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223章

作者:仙风盈袖

  他站在陌生的路边,环顾四周,寻找着福利院的方位。

  最终,他还是在问了几个路人之后,才顺利的找到福利院。

  福利院并不显得破败,反而在国家的支持下,处处都还不错。国家是有相关政策的,会抚养这些被抛弃的孩子。

  而被抛弃的孩子中,以身有疾病者为多。

  黄大志找到了福利院的负责人,并且说明了来意。

  负责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她看上去性格很好,说话的声音也很温柔。

  她在核实了黄大志的身份后,才说道:“半年前,警方把小乖送了过来,之后就再也没有接走,大概是还没有找到小乖的父母吧。像小乖这种情况,十有八九是找不到父母的,即使找到了,也不会接走的。”

  小乖,就是那个兔唇弃婴。

  因为那孩子过分乖巧安静,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黄大志见到了小乖,六个月的小乖已经长开了不少,和当初刚出生时的模样大不相同了,要不是那明显的兔唇,黄大志还未必认得出来。

  六个月大的婴儿,还不能坐和爬,但已经可以翻身了,为了防止孩子摔下床去,福利院干脆在地上铺一张席子,然后把孩子放在席子上。

  小乖的身边,还躺着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大些的已经能爬了,小些的看上去才两三个月大。

  黄大志打量着小乖,心底浮现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也没有养育过孩子,但在军岭时,倒也见过同村其他人家的孩子。

  他感觉小乖看上去有些呆愣,他出现时,小乖明明看到了他,但也没有多少表情,这让黄大志开始猜测小乖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问题。

  于是他问了出来。

  负责人当即说道:“我们院里的孩子,都是经过体检的,小乖除了兔唇,别的倒是一切正常。”

  “我们福利院是政府拨款,孩子们的生活、医疗,都是有保障的。但是呢,我们院里的人手不足,我们每个人都要照顾很多孩子的生活起居,所以对于这些婴儿,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去抱他们的。”

  “每个孩子刚来时,都会哭很久,但之后,他们知道哭也不能改变什么时,就会变得安静下来。”

  负责人叹息一声,他们福利院一共只有五个工作人员,但却有六十多个孩子,于是大孩子也要帮着照顾小孩子才行。

  黄大志听到这些,突然间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那会儿他才四岁,已经有了记忆,当时弟弟黄小安也出生了,他记得弟弟很爱哭,但他的爸妈要忙于下地干活,除了给弟弟喂奶和换尿片时,也是很少抱弟弟的。

  即使后来弟弟得了小儿麻痹症,爸妈一开始也没在意,等到病情严重了,才匆匆忙忙的带去看病,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回忆在脑海中一闪而过,黄大志的目光再次落在小乖的身上,他说道:“院长,我弟弟想要领养小乖的话,需要办什么手续?”

  负责人说道:“这领养孩子可不容易,但你们和小乖有渊源,且小乖又是这么个情况,基本上其他人也不会领养了。”

  “这样吧,你先去一趟警局,询问一下小乖亲生父母的事情,确认是孤儿后,再来办理领养手续。”

  福利院的人手不足,加上小乖的特殊情况,这使得黄大志的领养之路变得很顺利。

  当然,这和他的职业也有一定的关系。

  接下来,黄大志又去了附近的警局,找到了当初办理小乖案件的警员。

  警员们的记忆力都挺好的,对方很快就认出了黄大志来,两人便到一边去说话。

  很快,黄大志就得知警方这边没有找到小乖的亲生父母,如今时隔半年,基本上确定是孤儿了。

  接下来,黄大志在省城停留了一天,办好了相关的证件。

  第二天上午,他抱着小乖,前往火车站。

  因为知道火车站里杂乱人员很多,这回黄大志很谨慎,没让那些人近身。

  进了候车室,黄大志趁着上车前,又给小乖喂了一次奶。

  这些奶瓶和奶粉是他新买的,因为他发现福利院的奶瓶看上去都很旧了,并且是几个孩子混用的。

  小乖那是人如其名,一路好带的很,她虽然是兔唇,不方便吮吸,但奶瓶喂养还是没有问题的,且半岁的孩子也可以开始吃辅食了。

  在他给孩子喂奶时,有人好奇的看了过来。

  人们对身有畸形、残疾的人,都会产生本能的恐惧和排斥,黄大志注意到这些目光,面色一沉。

  他低头看着小乖,决定再过几年,就带小乖去医院做手术。

  他不希望小乖一直生活在异样的目光中。

  一路回到县里,黄大志又马不停蹄的骑着自行车,把小乖送回了军岭的家中。

  他用一大块布做了一个背带,把孩子背在背上,这样一来,就不妨碍他骑自行车了,等到了军岭时,才发现孩子竟然趴在他的背上睡着了。

  这一路上,孩子除了偶尔嗯哼了几声,就没怎么发出声音来。

  “哥,你把孩子带回来了?我看看!”黄小安目露期待的看着黄大志怀里的孩子。

  黄大志把孩子递给他,小声说道:“她小名叫小乖,你再给她取个大名,然后找个时间去上户口。”

  黄小安稳稳地接过孩子,第一眼就注意到孩子的兔唇。

  这一点,他之前只是听大哥说过,但他自己并没有见过,此时看到了,不免认真的多看了几眼。

  他自己腿部畸形残疾,所以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兔唇感到不适。

  他仔细的盯着看,笑道:“是有点像兔子的嘴巴!小小的还蛮可爱的。”

  “哥,我也没什么文化,不会取名字,她的大名,还是你来取吧。”

  黄大志却没答应,而是说道:“你自己先好好想一想。”

  兄弟两说话时,他们的妈妈从地里回来了,看到黄小安手里的孩子时,黄妈也好奇的凑过去看。

  只一眼,她就嫌弃的撇嘴,说道:“大志,就算要给你弟弟收养一个孩子,也犯不着收养她啊!瞧她长得多丑!我们这附近,经常有不要的女娃,直接去抱养一个回来就行,还健康的很呢!”

  黄大志皱眉,他爸妈的品行他了解,于是也不多解释,而是强势的说道:“妈,我买了一些棉布,你找时间给小乖做两身换洗的衣服。”

  之前做背带的布料,其实就是扯的棉布,做完背带后,再做衣服,省事的很呢。

  像这种婴儿的衣服,基本上是不需要喊裁缝做的,因为比较简单,家里的女人们,就能够做出来。

  “知道了。”黄妈虽然对于收养一个残疾孩子不满,但如今也习惯听大儿子的话了,本能的答应了。

  黄大志又继续说道:“我买了奶瓶和奶粉,小乖饿了,你们就给他泡奶粉喝。另外她也可以吃一些粥和烂面条了。”

  听到这里,黄妈自信的说道:“我都养活了两个儿子,还用得着你教?”

  黄大志就不吭声了,但看着他妈的目光是充满怀疑的。

  他自己小时候经历了什么,他是没有记忆,但他知道他弟弟小时候经历了什么!

  最后,他对黄小安说道:“小安,好好养大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你只管开口说。”

  黄小安抱着孩子,笑的一脸的轻松:“她是我女儿,我自然会好好养她,我还指望她以后给我养老呢。”

  安排好小乖的事后,黄大志没有停留,又回到县里,他只请了两天的假,明天还得上班呢。

  于是等高明程回来后,就知道黄大志已经干了一件大事了。

  这天傍晚,黄大志来接罗丽下班时,恰好看到高明程已经回来了,于是两人坐在后院的桌子那儿,说起了这段经历。

  高明程听完后,说道:“我听过一句话,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你和那孩子有缘,如今成为一家人也挺好的。现在的医疗技术,每天都在进步,等孩子两岁了,你就带孩子去一趟省里的医院,看医生怎么说。早治早好,省的孩子被人嘲笑,影响了性情。”

  黄大志点头,他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又聊了一些别的,然后黄大志就带着罗丽回家去了。

  路上,罗丽说道:“我问过多美了,她说我可以用店里的缝纫机,我打算明天去买一些布料,给小乖做几件衣服穿。”

  “可以啊,再过几天,就是放假的日子,到时候我带你回去看看,那孩子的确挺乖的,也怪可怜的。”黄大志说道。

  罗丽却说道:“她不可怜,她很幸运,在她生命濒危时,她遇到了你,重获新生,在她无人问津时,又是你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庭。”

  黄大志诧异的看着罗丽,上上下下的扫视着她,夸张的说道:“你现在说话的水平越来越高,都会用成语了!”

  罗丽抿嘴笑着瞪了他一眼,说道:“最近淑芳没事时,就会大声的朗诵文章,我在一边听了,也记住一些词了。”

  “那挺好,你下次干脆和她一起朗诵文章好了。”黄大志笑着说,他觉得这个法子应该是高明程提出的,但效果肯定还不错,这不,罗丽在旁边听着,都记住一些成语,说话水平明显提高了不少。

  这边,黄大志夫妻在说着话,那边高明程夫妻也在说着话。

  许多美的肚子逐渐大了起来,之前的裤子,穿着已经有些勒了,因此她决定自己买布来做几条裤子。

  孕妇要穿宽松舒适的衣服,但店里的衣服虽然好看,也很显身材,但就不那么适合孕妇穿了。

  许多美一边清点库存,一边说道:“今天罗丽说要用店里的缝纫机给小安领养的孩子做几件衣服,我觉得我也该给孩子准备起来了!”

  高明程撇了眼许多美的肚皮,说道:“会不会早了点?”

  许多美则是说道:“不早!我算了日子,应该是在十月左右生,那会儿天气挺好的,不冷不热,最适合养孩子了!我现在就得把孩子的衣服、尿片、被褥都做好,省的后面肚子大了,做事也不方便了。”

  她说话做事,都挺有规划的,因为在怀孕后,她特意和生养过孩子的人聊过了,知道孕晚期后,自己身体会发生的一些变化。

  所以需要提前把事情都准备好。

  对此,高明程没有多少发言权,于是说道:“你安排就好。库存我来清点,你下去吧,这里气味大。”

  许多美倒也听话,于是先下楼去了。

  高明程则留在三楼的库房,一面清点库存,一面把数据写下来,这样只要翻看这些数据,就能够知道库存的情况了。

  做生意就要定期盘点,这样才能够及时清理掉库存,如果有哪些款式囤积了,那么就要搞活动打特价卖出去,好及时止损。

第344章 邓婉婉收到信了

  从前车马慢,一封信要在路上辗转很久,才能够寄到收信人的手里。

  但到了八十年代,国内开始实施了邮政编码,有了邮政编码,分信效率就得到大大的提高。

  八分钱的邮票,两分钱的信封,再装上数张信纸,投递到邮箱里,经过邮政人员的分拣、运输、送信,五天后,来自抚州某个小县城的信就到了邓婉婉的手中。

  邓婉婉跟着王珣到了首都后,每天都在努力做事,希望能够在首都立住脚跟,她先是跟着王珣出门去收破烂,但发现在言语不通的情况下,很难收到破烂。

  于是王珣就带着她一起学首都话,在学首都话时,邓婉婉每天都拿着一个麻布袋,出门去捡破烂。

  她发现,首都人民的生活很好,精神面貌也是朝气蓬勃的,她每天在街上游走,都能够捡到不少空塑料水瓶、废纸等,有几次运气好,竟然还捡到过几毛钱。

  在捡破烂时,她发现还有很多同行,这些同行大多数都是外地人,都想在首都赚到钱。

  被首都人民随手丢弃的破烂,就是他们立足的根本。

  王珣看到背着一大袋破烂回来的邓婉婉,颇为无语,他语重心长的说道:“婉婉,你不会真以为是带你到首都捡破烂的吧?就你这样每天捡几袋子破烂,卖几块钱,那又有什么意思呢?虽然能赚点钱,但一辈子也发不了家!”

  邓婉婉却说道:“我今天捡到的,能卖十块钱呢!这一个月下来,也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