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蔗
说到这里,她说不下去了。
因为这个想法在她的认知里实在太过疯狂,疯狂到她甚至没有将其勇气说出口。
“嗯,我确实是想干掉他,”弥撒笑了笑,“怎么,发自内心的感觉这不可能是吗?”
“啊,哈哈,”卡莉朵拉挠了挠脸颊,算是默认了。
“那,您成功了吗?”亚茵开口问道,“或者说,您觉得有希望成功吗?”
“如果你昨天问我这个问题,我大概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一定会成功,”弥撒耸耸肩,“但现在,我只能说,我不知道……”
人群再次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弥撒也有些无奈,当他那两拳砸在那男人脸上的时候,他就知道,只怕最强的骨兽,也很难对这个男人造成有效的杀伤。
这家伙实在太硬了。
明明是个血肉之躯,却硬的根本不像个人。
叹了口气,他四处望了望,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问道:“咦?刘吉呢?”
“刘吉?”亚茵愣了一下,旋即立刻反应过来,“这发音,这是他的名字吗?”
“啊,对啊,就那个一头绿毛的小哥,”弥撒点头道,“他人呢?”
“呃,这个……”亚茵犹豫了一下,还是捧起了面前的土豆苗,冲着弥撒展示道,“说出来您可能不信,他在这儿呢。”
39.放我出去!我不做土豆了!
刘吉有点慌。
不对,是很慌,非常慌,慌得一比。
自打刚刚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强烈本能变成土豆之后,他就发现自己变不回去了。
他以前还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就算是当土豆的那不知道多少年,他也一直能感觉到,自己只要意念一动,就能变回人类。
但现在这种感觉就像是自行车垮了链条,无论怎么使劲都只会用在空处。
他不由得产生了“自己该不会要当一辈子土豆了吧”的恐慌。
是的,恐慌。
明明很久之前他还设想过这种生活,而且还觉得能够接受。
但现在一想到变不回去了,他感受到的就只有对无尽孤独的恐惧。
他不想这样,他还想继续跟亚茵学咒文,他甚至都还没能和自己这位脸上总是带着悲伤的小老师好好聊过天。
那只毛茸茸的大猫,总是满脸笑容的大猫,他甚至都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还有那名刀客,他至今还没能告诉他,吃生肉有害身体健康。
还有那莫名被群起而夸之的那一次,他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受到那样的赞美,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心安理得的体验那被众星捧月的美好感觉而不会心里发虚。
一想到自己可能如果再也没了这样的机会,只能孤零零地当上一辈子土豆,他内心的恐惧感就开始无限放大。
他挣扎着,不断地试图变回人类,但无论他怎么挣扎,自己也依旧还是维持个土豆样,一动也不能动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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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沙。
也不知是不是那里吹来了一缕清风,土豆苗的叶片发出了丝丝轻响。
“也就是说,你们碰见他时,他就是一株大到异常的土豆?”弥撒摸了摸下巴,盯着亚茵手里的土豆苗左看右看,“他倒是给我说过这个,但我还以为他是对我有戒心,用这说法在糊弄我,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是的,而且他变成土豆的那一瞬间,正好是您感觉到暴君来了的那一瞬间,”亚茵说道,“只是您当时注意力应该都在暴君身上,没有注意到他。”
“嗯……也就是说,他甚至比我先感应到那家伙的存在?”弥撒用食指轻轻敲打着自己的太阳穴,“奇怪,是祝福吗?但他身上确实已经没有祝福的气息了才对,难道是遗留效果……”
“祝福?”亚茵问道,“您是想到什么了吗?”
“嗯……他之前跟我说,自己变成土豆后大概在野外待了个几十年,”弥撒撑着脸颊说道,“虽然我也没见过真能长几十年的土豆是啥样,但我觉得,应该没法长到像你们说的那样,三米多高,根系光是广度就有方圆几百米……”
“您是想知道他大概在野外待了多少年?”亚茵有些疑惑,“但这事情知道了有什么意义吗?”
“嗯,还是有点意义的,我想想啊……”弥撒错沉思了片刻,问道,“对了,这个暴君出现的时候,具体是多少年前你们有印象吗?”
“一千一百四十三年前,”一旁的纪露尼尼几乎瞬间给出了答案,“一出现直接宣布接管人族王都,引发人族内部权力集团集体震怒,当时的贵族们全体联合想要对他进行讨伐,结果第二天早上就被发现全部暴毙在自家床上。”
“直接出现在了人族王都?”弥撒皱眉道,“见鬼,那不是……嘶,原来如此,这样就说得通了……”
“什么东西说得通了?”卡莉朵拉问道。
“嗯,先等等……”弥撒稍加思考,问道,“在外界对抗这个暴君的过程中,有没有出现过一个像英雄一样,汇聚了几乎所有人打败暴君的期望的这么一个人?”
“要是有就好了,”纪露尼尼语气低沉地说道,“自从联军被击溃之后,整个世界就没能再形成任何对其有所威胁的抵抗力量,所有人都在逃命,能躲就躲,能藏就藏,四海为家,居无定所。”
“嗯……好吧,那大概可以确定了,”弥撒摸着下巴说道,“虽然这家伙跟我说,他感觉自己也就变成土豆度过了个几十年,但实际上,我想他已经在土里待了一千多年了。”
“这么久?”末文特一惊。
“啊?差不多吧?”弥撒却完全不惊讶,“毕竟他当时长得那么大。”
“所以,这和他现在的情况有什么关系吗?”亚茵疑惑道。
“没有太大关系,只是我想明白了一些事,”弥撒耸耸肩,“哦,不对,还是有一点信息的,那就是你们不用担心他,等到暴君离开了,我想他应该就会变回来了。”
“暴君会离开?”亚茵一愣,“但您之前不是说……”
“是啊,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干掉他,”弥撒叹了口气,“这还挺让我伤心的,但也没办法,我本就不是负责这种事的人,虽然努力客串了,但果然,这种事儿还是不适合我啊……
但,他一定会走的。
因为我,大概是他这种人最讨厌的类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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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龙嘶吼,骸虫奔涌,赤色的血雨倾盆而下,红月下的荒漠仿佛埋藏着无穷无尽的怪物,连绵不断地从荒漠各地的沙尘中涌出,然后朝着荒漠的中心汇聚。
男人挥舞着手中的重剑,仿佛在荒漠中起舞,每挥出一剑,都能卷起那吞噬一切的金色炽焰,将涌来的骸虫骨兽焚成飞灰,哪怕万丈巨人,千丈巨龙,在他面前也只得一剑殒命。
若是从云端看下去,男人所在的地方就仿佛一个吞噬一切的金色漩涡,吸引着整片荒漠的骨兽,再将它们尽数搅碎。
而这样的景象,已经持续了整整一个月了。
血雨连绵,骸骨军团依旧无穷无尽。
金炎飞舞,男人未见丝毫疲态,癫狂地笑着,似乎正沉醉其中。
这场战斗,看似永远也不会结束。
但站在远处观战的弥撒知道,算着时间,应该快要到极限了。
果然,他干不掉这个怪物一样的男人。
血月,也是有尽头的。
鲜血会增强血月的力量,尸骸会称为血月的营养。
血月,并不是一开始就这般强大,而是在吞噬了无数生灵后,才扩张至此。
它是弥撒一手养大的怪物,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它。
这怪物,本就不是为了干掉某一个人而创造的东西。
待到血雨落尽,骸骨枯竭之时,这场战斗,终究会走到尽头。
40.灾厄?人特么不比灾厄可怕多了
数千年前,在大地的边缘,有一座小国。
国都倚着大海,风景秀美,人民捕鱼为生,大多也称得上生活富足。
每个月,国王都会举办盛大的庆典,举国欢庆的同时,也招揽着来自外地的游客。
因为国王规定了许多可以长期保存的特产商品只有庆典时才可以销售,并且在庆典期间交易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款减免,因此每逢这时,总会有不少富商专程前来,大量购买本地的特产,并在庆典中肆意消费。
这是让老百姓们最开心的环节。
每到这时,每家每户都会拿出自己平时积攒的代售特产,好好的卖上那么一比,然后从这些外来商队手上挑些外面来的稀罕玩意儿。
这个置办庆典的主意,是国王这一生中,第二令他感到骄傲的东西。
至于最令他感到骄傲的,那还是他的儿子,王国唯一的王子。
一名秘术天才。
其实年少时,大家也没发现这小王子有什么秘术上的天赋,他学习咒文的速度并不快,甚至比常人还要慢,但他就是莫名的喜欢秘术,还经常求着自己的父亲给自己买各种各样的咒文书。
老国王疼爱自己的儿子,于是借着这庆典,开始从商队手里收集来自世界各地咒术书,然后交给自己的儿子。
按他当时的想法,觉得自己的儿子反正天赋也不怎么样,多读点书,努努力,以后也能有所造诣。
但不懂咒文的他哪知道,咒文这东西,“读懂”的定义,完全因人而异。
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小王子学个咒文比同龄人还慢。
殊不知同龄人就读到了第一层就往下读了,而他们家的小王子却能读到第五层。
而这份天赋,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自身魔力的不断积累,也终于在少年时期逐渐显露。
从那时起,人们渐渐开始称呼他为天才,王国年轻的天才王子。
而后来,在青年时,当他凭借自己的法术,成功在周围的海域探索到海洋灵晶矿脉,而他的父王在大喜之下,宣布这条矿脉带来的财富将属于全国人民的时候,他在国内的声望更是一度被捧上了神坛。
要知道,这一条矿脉,可是比这个小小的王国所拥有的全部财富都要宝贵。
但国王不在乎,因为在他看来,自己的儿子,比这矿脉要更加宝贵。
也是在那一年,他帮王子搞到了前往全世界最顶级的秘奥学院的传送卷轴。
王子虽然不舍,但看着自己父亲将那卷轴作为他生日的惊喜礼物交到他手上时,他就已经决定,自己一定要站上这世界秘奥的顶点,然后光荣的归来。
而他这一去,就是整整十二年。
一个努力的天才的潜力堪称无限,年轻的王子在秘奥的道路上一路飞奔,最终,他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年轻的大奥秘师,真的如同自己的梦想一样,踏上了世界的顶点。
但当他回到故土,想要给自己思念已久的父王一个大大的拥抱,去看他像记忆中那样,满面笑容地夸赞自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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