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大宋 第492章

作者:呼啦圈大神

杨怀仁有点为难了,总不能因为拉面的手法和技艺是从他这里传出去的,就不让别人也去用这门手艺吃饭,何况一个夜市里摆摊卖拉面的小贩,也完全不可能对他在厨艺界的地位造成任何的威胁。

“岳丈,难道你觉得你说的那个夜市小贩的拉面技艺已经超过了小婿了?”

王明远摇摇头,“其实我不懂分辨这个,不过听羊乐天说,小贩的拉面手艺虽好,但跟他比是比不过的,如果是这样,那应该就更没法跟你比了。”

杨怀仁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那你担心什么呢?咱们的买卖早就不指望拉面赚钱了啊,何必计较人家一个摆夜市讨生活的小贩呢?”

第1227章 秀美食(二)

欣慰地带着笑意点点头,杨怀仁这才发现不对啊,春儿这不在眼前嘛,那母亲身边那个打扇的小丫鬟又是哪个?

杨怀仁怀着好奇心走过去,越看那个窈窕的背影于是感觉熟悉,等脑子里就要冒出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小丫鬟”似乎听到了背后的脚步声,忽然扭过了头来,一双水汪汪的蓝色大眼珠子盯着他,嘿嘿笑了起来。

“你来了?”

杨怀仁心中吐槽,这不废话嘛,我都站在你面前了,不是我来了,难道出鬼了?

“能告诉我你在干嘛吗?”

鬼姐一股脑儿把自己的天真烂漫的劲儿全施展了出来,瘪了瘪少女的樱唇,嘴角上还抹的跟长了个小胡子似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感到很奇怪似的答道,“我?这不忙咱娘在摊煎饼嘛,你看不出来?!”

咳!杨怀仁寻思着,两口子玩的什么哑谜这是?

杨母笑呵呵地帮鬼姐解释,“洁惜听说我要摊煎饼,她说以前从来没见过,这不才让她来帮忙,你看把她脸上抹的……”

杨母说着掏出了一条手绢,毫不避讳地在干燥整洁的手绢上吐了一口口水,打湿了揉了揉,然后套在了手指上。

“啊?”

鬼姐这才知道自己脸上抹了灰,见婆婆掏出了手绢的一条动作,也一点儿不嫌弃,仰着头把脸凑了上去。

杨母认真的地把鬼姐脸上的脏处擦了擦,直到非常满意了,才笑嘻嘻地道,“好了,灰都擦掉了,我的宝贝丫头的小脸蛋儿又水灵了。”

鬼姐也笑眯眯地谢道,“谢谢娘,嘿嘿。”

杨怀仁看呆了,这一副母女情深啊,看的他这个大老爷们都吃醋了,心说鬼姐你这是来跟我抢母爱的吗?

不过他也没那么小气,而且觉得鬼姐能和母亲想出得这么融洽,还真是有点出乎了他的意料的。

再仔细想想,鬼姐似乎和杨府上上下下,相处的都那么融洽,好像她不是那个新来的契丹新娘,而是一个在府上住了很久了的人一般。

杨怀仁也不是没怀疑过,鬼姐也确实是聪明的有点过分,特别是在和人相处方面,其实很有一套,总会能让身边的人信任她,喜欢她,甚至心甘情愿地被她所差遣。

而她偶尔表现出来的神经病,也不过只在杨怀仁面前那样而已。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人格魅力?

杨怀仁内心里很佩服,他努力了那么久,还不敢说他的人格魅力就那么吸引人,但是鬼姐似乎早先一步做到了。

也许没有那么夸张,或许只是鬼姐的情商高,这才让她有了一种吸引力,让所有和她相处过的人,甚至只是见过她面容的人,感到很舒服,很惬意。

高颜值加高情商的胜利,是了,这就是答案。

杨怀仁回忆起来,当初如果不是鬼姐刻意骗了他,而且他去辽国背负着一个很大的任务让他没有别的心思去想别的事情,否则他第一眼看见鬼姐,就已经喜欢上了她了。

杨怀仁很欣慰的另一点,是他的那个关于盐,能让不同的食物变得更加美味的演讲,似乎在鬼姐这里达到了深入人心的效果。

从外貌上讲,她真的是全家,甚至是全庄子里最和别人不一样的,她的确很美,但的确也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无论哪个汉人第一眼看到这样的女子,第一印象里总是要冒出来个“鬼”字的。

但真的看习惯了,变得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双蓝宝石的眼睛,搭配白如羊脂白玉般肌肤的那种惊艳之感了。

人人都爱美,也喜欢和美丽的人和事物在一起,这就是人的天性,所谓的外貌协会,也不过是人性使然。

那么一个秀人在秀美食,这画面让杨怀仁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了。

杨母起身,鬼姐赶紧上去贴心的扶着,让杨母更加喜欢这个杨怀仁口中的老五。

“行了,咱们今天摊了好多,够娘吃一阵子的了,要是害的咱家洁惜这么好看的大眼睛被烟给熏坏了,狗娃该不高兴了。”

杨怀仁猛叹气,“娘……”

杨母一脸嫌弃,“知道啦知道啦,不叫小名。”说着指了指四周的丫鬟仆子们,“谁也不许笑。”

杨家的丫鬟仆子们很懂规矩的,哪里敢笑自家主子?当然装作没听见似的,开始去收拾杨母留下的烂摊子。

可杨母忽然收回来目光,给鬼姐使了个很暧昧的眼色,“呵呵,呵呵……”

鬼姐憋着笑,只动了口型,却不发出声音的向杨母问道,“格欧狗,我啊娃?”

杨母肯定地点了点头。

鬼姐再看向杨怀仁,那个微笑就太有深意了,看的杨怀仁有点头皮发麻。

不过杨怀仁不是没有办法,见母亲要回后宅,故意留下他们小两口单独相处,赶忙紧赶了几步,从目前手里顺了一张刚摊出来还热乎乎的煎饼,才有逃了回来。

来到鬼姐面前,杨怀仁发现鬼姐还在偷笑,而且故意放慢了速度,表演了一遍狗娃二字的口型。

杨怀仁见没人注意他们,一巴掌拍在鬼姐的屁股蛋上,“你乐个屁啊,等太阳落了山,我就让你知道知道,狗娃是如何的厉害!”

鬼姐现实一愣,接着是一脸的不高兴,不过到了最后,俏脸慢慢舒展开,一双蓝眼珠子冒了光似的看着杨怀仁正大嚼着煎饼,挑衅似的说道,“好啊,就让我知道知道。”

面对这样的挑衅,杨怀仁可不会害怕,挑了挑眉毛,歪嘴一笑,“好啊,今晚我准备把那些蚝干全吃了,你等着狂风暴雨吧!”

杨怀仁向来是说到做到的,而且有时候会加倍做到。所以这天夜里,此处省略三十万字。

第二天杨怀仁睡到中午头才起床,而鬼姐却起不来床了。

杨怀仁带着胜利的笑容做起来,忽然感到背后一双蛇似的双手又攀了上来,嗅着如兰香气,他问道,“要不要跟我去城里见识见识大宋的夜市?”

两天大蛇缠得又紧了紧,“好啊,我还真没见识过呢。”

杨怀仁满意的点点头,“我带去你见识见识大宋的秀美食。”

第1228章 秀美食(三)

杨怀仁没打算很张扬,只打算带着鬼姐一个人进城。

不过跟着鬼姐来了大宋的小丫头不乐意了,一脸的乞求样子,看的杨怀仁心里发毛。

鬼姐也没把她当丫鬟看,来了大宋之后,还专门请人给她起了一个汉人丫头的名字,叫做青竹。

青竹也想见识见识大宋的夜市,杨怀仁磨不过鬼姐,只好也带上了她,差了喜子赶车,四个人便趁着过午最热又没有什么人的时候出发。

不料马车刚出门口,便撞见了天霸弟弟,他家的风扇刚装好,小雅很高兴,便赶着他来府上给杨怀仁道谢。

天霸弟弟一听说杨怀仁要进城逛夜市,便把他的主要任务给忘了,想想有段日子没出过庄子了,老在家被老婆管着也憋的浑身痒痒,便一把把喜子拉了下来,换了他来赶车。

杨怀仁也没办法,逛夜市,就代表要吃小吃,吃小吃这种事,对天霸弟弟的吸引力,那就不用多说了,当年的大胃王,正是在舟桥夜市一战成名。

只可惜赶车的车夫从喜子换成了天霸弟弟,杨怀仁想低调进城的想法就泡了汤了,就天霸弟弟那种离了三百步就能一眼认出来的体型和极具辨识度的脸,恐怕杨怀仁想低调,也低调不了了。

天霸弟弟可不管这些,前边赶车赶得非常快活,甚至有种孙猴子被如来佛祖关了五百年之后,第一天重见天日的激动心情。

也许把美丽的小雅妹子比作如来佛祖有点不恰当,不过天霸弟弟这个贼猴子不论翻多少个筋斗都逃不出她的五指山,那倒是不作假。

车里的杨怀仁就开始叹气了,看着鬼姐头上带着的幕离,还有他一身寻常书生的打扮,便知道他又白费劲了。

天霸弟弟赶车,有个好处,马车一路飞快,他是不管会不会把他仁哥儿的屁股颠开了花的。

傍晚从南门进城,杨怀仁问道,“要不要先去随园吃个晚饭?”

鬼姐和青竹丫头不置可否,随你的意。可前边天霸弟弟听了反驳道,“去随园喝口茶水就行,饭就免了吧。

五嫂你不知道,舟桥夜市好大好大的,有成百上千个夜市摊子,且一多半是卖小吃的,咱们要是先吃了饭,到时候就没有肚子吃别的东西了。”

这话对青竹小丫头很有魅惑力,她赶紧点头,把头上两个发髻点的一晃一晃的,“天霸哥哥说的对,我饭量小,若是吃了晚饭,怕是到了夜市,便吃不下别的东西了。”

“唉……”杨怀仁只有叹气的份,心说天霸啊天霸,你可是这世上第一个能在随园白吃白喝,却又能拒绝了的人。

不过更让人吃惊的是,他的理由说的冠冕堂皇,一个大胃王竟然害怕因为吃过了晚饭就没有了肚子吃夜市的小吃,也是让人没法不吐槽一番了。

马车去了随园,王明远一听杨怀仁是去夜市的,便有点激动了,从伙计里点了十几个人,要他们陪着杨怀仁一起去。

杨怀仁那个愁的啊,心说我就是想当一回普通的小老百姓,带着老婆……还有个高大到吓人的弟弟逛逛夜市,享受享受恬淡的民间生活,这么简单的要求都不行吗?

带人就算了,还带十几个人,而且一看王明远招呼出来的人就不是随园里端茶倒水的伙计,应该是保安队之类的,早上维持排队的秩序,到了下午便无事可做――随园已经很久没有人敢来捣乱了。

要是真带着这么多彪形大汉去逛夜市,恐怕啥生活情趣都没了,纯粹一帮地痞流氓,不像是逛夜市的,倒像是去砸场子的。

看来前几天的一番话,还是没有让老丈人想通,杨怀仁又苦口婆心地说了半天,才终于让王明远放弃了欺负人的念头。

这词用的没错,老实人从贫困潦倒变成了飞黄腾达,也是会心生戾气的,别人跟自己抢生意,便会有怨气了,总是想着用仗势欺人的办法来报复一番。

不过王明远还是很听杨怀仁的话的,他把那些话逐字逐句的细琢磨了一番,也觉得人家一个夜市摆摊的小贩,好像跟随园也产生不了什么竞争关系,这才打消了原本的念头。

见天色渐渐变暗,杨怀仁他们这才出门,到了夜市口,向西面望去,太阳刚好消失在远处的天空里,天边的云彩,好似被这炎炎的夏日点燃了一般的火红。

各式各样的小贩正从城市的四面八方,或挑着担子,或推着小车,向舟桥夜市里赶来,护城河上还静悄悄的,也许画舫的小姐们还在梳妆打扮吧。

这会儿游夜市的人还不多,四个人站在夜市口,呼吸着带着各色烟火味的空气,杨怀仁哂然一笑,也许这就是大家口中的人间烟火吧。

人人都在忙碌着,还真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四人的存在,当然这跟杨怀仁赶着天霸弟弟去装扮了一番有关系,他一身的夹衫粗裤,露着胳膊脚腕,和寻常的脚夫没啥区别。

小贩的第一声叫卖声响起,最先吸引了鬼姐和青竹丫头的,并不是食物,而是夜市口的一片小装饰品摊子。

这些摊子其实很小,有时候连个货架也没有,只不过是一个小贩,端着一个三尺长,两尺宽的扁木箱子,用布条把箱子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借力。

箱子打开,便是各色的小饰品,箱底摊着不少,箱盖上还挂着一些,花花绿绿的,还真是容易让人看花了眼。

小贩们所售卖的小首饰或者小香囊之类的,其实也不是什么高级货,也卖不上什么价钱,不过贵在这些东西,大多数都是手工制作的,虽然不值钱,但却独具匠心。

一条黄铜的簪子,上边镶嵌了些从河边捡来的彩色卵石,就是一件精致的工艺品,对于寻常百姓家里的小媳妇大丫头们来说,这就是她们心里最具有性价比的珠宝首饰了。

小贩们大都是男人,不过他们大声叫卖的同时,也不会忘了自家的娘子,每每有客人上前看货,他们便骄傲地介绍道,“这是我家娘子亲手做的,怎么样,我家娘子的手艺很巧吧?”

第1229章 秀美食(四)

鬼姐是个好客人,看着小贩推荐的黄铜簪子,竟然欢喜地点了点头,回答道,“你家娘子真的是心灵手巧,这个簪子做的真好看,我很喜欢。”

杨怀仁在一旁偷笑,大概这就是距离产生美的另一种诠释吧。

鬼姐贵为公主,什么样的珠宝首饰没见过?就说以前在辽国的时候,她所使用的,那可是最豪华也最贵气的,基本上可以说,宫里娘娘戴什么,她就能戴什么,这一点,耶律跋窝台对着个宝贝女儿还是很阔气的。

随便拿出一条最不值钱的簪子来,要么是羊脂白玉的,要么是翡翠的,金的带出来都显得不够档次。

可今天,鬼姐挑选了那根黄铜加彩色的碎鹅软石制作的簪子,竟然也能爱不释手。

看来,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距,不一定是钱的多少,而是富人买东西,不管价格,只要自己能看着喜欢就好,而穷人,是要先考虑自己的购买力,然后才能满足自己是不是喜欢的要求的。

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讲,鬼姐能喜欢一个便宜的黄铜簪子,说明即便她贵为公主,可她身上也保留着一种少女的淳朴和单纯的。

不过这是好事,惹得杨怀仁也想回归民间了,高高在上,总是会觉得风太大,也容易觉得冷。

而回归自然,回归民间,才让他没有了任何的顾虑和压力,人也跟着变得心情舒畅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