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诶呦喂
“大团长!”当连夜赶回了骑士团驻地福尼斯堡之后,我身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冰雪。结果和两个守在城堡外面,同样弄得像雪人一样的骑士一见面,差点被人当成是雪怪来袭。当我抖掉了身上的积雪,之后将毛皮大衣自带的兜帽摘下来之后,两个骑士才认出了我,异口同声的问好。
“守卫工作辛苦了。”我点了点头,之后下马,将缰绳往一个守卫的手里面一甩,就走了进去。直奔会议室。
“大团长!”预先得到我要回来的消息之后,骑士团上上下下惊喜交加。高层骑士长们都守在会议室里面,等候着消息。一看到我真的回来了。便全都站了起来向我问好。
“多余的话不用说了。形势如何?”我问道。
“还是老样子,罗斯大公在之前的交手中吃了亏,却又不甘心就这么走掉。现在正在城堡外面十里左右扎营。这几天雪下得很大。所以士气低落,或许用不了几天就会撤走了。”
“他们走不了了。”我轻哼了一声,紧接着手一挥:“全军出击!突袭野蛮人的营地!击溃他们!!”
“这……您不休息一下吗?”旁边的骑士有些惊讶的问。
“不需要!越快越好!如果让我回来的消息传出去的话,那么敌人恐怕就不会再留下来了。”我的手一挥,这样说道:“都下去准备吧。马上就会有一场大战了。”
骑士们闻言相视苦笑,的确如我所说的那样,自骑士团成立之后,便与周边的野蛮人部落,公国交恶。战事持续了一年之久,骑士团所向披靡,完全没吃亏。在与罗斯大公的交战之中数次击败对手。野蛮人们怕我怕得要死。基本上见到了芬里尔狼旗就要撒腿跑。
骑士们得到命令后下去准备了。很快的,骑士团总共五千军队集结完毕。城堡吊桥大门开启。士气高涨的大军蜂拥而出,在行进途中迅速调整阵型,同时两队各一百人的轻装骑兵已经泼水一般撒了出去,绕了个大圈,向着敌人后面跑过去了。
同时,甚至没有专门列队,重装骑士们与步兵保持同等行进速度,一路小跑,向着脏乱不堪的罗斯大公营地行进。在半路上,枪骑兵再次分流,各两百名装备着轻型板甲的轻枪骑兵分散到两翼,摆成了棱形阵。
这时候,沉重而整齐的踏步声已经传得很远,有经验的罗斯野蛮人在听到这种声音之后统统变了脸色。紧接着抓起自己手边的斧子和铁盔跑了出去。
“狼来了!”的喊叫声在肮脏不堪的营地中乱七八糟的响了起来,紧接着逐渐汇聚成一线。
“没什么好怕的!安静!安静!守备的敌军不过五千人!我们比他们多了三倍!是三倍啊我的罗斯勇士们!!敌人缩在城堡的龟壳里面,我们自然拿他们没办法。但是敌人既然出来了。那么在平原野地里,我们罗斯勇士就是无敌的!我们一个人能打他们十个!!”
罗斯大公之所以能成为大公,别的本事没有,信口雌黄却是真的一流,在他的安抚,以及他直属的亲卫的钢刀之下,罗斯野蛮人们逐渐安静了下来,排成松散的阵型,将营地前排的木栏推到,气势汹汹的冲了出去。
“冲锋!冲锋!谁能杀掉一个敌人士兵,我就赏他一个金币!一匹冬狼(骑士)就给十个!头狼(骑士长)就给一百个!冲啊!罗斯勇士们!杀光他们!血祭血神!!!”
于是,很容易就士气高涨(也很容易士气低落)的野蛮人们,听说了大公许下的诺言后,更是疯狂呼叫着向着我军阵地冲了过来。
真是的,每次都是这样的无脑冲锋。和这群野蛮人对战可真是无聊。而且还叫的那么大声——也不知道刷牙,口臭知不知道?学学我家的士兵啊,在这种时候也一声不吭,这是多好的战斗素养啊。所以说你家的只能成为战士,我家的才能称之为士兵。
我打了个呵气,之后下令:“加农炮兵,霰弹预备,榴弹炮,生石灰弹准备,火枪队装弹!”
紧接着,最前排的手持燧发步枪的总计一千二百名火枪兵将火药包和铁质弹丸放进了枪管,整齐划一的举起了手中的火枪,冷静的看着疯狂前冲中的野蛮人。
“炮兵发射!”我计算了一下射程,之后这样喊道。我身边的五名司号很快吹出了两长一短的信号。紧接着炮队的六门加农炮,四门榴弹炮呼啸着,将炮弹打了出去。
一大串的葡萄弹将冲在最前面的上百名野蛮人强壮的身体打成了筛子。而装着生石灰的榴弹则划着弧线,在敌群之中炸裂开来。带着刺鼻气味的生石灰粉尘弥漫开来,紧接着就有大批的野蛮人捂着眼睛惨叫着倒了下去。
说起来这种弹药到底是哪个缺德鬼想出来的?也不怕生孩子木有小鸡鸡——当然我说的不是我,这种属于近代工艺的弹药品种是我在之前的位面中无意发现的。穿越到这里之后,发现时代正好够得上,就拿过来用了。
野蛮人士兵们在遭受了两轮炮击之后,士气有所降低。冲在前面的野蛮人战士也开始犹豫不决。
“冲冲冲!!!谁敢不卖力,我就杀了谁全家!!!”只是这时候,罗斯大公的破锣嗓子又响了起来。同时他身旁为数三百人,穿着重型甲胄手持厚脊钢刀的亲卫队也跟着喊了起来。
得了,谁都是爹生娘养的,那就接着冲吧。
“火枪手,射击!”我下达了这样的命令,之后最前排的四百名火枪手在各自队长的指挥之下,同时扣动了扳机。铅制的弹丸被黑火药的力量带动着,呼啸着向着敌军射了过去。
紧接着,第一排的火枪手蹲了下去,清理枪膛内的黑火药残留。而第二排的火枪手趁机装弹。之后再蹲下去,之后第三排开火。
完美的三段射击总共持续了两轮,带走了数百名敌军的性命而击伤的敌军则是这个数字的两到三倍。可是到此为止了。黑火药武器蛋疼的装填速度让他们完全派不上用场。眼看着仍然有万余名战士的野蛮人大军近在咫尺。我轻哼了一声:“火枪队退后!长枪队上前三步走竖起盾,架枪!!”
火枪队身后的长枪兵迅速挤过了火枪队的间隙,将一点二米长短的巨大复合盾牌架在了地上,之后双持四米长的超长枪,做出守备姿态来——而他身后的长枪手也透过阵列的间隙,将手中长枪伸平,举向前方。之后是第三排,第四排,而第五排的长枪手枪头已经够不到了,于是他将超长枪呈三十度斜举着,第六排则是四十五度,第七排六十度——整个枪阵完全如同刺猬一般,从外边看来几乎见不到人影。
这便是冷兵器时代的极致之一,由严格训练的战士组成,攻守一体的长枪方阵。
整个枪阵人数总共超过三千名,他们是骑士团军队的主力部队,由骑士团控制的村庄之中征召,经过严格训练成军,身披镶铁皮甲,头戴铁盔手持四米长的尖头长枪。阵列严谨,森然林立。
而在枪阵的两翼,各有两百名身穿四分之三身甲,手持钢质圆盾与犀利长剑的剑士守备。他们是骑士团的精锐士兵。由最好的兵源组成,经过骑士团的精研剑术的狼骑士训练出来。负责守备枪阵脆弱的两翼。
开始了。
我闭上眼睛,在下一个呼吸间猛地睁开:“全员!杀了他们!!”
前一刻还如同死亡一般寂静的方阵,在下一刻“活”了起来,同样整齐划一的一声狂吼之后,森冷的钢枪已经刺破了最前排野蛮人的血肉……
第三章 崛起于北地
至此,战争进入了最激烈,最血腥,也最消耗体力的近距离拼杀之中。最前排的野蛮人们会同时被数柄长矛刺穿。锻冶技术极差的他们,很少有人装备了金属铠甲。多半都只有兽皮制作的大衣级皮甲。这样的甲胄完全无法抵御长枪兵拼尽全力的刺级——然而这些皮糙肉厚的家伙,却有着一般人没有的狠辣。
有些家伙被刺穿了心脏或者脖颈,当场就咽了气。而有些家伙却并没有受到致命伤。就这样,他们在身上被开了好几个洞得情况下,拼了命的用手拉扯着枪杆,让长枪手们不能顺利的手挥武器。
同时濒死状态的他们,会爆发出生命中最后的力量,举起手中的战斧,狠狠地向着枪杆砍下去——这种行为也会一下子将伤口恶化很多。经过这一番折腾之后,野蛮人战士多半就会挂掉了。
还有一些比较高级的——或者说比较怕死的,装备了粗糙的链甲,手持双手巨斧的野蛮人战士则更加难缠。白蜡杆的枪身的确不容易被砍断。但是却会被巨斧扫到一边去。这样一来,枪阵就会出现空缺。被这些精英战士涌入。
虽然说,这些更能打的家伙基本上都会在下一刻受到重点照顾,被裹挟在枪阵中的火枪手一颗子弹打烂了脑袋。但是这样一来,方阵的阵型也就有了一点松动。这小小的一点松动,便给予了野蛮人巨大的鼓励。他们相信,只要继续这样攻击下去。长枪方阵的铁刺猬壳,最终一定会被戳穿,凿烂,之后全部杀死。
而在方阵的侧翼,更加惨烈的搏杀正在上演。全副武装的剑士们面对着数倍的敌人,凭借着娴熟的战斗技巧,挥舞着长剑,或砍或刺,钢制圆盾在第一时间被砍的变了形,被丢弃不用,剑士们试着双手挥剑,虽然速度和灵活略有降低,但是杀伤力大大增加。长剑斩击之下,雪地之上人头滚滚。哀嚎一片。
就这样,惨烈的搏杀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期间也出现过数次,因为失误造成的枪阵破损情况,这种时候,被打乱阵型的长枪手便会拔出腰间的佩剑猛烈挥砍。同时部署在两翼的重装骑士,则会有部分上马,挥舞着链枷,权杖,狼牙棒等重武器,一头扎进战场之中疯狂挥舞,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这还不算。那些手持权杖的重装骑士还在战友的掩护下近距离施展了魔法。他们手中四公斤重的权杖,即使武器,又是魔法杖。这些北地的骑士绝大多数都是水系魔法师,少量则是风系魔法师。在北地风雪之中长大的孩子们真不是盖的。平均一米八五以上的彪悍体型完全能吓死那些温带长大的娘娘腔。
而他们的魔法,也彻底打破了水系风系不擅战斗的说法。冰天雪地之下,水系魔法大幅度加成,施展个冰箭就大的跟床弩一样。施展个冰雹就能挂起一阵风暴。更加强势一点的二级魔法师,则是阴险的使用了冰封呼吸魔法。本来就是滴水成冰的天气之中,这种魔法被加成的最多——冰蓝色的气体一瞬间覆盖了方圆十五米范围内的一切,将数十名敌人完全变成冰雕。在这之后,骑士们狞笑着挥舞手中的重兵器,将这些冰雕砸成了碎块。
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第一是一匹雪狼,第二是一个北地人,第三才是一个魔法师——至于贵族什么的,哈,那又不能当饭吃。
一连两次这样的重装骑士突袭,战线再次趋于平稳,经过如此长时间的搏杀之后,敌人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眼看着已经不行了。甚至在期间还出现过两次小规模的溃逃。不过都被罗斯大公指挥着亲卫队平定下来了。厚脊钢刀上沾满了自己人的鲜血。
我计算了一下,之后露出了渗人的笑容:“升起我的旗帜!轻装枪骑兵,还有余下的重装骑士一起冲击敌军两翼——全线进攻!杀光他们!!”
紧接着,身边的司号们憋足了气使劲连续的吹着号角,直到把两个肺里面的所有气体都吹出来才算罢休。与此同时,我身边的两名旗手一起使劲,将一杆四米长的巨大旗帜树了起来。黑底白字之上,一直狰狞的白色血瞳冬狼张牙舞爪,正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招牌,极北的芬里尔狼骑士团总团长的旗帜。
“莱特·鲍德温在此!!!诸君,骑士团的兄弟们,随我杀敌!!!”
随着扩音魔法,我洪亮而略显稚嫩的嗓音在战场之上传了开来。骑士团的将士们大感振奋,更加拼命。而与之相对的,野蛮人一方则是心惊胆战。军势趋于崩溃。
在这之后,部署在两翼的轻枪骑兵也有了行动,手持短管大口径霰弹枪,侧挂着轻型骑枪,马刀,身穿无袖轻型板甲和全覆盖式头盔的他们开始了冲锋,最前排的骑兵迅速扣下了扳机——霰弹枪中装的铁砂,碎铁片,铁钉随之喷涌而出,形成了一个扇面型的攻击面。将复数以上的敌人打成了筛子。
在此之后,骑兵们丢下了霰弹枪,抓起骑枪冲进了敌阵之中,空心的尖头枪在扎进敌人躯体之后数秒断裂。将敌人甩出好几米远。眼看着绝对没救了。此时战场两侧长枪折断声音大作,轻枪骑兵们却不为所动,松开手转身拔出马刀继续冲锋,边冲边砍——这时候第二波次得枪骑兵再次逼近。将余下的幸存者,还有第二排阵列的敌人一起击垮。
至此,敌军两翼受到重击,同时眼看着我的旗帜升起,顿时士气全无,兵败如山倒。余下的八千余名野蛮人战士丢盔弃甲,撒腿向着后面狂奔。罗斯大公连连斩杀了数名逃兵,却是无力回天。也被部下裹挟着逃跑了。
至此,骑士团全员转守为攻,枪手们丢下超长枪,抽出佩剑冲向敌阵之中,而预先埋伏好的游骑兵也从后方的山林之中冲出,同样使用短管霰弹枪一阵猛射。
头昏脑胀的野蛮人战士们完全没有辨认出敌人到底有多少——他们甚至连方向都没有找准,像是一群苍蝇一样乱碰。最终只有极少量幸运的家伙躲过了一劫,余下的一万两千野蛮人战士,连同罗斯大公一起战死。野蛮人主力部队全军覆没。
此战,狼骑士团五千精锐,对阵一万三千名野蛮人。最终大获全胜,斩首四千余,生擒七千余。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敌人逃逸。然而在如此严冬之下,没有补给,迷失了方向的他们,到底有多少人能活着回到自己的部落,却是很大的一个问题。
因为我们也没有多余的粮食,所以只有很少一部分的野蛮人俘虏被留下,送到矿山里去做工。其余的野蛮人全部被斩首。尸体被焚烧一空。缺少了足够的青壮年后,只有老弱妇孺的野蛮人部落,在冬季里会死掉更多的人。而罗斯大公的死,更会让整个罗斯平原乱成一团。各个有实力的部落将会为了大公头衔杀成一团。再不会对我们产生威胁。
“结束了,野蛮人统治这片土地的日子结束了。”夕阳西下,我看着一片狼藉的战场,这样感慨着说道。
“是啊,死了这么多战士,又没了大公。野蛮人可是要乱上一阵子了。”在我身旁的一匹年轻的头狼这样说道。
我点了点头,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大团长,我们下一步应该如何呢?”头狼这样问道。
“听着。”我露出了自信的笑容:“我有个计划。”
头狼点点头,很认真的看着我。
“我想要把边境地区的所有定居点统一起来。组建一个国家。”我这样说着:“我们已经有了这个能力。我的兄弟——我们的骑士团已经是整个边境地区最大的一支军事力量。而这一次击杀了野蛮人大公之后,我们的声望会达到一个顶点。在武力作为后盾之下。其余的定居者城镇必须加入我们。而那些村庄更会乐意接受我们的保护。”
“一个国家?!我们要建国了吗?我们真的可以吗?!”那匹头狼激动极了。而不知到什么时候聚集在我身边狼骑士们也都激动的看着我。
“当然了!一个北地人的国家!一个芬里尔狼群的国家!!我们的国家!!!”我高声呼喊着。极度兴奋之下的狼骑士们也随着我疯狂的叫喊着,宣泄自己的兴奋。
“芬里尔狼骑士团国!!莱特·鲍德温大团长万岁!!!”过了一会儿,远处的士兵们也跟着欢呼起来。
一个月后,随着狼骑士团大胜的消息传遍了边境之地。狼骑士们也开始了扩张的行动,堂而皇之的向每一个自治的城镇派遣头狼,接管政权。颁布法律,征收赋税。极少量的反抗者遭到了残酷的惩罚,被冠以吸血鬼,无良贵族,寄生虫的罪名,吊死在了城楼上。
在这之后,我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整合这个新生的国家。说真的,这里除了气候严酷一点之外,其他的条件都好得不得了。肥沃的黑土地。丰富的森林,矿产资源,勤劳朴实的民众。虽然人口数量稍微少了一点。但是因为近一段时间来,格尔马尼亚的战乱。所以每一天都会有灾民移民过来。骑士团国的实力随之增强。
同时,经过战败和内乱双重打击的罗斯野蛮人,不得不向我地下了头颅。一个个部落走出了山林之中,接受了骑士团的援助物资。并且宣誓效忠于我。这样一来,骑士团国的人口问题得以解决。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并没有如同大多数人想象的那样,介入格尔马尼亚的政局之中。相反,除了打开了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通道之外,我方并没有进行任何结盟性质的外交活动。
骑士团国休养生息,将出产的农作物,木材,毛皮,铁器源源不断地输入周边国家,换来各种技术支援,以及大量的黄金等硬通货。在这之后,新的金银铸币开始流通,国家银行建立,金融体系得到完善。大量的工场开始动工。整个骑士团国欣欣向荣。
同时,军备建设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北地人和归化野蛮人都是极为优秀的兵员,经过我所设定的近代化的科学训练,以及灌输以宗教和荣誉的信念,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大军便诞生了。而取自其他国家的飞行船建造技术也派上了用场,拥有二十五艘战列舰的空军,成为了列国不容小觑的空中力量。
数年前,我与北极的冰霜巨龙所签订的盟约也派上了用场,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珠宝之后,一支为数两百的飞龙骑士部队被武装了起来。作为骑士团国的快速打击力量。除此之外,冰霜巨龙还许诺,一旦有需要时,它会按照盟约亲临战场,给予我强大的支援——当然,不是免费的。
在第四年,骑士团露出了獠牙利爪,向大陆列国展示出了自己的恐怖势力——在骑士团国南方的主要产粮区,波河平原的数个分裂的小国成了北地之狼的猎物。在两个月的狂飙般的征讨后,骑士团以难以想象的低伤亡,将整个波河平原吞并了下去。在这之后,骑士团国的土地和人口一瞬间翻了一番,一跃成为大陆上的新兴强国。
在这之后,其余古老的王国对于这个新兴的国家露出了审视的目光。我知道,现在是决断的时候了。
在吞并波河平原后的三天,总共两支使节团分别向格尔马尼亚和罗马尼亚进发了。在向着格尔马尼亚皇帝阿尔布雷西特三世,还有罗马尼亚的教皇表达了善意。并且表示坚定地支持阿尔布雷西特三世的皇权。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骑士团国在格尔马尼亚的内战之中大放异彩,接连击溃了三家选帝侯的军队,并且彻底灭绝了波西米亚侯国,此次行动之中,骑士团分文不取,将所占领的领地和城堡全部交给了阿尔布雷西特三世。而战利品则全部送给了罗马尼亚教皇。
至此,新兴的骑士团国终于得到了承认,直属领地极大扩展的阿尔布雷西特三世,大方的将波西米亚选候的资格给了我。同时,罗马尼亚教皇也同意为我加冕。
在此之后,骑士团国成为历史,新兴国家更名为普鲁士侯国,芬里尔狼骑士团成为皇家骑士团,而我则前往罗马尼亚进行朝拜,加冕,一切都和我预想的一样,轻松愉快。
第四章 所谓粗鄙
无论是哪个世界的中世纪时期,其代表的都是肮脏,粗鄙,乏善可陈。不要想象着骑士精神很浪漫——那时候的人基本上一辈子不洗澡的。你想象中温柔强大帅气的骑士——基本上差不多是一个浑身散发着恶臭,头不梳脸不洗,整天以砍人脑袋维持生计的愣头小子,或者中年大叔——老的都死了——被其他人砍死的。
因为中世纪的混蛋们医疗顺准基本为零。瘟疫神马的三天两头变着法得周游列国。而人们相信,洗澡之后毛细血孔张开,会吸收病菌。所以洗澡基本等于谋杀。
因此,他们不洗澡。
而中世纪的贵族基本上也不是好鸟,神马初夜权之类的就不用多说了——他们同样也是不洗澡的——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穿着满是虱子臭虫的衣服,天天举行着奢华的宴会——我是说餐具镶金带银,钻石玛瑙,至于食物就不要妄想了。蜗牛,我勒个去的,丫们竟然吃蜗牛诶!!!!
天可怜见,我来到的这个异界还算好的,死神那家伙勉强还保持着最后一丝人性。在这个世界中,虽然科技水准和知识水平,仍然维持在中世纪晚期的等级。但是因为魔法的大量普及,治疗魔法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越了现代医学。因此不会出现上述的蛋疼场面——但是在北地,洗澡仍然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整个背地的冬天很长,夏天很短。尽管我已经尽可能的安排农作物生产了。但是粮食仍然紧巴巴的。很难想象发生一点天灾人祸之后会怎么样。而且这样一点粮食产量,也不足够支撑一支军队。这才有了一年前征讨波河平原的战役。
因此——在这个很长很长的,滴水成冰的冬季里面,洗澡便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烧水很费柴的。整个边境之地——现在改称东普鲁士——森林资源的确很丰富。但是树木不会自己把自己劈成几瓣之后主动走到火炉里面。而这么冷的冬天,取暖也是个大事件,所以烧洗澡水什么的,只能屈居二线了。只有高层人士才能有这份闲心考虑个人卫生问题。
然而狼骑士团建立之初,孤就与骑士兄弟们定下了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这一会儿虽说发达了。头狼们也都人五人六的披着雪狐狸皮大衣,别着镶嵌宝石的剑鞘,但是好的传统却不能丢下。
好在芬里尔汉子们体质过人,于是,脱光了之后用冰雪擦拭肌肤这种洗澡方式应运而生——只要注意一点,选在天气晴朗的日子,并且小心不要冻坏了小鸡鸡,这一点冰冷对于芬里尔狼骑士来说还算不得什么。
只是稍微有点……有点冷。
说起来,我对于这种洗澡方式却是相当不感冒。因为力量被封印的关系,现年十六岁的我,现在的体制只是很单纯的小白脸。虽然我的力气比其他芬里尔大,跑的比他们快,跳的比他们高。但是这并不能改变,我只是个身高刚过一米七,体重不过四十公斤,肤色雪白无比的男孩子。
因此有点受不住呢。
原本我也想过,我现在好歹也是四方级的魔法师了。点个火还是很简单的。只要一个火球下去,冷水就变温泉了。但是这种特殊化待遇却是要不得的。身为团长兼侯爵,就要以身作则才行……嘶,好冷。
或许是看见孤打冷战打的多了。周围的芬里尔汉子们都不约而同的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
“笑什么笑?!小心孤揍你们!”孤这样恼羞成怒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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