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大神 第382章

作者:一碗杜康

很多人都觉得眼下的日子越来越坏了,毕竟他们脚下的罗马帝国确实越来越乱了。各个帝国的高层们已经互相动起了刀枪,就连那些连话都不会说的蛮子也要从北边跑下来插一脚了——虽然金发碧眼的老托马斯往上倒个几辈可能也是个蛮子,但起码现在他自认为是一个根红苗正的罗马人。

但他也仅仅只是自认为是罗马人而已,所以他觉得眼下这个世道还没有太坏。

真正的罗马人大概会头疼吧,毕竟那都是些有钱有势的老爷们,那些要人命的战乱随时都可能让他们倾家荡产,一夜沦为平民——至于像他这样本身就没什么家底的平民就不一样了。曾经所谓的好日子里他也没活得多舒服,现在这种所谓的坏时候至少也没要了他的命。

甚至和以前比起来,他现在的日子反而好过了不少。

以前的话托马斯也就是罗马城附近的一个混子而已,身为二儿子的他甚至都没能继承到家传的那点田地。后来虽然有幸在罗马城讨过一段时间的生活,但那可是罗马帝国的王城,想要在那座大都会安家所需要付出的代价高得让人绝望——所以就像如今流行的那样,既然大城市位置有限,不愿意收留他们这些流浪汉,那他们就滚回乡下好了。

托马斯自然是没办法回到家乡的,所以当年还勉强算是身强力壮的他便趁着还没彻底变成老头,来了这个远离罗马的边陲之地,在路边开了一家酒馆。

当然,这东西名义上是酒馆,实际上叫餐厅又或者旅店也都可以。不过硬要为他的店做定义的话,或许“驿站”更准确一些——不过他不确认他的顾客能明白“驿站”到底是什么,而酒馆这个名字就好理解多了。

尤其是这种荒郊野外的酒馆,长途跋涉的旅者们基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虽然地处荒郊,但酒馆的生意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事实上这是他在罗马的时候就打听到的发财路子。当时帝国一直在宣扬军队征服了北方那些蛮子们的事情,而经常在教堂旁边偷钱袋的他也听到了传教士们向北方进发的消息。于是在思考了三天之后,他收拾了行囊和为数不多的财产,来到这里开了这家酒馆。

而事实也证明了他的决定是明智的,传教士们不止将信仰和文化带到了北方,更是给那些蛮子们带来了对于文明世界的向往。

于是为了看一看这世间的繁华,大一点的蛮子部落会组织成部队,成群结队地南下抢劫,单独的几个蛮子则会背起行囊背井离乡,向着南方进发,向着他们心目中的圣城耶路撒冷一路漂泊流浪。

而老托马斯的主要顾客也是这些单独上路的蛮子。在这些蛮子们领略到文明世界的繁华之前,他不介意让这些人先领略一下文明世界的物价。

由于这种敢于单独上路的蛮子们都是不远千里也要去圣城看看的狂信徒,因此这条路大多时候也会被叫作“朝圣之路”——但不管走上这条路的蛮子们到底信仰多虔诚,该给的费用却是一点都不能少的。当然,很多蛮子们连钱都没有,不过这并不妨碍老托马斯有一双足够毒辣的眼睛,只需要一眼就能看出对方身上到底都有哪些值钱的东西。

就是靠着这一手敏锐的直觉,他当年才能在罗马城的教堂边上混得风生水起。

“所以,你打算拿什么付账?”

掂了掂手中的钉头锤,老托马斯上下打量着面前这个打扮成朝圣者的人。

兜帽带罩袍,连身形都不想露,这种打扮的确能掩人耳目没错,但在有心人眼里实际上更扎眼。

“饮品的话有自酿的淡啤酒和葡萄酒,食物的话有熏鱼,熏肉,香肠,黑面包,还有还有一些豆子和洋葱,如果你要在这里住一晚的话也可以洗个热水澡……热水要另外付钱。”

“……”

打扮成朝圣者的人沉默着,宽大的兜帽遮住了脸,看不出表情。

“……没事,没钱也没关系。”

老托马斯耸了耸肩,这对于他来说属于正常情况了。

“老托马斯今天就行行好,随便收你点破烂就算了……把手伸出来,对,你这个铜戒指就挺不错的,起码能换一顿大餐,一大杯麦酒,还能好好洗个澡。”

说着话,老托马斯示威性地晃了晃手中的钉头锤,以此来显示自己并不是什么好惹的。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里可不是能讲道理的罗马城,而他面对的更不是那些喜欢用法律说话的文明人。比起花费钱财来住店,很多蛮子们更习惯用刀子来付账——这也是为什么没多少人跟他抢生意的原因,少见有文明世界的人愿意到这种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的穷乡僻壤来发财,他们甚至都不觉得这种地方会有什么油水可捞。

但是老托马斯来了,所以他发财了。

虽然还没到富商那种程度,但这些年所赚到的身家也相当殷实了——而这中间他靠的可不止有生意的手段,从军队中偷师学来的三十六路罗马锤也是必不可少的。不然像他这样大摇大摆地在边境附近开店,早就不知道被哪个蛮子一刀捅死了。

“所以你看着我干什么?”

老托马斯眯起了眼睛,左手更是悄无声地伸向了柜台之下的圆盾。

“走朝圣之路的都知道,我在这里开店已经十几年了,讲的就是一个信誉,从来都没坑害过一个客人……倒是你,进了店之后都已经这么久了,到现在都没说过一句话,你……”

“我是觉得你要价太狠了。”

老托马斯的面前,打扮成朝圣者的人摘下了兜帽,竟露出一张黑发黑眼的面孔!

“本来是想直接喷你的,不过我要儒雅随和一点,所以忍住了。”

“你这是……”

老托马斯惊得长大了嘴巴。

黑发黑眼,这分明是正统罗马人的特征——可看面相又不太像是罗马人。就五官的结构来看到时有点像那些来自东方的匈奴人——可匈奴人的脸色大多都有些蜡黄,什么时候白净成这样了?

然而不管眼前这个人的种族究竟是什么,老托马斯现在至少能确认一件事。

“储物戒指不能给你,这个给你没问题吧?”

锋利的宽刃刀凭空在桌子上,只看钢口就知道绝对是上等货。

“这把刀顶账,怎么样?”

“嗯……”

老托马斯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这个人,是他惹不起的人。

第五百零八章 每天最大的问题都是下一顿吃什么

一把刀拍在柜台上,楚难饶有兴趣地盯着酒馆老板的脸,观察着对方的表情。

刀是白板刀,没什么属性的便宜货——当然这仅仅是对于楚难这种玩家而言。而对于这个任务世界的NPC们来说,别说这种钢口相当不错的长刀了,就连铁器似乎也是稀罕玩意,起码他一路走来也算是途径几个村子了,铁质工具简直少得可怜。

不知道是铁太少还是没有合适的匠人,楚难总觉得可能两者都有。

“老板,把你们这里拿得出手的菜式都上一份,不够的话再跟我说,我还有。”

疲惫的楚难伸了个懒腰,走了一整天,他的饥饿度早就见底了。

“啊对了,先来点水吧。”

“叫我老托马斯就可以了,先生。”

似乎是因为小费给到了位,酒馆老板的语气也显得热络了很多。

“不过先生,我不太建议您喝水,这个地方的水都是脏的,根本没法入口。不如来点淡啤酒,这个比水干净得多。”

“……还有这种说法?”

楚难愣了一下,随后直接摆了摆手。

“随便,你看着来就行,不够的话我这还有剑可以顶账。”

“足够了,您稍等一会就行了。”

老托马斯回忆着曾经在罗马城学到的礼仪,谦卑地行了个礼,随后拎着宽刃刀回到了后厨。

用刀子付账跟用刀顶账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不想付钱的蛮子,后者是随便就能拿出一把好刀的豪客。虽然比起银币又或者铜币来说,宽刃刀并不适合付账,但是这把宽刃刀的价值却比那点住店钱要高多了。

以老托马斯的挑剔眼光,这把刀也没有什么瑕疵的地方。如果拿去卖给那些靠刀吃饭的汉子们,怕不是连金币都能换到。

当然,比起用金币买刀,那些亡命徒更倾向于直接抢劫,不过这并不妨碍老托马斯看出这把刀的价值。

还有外面那个人所表现出来的实力。

就像他会当着不速之客的面摆弄自己的钉头锤一样,那个男人也通过凭空亮刀的方式表现出了自己不好惹的那一面——既然能凭空掏出一把两尺长的砍刀,自然也可以在身形交错的时候凭空砍掉他的头。

有着如此的身手,甚至还伪装成朝圣者来隐藏行踪,用一把不便宜的武器付账还一脸的稀松平常,还有那张脸……就连贵族们都不会把脸洗到那么干净,他也没在那些贵族们身上见过那种奇怪的气势。

气势,又或者是气质,老托马斯不太好形容那是什么感觉,他只知道那个人就算只是坐在那里,都能感觉到不是一般人。

不过老托马斯也不会去问这种事,在朝圣之路上混了十来年,他唯一学到的事情就是叫做别多管闲事。

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在这种危险的地方待这么久的原因,多管闲事可是容易死人的。

“来,这是您点的餐。”

忙碌了一会之后,老托马斯便将那些刚做好的菜肴端了上来。

“煮洋葱和豆子,烤猪肉排,还有我自己研究出来的‘黑布丁’……面包的话就没有什么办法了,这个地方最好的面包也就是这样了。”

“黑……布丁?”

看着面前那一小盘黑色的香肠,楚难的脸色僵了一下。

虽然在进了这个任务世界之后,他也知道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伙食都不怎么样,但是……

“你确认这个是可以吃的东西?”

“为什么不能吃?这个很好吃的啊。”

说着话,老托马斯拔出了腰间的小刀,扎了一块送进嘴里。

“您看,确实能吃,不信您尝尝。”

“我……”

楚难看着老托马斯递过来的刀柄——尤其刀刃上沾着的口水,还是选择了从储物戒指里摸出鱼肠剑,自己动手扎了一小块黑色的香肠。

然后,咬了一口。

“嗯……”

黑色的香肠刚一入口,奇怪的味道便让楚难皱起了眉头。

“你这……怎么做的?”

“是胡椒!我加了胡椒!”

说起自己的得意菜式,老托马斯一脸自豪。

毕竟在这种远离文明世界的地方开店,除了抡锤子保持战斗力之外,他能找到的消遣也就只有做菜了。

“主料是猪血,然后我切了一些猪肺和猪肝进去,还有猪心,配料我放了盐,燕麦,豆蔻,香菜,洋葱,胡椒……”

“呵,呵呵呵……”

楚难已经不想说什么了,听到这一长串互相不沾边的配料之后他就对这份香肠绝望了。

可能会有谁喜欢这种香肠吧,但至少现在他是真的吃不了这玩意——不过他也不认为还能有别人啃的动这种怪东西。至于老托马斯……如果不是口味有问题的话又怎么可能做出这种玩意来?

不过就算除去这盘香肠,其他的菜也不怎么样。

煮洋葱和豆子就真的只是洋葱和豆子混在一起煮,看样子估计最多就撒了一把盐。烤猪肉排的块头也不算大,对肉本身的处理更是一塌糊涂。至于面包……老托马斯刚才自己也说了,附近能找到的最好的也就这样了。

总之,伙食极差。

但楚难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坏事。

楚难已经在这个任务世界里走了六天了,这六天里他没有着急先做系统任务,而是把周围的环境先熟悉了一个遍——而老托马斯这里已经是他能找到的伙食最好的地方了,但仍旧只是这种色香味全没有,看一眼就能绝食的东西。

如果这个任务世界的伙食大多都只是这种水平,那他想要做完任务可就再简单不过了。

【任务:扬名立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