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警途1993 第115章

作者:红尘茶馆说书人

  柳鹏程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急忙翻开了杂志,随即就看到那篇长达六页,图文并茂的文章,再看作者是“本刊特约记者鹿鸣”。

  陆之苹到北滨了!!他怎么没有联系自己?

  柳鹏程还是先把文章看了一遍,文章还是陆之苹一贯的风格,不偏不向,不急不缓,娓娓道来。从刘小梅夫妇到达北滨开始说起,一直说到最近刘小梅案的一审结果。读者很容易就“看进去”跟着陆之苹的笔触,认识一个可爱又懂事的小姑娘,并且走近她悲惨的命运。

  涉及到公检法的,只有最后一句。“北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小梅,犯有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柳鹏程看了文章之后,把两份杂志送给了林所长和刘教导员,想了想就去了林家村。

  柳鹏程找到林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正坐在院子里大树下的躺椅上,一边喝着健力宝,一边看《家庭》杂志。

  他看到柳鹏程进来,好像丝毫没有意外,淡定地让她孙媳去给柳鹏程也拿一罐健力宝,看到柳鹏程手里也拿着杂志,笑着说:“找我问小萍的事情?”

  柳鹏程问道:“您还真见过她?”

  林老太太说道:“她是个聪明的孩子,第一天到村里绕了一圈之后就找到了我,请我帮忙,小娇娇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不帮忙?我就帮她找了村里人和建筑队的人让她采访,还找到了一些村里人和建筑队的人给小娇娇照的照片。”

  柳鹏程心说,我就说啊,陆之苹哪里来的这么多小娇娇的照片,还有很多事情连柳鹏程都不知道!

  林老太太居然露出了恶作剧一样的笑容:“怎么样,小柳所长,我们娘俩是不是吓了你一跳?”

  柳鹏程倒是没跳起来,韩东风要跳起来了。

  其实事情进行到这里,把这件事和柳鹏程联系起来的,一共有三个人,一个是林老太太,一个是柳鹏程,另一个是韩东风。

  韩东风自然也看到了这篇文章,当他看到作者的时候,一下子就和几乎拯救了自己职业生命的那篇文章联系了起来。一个是“本刊特约记者鹿鸣”一个是“本报通讯员鹿鸣”他第一时间就判断两个鹿鸣是同一个人,就是当初柳鹏程救下的小妮妮的妈妈陆之苹。

  韩东风在办公室咬牙切齿:“我就说,判出个五年半来,你小子怎么可能这么老实,原来是憋大招呢!”

  《我来过,我很乖》狠狠戳中了以家庭主妇为主体的《家庭》读者群的泪点,读者来信几乎将杂志社给淹了,这期杂志一次次加印,编辑部读者热线没有不占线的时候。如果柳鹏程这个时候去杂志社的话,他就会知道,短短的几天时间,几乎半个国家都在为小娇娇哭泣。

  几天之后,这股浪潮终于扑向了北滨公检法系统。

  一向以紧跟时事,大胆敢言著称的《南粤法制报》以加刊的形式刊发《一条性命五年半!《我来过,我很乖》背后的法律博弈》”

  他们居然全文刊发了刘小梅案一审的公诉书,判决书,辩护词!一时全国舆论大哗,大家这才知道,人家检察院是按照故意伤害罪起诉的!

  两天后,全国法学权威,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通过记者公开表示,北滨检察院的公诉词,适用法律准确,事实充分,证据确凿。

  更可贵的是,北滨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冲破了藩篱,敢于向一些陈规陋习挑战,这很了不起。

  有人被动了!

第213章 无题

  王院长想不通,自己明明是按照最稳妥的方式处理的刘小梅案啊,怎么自己就退休了?

  王院长退休了,可笑的是,退休的理由是他自己打的报告,说自己患有高血压,不再适合担任院长职务。

  可是那报告是为了省院的二线正处级岗位,不是为了退休啊!

  上级这次就是这么“善解人意”,你有病不适合工作?那行,你回家吧!

  王院长走得正是时候。

  刘小梅判决背后的故事被爆出来之后,大批的记者涌向北滨和瑞城。北滨法院成为“重灾区”,新任院长的回答很简单:“我刚刚上任,什么都不知道,都是前任院长做的决定,你问他在哪?他提前退休回家了!别想多了,确实是因为高血压!”

  随即瑞城老百姓大会宣布将依法对瑞城中级法院二审刘小梅案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随即省检法两家各自低调派出工作组进驻瑞城检法机关,为即将到来的审判提供支援。

  柳鹏程没地方呆了。上班还好办,就算是有记者采访,也被教导员“我们有纪律,不能单独接受采访,请去市局办手续”打发出去。八疗区是彻底不能住了。几乎整幢大楼都是记者。而更多的关于小娇娇的故事,也刊登在了全国各种各样的报刊杂志上。

  新闻都是有热度了,过了几天,热度也就下来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谁都想不到的杂志狠狠地推波助澜了一波。

  《军医学刊》是一本医学类纯学术杂志。这期刊登了一篇文章《论幼儿重伤患者的紧急抢救》作者就是王上校。人家是军人,根本不掺和地方的事情,这篇文章也是纯学术文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对隐私权不重视,使用了患者的真实姓名和地点。还有一些抢救的时候照的照片。

  这本杂志除了军队的各级卫生队,医院之外,也有很多地方的大型医院和几乎所有的医学院订购。而这些人里,当然也有很多《家庭》杂志的读者,他们一看,原来这孩子伤得这么重,如果不是军医抢救了一下,根本坚持不到医院!

  于是,第二天,小娇娇满身触目惊心的伤痕的照片和经过专业人员“翻译”的真实伤情就出现在了一些媒体上。如果说,原来人们对吴娇娇事件更多是心痛和同情,那么这次则转换为愤怒!

  人们擦干了眼泪之后,问了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通过奋斗在城市找到美好生活的吴多才回到故乡会因为没有儿子被反复的嘲笑?”

  “为什么刘小梅在本人不到场的情况下会离婚?”

  “为什么小娇娇总是挨打只有村级妇女主任和派出所在管?”

  “为什么吴多才现在还没有出现?”

  “为什么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检察院的意见不被法院采纳?”

  随着一个个问题被提出,记者们总算是不围着北滨转了。开始奔赴四面八方寻找答案。柳鹏程也松了一口气,总算是不用住办公室了。至于回家,那是不用想的,万一被记者发现家在哪里可怎么办?

  奔赴各地的记者开始解答读者们的“为什么”。

  这次吴多才家乡的人面对记者换了说法。

  “我就说他那钱不是好来的,缺德啊,哪有不要自己亲姑娘的?”

  “自己亲骨肉都不要了,为富不仁啊。”

  “姑娘死了也没见他露面,这人太缺德了。”

  记者采访了好多人,都是这个说法,难道一夜之间,这些重男轻女的人都成了男女平等的标兵?到底是怎么回事?

  最后还是一个老大爷说了实话。

  “他们不能承认多才好啊,多才其实怎么做都是不对的,他们都会嘲笑多才,就是因为他们不如多才,自己又不敢出大山找出路,他们能说自己怂吗?所以只能挑多才的毛病。其实这事儿就是怨多才,自己日子过好得了,这帮人的话他也信?白在大城市长见识了。”

  摄像机镜头前,一个中年人呲着大黄牙:“双方自愿,肯定是双方自愿!不然能给他们办离婚吗?你说刘小梅?她妈来的,她妈让她自愿,那她能不自愿吗?那不成了不孝女了?

  你说啥,法律?你这个记者同志真有意思,那法律是大城市的,我们这小地方那有那么高级的东西,啥事都是商量着来,你说是不是。送礼?没有没有,给老百姓办事能收礼吗?一条红河也不叫送礼啊,你在村里帮着劁个猪都得表示表示呢,别说我给他们办个离婚了,人家表示一下谢意咱也不好不收啊”

  随着吴多才和刘小梅的离婚被宣布无效,第二天重婚罪犯罪嫌疑人就被沈城刑警支队按在某工地上!实际上人家已经蹲他好几天了,就等他们离婚的结果呢!大师兄看着垂头丧气被推上警车的吴多才,长出了一口气,今晚上回家终于能和老妈,老婆和丈母娘交待了。

  于主任突然被提拔为滨海乡妇联主任,稀里糊涂就成了国家干部!

  于主任婆家都乐疯了,多少代也没出过官啊!七十多岁的老婆婆做主,你们又是倒腾海鲜又是开烧烤店的,赚那么多钱干啥?人家干部都坐着小汽车,咱家也得有!还不去买去!于是,一辆两厢夏利就开了回来。

  于主任杯具了,她开始的时候挺高兴,后来听说开车还得考试,还得背书!简直是晴天霹雳!于是天天愁眉苦脸背交规。还是她老婆婆看不下去了,说:“你怎么读这么多遍还没背下来,我都背下来了!你干脆去小娇娇那去背吧,那孩子聪明,没准能度给你点聪明气呢?”

  于主任觉得有道理!于是天天拎着小马扎去小娇娇坟前背交规,人家还不空手去,每天都给小娇娇带点好吃的。

  最后啥原因咱不知道,反正于主任科目一高分一次过!

  就在于主任在坟前背交规的时候,北滨市妇联也正式就小娇娇事件作出回应。

  1、我们不是没管,乡村妇联也是妇联啊!况且我们市妇联也确实去过林家村,给刘小梅母女送去了粮油,还给小娇娇送去了玩具。

  (实际上,是过年走访困难户,因为于大姐把他们母女报上去了,所以人家来走了一圈,但确实来了。)

  2、对于媒体说的一直在关心小娇娇的妇女干部,我们已经提拔重用。

  3、我们会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欢迎媒体监督。

  随着越来越多的“为什么”被记者们找到答案,《群众报》发表社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可缺位》

  这下就热闹了。

  妇联,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的文件和司法解释!

  这一系列密集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保护的司法解释,文件,规章被人们统称为——《吴娇娇法案》!

第214章 行走于人间的天使(刘小梅故意伤害案终)

  全国瞩目的刘小梅故意伤害案二审在瑞城法院第一审判厅开庭。

  大批的记者,关心案件的百姓进入旁听。柳鹏程也去旁听,这次他一身笔挺的警服进入了审判厅。身边还坐着沈娟。

  沈娟是作为记者参加旁听的,不过她并没有坐在记者席,而是坐在了柳鹏程的身边。这是柳妈要求的,她对自己的儿子可是十分的了解,要是这次判决再出现轻判的结果,柳鹏程不一定能干出什么事情来,能拦住他的也就是沈娟了。

  林所长也来了,没想到柳鹏程这小子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看她挂着的工作牌,还是瑞城电视台的记者。想想也算是正常,这小子有钱,家庭条件也好,女朋友当然差不了。回去得赶紧把这事儿告诉村里的嫂子大婶,可别瞎操心了。

  开庭了。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走进了审判庭。

  其实这次除了检察院和法院,司法部门也对这次审判十分上心,比如这次为刘小梅辩护的公益律师,就是省司法厅派下来的在沈城非常有名气的刑事辩护律师,同时还是北方大学法律系的客座教授。

  随着审判的进行,控辩双方唇枪舌剑,都显示出了非常高的水平,那位教授柳鹏程不熟悉,但是他注意到出庭支持抗诉的主诉检察官是瑞城检察院刑事起诉处的处长!

  应该说这次省司法厅派下来的律师还是相当老辣的,根本就没有纠缠罪名问题,故意伤害罪,我们认了。他的辩护意见主要是。

  第一,刘小梅确实对吴娇娇进行了虐待和殴打,可是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她的不幸需要发泄!她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她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离婚,丈夫不知所踪。

  她一个人一边带孩子,一边工作赚钱养家,还得苦苦打听丈夫的消息。她得到了帮助,但是这种帮助是善良的人们自发的,是有限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的社会救济体系在哪里?我们的法律在哪里?社会救济体系的缺失,法律的缺位,这些造成的一切后果,都应该由这个可怜的女人承担吗?

  第二,由公安机关提供的现场勘查报告和被告人的供述可知,她在对被害人吴娇娇进行殴打的时候,是光着脚的,既没有穿鞋,也没有穿袜子,这说明被告人当时并不是处在十分清醒的状态,是美梦被吵醒,回到现实的悲惨生活的下意识的发泄!

  第三,被害人吴娇娇所有的司法检验报告,验尸报告,都是由瑞城矿务局总医院和瑞城矿务局公安处法医科做出,他们做出的报告是不是合法,他们有没有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报告的资质?

  第四,被告人悔罪,认罪态度良好,能够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坦白从宽政策。

  随后检察官对辩护意见进行了逐条的批驳。

  第一,刘小梅母女并不是没有得到救济,她们在林家村得到了很好的照顾,不仅给刘小梅提供了收入足以养活她们母女的工作,而且市,村妇联干部还有辖区派出所的干警也曾经多次看望。村民也经常送给她们食物,还有小孩穿小的衣服,玩具等等,这点在我们的询问笔录和刘小梅自己的供述中都有相关的内容。

  第二,我们已经对刘小梅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是她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她做梦梦到了什么,犯罪的时候是不是穿着鞋和袜子,并不能影响她罪行的轻重。

  第三,我们现在就可以向法庭提供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和文件,瑞城矿务局总医院作为三级甲等医院,瑞城矿务局公安处作为正处级公安机关是有资质进行相关的司法鉴定的。

  第四,我们不认为当听说被害人已经去世的消息之后,说出“死了也好”的人,有什么悔罪,认罪的表现。

  法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认真查验了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最后,当审判长问刘小梅,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刘小梅双目无神,并没有念律师为他准备的辩护词,而是喃喃地问:“为什么不早点,为什么不早点?”

  法庭一片寂静。早点什么?人们好像都没听明白,又好像都听明白了。但是,没人说话。

  合议庭经过漫长的一个多小时的休庭之后,做出了终审判决。

  被告人刘小梅,犯有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后决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欢呼声首先从记者席响起,他们认为这个案子翻过来是舆论的胜利!

  辩护人微笑着和刘小梅说好好改造,早点出来!然后向法官,检察官致意,这才退场。在舆论和百姓一片喊杀的情况下,保住刘小梅的命,这已经是一场胜利,打过这个全国瞩目的案子,他相信自己的事业能够更上一层楼。

  检察官们也在互相握手,拥抱。太不容易了,为了这场审判他们已经半个月没有回家了,他们和省里来的资深检察官一遍遍修改各种文件,一项项对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预案,一点点审查手头的各种证据。

  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检察官们亲自到林家村,到林家村建筑队的工地,甚至到北路派出所寻找,访问证人,证据链上一丝丝的缝隙,都已经被他们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