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 第63章

作者:黑天魔神

鹿庆东是个合适的宿主人选,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天浩觉得窥探詹建华内心真实想法的可能性不大,甚至极有可能弄巧成拙。

细胞直接寄生在体内,复活者直接对宿主进行记忆搜索,任何谎言都无法欺骗他。唯一的机会,就是麻醉药,以及人为制造的紧迫感。

困顿的大脑会成倍降低搜索速度,没有外部提示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复活者很难从宿主脑海中找出相关记忆。

我杀了王后,你是负责追索的王子,为了活命我抓住你并将遗传孢子用在你身上。这解释合乎逻辑,变相逼迫着詹建华跟随自己的思维方向寻找记忆。他不可能从大脑里找到关于谋杀的任何信息,以往经历会让他觉得这是寄生时间太短所导致。天浩无比急迫的催促致使他没有时间思考,为了掩饰,只能跟随自己的步调勉强附和。

至于阿慎和凯博……进犯的所有鹿族人不是被杀就是被俘,不是每个人都会为了上位者坚贞忠勇。只要他们提出要求,天浩就能予以满足。虽然不可能收买鹿庆东身边所有的亲卫,但从中挑出几个想要活命的家伙加以培养,让他们按照自己规定的剧本参演话剧,这种事情没有任何难度。

詹建华是一个野心很大的家伙。

其实天浩只想试探。

他理解这种野心,也理解普通人对权力的渴望。杀人的念头没有那么强烈,他自始至终都抱着宽容的念头。

我们可以共同分享一切。这个世界很大,足以容得下你和我,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

即便是同族、同国,也可以存在两位国王,一正一副。

天浩提出沉睡的建议并非偶然。他的确认真思考过这种可能。就算詹建华容不下自己,我可以再次进入沉睡状态,成为一枚新的干缩人头,一枚遗传孢子。他终究会老去,面临死亡,到那个时候,我再醒来,步入这个陌生的世界。

因为我们是同类,来自历史的同一个时间段。

夜风带来了干燥寒冷,吹散了天浩的感慨,卷走失望。

身后传来天狂沉重的脚步声。

他手里拎着一颗带血的人头:鹿庆东双眼睁圆,惊骇恐惧永久固定在那张脸上。大张的嘴里有一颗木塞,几颗暴露在外的牙齿被挤压着离开原位,脖颈断口边缘带着少量皮肤,应该是用刀斧之类的武器从肩膀上砍下,然后用力撕扯造成。慢慢滴着血,包括一些半凝固状态的液体,在屋子与天浩之间连成一条鲜红色小路。

天狂把抓在手里的人头举高,以便让天浩看清楚。这动作使他臂膀外侧三头肌绷紧膨胀,显露出令人羡慕的力量曲线。

“他说他不是这儿的人。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天狂瓮声瓮气地问:“老三,这家伙的尸体该怎么处理?”

不等天浩回答,天狂建议道:“我觉得还是不要浪费。鹿庆东跟别人不一样,他是王子……大人物啊!则啧啧啧,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以后说出去,咱们磐石寨的兄弟也脸上有光。”

有身份的人平时很少劳作,他们皮肤光滑,肌肉细腻。

“架个火堆,烧了吧!”天浩淡淡地吩咐着。

别开玩笑了,鹿庆东的尸体怎么能随便处理?

天知道他的遗传细胞有没有在鹿庆元尸体内部留下新种子?

干缩人头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将尸体随便埋了或分散,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詹建华。

也许只是猜测,但是天浩不敢冒险。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火将尸体烧成灰,一了百了。

高温是消灭菌体的最佳手段。

木架很快搭建起来,中间夹杂着散碎的沥青。高贵的鹿族王子被劈成碎片,从身体到毛发一丝不漏,全部放在架子上。

天浩手持火把,在众人目光注视下,点燃了熊熊大火。

对外,他宣称鹿庆东在逃跑中被杀,为了给予鹿族王子足够的尊敬,特地举行这场火葬。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我很孤独。

但我再也不用面对同一时代自己人从背后刺来的匕首。

……

半个月后,雷角城。

国师巫彭与雷牛族长同时被浩浩荡荡押解入城的鹿族战俘惊呆。

前天就收到从磐石寨紧急送来的消息,知晓了这次战乱的全过程。按照原定计划,国师巫彭昨天就应该结束对雷牛部的视察,今天一早离开雷牛城前往野牛部落。为了亲眼看到急报中提到了数千名俘虏,他特意改变行程,专门留在这里耐心等候。

身材高大的牛伟邦精心打理过头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发梢部位用打磨光滑的钢制珠子卡住,只要身体晃动,这些漂亮的金属物件就会相互碰撞,发出“叮呤当啷”的清脆响声。

很有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如果把身上的皮袍变成黑皮夹克,配上一副墨镜,与那个时代的飞车党没什么两样。

“这么多的鹿族人,他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狂喜、震撼、惊愕,当然也少不了深深的嫉妒……复杂心理在牛伟邦脑海里纠缠,他不顾一切从多名侍卫簇拥下大步走出,抓住距离最近的一名鹿族战俘,不由分说,狠狠扯下对方的左臂,看到了一块拇指大小的鹿角形状刺青。

各部落的成员都会用刺青来表示身份。牛族和鹿族的角、鹰族的翅膀、虎族与狮族用牙和爪子……孩子出生,这项工作由所在城寨的巫师负责,永远跟随一辈子。

国师巫彭比牛伟邦要仔细得多。他看了一眼那名鹿族人胳膊上的刺青,微微颌首:“所有人全部脱掉衣服检查,看看其中有没有混进来充数的人。”

等到排查结束,天浩带着广胜与建平也来到内城门前,三名寨子头领同时单膝下跪,向国师与大王行礼。

“都起来吧!”心情大好的巫彭一一将他们扶起。特地改换顺序,先左右后中间,把天浩扶起的时候,老国师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连声赞叹:“很不错,你们做得非常好。”

牛伟邦从旁边走过来,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紧绷的面孔忽然笑了,冲着他翘起大拇指。

“我这里昨天才得到消息,原本打算让赤蹄城出兵,没想到你已经把事情解决了。六千多牡鹿族的军队,被你活捉了一半还多……走,我安排了酒宴,给我好好说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的?”

说是酒宴,其实酒的数量很少,是真正的米酒,人均只有三杯。

巫彭特意选定一个不算宽敞的房间,只安排了两名侍者。酒虽少,食物品种与数量却很丰盛:来自北面湖里的胖头鱼,秋天摘下来在地窖里储存至今的枣,冰冻化开的梨,从宰杀时就特意混合鲜血灌成的肉肠,切成长条风干的肉,几只野鸡,还有一头当场宰杀的猪。

侍者将生猪切成大块,按照排骨、肥肉、瘦肉与外皮的比例分割装盘。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火塘,吃法也很简单:用铁钎叉上肉块,直接在火山烘烤,吃的时候蘸盐,肉块大小和数量随各人喜欢。

很粗野的吃法,管饱,味道其实并不怎么样。

喝过一轮酒,看着三名寨子头领吃了几块肉,国师巫彭用敏锐的目光在他们身上顺序扫了一遍,微微笑道:“都说说吧,这一仗你们是怎么打的?”

广胜与建平一直在说话,天浩发声的时候不多。这并非提前演练,而是他清楚在这种场合最好是别人描述比自己说的效果更好。

“五千多鹿族人进攻磐石寨,就这么败了?”牛伟邦听得连连倒吸冷气。他下意识想起在磐石寨见过的那些高塔,以及巫彭曾经说过“这里是一座迷宫”。

“你们掌握的时机非常好。”国师点头赞叹:“如果没有趁夜烧掉庆元寨,鹿族人也不会因为缺粮直接进攻磐石寨。就算是锁龙关的将军也不会比这做得更好……那么,现在说说吧,献上这么多的俘虏,你们自己一个也没有留下,呵呵,都想要些什么赏赐?”

满心期待的建平一路上都在想着这个问题。他丝毫没有身为胜利者的矜持,巫彭话音刚落,他就迅速离开座位,双膝跪倒在牛伟邦与国师面前,重重磕着头,连声求道:“姓氏,求大王赐给在下一个姓,我……我只要这个!”

牛伟邦早已料到建平会提出这个要求。实际上,部族底层成员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姓氏,很多人为此甚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他把玩着手里光滑的玉石珠子,轻笑着从诚惶诚恐的建平身上移开视线,看了一眼正努力控制激动情绪的广胜:“你呢?你想要什么?”

广胜的表现比建平要沉稳得多。他深深吸了口气,离开座位站起来,走到建平身边跪下,声音里带着一丝微颤:“请大王赐予在下姓氏,恭祝大王福寿万年,安康长久。”

“没问题!”牛伟邦回答得很干脆:“从现在起,你们就是我雷牛部族的正式宗亲成员。相关的姓氏证明文件稍后我会让人办理。记住,从你们开始,姓氏延续三代。以后,姓氏是否保留,得看你们后人的表现。”

“多谢大王!”广胜和建平异口同声,心悦诚服同时跪下行礼。

牛伟邦对他们的表现很满意,挥了挥手:“这样,你们先下去办理相关的认证文书。想必你们得到姓氏的想法不是一天两天了,本王就满足你们。反正酒也喝完了,肉也吃得差不多了,去做你们该做的事。”

广胜是个聪明人,他连忙拽了一下建平的衣裳,飞快使了个眼色,拖着他离开房间。

巫彭看了看已经喝空的酒杯,颇为遗憾地舔了舔嘴唇,他抬起头,注视着坐在对面的天浩:“说吧,你想要什么?”

第一百一八节 三个要求

牛伟邦立刻插话进来:“小子,我得提醒你,三千多鹿族俘虏,加上一个鹿族王子,本王一下子封了两个寨子头领姓氏,现在剩下轮到你头上的赏赐可没多少了。”

天浩拿起抹布擦掉手上油污,正色道:“请大王屏退左右。”

这要求不算过分。

牛伟邦看了看站在身侧的侍卫,微微点头:“你们先下去吧!”

没有第四个人在场,国师巫彭也变得随便些。他推开摆在面前的茶几,让出更为宽敞的空间,用刀割下小块熟肉塞进嘴里,慢慢嚼着:“说吧,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牛神庇佑,在下抓住了牡鹿族的两位王子。”

天浩认真地说:“我对他们分别关押,也对所有被俘的牡鹿族百人首及其亲卫进行讯问。比起继承顺位第一的大王子鹿庆东,二王子鹿庆南更能得到牡鹿王鹿庆元的喜爱。很多人都认为他的继承顺位将超过鹿庆东,成为下一任牡鹿之王。”

巫彭微微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我们安插在鹿族的探子之前就传回过同样的情报。”

天浩宁定地坐着,语气带有足够的敬畏:“鹿庆南是一个分量足够的筹码,可以用来与牡鹿族交换更多的好处。我把审讯重点放在鹿庆东身上,他嘴巴很紧,想从他身上掏出秘密并不容易。”

巫彭神情变得凝重起来:“所以……你杀了他?”

“他已经没有继续活着的必要。”天浩双手交叠着放在身前:“我用了一些特殊办法,从他嘴里套出了鹿族纺织机的秘密。”

“你说什么?”巫彭下意识地连声反问。

“纺织机?”牛伟邦眼睛里闪烁着怀疑。

天浩认真地点点头:“是的,纺织机。”

牛族与鹿族毗邻多年,相爱相杀,源头其实就是纺织技术。鹿族弱,牛族强,这种情况延续了千百年之久。历任牛王都想以战争方式并吞鹿族,但其它部族拒绝这种情况,尤其是虎族和狮族,多次出兵帮助鹿族,打退了牛族的进攻。

对天浩这个“拥有知识的古代人”来说,鹿族持有的技术其实不算什么秘密。

纺和织,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以棉花为例,所谓纺,指的是把棉花从絮状变成棉线。

所谓织,是将棉线交织成为布匹。

在中国纺织史上,黄道婆的地位极其重要。工匠在那个时代地位低下,却无法改变他们在平民当中备受尊敬的事实。织机改革促进了效率提升,一直延续到了近代。

对牛族来说,织布其实不难。征战鹿族多年,前前后后灭掉无数村寨,缴获的织布机不计其数。牛族工匠善于仿造,四百多年前就开始量产织布机。然而鹿族人不断改进,从粗陋到精致,织布机也在不断更新,织出的布匹质量越来越好,产量也稳步提升。

纺线的秘密集中在以鹿庆元为首的几名鹿族城主手里。他们遵循着古老的族规:每年收获季节,所有村寨必须将棉花运至辖区族城,按照比例交换棉线。如此一来,棉线生产被牢牢控制,除非牛族打下鹿族的大型城市,否则永远不可能得到相关技术。

珍妮纺纱机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标志性产物。虽然牛族目前的科技水准距离蒸汽时代很远,却并不妨碍天浩将珍妮纺纱机以手动方式进行修改。现有的牛族纺纱机同样是人力操作,每次只能使用一个纺锭,这就是制约棉布产量的关键。

“我在鹿庆东身上下了狠手。”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天浩脸上油然浮起一丝狰狞:“用刑狠了点儿,但的确很有效果。”

巫彭沉稳地问:“所以你把所有战功都让给广胜和建平?”

“这是他们应得的。”天浩神情如常。

他从不认为把所有功劳独吞是个人晋升与向上爬的便捷之路。当然,这种事情有时候也得看情况。事实上,如果益丰在四寨合战中做的不是很过分,哪怕他拿出半数的精锐参战,约束一下他那位胆小怕死的妻子,天浩都会公平分配鹿族战俘。

“那么你想要的是什么?”巫彭拿起刀,切下一块放在面前盘子里的烤肉。他虽年迈,枯瘦的手却很有力气,三分熟的烤肉切开,里面还有大部分透出带血的鲜红。他慢慢咀嚼着那块肉,下颌骨与面颊之间在咬合过程中呈现出坚硬的线条,专属于野蛮人的力量感。

“在有三个请求。”

听到这句话,牛伟邦怔住了。

巫彭持刀的手微颤了一下,差点儿滑落。他索性把刀子放下,用手帕擦了擦嘴角的肉汁和油脂,毫不掩饰自己的意外:“三个要求?好吧……说说看,都是些什么要求?”

“我希望大王能给予我组建骑兵的权力。”天浩没有浪费时间,也没有吊人胃口。

牛族尚武,各村寨头领均可自由组建军队,打造兵器。骑兵是所有兵种最为特殊的部分。因为牛族领地内部没有野马群,想要获得马匹不外乎两种方法:要么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人工繁殖与交配,要么通过贸易手段从虎族大规模买进。

蛮族很清楚骑兵在战争中的作用。长久以来,牛族一直在领地内部寻找能够替代马的大型物种。千百年过去了,这项工作毫无进展,太多的例子证明这种想法走不通。无奈之下,牛族统治者只能从兵器与军阵方面另找出路,钻研出一套步兵对付骑兵的战斗方法。

机动性的劣势是如此明显,就算能够在阵地战情况下打赢虎族骑兵,牛族步兵同样要付出巨大代价。更糟糕的是,步兵无论如何也跑不过骑兵,即便战场获胜,也无法乘胜追击扩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