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黑天魔神
回到家,巨大的喜悦笼罩着四兄妹。
天峰一时间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缓缓坐在地板上,脸上充满了震惊,在狂喜中不断变换颜色,一直喃喃自语:“我有姓了……我现在有姓了……”
天狂的反应是放声咆哮,炸雷般的嗓音传出屋外很远:“我现在是牛天狂,老子姓牛!”
他现在浑身充满了干劲儿,很想找个人打一架,以暴力方式释放激动。
天霜像牛皮糖一样黏在天浩身边:“三哥真了不起,三哥让咱们全家都有了姓。”
伸出手,轻轻抚过没有血缘关系妹妹的头发,天浩微笑着仔细端详她那张仍显稚嫩的脸:“记住三哥的话,认真洗脸,按时洗澡,不准再吃虱子。三哥会帮你找一户好人家嫁过去,舒舒服服,快快乐乐过一辈子。”
第一百二十节 父与子
牡鹿城。
鹿庆西端着装有酒菜的盘子,迈着轻缓的步子走进通道,很快看见独自坐在屋里发呆的父亲。
牡鹿部的军事计划失败了。本该是长途奔袭,在牛族人领地内部搅个天翻地覆,然后带着丰厚战利品与大批俘虏胜利返回,现在却变成了损兵折将,侥幸生还逃回来的人寥寥无几。
六千大军出征,只回来十二个人。
鹿庆西这段时间过得很累,倦意无时无刻都在向他展开攻击。最大的问题是不敢睡觉,必须随时等候来自父亲的召唤。父王……哼!老家伙现在变得很神经质,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都能让他神经过敏,觉得四周潜伏着杀手,想要他的命。
生还者带回了鹿庆东的死讯。
鹿庆西对此感到窃喜。他丝毫没有泄密者的惴惴不安,继承顺位向前跨了一大步的狂热刺激着大脑,冲淡了身体的疲惫,神经几乎每时每刻都保持着亢奋状态。他觉得自己活力无限,充满了力量。就在两小时前,他刚离开床铺,留下几个女人如烂泥般呼呼大睡。也许她们是装模作样故意讨自己喜欢,但鹿庆西毫不在意——男人的价值只会在两方面得到体现:一是女人,一是权力。
缓慢的脚步继续往前。他必须在慢速状态下保持平衡,否则装在盘子里的酒会泼洒出来。
这种珍贵之物不能浪费。
距离侧坐不远处的父亲更近了,可以看到他花白的头发,手背上苍老如树皮般皴皱的皮肤。
二哥鹿庆南毕竟是一位王子。牛族人对他还算客气,没饿着,也没有用刑。信使来往于牛族与鹿族之间,父亲与雷牛王很快谈好了赎买价钱:以两千匹棉布为代价,换回了心爱的儿子。
货到放入,这是蛮族的规矩。
从边境到牡鹿城还有一段距离,半夜在野外露宿,有人闯进鹿庆南的帐篷,趁他熟睡之际灌下大量麻醉药,用刀子割走他的男性象征物。
杀人这种事情鹿庆西是不敢做的。二哥一向比自己在父王面前得宠,何况两族赎买已经完成,那样做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他很感激天浩,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的确足智多谋,他教会自己在二哥的接送人员里安排了几个牛族密探。那些家伙动作敏捷,得手以后迅速离开。现场留下了一些证据,一看就知道是牛族人干的。
一个去了势的二哥,就像雄风不在的阉鸡,永远不可能在母鸡面前扬起头颅“喔喔”叫,只能瑟缩着身子躲在鸡笼角落,慢慢养肥养壮,成为主人口中的美食。
把所有事情都推到牛族身上。这是天浩的原话。
鹿庆西很感慨,老天爷真的很不公平,年轻的磐石寨头领居然有着如此惊人的智慧。无论见识还是对事物的理解程度,远远超过自己的老师,也就是牡鹿族的大巫师。这家伙手段灵活,如果不是亲自与他打过交道,鹿庆西说什么都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生而知之,他们是上天的宠儿,浑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幸运”两个字。
鹿庆东永远不可能抓住那些逃跑的侍卫,永远不可能尽起牡鹿大军进攻雷牛部落。他没有那个胆量,更没有那个魄力。
父王与自己一样,骨子里有着对于牛族的恐惧烙印。这烙印来源于他的父亲,也就是鹿庆西被夺去王位的爷爷。老牡鹿王是个雄心勃勃的人,曾经有过联合虎族共同歼灭五千名牛族军队的辉煌战绩。他恪守传统,固执的认为应该把牡鹿族现有边界向北面推进,重新夺回几百年前被牛族占领的区域。
牡鹿族王室保留着一张古老的地图。从分界线上看,磐石寨、庆元寨、漳浦寨,甚至包括赤蹄城在内,北方广阔的大片土地都属于鹿族。王室内部甚至还有一种说法:牛族的庆元寨其实是老牡鹿王的出生地,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带兵打回去,所以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
牛族人强悍凶猛。自从与虎族之间不再联合,老牡鹿王再也没有打赢过。
直到他被鹿庆元砍下头颅,夺走王位。
现在是黄昏。
太阳正从天空中一点点缩减逗留时间,黑暗在屋檐、屋角、阴影等所有背光的位置缓缓聚集。它的面积越来越大,各种不同的影子也在地上拖得越来越长,慢慢汇聚起来,形成一大片吞没光线,笼罩世界的黑色外衣。
鹿庆西在心底发出叹息,同时还有那么一点点惴惴不安的紧张。他把情绪控制的很好,神情有些淡淡的忧郁,端着盘子径直走到父亲面前。
“阿爹,吃点儿东西吧!”
一碗加了肉末的粟米粥,一盘炒青菜,一大块切成片的烤肉。粥和青菜都是厨子刚刚做好,淡热微凉。肉是今天中午烤好,鹿庆西没什么胃口,随便吃了点儿就收走,现在回炉热了一下切片端上……即便是一族之王也不能浪费,何况这还是从豕族那边花了重金买来,有着肥厚油脂的猪肉。
豕族是一个怪异的部族。他们会驯养一种叫做“猪”的动物。这是一种四肢矮壮的厚皮兽,有着长长的獠牙,割开外皮,里面有厚厚的白色肥膘,再往下,才是纤维紧密的红色肌肉层。
豕族的猪并非北方大陆上常见的野猪。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鹿庆元偏过头,浑浊的眼睛里目光迷惘,从鹿庆西脸上扫过,落在盘子正中装酒的小陶壶上。
“哪儿来的酒?”
鹿族每年产出的布匹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向狮族换取粮食酿酒。他们用酒向其它部族交换各种生活必需品。粮食是硬通货,酒的价值比粮食更高。鹿庆东虽是族长,每个月享用的酒仍有定额。这是族内大巫与所有高层共同制订的规则,即便是族长也必须服从。
他这个月配给的酒早已喝光。牡鹿族大巫是个心智坚决的人,哪怕是亲生儿子死在面前也绝不会眨一下眼睛,根本不可能在酒类配给的问题上轻易松口。
“……这是……我从外面弄来的。”鹿庆西嗫嚅了半天,没敢直说这壶苹果酒来自磐石寨。
阿浩真的很够朋友。他送了自己好几坛子香味浓郁的果子酒。味道很甜,虽然酒精度数没有米酒那么高,喝起来却很爽口。
鹿庆元抬起头,看了儿子一眼,没有说话,伸手拿起酒壶,给空杯子倒满。
失败的情绪蔓延全身,像病毒一样侵袭着大脑。鹿庆元觉得很悲观,不是完全是因为这次出兵失败,更多的还是来自次子鹿庆南。
一个男人,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还能算是男人吗?
他不是傻瓜,否则与不可能成为王者,在部落族长这把椅子上一坐就是那么多年。三个儿子私底下的争斗他一清二楚,却从未制止过。
长子鹿庆东实在太厉害了。在他身上,鹿庆元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干掉父亲上位,这种事情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谁能保证鹿庆东不会有样学样,给自己来上同样的一幕?
之所以疼爱次子和三子不是没有道理。老二鹿庆南性情直爽,属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类型,很容易掌控。老三鹿庆西心眼虽多,却很胆小,只要大声呵斥几句他就会吓得瑟瑟发抖。与聪明强势的老大鹿庆东比较起来,鹿庆元当然要偏向次子与三子。其实这次出兵他从一开始就存了让长子战死的念头,只是没想到牛族人居然如此凶悍,战斗力简直强得可怕,直接歼灭了整支军队,连老二鹿庆南都活捉到手。
发生在鹿庆南身上的事情,显然是老三鹿庆西下的手。
乱七八糟扯什么牛族人。
都说“知子莫若父”,可是现在……抿了一口酒,鹿庆元觉得嘴里一片酸涩,丝毫没有平时享用美酒的美妙感觉。
他长长叹了口气,复杂的目光落在鹿庆西身上。
老三还是小时候的那样,变化不大。
胆小,站在自己面前总会不自觉地双脚并拢,脚尖互相蹭着,肩膀紧缩,手指纠缠做一团,性情有些偏向女孩,遇到陌生人还会脸红害羞。
总得来说,这是一个听话的孩子。
当父母的,还能指望孩子什么呢?
长大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
拯救劳苦大众的伟大领袖?
智商超人的统帅?
通通都是他吗的狗屁!只要他平平安安,快快乐乐,高高兴兴过一辈子,也就够了。
我老了,虽有想法,却没有足够的精力。以我这把年纪,让几个女人怀孕应该没有问题。可孩子生下来又能怎么样。他们太小,太弱,与已经成年的鹿庆西比较起来,彼此力量毫不对称。到头来,只能让鹿庆西手上再多几条人命。
……算了吧!
威胁最大的鹿庆东死了。
被自己寄予厚望的鹿庆南残了。
除了鹿庆西,再也没有值得信赖的王位继承人。
浑浊的目光开始变得柔和,老迈的身体强撑着释放最后精力。鹿庆元微不可察地呼了口气,淡淡地看了一眼站在面前手足无措的小儿子:“你下去吧,我想安静一会儿。”
鹿庆西惴惴不安地“哦”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先等等。”鹿庆元叫住他,眼睛里再次释放出族长特有的威严:“没事的时候多看看书,多去大巫那里走走,对你有好处。”
鹿庆西懵懂地点点头,得到父亲许可后,这才转过身,离开房间。
确定阴暗的走廊里没有第二个人,鹿庆西收起脸上的恭顺表情,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该死的老东西!”
第二句话骂得更难听:“你怎么还不死?”
后面的更加不堪入耳:“那么多年了,你这个老混蛋霸在王位上一直不死,老子怎么成为新的牡鹿王?现在鹿庆东死了,鹿庆南变成了废物,你狗日的还想怎么样?连个继承遗嘱都不写,你是不是还想着多生几个儿子,挑一个年轻听话的,排在老子前面?”
音量很低,就算这个时候有人从旁边经过,也只能听到鹿庆西含含糊糊如和尚念经般的混乱字节。
压抑的时间太久了。
这是鹿庆西在漫长时间里学会的自我排解方式。
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吐槽。
现在,不只是吐槽那么简单。
他伸手插进长裤侧面的口袋,指尖触到一块坚硬的石头。鹿庆西仿佛遭受电击般突然将手缩回,他提心吊胆离开走廊,按捺住狂跳不已的心脏,迅速回到自己的房间。
与磐石寨之间的联络只能在暗地里进行。自己只是提了一下父亲对待三个儿子的不公,够朋友的阿浩立刻提出搞残鹿庆南的办法。鹿庆西不是白痴,他很清楚天浩这样做的目的不外乎是想要纺织技术。他觉得可以籍此从天浩手里得到更多好处。
一个诡异的联盟就此结成。连鹿庆西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偏偏会对远在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言听计从?但不可否认,天浩的各种计谋真的很管用,而且实施的可行性极强。
比如现在,他教给自己对付父王鹿庆元的办法。
牛族那边盛产各种矿石,天浩派人给鹿庆西送来一块精挑细选的石头。来人是平俊手下的亲信,他再三叮嘱鹿庆西:每次使用,只要用刀子从石头表面轻轻刮下一层粉末即可。白色,无臭无味,拈在手里就跟普通尘土没什么两样。
“我们头领说了,把这个掺在你父亲平时吃的食物里,酒水也行。少则三个月,多则一年,会有效果的。”
使用剧毒把某人干掉,是非常愚蠢的行为。鹿庆西虽然对王位渴求多年,也不会使用如此激进的办法。那样做,只会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把自己搞成孤家寡人。
很多矿石都含砷。
这种毒素可以通过化学手段制取,也可以从天然矿石中获得。
被囚禁在小岛上的拿破仑就是死于砷中毒,用同样的方法对付牡鹿之王,倒也与鹿庆元的身份很配。
第一百二一节 肉菜
天浩对此丝毫没有心理负担。他只是给出一个建议,提出一种方法,具体实施与否,碍于鹿庆西自己。
对面的墙上爬着一直蚂蚁。
不知道为什么,鹿庆西忽然对这只小生物产生了兴趣。走到近处,屏住呼吸,用探究的目光跟随蚂蚁,仔细观察它沿途经过的路线……就这样,他足足在这只蚂蚁身上耗费了十多分钟。
“……我们很像啊……”他微微颤抖,发出衰朽病人般的呻吟。
我就是这只蚂蚁,父王就是这堵高大厚重的墙。
卑微的我拼命往上爬,越过各种障碍,直至顶端。
一滴泪水从眼眶滚落,不偏不倚落到了嘴角位置,沿着嘴唇中间的缝隙渗进去,舌尖尝到了酸涩咸味。
鹿庆西用力吸了口气,大量气体涌入肺部,整个胸部高高鼓起。他像潜水运动员那样足足憋了很久,瞪着努力控制住泪水不再分泌的通红双眼,将淤积在体内的大量浊气大口喷出。
狂暴气流吹飞了那只蚂蚁,它摔得粉身碎骨,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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