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望舒慕羲和
不是每个儒生嘴里的“民”,都是士绅豪强的。
那属于给人泼脏水了。
这一次的民,确确实实就是最底层的盐户,与民争利。
这是明摆着的事。
人家原来还能有点产业,刘钰一来,左手一招大型晒盐场让人直接破产、右手一个南洋种植园或者松江包身工套餐等着。
这不叫与民争利,啥叫与民争利?
为啥刘钰那么怕法国空想派和儒家合流?怕就怕在这。
从吕四场到灌河口,范公堤到海岸线,这是整个大顺“畿内”人口密度最小、荒地最多、小农小生产者经济最不稳固的地方。
没有之一。
而即便这样,一个江苏节度使都镇不住,还得他这个国公出镇站台。
面对刘钰的问题,林敏确实不好回答。
而刘钰又问道:“我在阜宁办的那些事,名声如何?”
林敏长呼一口气,吐字清晰,抑扬顿挫:“粗暴、残暴、暴虐。知其为鱼而下饵、知其为兽而设阱,奸恶之徒。”
刘钰拊掌大笑道:“这些妇女的事,你办不了,我却能办。妙就妙在我有个残暴奸恶的名声。”
笑罢,刘钰就和这些垦荒公司的人说道:“这样吧,你们呢,把这边的占地场主、难打交道的那些人,拟个名单。”
“呃,也别明天了。一会儿吧。”
“一会儿,你们派人给这些人送个口信。”
“就说,我,本国公,不是来巡查垦荒的,是要来清查私盐问题。”
“给他们三天时间。我在这里等着。”
这个办法一出,众资本家连声称妙。
唯独一旁的江苏节度使林敏,忍不住叹了口气,揉了揉额头。
刘钰闻他叹息,笑道:“林大人,你缘何叹气?这办法难道不好?”
林敏苦笑一声,心道这算个什么好办法?
这不就是阜宁土改的翻版?
你不敢直接动土地法权,却绕了个圈,用克扣河工款的问题来办他们。
这边也是一样,你不敢动、或者嫌麻烦。
明明是为了要土地,却说是为了办私盐。
你在乎私盐?全大顺一半的私盐贩子,都要在你这摇身一变,成为合法盐商。
你就是全大顺私盐贩子的总后台。
现在却说来办私盐问题?
摆明了,这不就是借私盐问题解决土地问题?
你的残暴名声,苏北谁人不知?刚在阜宁杀了数百人,无村不戴孝,如今又要办“私盐”,好一个名正言顺,可这不就是逼着那些场商场主主动接受买地合约吗?
这些人的背后,肯定有专办私盐的场商。哪个场主场商不搞私盐?
你这是觉得,圈占土地是与民争利,换个查办私盐就是秉公执法?
林敏摇了摇头道:“国公,这办法虽能解决问题,但恐非正途。”
“而且,国公明明是为了土地问题,却要用查办私盐这个理由来逼他们……我看,此事还是商议出个办法,亦或者咱们去和那些场商谈谈,劝一劝他们,使得他们明白此举也是为社稷、为百姓……”
“终究,此事最好还是名正言顺。”
刘钰心里暗笑,心道拉倒吧,这事儿就没法有正途解决。别说大顺此时的行政能力了,以后世的行政能力,城中村那些违法建筑,谁敢动?
正途……正途就是按照这些垦荒公司的说法,一些场主拿出来前朝的契、海书,以民间习惯法的认可,都弄出来个“日出为界”了。
然而前朝时候,站在盐城城头就能看到大海,现在大海在哪?
这件事难在哪?是大顺是否承认民间习惯法契约?是否承认民间的“非法”对土地的占有?
大顺百姓眼里,压根没有公地这个概念。祖上在这拉过屎、在这片芦苇荡砍过芦苇,那么这片地就是他们的。
民间的习惯法,土地排他性的私有制意识,可比英国圈地时候重多了。
“林大人,我问你。你也不是那等不食人间烟火的。你也知道,民间隐田极多。我算来算去,如果只有朝廷在册的这些土地、纳税的这些土地,以本朝之人口、以此时的亩产,怕是多半要饿死。”
“一户小农,在纳税田之外,又开垦了一些隐田,种点地瓜之类的东西糊口。我问你,这些隐田,若是出了争执,地方官认这些田有主吗?”
“再一个,比如这边有片无主地,但一些村落默许在这片草荡里割草养牛,地方官认不认这些草荡就是他们村子的?”
林敏点点头。
“认。”
“民间习惯和各家作证,优于纳税文书。此仁政也,各地默许。包括之前默许私盐贩卖、默许隐田,皆是如此。”
刘钰反问道:“土地法,乃本朝之根本,你不让我用歪门邪路,难道立出法度?就你来说,如果要立此法度,该怎么立?”
“林大人知道川南盐政出的那些事吧?”
“那些占地的地主、本地豪强,说的有没有错?风能进、雨能进,别人不能进。”
“地是人家地主的,资本想用来开发井盐,人家地主收取每年盐场利润的50%怎么了?爱用不用,嫌贵就滚。按西洋人的说法,他们是私有财产神圣性的捍卫者,这么说,也没错吧?”
“林大人不妨想想,这事该怎么名正言顺的解决?”
“或者说,什么叫名正言顺?”
一句什么叫名正言顺,把林敏问的有些不知所措。
名正言顺,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有法可依。
名,明也,明实事使分明也。
这件事,包括川南盐井的事,是没办法分明的。
如果按照大顺的所有制法权作为大道理,就川南那件事来说,是无法解决的。
而这边的事,虽然有法可依,但又是不仁义的、夺民之产的、与民争利的。
无论从法,还是从良心讲,都不可能二者兼顾的解决。
刘钰问林敏,什么叫名正言顺?林敏没法回答。
而刘钰继续追问。
“如果不讲良心,只讲法律,有法可依就是名正言顺,林大人觉得,这需要什么样的法律?”
“最简单来说,关于土地制度、土地归谁所有,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律,能够既解决苏北圈地,也能解决川南开井?”
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也就是后世争论的“显学”,或者叫“显争”。
即:明朝是否能过渡到虚君立宪、能否靠士大夫阶层“光荣革命”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道路?
刘钰对这一套空想是素来不屑的。
其实是和大明末期那些袖手谈心性的人一样,都是在空谈。
有可能,还是不可能,这就是空谈抽象。
离开这个空谈,要明白,重要的是宪,而不是虚君。
否则的话,虚君可简单了,汉献帝刘禅狗脚朕全是虚君。
而具体的宪……
甚至具体的宪,那都是买椟还珠,只追求表面的话,波兰选王制最虚君了。
所有设想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是英国的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发展,成就了虚君立宪,而不是反过来。
护国公把国会都解散的时候,圈地、造舰、英荷战争打的荷兰割地赔款,英西战争确定海权、真正落实了《航海条例》,一样没落。
而这边根本的经济基础,农业经济,也就是土地。
不空谈,就得谈所有制,具体到这边这个此时全世界小农经济最顽固的地区,就是土地所有制。
所以更具体的法,是要一部土地法、并且能够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土地法。
如果假设能立出来,就证明不是空谈。
如果具体的根本立不出来,那就是空谈。
刻舟求剑的问题,就是忘记了,欧洲资产阶级早期的土地政策诉求,这边早就有了啊,两边情况根本不一样。
土地的排他性私有、村社瓦解地主佃户分化、土地买卖尊重地契、田皮田骨所有权使用权分离,都有了啊,朝廷也都承认,并且维护此法律啊。
那么,在土地问题上,所谓的君主立宪下的革新,萌芽们又准备革出来个什么样的、具体的、不空谈的、明确土地制度的、资本主义的、还立得住不会被小农推翻的土地法?
刘钰问林敏,什么叫名正言顺?
然后他又继续深入,假设不讲良心,只讲法律,完全按照法律办事。
那么,在不讲良心,只讲法律的前提下,也就是幻想中的虚君立宪下,什么样的土地法,才能同时兼顾解决川南盐井困境?和苏北圈地困境?解决困扰刘钰的地租利息过高的困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英国人搞出来“耧车”、学会垄作、轮作、学会中国犁的时候,都已经万历三十六年了,再有几十年初代蒸汽机都出来了。
这边农业技术,这些东西出现的时候,诸葛亮还没出生呢。
土地私有制,在这边早不知道普及多少年了。
现在反而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了。
现在大顺如果想发展资本主义,其土地法,只能是列宁评价“少女般天真的用最资本主义的土地法防止资本主义发展”的“土地全部国有化、只收级差地租、取缔绝对地租”的纯粹的、最资本主义的土地法了。
土地国有化,才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最终诉求。
土地国有化,才是唯一能解决这些困境的、不空谈的、资本主义的土地法。
因为【这不过是产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而已,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土地所有者只是整个资产阶级生产过程中一个无用的累赘】。
刘钰这个大顺新兴阶层的总头目眼里就是这样的。
土地所有者,如川南井盐的土地拥有者,那就是一群于生产完全无用的累赘。
要之何用啊?
那么,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士绅官僚是否有动力、有能力、有意愿,去立出来这样一个土地全面国有化的、真正有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