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爱小豆
骑士征程 作者:我爱小豆
文案:
位面战争已拉开帷幕,
战火燃遍了整个世界,
当天真和自由被野蛮践踏!
当杀戮之音响彻整个云霄!
是骑士,用不屈意志驱散黑暗!
是魔法,用希望之光照亮征途!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
只有胜利者才能书写历史!
第一章 军衔
洛克是福斯坦王国的二等兵,14岁开始服兵役的他至今已经是一个有四年军龄的老兵了。今天他心情不错,因为是发军饷的日子,王国二等兵一个月有三枚银德勒的军饷,加上凯多齐男爵为他的士兵们私人提供的两枚银德勒军饷,他能到手四枚银德勒,为什么少了一枚,因为国家发放的军饷,军部总要贪一笔,这是惯例。
洛克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领到这四枚银德勒,然后拜托男爵大人的商队,将其中的三枚送回家乡,他希望自己的姐姐能够买一条自己喜欢的丝带,头发上不再裹着粗糙的亚麻布,也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吃上一两顿白面包,他们的身体已经很差了。剩余的一枚银德勒,洛克依旧是留下来请自己手下的弟兄们喝酒,作为小有实力的二等兵,他是一个10人小队的队长。
他知道,他的弟兄们也不好过,三等兵每月到手的只有两枚银德勒,仆兵只有一枚,他们需要将自己的钱掰成一枚一枚的铜德勒来花,既要补贴家里,又要自己花销,这根本不够。为了使作战更团结,也为了有那么几个忠于自己,能在关键时刻替自己挡那么两下的手下,洛克从不计较请客。
他的十人小队,有五名三等兵,五名仆兵,这些家伙除了有三个是两个月前补充到他们小队的,剩下的都是在一起作战了至少半年的兄弟了,他们大多与洛克一样大,但军龄比洛克小,都是只参军一年或两年的新兵蛋,他们大多数人都发自内心的佩服他们的小队长洛克,因为他们的洛克大哥既慷慨又有义气,每次领完响总带弟兄们去喝一杯,打完仗也是,最主要的是,他们或多或少在战斗中受到过洛克的照顾,一个小小的照顾,使得他们小队成员在初次战斗后很少减员,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他们小队的成员越来越契合,小队存活率也越来越高。
这在整个军营中也是比较有名的,不管是新兵还是老兵,只要年龄比洛克小或是与他相仿,都会叫他一声,洛克大哥。这是对强者的尊敬,况且,据说洛克在两个月前的那次战斗中杀了不少夏尔洛王国的蛮子,功勋快要积累到一等兵了。
洛克走到了军需营,这里不止发放军饷,还作为军营里的一个交易场,在这里你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香醇的麦酒?锋利的精铁长剑?一匹耐力不错的战马?又或是美貌的女人。这里应有尽有,凯多齐男爵对自己士兵的需求十分照顾。但前提是,你有钱……或,你有权。作为二等兵的洛克,他的资本或许刚刚达到这里的标准,但他很少在这挥霍。不只是他,在军营中,基本有家室、有家庭负担的士兵都不会来这消费,不是因为士兵们自制力强,是因为他们口袋里的银德勒禁不起大手大脚。
“嘿,洛克!你的饷!”一声粗吼,一个膀大腰圆,长满络腮胡的大汉扔给了洛克一袋钱,洛克打开一看,里面有三枚银光闪闪的银德勒和一百枚铜德勒。
“约夏克大叔,下午去喝一杯?”洛克笑嘻嘻的对络腮胡大汉说道。
“和你说多少回了,在军营里叫我中队长!你这小子!一杯就想打发我?至少两杯!”约夏克大叔对着洛克笑骂道。
洛克请约夏克大叔喝酒不仅是为了客气,更是为了关于自己军衔晋升的事,他的战功快要达到一等兵了,一等兵是所有士兵的一个分界线,达到一等兵的人,男爵将赐予修炼斗气的功法,这是晋级骑士阶位的通道,而且一等兵,至少能当个中副队长,像夏约克大叔那样的老牌一等兵,是直接被任命为中队长的。
约夏克大叔答应洛克的请求也不仅是为了照顾他的面子,他认为这是一个有潜力的年轻人,而且约夏克大叔和洛克来自同一个镇,矿山镇。其实他们大队的人大多都来自一个地方,凯多齐领。可以说洛克参军的这四年约夏克大叔给予了他很大的帮助,从他开始当仆兵一直照顾到他成为如今的二等兵。约夏克大叔也可以说是这些年看着洛克长大了。他也愿意帮助这个后生,这次喝酒,他准备提点一番洛克,给他指导门路晋升一等兵。
“没问题,到时候我来叫您!”洛克收好钱袋,便径直离开。周围精致的铠甲、锋利的长剑以及周围搔首卖脸的女人让他差点害了红眼病。一副普通的铠甲至少需要100银德勒也就是一枚金德勒,一把不错的长剑至少需要10枚银德勒,而和一个卖相不错的女人过一宿,没有一枚银德勒你都不好意思开人家的门。洛克没有多少闲钱。他至今的装备也就是一副破损的皮甲,一把带有豁口但是依然锋利的铁剑,一把铁枪,以及一把藏在靴中的短匕。
洛克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看着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打牌、吹牛的手下,他也被这种轻松的氛围感染了。洛克踢了一脚边打牌边大呼小叫的凯恩,这家伙是小队的斥候,三等兵,战场上是冷静埋伏的斥候,生活中是大大咧咧的大嗓门。他、洛克还有小队的刀盾手汉斯三个人的关系最好,他们是两年以上的战友了。“下午带你们去你们喝酒,现在都给我去领中午饭!别在这胡闹!”洛克对着小队的人说道。
“嘿,头儿,能别老踢我屁股吗?踢肿了下次去侦察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凯恩对着洛克一顿挤眉弄眼,这逗笑了帐篷里的所有人。
“肿了不怕,我去找里奇兄弟给你借份薄荷片敷上,第二天就好!”一旁的长枪兵亚德调侃道,这家伙也是三等兵。里奇兄弟是营里出了名的一对基佬,审那种硬骨头的敌囚,经常要他俩出马,至于薄荷片,他俩那常备着,是为了某种活动后的消肿,毕竟第二天还要战斗嘛。
“滚,小亚德皮痒了是不,敢调戏你凯恩大爷,小心我训练场上不留情面”当然凯恩语气里的话玩笑成分大于责备。
这帮大头兵每日的乐子就是打牌、吹牛、互相调侃,每个人都练了一副好嘴皮子,洛克对于这种现象是十分喜欢见到的,因为这无形之中提高了他们小队的凝聚力。“别耍嘴皮子了,快去领饭吧,顺便把我那份带上。”洛克对着自己的这帮手下笑骂道。“凯恩你别偷吃我肉啊,不然下午喝酒没你份!”
“别呀,头儿,绝对没人偷吃,谁偷吃我削他!汉斯,我们走!”凯恩临走前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军营之中为了激励士兵们勇敢作战,争取荣誉与功勋,设立了一大堆等级制度,在吃饭方面就能显示出来。仆兵,每顿吃的是槺栗饼,土豆汤;三等兵,黑面包,土豆汤;二等兵,麦饼,一块肉食,土豆汤;至于一等兵,每顿在军营中央的军帐内和男爵大人以及大队长等人一起吃饭,据说吃的是白面包和肉汤。然而这种待遇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全营五百多人,只有不到15人能在其中用餐,包括:4位步兵中队长及他们的4个副手,骑兵中队队长威尔骑士,大队长凯多齐男爵以及他的大儿子索隆和他的管家,洛克对享用白面包期待已久了。
没过多久,洛克的手下便回来了,凯恩将属于洛克的那份午餐交给了他。“头儿,你看这块肉肥肉那么大,我帮你吃吧?”凯恩笑嘻嘻的说道。
“滚,待会汉斯和我去一趟军需营,你们的军饷都领了吧?谁要给家里寄钱,把钱给汉斯,待会我帮你们去寄”洛克取过午餐,然后给了凯恩一脚,转身对他的队员们说道。
或许是‘家’这个词对于战争中的士兵们太过于遥远,大家听到后都稍稍沉默了一会,大部分人都点头应是。在别的队,队长向队员们索要军饷是大忌可能会引起兵变,而在洛克的队不会这样,因为在队员需要借钱的时候,洛克从不皱眉。
第二章 送信
四年的战争生活给予了洛克迅速饮食的习惯,他快速的吃完饭后擦了擦手,对着一旁的汉斯说道“汉斯,我们走吧”。
洛克又来到了军需营,现在是正午,大多数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酒馆泡着,洛克径直走到军需营的后方驿站处,接过汉斯手里的钱袋,走进了驿站。
“华纳!华纳!”洛克大声喊道。
“要死了!你要死了啊!该死的洛克,我听见了,午觉都不让人好好睡,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负责驿站通信义务的华纳从驿站里间的一处屋子内走出,他抱怨道“又是给家里寄钱吧?来吧,给我!”
“给,这是我的,这是我队里那几个家伙的,别弄混了!”洛克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寄钱,别的小队都没你这么婆婆妈妈的!”华纳还是对洛克吵醒他午睡而不满,发着牢骚。
“你小子,要是弄混了看我收拾你。”洛克对着这个好运的家伙咬牙道。说他好运,是因为他驿站负责人不仅享有三等兵的军饷,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岗位安全,毕竟什么都能出问题,唯独后勤不能出问题。而且在这个岗位不用看人脸色,一般的小队长还真不敢惹华纳。不过在这里是没有晋升途径的,洛克三等兵的时候华纳就是负责驿站这块的了,现在洛克晋升二等兵有一年多了,他还是在这。不过听说他和男爵大人的管家有亲戚关系,想来将来也会有门路上去的。
“嗯嗯嗯,还有别的要求没?带话什么的。”华纳跟洛克打交道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知道这个家伙每次领了军饷把钱寄回去时总要给家里带两句话。
“恩。带话给我父母让他们注意身体,还有我姐,让她不用老省着钱,想买什么买什么,我现在不缺那点钱。”洛克早已想好要说的话了,他相信他姐姐知道自己想让她买什么,一条束发的丝巾,这是洛克的执念。
“恩,知道了,送往回咱们凯多齐领的商队明天就出发,先到东部提尔省的占领区彼得斯领,再到王都弗洛尔城,最后回咱们南部德尔省,最迟20天就能送回去。”华纳说道。与华纳寒暄了一会后,洛克告辞了。他也不打扰华纳的午休。别看现在华纳这就洛克一个人挺冷清的,等下午的时候才是热闹的时候。因为,今天发饷。
走出驿站,洛克带着汉斯返回了他们小队的营帐。“汉斯,你说咱们村现在是什么样的?”回去的路上,洛克和汉斯着聊天。他俩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他们两家更是邻居。
“还是老样子吧。村口的枫树应该更大了吧,我老哥今年又有了一个儿子,我现在都三个侄子了,家里的地将来是不愁了,今年收成据说很不错,村里给咱们军户杀了一头猪,每家都有份,还有……”汉斯平时是个闷子,但是一打开话夹便收不住了,一直絮絮叨叨的直到两人回到营帐。
“这场仗打了四年了,也快结束了,真想快点回去啊”洛克感叹道。
洛克和汉斯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后,小队中除了值守的仆兵菲尔,剩下的都在午休,上过战场的都明白,充沛的精力能让你在战场上活的更久。
洛克走到自己的床位,脱下外套,也上了床,但他并没有睡着,他在想自己该怎么运作,能尽快晋升一等兵。福斯坦王国军队中有自己的一套晋升体系:仆兵,战场上的炮灰,刚参军经过两个月训练后就是;三等兵,王国军队中的主要战力,需要两年以上的军龄(战时需要一年以上)并且自身要有应付三个仆兵的实力;二等兵,担任军队中10人小队长,需要三年以上军龄(战时两年以上)拥有应付三个三等兵的实力;一等兵,军队中的王牌战斗力,担任百人中队长一职,需要军龄四年以上(战时三年以上),拥有击败至少三个二等兵的实力,没错,是击败,因为一等兵就有拥有修炼斗气功法的权利;至于一等兵晋升骑士,军队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想来没到那一层次是不会公众的。
洛克清楚自己的实力,应付三个与自己同级别的二等兵,拼命的话短时间是没问题的,军龄也够了,但是能不能晋升他心里也没底,和他实力差不多的在他们军营有不少。因为两个月前那次战斗,他们营伤亡了三分之一,第三中队队长、第四中队副中队长战死,这才空了两个位子,僧多粥少,不知多少人暗中盯着这两个位子。
想起两个月前的那次战斗,洛克也是不寒而栗,这是洛克经历的仅次于戈登高地血战的战斗,为了拿下这个通往敌国腹地的费尔默大峡谷,王国的三大军团是不计伤亡的用命往上填,为了打破僵局三大军团用车轮战轮流对峡谷高地发起冲击,防守峡谷的敌方据说只有一个军团的兵力,又怎么守得住。这场战斗打的异常艰难,敌军为了守住这条最后的战线可谓是拼了命,洛克不止一次经历深受重伤的敌军士兵在被己方包围后,不顾一切的疯狂进攻,这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么?洛克扪心自问,如果自己的王国受到侵略,自己会不会这样做?想起了自己军队在去年成功打败夏尔洛王国的大部队,占领了彼得斯领后在夏尔洛王国做的事,烧杀抢掠,稍有资产的人举家被贬为奴隶,有姿色的女人不是被贵族老爷抢占就是充为军妓,又想起了自己淳朴的父母、善良的姐姐,洛克也理解了这些对手,因为同等情况下,洛克会做的更狠。
面对这种有血性的对手,洛克心中充满了敬意,但他也没有手软。这是战争,他的兄弟也在伤亡。
三大军团强攻了近一个月才拿下了费尔默大峡谷。他们营隶属雄鹰军团,是雄鹰军团第二步兵团的第五大队,那次战斗第二步兵团是全军团的先锋,而他们大队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是他们营的先锋,最先的战斗是他们两个中队进攻的,震天的杀戮声从未停止,就连当时在后方修整的洛克都能听见惨叫声、喝骂声、刀剑碰撞的声音。天空上时不时划过一道火球、又或是闪电,这据说是魔法的力量,血腥染红了整片天空。
当轮到洛克他们中队和第一中队参与进攻时,他们营撤回来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已经减员近半,这给军营里的士兵们造成了不小的恐慌,然而打了四年仗的洛克强压下了心中的恐慌,在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上活了四年的洛克懂一个道理,在战场上不能胆怯,你越怕就死的越快。那一仗他们小队在洛克的指挥下,躲避了几波的魔法轰炸,在对敌上,洛克也没有硬拼,这种抱有死志的敌人是最不好惹的,他选择建议中队长约夏克大叔参与峡谷侧翼的战争,那里多险壁奇石,容易躲避弓箭和魔法袭击,敌人驻守兵力也不多,是软柿子,而且占据峡谷侧翼的制高点算是功劳一件。
战争毕竟是战争,洛克他们小队还是战死了两个人,三等兵格力、一个有一把子力气的刀盾手,仆兵加尔、一个挺幽默的小男孩、只有16岁。这一战洛克个人斩获了一个受了轻伤的二等兵、一个三等兵以及五六个仆兵,代价是洛克右胸被捅了一刀以及不少的小伤势。最终的战果是,他们小队共计斩杀了1个二等兵、5个三等兵、十余仆兵,能有这么大的战绩不仅因为他们的战斗从始至终是以多打少,更是因为他们小队的凝聚力强。
斩杀敌军后拿他们的腰牌可以去营里兑换军功,仆兵在军队中占1点军功,三等兵占5点,二等兵占10点。洛克如今攒下的军功,差不多有50点了。军营里军功可以兑换升职,100军功就能兑换一等兵军衔;还有就是充当货币,士兵们可以通过军功在军需营买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比银德勒更通用,购买力也更强;最后就是可以换成钱,1军功换1银德勒。军功换钱这是大部分士兵们的选择,福斯坦王国经历两年旱灾,粮食价格居高不下,当兵的大多都是为了让家里活下去,用军功换的钱贵族和军部不敢贪污也不能贪污,这些钱给家里寄回去,自己的亲人就能活下去了。
洛克之前也一直是将自己的军功换成钱,但从去年他经历了戈登高地血战后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活不下去又怎能让家里过的更好。在战场上死的最多的、死的最快的是底层的炮灰,仆兵在高强度战争中死的最快,就连当时小有实力的三等兵的他,最后都是力竭后藏在死人堆里活下来的。那一场血战后他实力有了不小的进步,在凭借缴获的敌军大量腰牌和同样活下来的已经晋升中队长的约夏克大叔的照顾,他当上了小队长,脱离了大头兵的范畴。
洛克考虑到,自己目前的实力在参与竞争的这些人中应该是中游,自己的军功虽然不一定是最高的,但一定比绝大部分人高,这次能不能提升军衔还是有一定机会的,相信约夏克大叔也会帮助自己。
第三章 绿棕榈酒馆
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大部分人都醒了,洛克起了床开始招呼他的手下。“走,去营外喝酒!这天热的我都没睡着!”洛克抱怨道。
“头儿,万岁!”洛克的队员们对于马上能享受免费的酒水十分兴奋。这种大热天,只有冰镇麦酒才能安抚这些大头兵燥热的心。
“凯恩,你先带弟兄们去绿棕榈酒馆,每人一杯麦酒,再给我订个包间,告诉老板娘,帐记我头上;汉斯,你和我去找约夏克中队长。”洛克吩咐道。
“好的,头儿”。两人回答道。
洛克带着汉斯到了约夏克大叔的军帐,“约夏克大叔,去喝酒啦!”刚进军帐,洛克就冲着好像也刚醒不久的约夏克大叔喊道。
“知道了,你小子嗓门小点,我脑袋被你震得直颤。”约夏克大叔打趣道。
“大叔快走啦,营外吉萨镇的绿棕榈酒馆,我已经安排人去订了包间了。”洛克说道。
“恩,走吧。”约夏克大叔穿了一身便服,便跟着洛克出发了。“这是汉斯吧,小伙子变壮了不少啊。”约夏克大叔对这个同镇的小伙子也有一点印象。
“是啊大叔,我现在对自己的身体满意极了,打三个夏尔洛蛮子没问题。”汉斯接口道。
“还是这家伙能吃才能这么壮,他一顿能吃我两顿的量。”洛克说笑道。
“军人就是要能吃!你看大叔我一顿吃多少。你小子虽然体格还行,但还是瘦了点。”
约夏克大叔对洛克的体型不是很满意。洛克如今身高一米76,其实这比大多数士兵要高一点,他体格很匀称,体重有150斤,比起约夏克大叔一米9的身高,快三百斤的体重的确不算什么。就连汉斯都有一米八的身高,两百多的体重。
一行三人,说说笑笑的向营外走去。
营外的吉萨镇是曾经的夏尔洛王国的领土,两个月前福斯坦王国强攻下费尔默峡谷后,夏尔洛王国就没有什么大的天险和抵抗力量了,三大军团分上中下三路进攻夏尔洛王国的腹地深处,直指夏尔洛都城奥迪斯城,一路碾压至今。雄鹰军团是从南部包抄进攻的,因为这一路的抵抗都是零星的抵抗,所以军团长决定散开队伍,将四个步兵团两万人,以大队平均500人为一营参与村镇级的进攻,对于进攻城市或者大的领地再重新整合为兵团的形式,一兵团5000人,军团指挥部只留下了骑兵团和后勤兵团共1万人留守军部。
吉萨镇就是夏尔洛王国南部某个小镇。这个小镇刚刚经历了战火的洗礼,行走在路边,燃烧成焦炭的房子、面色黝黑的乞丐随处可见。这些人用害怕和惊慌眼神低头偷看着洛克他们,福斯坦王国军队的制式便装揭露了洛克他们的身份。战争总要毁掉一些东西,两个星期前洛克他们营攻占了这里,血与火的教训让这个小镇的残存居民接受了这些陌生的来者。
绿棕榈酒馆的老板是个妙人,据说他在福斯坦王国的军队还没抵达时就背叛了自己的祖国,通过出卖小镇的防布力量和亲手抓住了小镇镇长,绿棕榈酒馆的老板在献出大笔金钱后成功的获得了洛克他们营的实际掌控者——凯多齐男爵的橄榄枝。绿棕榈酒馆应该是小镇目前唯一一个还在营业的产业了,他的服务对象是军营里的士兵。
至于为什么这么多士兵都愿意在营外喝酒,一是这里军营的高层很少,最高也是小队长这一层次的人在这喝酒,在这里这些大头兵们可以畅所欲言,随意喝酒吹牛划拳;二是这里花费很低,因为作为占领区,夏尔洛王国原先的那套货币已经快要不管用了,德勒现在是硬通货,一大杯麦酒只要一枚铜德勒,比营里便宜了一半,还有就是这儿还兼职着一些别的营生。因战火波及,许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的女人都来这里挣一份外快。她们有的是自愿,有的是被人逼得,但在战争区域律法还没建立的现在,没人会管她们。因为价格便宜而且比军需营里那些女人新鲜,再严格的军纪也管不住这群燥热的士兵们的心,随着绿棕榈酒馆的这个隐藏业务有越做越大的趋势,高层们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在占领区这是常事,夏尔洛王国的底层平民,今年因为本土战争有多少能安生的耕作,不耕作他们吃什么?只能卖血卖肉……
洛克一行人来到了绿棕榈酒馆内,刚进门一股浓重的汗味和嘈杂声扑面而来,看来已经有不少人来光顾了。果然,在看到不少熟面孔后,洛克他们都彼此微笑点点头互相示意,约夏克大叔更是受欢迎,毕竟这里还有不少他中队的小子,作为他们营的四个实权中队长之一,约夏克大叔也算高层一位,不少人上前问候。约夏克大叔只是略微点点头。
“头儿,这儿!”一声高喊传来,果然凯恩他们一帮人已经占据了酒馆角落的几张桌子,看他们桌面上还未动的一大杯麦酒,看来还在等洛克他们。
约夏克大叔还在应酬周围人,洛克先带汉斯走向了他们小队的那一桌。“你们先喝吧,我还有事要和约夏克中队长商量,凯恩,去给汉斯也点一杯。”洛克对小队成员吩咐道。
“好嘞,头儿。”凯恩点头道,顺便递给了洛克一把钥匙,这是楼上包间的钥匙。
“汉斯,你和弟兄们喝着,我去和约夏克大叔商量事去了。”洛克又对汉斯说道。
“恩,你去吧。”汉斯点头道,看着不远前台处凯恩已经给他端了一大杯冰杖麦酒走来,汉斯笑着露出了一口黄牙,这家伙也好这口。
“兄弟们先喝着,等会我就下来。”洛克说罢便向约夏克大叔走去。
“头儿,去吧。”“好勒,头儿。”“头儿,我们等你。”……小队成员们都纷纷说道。
“大叔,我们上去吧。”洛克对着约夏克大叔说道。约夏克大叔还在与向他问候的士兵们寒暄道,听罢便对洛克点点头,对周围的人说道“我还有事,小伙子们接着喝吧。”“好的,队长。”“队长,再见。”“队长,下来要和我们喝一杯哦。”
周围的士兵也不是没有眼色,纷纷点头应是。洛克在这里用‘大叔’这个词称呼约夏克中队长也不是没有用意,这显示他与中队长不同寻常的关系。军营里的争斗也无处不在,一个小小的称呼也体现了洛克不俗的后台。让有心人听去也对洛克的影响力无形中提升不少。况且这个时间段与中队长谈什么,到了某个层次的人大致都能猜到,这周围就有几名士兵神色微变。
洛克与约夏克大叔从前台拐角的楼梯上了楼,期间也与前台的酒馆老板娘点头示意了一下。这是个有着红色波浪卷发,风韵犹存的女人,叫夏茜。毕竟在人家这喝酒谈事,得与主人家打个照面。夏茜甩了个媚眼,表示知道了。这个迷人的妖精,洛克心中想到。
上了楼有一排五六个包间,洛克拿着钥匙找到了他们的包间开了门。房间不大,不到20平方,房间有一扇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远方葱翠的山峦,靠窗有一张桌子,桌子两旁各一张沙发,门口一个并不精致但比较养眼的屏风,旁边立着一个小型衣架,桌子上摆着两个玻璃杯,两瓶瓶装麦酒,玻璃制瓶子、橡木瓶塞。房间布置整体让人感觉很舒服,洛克来过一次,从没附庸风雅过的洛克感觉在这里喝酒很有档次,所以印象深刻。这是个会做生意的女人,洛克对老板娘评价到。
第四章 酒馆议事
约夏克大叔进门后随意的脱下了他的便服,放在衣架上,便坐在了一边的沙发上。洛克照做,将便服放好,坐在了另一边。两个穿着军队皮质衬衫的男人并没有急着说话,洛克先是将酒瓶起开,先给约夏克大叔满上了一杯,再给自己满上一杯,“碰”一声碰酒声后两人先干了一杯,这才开始说起正事。
“不错,越来越沉稳了,看来你小子这些年长进了不少。”约夏克大叔先开口说道。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在外人看来,豪爽无心机,粗犷无比的约夏克竟然教育一个人沉稳。看来这个络腮胡大汉并不是像外表看的那么简单。
“约夏克大叔您说笑了,我这点算什么,都是向您学的。”洛克腼腆道。
“哈哈,你小子别扯!我哪教你这些了,我是那种人吗?”约夏克大叔笑骂道。说罢,两人又齐声笑出了声。
“大叔,我这次晋升有希望吗?”洛克给两人又满上一杯,终于忍不住先开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