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她立刻找到她二哥,因为她知道之前二哥买了专门写信的纸回来。
问二哥要了两页纸,高淑芳就坐在桌子前神情认真的写起信来。
高明程知道她是要给邓婉婉写信,也挺支持的,至于邓婉婉现在居住的地址,他上回打电话时,也问清楚了。
首都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有眼光和有才华的人,都将在这里腾飞。
高淑芳在写信时,突然间发现自己遇到问题了。
原本她以为自己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进步,连最新的时局新闻,都能够和顾客说上几句,拉进彼此的关系。
但她在写信时,却发现自己经常词不达意,并且时不时就会出现错别字。
写了错别字后,她下意识将之涂黑,然后再重新写。
但这样一来,她发现一页纸上,竟然有很多地方都被涂黑了,并且字迹略潦草。
“哎,怎么会这样?”高淑芳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信,傻眼了。
她实在是没脸把这样的信寄出去,于是只好又问二哥要了一些信纸。
她开始重新眷写,这一次,她的字迹更工整,且也没有明显的错别字了。
一连看了三遍,她颇为满意,觉得这回总没有问题了。
但就要把信纸折好时,她想了想,决定把信给二哥看一遍。
高明程没马上去接那信,而是说道:“你写给邓婉婉的信,给我看什么?”
“我……我想让你给我看看,是不是还有哪里写的不好?”高淑芳有几分紧张的说道。
这是她人生中写的第一封信,同时这封信可是寄往首都的!
这让她的内心有一股压力,想要竭尽全力的去做好。
高明程看了她一眼,这才把信接了过去,展开一看,只是还没有看几行字,他就发现病句了。
不过他没有吭声,而是继续看下去,等都看完了,他才拿起一支笔,开始就在信上给高淑芳修改病句,他一边修改,一边解释为什么这样写是错的,又圈出几个高淑芳没有察觉到的错别字出来。
高明程毕竟不是专门的老师,且自身的学识也有限,他之前教许多美和高淑芳时,都是让她们自己多看、多写,想通过这种方式,慢慢的累积知识,提高文化水平。
但他没有让她们写过文章,如今这写信就如写一篇文章,瞬间暴露了很多缺点。
于是高明程回过头去看许多美,说道:“要不,你也给邓婉婉写封信?”
他想以此来检测一下许多美的文章水平。
许多美看出他的意图,也有些动心,于是点头同意了。
当天晚上,许多美也给邓婉婉写了一封信,写好后,就交给高明程修改,然后再眷写一遍,这样一来,这封信的水平,不说有多高,至少是没有明显的缺点了。
第二天时,高淑芳拿着两封信去了邮局,买了信封和邮票,因为信纸轻薄,且收件人都是邓婉婉,高淑芳就把两封信都放进同一个信封里,哈,这样就可以省钱了!
在高淑芳出门寄信时,高明程已经坐在大卡车上,朝着遥远的羊城而去了。
这一次他不是给范承耀运货,而是运了一车的药材过去,以能够煲汤的药材居多。
同时货主也要随车一起前去,此时正坐在副驾驶,和高明程大声的说着话。
高明程有两世经验,不管对方说什么,总能够搭上几句话,不会显得冷场。
一路上有个人搭话,倒也不显得难过。开长途,除了路上可能会遭遇一些危险外,最大的问题是视觉疲劳和孤独。
等到了羊城后,高明程按照货主的指示,把车开到一处仓库,等待工人把货卸掉。
货主一路和高明程相处的还算愉快,此时说道:“明程兄弟,我送你的那一包山药,你可得好好吃,补肾的!”
货主冲高明程眨眼,递给他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高明程哭笑不得,但还是得说一句:“山药除了补肾,还有很多用途的!”
所以,别只盯着补肾好吗?
再说了,他这么精壮,像是需要补肾的人吗?
话说,许多美怀孕后,他都已经很久没让肾辛苦过了,所以说,肾这玩意需要补吗?
至于那一包干山药,当然是用来炖肉吃,补气血!
卸完货后,高明程先去服装厂拿货。
这次拿货时,厂里的人告诉他,进货价要稍微涨一些了,不只是服装,各行各业,都开始涨价了。
这涨价的背后,自然是有其原因的,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动乱,但这是必经的阵痛,是发展路上的小障碍。
高明程只是平头百姓一个,无意深究,只能人如潮水,随着时局进进退退的。
这一次到羊城,高明程发现在街上游荡的外乡人更多了,在年初时,百万民工就从各地涌向了羊城,他们迫切的希望在这里找到工作,扎根生活,但羊城根本无法接纳这么多人,于是大部分人只能在街上游荡着,或是好运的接到一两个临时工,赚一点饭钱。
看到这些人,高明程心中很感慨。
休息一晚后,他到一处指定地址,装了一车货,朝着返程而去。
高明程在道路上奔驰时,黄大志刚刚从拥挤的火车车厢下来,随着人流朝出站口而去。
只是等他来到出站口,却发现外面竟是人山人海,当他走在路上时,居然有无数双黑乎乎的脏手朝他抓来。
一旦这些脏手抓住了他,若是他不慷慨解囊,那就无法再离去了。
黄大志环顾四周,发现其他刚下车的乘客也是如此,有些胆小的女性被吓的尖叫,有些怕事的人则只能慌忙掏出钱来,但也有脾气暴躁的,不但不给钱,还用脚去踢,嘴巴里骂骂咧咧的。
对于这种人,那些趴在地上乞讨的人也不敢太过分,纷纷避让开来。
“行行好,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孩子也饿的不行了。”
“给点钱吧!”
“帮帮我们吧!”
祈求的话不停的钻入耳中,黄大志的两条腿都被那些手给拉住了,这让他无法继续行走。
黄大志低头看着他们,这些人的外貌,的确很可怜,但他们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一股贪婪和狡诈。
黄大志在警局里做事后,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打过交道,再加上他擅长观察,一眼就能够看穿这些人的真面目。
他们的确可怜,但更可恨。
这样围聚在出站口,这样伸手抓住他人的裤子,不让人走,那么和抢劫,又有什么两样呢。
黄大志对于很多命运多舛的人都很同情,但并不同情他们,他蹲下身来,眼睛盯着一个拉着他裤子的人,与之对视着。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是因为什么流落到这里的?我是警员,你们随我回警局,等我调查清楚后,就安排你们返乡回家。”黄大志以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说着话,语气也很诚恳,他看着周边的人,说道:“你们都一起随我回警局。”
他在警局工作一年多了,身上也沾染了办案人员特有的气质,此时一开口,立即把那些人给唬住了。
有人已经松开抓着他裤子的手了,但也有人不死心。
其中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哭泣道:“行行好,给我点钱吧,我的孩子快要饿死了。”
她的旁边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身上穿的破破烂烂,脸上脏兮兮的,躺在地上,像是饿昏了。
黄大志看了那孩子一眼,然后弯腰将之抱起。
他的这个动作吓了那女人一跳,尖声喊道:“你干什么?”
黄大志抱着孩子,悲悯的说道:“孩子都饿晕了,我带他去警局食堂吃饭,你们也一起来吧,等吃完饭,就做笔录,然后遣送你们回乡。”
“你……你给点钱给我们买饭就行了。”女人弱弱的说道。
但黄大志没吭声,只盯着她看。
最终女人有些承受不住对视的目光了,大声说道:“谁要跟你去警局?你把孩子给我放下。二虎,快跑!”
说着,女人竟然转身就跑了。
她身边的那些人,也纷纷跑掉了。
甚至于黄大志怀里抱着的孩子,也突然间睁开了眼,机灵的跳了下去,然后一溜烟的跑掉了。
这速度,说他们几天没吃饭,谁信?
眨眼间,包围黄大志的人就纷纷不见了。
其他人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愕然的看了过来。
黄大志拍了拍手,面无表情的走了。
这是他第二回到省城来,第一次来时,是坐高明程的卡车过来的,一路畅通,直抵医院,并未和外人多接触。
但这一次,却是他自己乘坐火车过来的。
但幸好在出发前,局里有同事告诉他省城火车站有大量乞讨者。
并且让他千万不要给钱,你一旦给钱了,其他人都会围过来让你给,被哄抢之下,再多的钱都会没了。
88年的省城火车站,就是如此的混乱。
第343章 小兔子乖乖
出了火车站,黄大志找到了坐车的地方,然后和人打听去抚生路要坐什么车去,一番折腾后,他总算坐在开往抚生路的小巴车上了。
省城的福利院,就在抚生路那儿,上回他从办案人员的手中拿到了具体的地址。
时隔半年,黄大志如当初所说的那样,前来查探那个弃婴的情况了。
当他把弃婴从垃圾桶抱出来的那一刻,他就隐隐觉得自己和弃婴之间有了一种说不清的牵连了。
当时的他,决定收养那个有缺陷的弃婴,但最后并没有马上收养,一是警方还得寻找弃婴的父母,二是他自身情况不适合马上收养一个刚出生的孩子。
高明程就曾劝他半年后再来收养。
如今已经过去半年,他的弟弟黄小安术后恢复的不错,而他更是娶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妻子。
在出发前,他和罗丽说过这件事,也征求了罗丽的意见。
罗丽听了后,并没有反对,反而很支持,她甚至说道:“现在你和我是双职工,没法带孩子,但等孩子大点了,倒是可以接到县里来读书。”
黄大志一听这话,就知道自己选择罗丽做妻子,是没有选错的。
身体随着小巴车而摇晃着,大约半个小时后,车子在路边停下。
售票员的声音响起:“抚生路到了,要下车的赶紧下车!”
车门已经打开,黄大志两三步就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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