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822章

作者:观鱼的星河

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比较适用的法律行为,那就是诈骗罪。

刑法第210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聂云枭及其团队的行为,一直在忽悠他人付费。

但……

根据他目前上的这堂课来看。

聂云枭极其谨慎,并没有虚构故事或者隐瞒真相。

在构成要件上,便不符合。

置换车辆。

虽然受到了聂云枭的诱导,但却可以将其认定为商业推广行为。

他假借成功的名义,让众人换车,同样没什么违法之处。

就如同商业宣传的买一送一一样。

“我记得……万中元说,老院长的老婆被忽悠了搞了投资……”

秦牧目光闪烁了一下。

又想到了另一点。

所有的投资都属于金融行为。

若是不正规的话,极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聂云枭掌握了这么多韭菜,肯定要想方设法的薅羊毛。

仅仅是接商业广告……

并不足以满足他们。

而投资……

毫无疑问,是一个光明正大的手段。

这些渴望成功的人,都做过通过投资,一本万利,一夜暴富的美梦。

投资肯定是他们十分热衷的。

其实。

非法集资在之前孟磊的借钱案子里,就出现过一次。

他指点马明打官司的时候,就用上了这个罪名。

孟磊到处借钱。

所借的规模超出了一定限制,便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是非法集资的一种。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非法集资有假直接投资项目、假间接投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三种类型。

按照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就聂云枭组织的这种教学组织。

他开展的成功学……

就属于组织中的一类,将人骗入组织,进行投资性诱导,便可以构成此类犯罪。

而非法集资罪属于类罪,并非个罪。

其下分别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四个罪名。

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样,两者都属于类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下面,还包含了爆炸罪、放火罪、传播传染病原体罪等个罪。

而聂云枭涉嫌的,就是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192条的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而在这条罪名的认定上……

并非是单纯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来认定。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里规定,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一、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二、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四、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只要存在这四种情况。

即便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也构成了集资诈骗罪。

它和之前孟磊多方大范围借钱,构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同。

即便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也可以构成该罪。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同时规定: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

即被骗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集资了多少钱。

投资期间,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而聂云枭等人的引导投资金额,必然远远超出500万元这个等级。

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而在量刑上。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秦牧想到这里,思路愈发明朗。

原本无法打开的局面,逐渐清晰起来。

组织、领导传销罪无法构成,但非法集资却是一个突破口。

正在他思考该怎么操作的时候。

万中元带着一个老人,突然找到了他。

“院长?”

秦牧看着眼前鬓发斑白,满脸愁容的老人,也有些惊讶。

来院里工作几年了。

他还是第二次见到神秘的院长本尊。

“小秦是吧,你的名头……我这段时间可是听的起茧子了。”

一见面。

谢安国强行提振精神,露出了一抹温和的笑容。

秦牧也没摆什么架子。

说了几句寒暄话。

然后……

谢安国就长叹了口气,开门见山的说道:“小秦,我想找你问问……我如果现在离婚,财产分割的事情。”

秦牧愣了一下。

打量了一番谢安国,没想到老院长居然这么果断。

前不久。

万中元才跟自己说,老院长想让他帮忙让他老婆回头是岸。

可现在……

突然就要离婚外加财产分割了。

别的不说。

光是这份离婚的魄力,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没办法啊,再不离婚……我辛辛苦苦打下的老底,就要被这娘们败光了。”

谢安国又叹了口气,十分无奈。

“离婚的话,我得先了解下,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

秦牧想了想,开口问道。

他早就看完了《民法典》以及《婚姻法》《财产法》。

这个问题对他而言没有任何难度。

“我们……是在三年前结婚的。”

谢安国坐在了沙发上,认真回答道:“当时她刚满二十岁。”

秦牧嘴角抽了抽:“……”

他就说为什么张清源这些人,没事就给他介绍那些未成年的姑娘相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