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馋嘴小猫咪
正懊恼的时候,一旁趴在猫抓板上看平板电脑的墩墩凑过来,用脑袋蹭了蹭林旭的裤腿。
“怎么了墩墩?饿了?”
林旭弯腰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刚要起身去厨房把扒烧整猪头出锅装盘,脑海中突然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宿主创造性的做出创新类菜品——五色鸡粥,奖励完美级仿素菜——一品豆腐,恭喜宿主!”
林旭:???????
什么情况?
不是说错过任务了吗?
咋又奖励了一道仿素菜啊?
难道是墩墩安排的?
它低头看了小肥猫一眼,这家伙已经重新趴在了沙发状的猫抓板上,继续看起了猫和老鼠。
林旭心里这会儿满是惊喜,有种财宝失而复得的感觉。
他在心里默念一声:
“感谢墩墩!”
第五百四十七章 仿素菜一品豆腐!最适合饭后的消食运动——挖野菜!
很快,一品豆腐的经验就涌入了林旭的脑海中。
这是一道典型的仿素菜,也是一道基本上约等于失传的菜品。
因为现实中,已经很少有人能真正做出孔府的一品豆腐,虽然一些网红博主用做蛋糕的方式做出来,看似复刻成功,其实那只是想当然的噱头而已。
这道菜的做法很繁琐。
豆腐切片,在清鸡汤中反复焯烫三次,去除豆腥味,控水碾压成泥,再将熟的猪肥膘同样用刀背剁成泥,和豆腐泥混合在一起,过筛。
调入食盐、蛋清以及胡椒粉,搅拌均匀,放入豌豆淀粉增加粘稠度,重新做成豆腐的样子。
略蒸一下定型,重新切片,下油锅炸到表面金黄,再用高汤和火腿小火煨制。
做出来的豆腐外表金黄,内里汤汁丰盈,一片片叠压着摆在盘中,看似是一道家常的红烧豆腐,但味道和口感,却远胜平常所见的豆腐菜品。
这样的豆腐,才当得起一品之名。
网上那些把豆腐碾压成泥铺在盘底,再加上炒好的肉馅,最后盖上豆腐泥的做法,根本不算孔府的一品豆腐,也没有体现出仿素菜以荤托素的精髓。
仿素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食客入口前,根本不知道这是一道荤菜。
只有吃进嘴里,那种反差感和惊喜感才会变得非常强烈,才能让食客有种眼界大开的感觉。
仿素菜中的鸡豆花、鸡粥,以及雪花鸡淖等等,全都有类似的特点。
除了这种做法,还有一种用鸡脑、鸽脑、雀脑混在一起代替豆腐的做法,做出来的一品豆腐更加鲜美,更加让人难以忘却。
但因为太耗费食材,也就乾隆去孔府吃过一次,其余的,还是老老实实使用豆腐。
林旭打算抽时间做一次,家里有鸡汤,有熟猪肥膘,还有火腿,只要买一块质地细腻的豆腐,就能将一品豆腐做出来。
这道菜最有意思的一点就是,虽然名字中有豆腐二字,但豆腐却是制作成本中可以忽略不计的存在。
真正费钱的,还是清鸡汤、高汤、火腿等配料。
“哇,这鸡粥真鲜美!”
林旭正感慨一品豆腐的时候,餐桌前的众人已经拍完照片,开始吃鸡粥了。
沈佳悦拿着勺子,把五种鸡粥挨个儿尝了一遍,发现不仅颜色不一样,味道也有所区别。
黄色的鸡粥带着一股胡萝卜味,吃下去还有胡萝卜特有的回甘。
黑色的鸡粥则有种浓郁的海鲜香气,吃起来仿佛在喝海鲜汤。
绿色的依然是菠菜的鲜嫩口感,只有红色,虽然红曲米的味道不太浓郁,但依然能分辨出来。
这几种鸡粥再配上白色鸡粥,五种颜色五种味道,让人一口下去就忍不住馋了。
林旭尝了尝,发现用紫菜糊做出来的鸡粥味道还真不错,鲜香味浓郁但有没夺去鸡的鲜味,只是让鲜味更加浓郁而已。
“确实好吃,味道好,口感好,真是厉害。”
“虽然有上次吃过的鸡粥打底,但不得不说,这道汤真的让人很惊艳。”
“对啊,看似是寻常的大米粥,谁能想到味道会这么突出呢?”
“还是小旭的手艺好,今儿我得多喝点。”
“我也是,还是这种汤喝着舒服。”
“……”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弄得林旭都不好意思了。
他尝了两口,回到厨房,将灶上的火关掉,随即打开锅盖,锅里浓郁的香味,比上次在店里做的更浓郁,更诱人。
林旭深吸一口气,双手提着竹篦,将猪头提出来放在盘子里。
这会儿猪头是肉皮朝下的状态。
他摆上准备好的生菜叶,填满猪脸上肉比较薄的部位。
接着拿一个大盘子扣上去,双手一用力,把两个盘子翻转过来。
拿掉上面的盘子,再小心揭掉竹篦,最后将锅里剩余的汤汁再熬一下,再小心淋在猪头上。
这汤汁不仅能增加猪头的香味和味道,同时还能增加口感,让猪头吃起来更加美味,更让人欲罢不能。
两个猪头全都盛出来,林旭和石文明端着来到餐厅,往餐桌上一摆,再将一筐空心馒头放在一边,这道菜算是齐活了。
“这就是扒烧整猪头吗?看着可真诱人。”
“是啊,口感超级棒的,旭宝,赶紧分一下,让咱家人都尝尝。”
沈佳悦举着手机“咔嚓”拍了张照片,随即便拿起一个空心馒头,准备夹着猪头吃。
不过空心馒头也只是起个点缀作用,真正美味好吃的还是猪头,肉软烂入味,口感鲜香美味,同时还带着冰糖特有的甜香味。
这样的肉,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等大家全都拍照完毕,林旭这才拿着筷子,将两个猪头全都分割成小块。
整个猪头有胶质比较多的猪鼻拱,有满是软骨的猪耳朵,还有肥瘦相间的猪脸肉,不管哪一块吃到嘴里,味道和口感都不会太差。
分割好后,大家学着沈佳悦的样子,夹起一块颤巍巍的猪头肉,用空心馒头夹着,然后送到嘴边咬一口。
顿时他们就被猪头肉的香味和口感给迷住了。
“好吃,这炖了五六个小时的猪头肉,味道真是不一样。”
林红旗咬了一口猪鼻拱的部位,忍不住赞叹起来。
陈美德也赞叹不已:
“这次去京城,光觉得小旭做的压猪头肉已经够好吃了,没想到这扒烧整猪头味道居然更好,今天得多吃几块,这肉吃着太过瘾了。”
陈美亮拿着夹满猪肉的空心馒头咬一口,冲林旭问道:
“这道菜在你饭店上了没?”
“没呢,这次回去打算上一下试试,只要顾客提前预定,我们就准备做,不过这种菜费工夫,要价低了赔钱,要价高了顾客不一定会点。”
到时候只能用预定制了。
提前预定,这样后厨能从容准备,顾客也能吃到火候足够的猪头。
要是当天现卖的话,哪怕林旭有完美级做法,也根本做不出来,毕竟这道菜最大的成本就是时间。
在时间面前,其它成本都可以忽略不计。
沈国富说道:
“店里的烤全羊两千以上,那这猪头,至少得1288以上才行,不能太低,否则就显得烤全羊贵了,但也不能太高,高的话大家都吃烤全羊,就没人吃猪头了。”
林旭夹的是猪耳根部位,脆骨多,肥肉和瘦肉和全都有,是猪头上容易被人忽略的精华部位。
他咯吱咯吱嚼着脆骨说道:
“回去我们商量一下,再做个小调查,看到底价格定位在什么区间比较合适。”
不管什么菜品,最终是要转化为利润的。
没有利润的菜品,再热销也白搭。
要找到销量、成本以及利润三者之间一个最完美的平衡点,这样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能赚更多钱。
之前沈国富提这道菜的时候,大家觉得无非就是个夹猪头肉吃。
但尝到才发现,还是小看了这道菜。
猪头的肥肉瘦肉以及眼窝等部位带来的那种曼妙的香味和丰腴的口感,都无时不刻的撩拨着大家的心弦。
一口没吃下去,就想再来一口。
林旭吃了两块肉,担心会吃伤,便没有继续,而是端着一碗米饭,里面淋了一些炖猪头剩下的汤汁,然后就着野菜炒鸡蛋吃了起来。
野菜别看个头不大,但却带着浓郁的清鲜味,跟鸡蛋的鲜香配在一起,吃起来更加绝美。
不过这些野菜,最经典的吃法应该还是用猪油和干辣椒爆炒。
林旭今天之所以没做,是因为有扒烧整猪头,今天中午所有的菜品都是围绕着猪头展开的。
毕竟这是核心大菜,不能被别的菜品抢去风头。
吃了两口野菜,他又往碗里夹了两片小炒黄牛肉和几块血鸭。
要说下饭,还得这种菜品,跟米饭搭配在一起,米饭下降的速度会突然加速,而胃口也不自觉开始变大。
很快,林旭就吃完了一碗米饭。
他又拿起了一个空心馒头,不过这次没夹猪头,而是夹了一个已经完全蒸透了的粉条丸子。
这种吃法源自于过去吃席,最后用馒头夹着一颗硕大的丸子。
虽然这不是肉丸子,但不论口感还是味道,都不逊色多少。
跟喧软的馒头搭配在一起,并不显得突兀,馒头反而能吸收丸子表面的油脂,吃起来会更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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