人一种有点儿叛逆,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儿般的感觉,一个男的回头偷偷瞟第二眼,马上他的胳膊被狠狠拧了一下,愁眉苦脸。

  老沈的脑袋不动,正对着抽奖现场,只是一双银色眸子斜着,偷偷打量着我,我无所事事地看着远处的大楼,余光看见这一幕,于是问:“干嘛?”

  她惊了一跳似的看回抽奖现场,嘴唇轻轻抿起:“什么干嘛?”

  “你看我干嘛?”

  她翻了个白眼,想吃到苦的东西一样吐了吐舌头:“要不要脸,谁没事儿看你?你长得好看?”

  这三句话说的连成一串,给我辩的哑口无言,前面已经走了一对情侣,看样子没抽着,但都兴高采烈的,前面那女的说是要逛街,面前还排着两队,我又四下打量,琢磨抽完奖去哪儿比较好。

  余光又瞥见一个银色的小脑袋动也不动,似乎在偷瞟着我——这次我识趣的什么也没说,装没看见。

  排了也没多久,那个主持人拿着话筒,西装革履,话说得也是一个激情洋溢,但总能看出一股子尴尬来。这又不是什么世界杯的赛场,没那么多激动人心的时刻,只是两个情侣笑嘻嘻地走上去,转动转盘,能转到就转到,转不到转头就走,时间久了,这主持人脸上就维持着一种尬笑。

  好不容易轮到我俩了,主持人举着麦克风,忙请我俩上台:“来,有请这两位小情侣!百货商场欢乐送,祝你俩喜迎七夕,有条件的欢度良宵,没条件的打打游戏,请上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