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魔法少女同居,但是怪人干部 第259章

作者:残月狂徒

 对此,「绷」点了点头。

 圣徒王也挥手和丛雨打了个招呼。

 随后,「绷」立刻看向了小影,她看着同样如同剪影一样,黑色的构筑出轮廓的小影。

 “这就是你所说的,你所认识的魔怪同胞吧?”

 这样说着「绷」手指轻轻敲击着面具的边缘,看着小影:“奇怪,你的面具在哪里?”

 魔怪是需要面具的。

 或者说,凝结出足以让魔怪以人形立足的「假面」,那才是魔怪的魔力与怪人的魔力混合的象征。

 是得到「知性」的象征。

 “在大影的影子里。”

 小影这么轻描淡写的回答着,虽然没有眼睛,但是与「绷」对视着的她,解释着——

 “我这个【个体(10086-B)】和【系列个体(10086系)】并不喜欢这么自称,也不喜欢被这么称呼……”

 “所以我只说一次。”

 这么说着,小影看着「绷」,解释着说道:“我是小影,是成千上万的小影之一,是大影的

 分身。”

 “……”绷:坏了,又来了个说话弯弯绕绕的。

 不过好在,总比圣徒王说的话好理解。

 “啧,真麻烦……啊我明白了,总之就是希望我将你当做独立人格看待吧,小影。”

 绷这么说着,啧了一声,联系之前丛雨说的「无限分身」的话,差不多也能够明白这位同胞是怎么回事。

 丛雨认识的那位魔怪朋友叫做大影。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大影是魔怪的本体。所以具有着「面具」,而分裂出来的无数小影则没有。

 然后,这无数无数的小影,还能够再度进行分裂,分裂出「系列个体」来。

 从这个角度来看……

 说不定这位还真就是魔王了。

 毕竟,在绷的印象里,魔王有「魔王军」这种东西还挺合理的……不过也仅仅只是调侃而已。

 这个世界上同样也有成千上万的魔怪。

 如果魔王恰巧是丛雨认识的人,那么未免也太巧了。

 随后,小影主动的和「绷」以那种充满着【嘶、哈、吼、咕噜、呼噜】的魔怪语,开始了加密对话。

 而丛雨则是和圣徒王交流了起来。

 “这边最近有发生什么吗?建立起来了这么庞大的魔阵……而且似乎在充能的样子。”

 对此,圣徒王轻点了一下头,说着:“魔怪们建的,大约两周之后就可以发动,确定魔王的身份了。”

 那样的话,比预料的要快不少。

 是因为这边灵脉能级也比魔怪们原本预料的要强吗?

 “两周之后……是圣诞节吧?”

 丛雨这么说着,用手肘轻轻的碰了碰圣徒王纤细的不似男子的腰,问着:“有什么特别想要的生日礼物吗?”

 听到丛雨这么问,圣徒王愣了一下。

 “你历年的习惯,不是送花吗?”

 对于圣徒王的话,丛雨点了点头,回应着:“是啊,但一直买花太麻烦了,而且也容易被误会,所以我现在都是送蛋糕的……偶尔会问别人想要什么。”

 “……”圣徒王眨了眨眼睛,纯白兜帽中零散的金黄发丝下,是迷茫的双眼。

 一直买花?容易被误会?

 等等……

 “慢着,换句话说……”

 圣徒王迟疑着开口,看着丛雨的她,问询着:“你先前送别人礼物,也是「习惯性」的赠予花束么?”

 对此,丛雨简单的点着头。

 圣徒王:“……”

 在一阵心塞之中,胸口发闷的圣徒王感觉有点头晕……她决定回去研究一下丛雨送自己的花朵的含义。

 ——

 “这不是玫瑰吗?这不就是玫瑰吗?”

 圣徒王非常不解……明明都送自己玫瑰了,怎么还一副把她当男性的样子?

 丛雨难道真没发现过?

 难道不是心知肚明了吗?!!!

 “……”

 “哦,王啊……让我看看。”

 白发的魔法少女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检查了一下圣徒王的花束:“的确是玫瑰,不过是香槟玫瑰哦——”

 “还捆扎着向日葵,花束以浅色丝带缠绕……主要是祝福你事业美满的含义啦——”

 “……”被气昏ing

 第二百九十七章 病毒与死神卫队

 我是一只袋鼠·格里尔斯,从小生活在澳洲辽阔无边的大草原上……

 这里日照充裕,食物丰饶,我和我的族人们过着恬静而舒适的生活。

 然而,这一切都在一个平凡的黎明被彻底颠覆。

 那天清晨,我从睡梦中醒来,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异的气味……

 哦,我的天啊,我敢保证,那种气味闻起来就像是烧焦的木头和鼻涕虫的混合。

 我这辈子都不会想闻第二次的。

 我原以为又是哪里的大火……是的,没错,虽然大火让鼠惴惴不安,但也已经不罕见了。

 接着,我注意到族人们的行为开始变得异常起来。

 上帝啊!那是什么?!

 他们的眼睛变得赤红如血,行动变得狂乱无序,甚至开始相互攻击。

 他们不再是那个和睦相处的大家庭了!

 不!我的上帝啊!

 我看到他们用锐利的爪子互相攻击,看见它们朝我走来!被抓伤了的我惊慌失措的发出尖叫——

 “额啊,袋鼠袋鼠!”

 我慌乱的逃离了族群,不过意外的是,那些变的很奇怪的同族并没有追击我。

 但我知道我不能停下来,我需要寻找新的避难所,我要保护其他弱小的同族!

 因为我是袋鼠侠!

 急速折返!然后全能变身!

 “袋鼠袋鼠!吼——”

 哈……已变丧尸了(悲)

 “……”

 “好像起效了,打电话汇报给总统吗?”

 “嗯……打吧。”

 在瞭望塔中,两个明

 显的澳裔小哥这么对话着,其中一人拨打起了直通总统办公室的电话。

 另一人则是一边尽职尽责的观察着四处逃窜的袋鼠,一边搭着话:“我们现在也算是升官了,怪人当总统就是爽快,有功劳就能升官,可比以前混资历的……”

 “嘘!”

 “……”在嘘声中,他立即的闭上了嘴,随后便听着同伴和欧珀·史密斯进行直接连线。

 不过,那的确倒是他的心里话。

 新总统确实好……

 虽然说是趁着梵蒂冈没反应过来,带着他的怪人兄弟闪击进堪培拉,抢来的总统职位。

 但事实也证明了,欧珀·史密斯干的就是不错。

 平时经常露脸,身边也没太多保镖,有时候也会遛弯买东西吃,这就显得比较亲切了。

 还帮各种找外贸,身体力行的杀袋鼠,四处灭火。

 这些地方,大家都看在眼里的。

 况且……欧珀·史密斯很强,并非是说智力上或者是政治手段上的强。

 虽然也不弱,但是显然这些地方不关键。

 强……是实力强。

 武力值强大的总统,总是给人一种超乎寻常的荣誉感……这种想法来源于「暴力」的崇尚。

 比方说,你看见霓虹首相在电视上抛头露面。

 你就会琢磨着,是不是近距离直接给他两喷子就给他打死了,直接心口大开。

 你看见美国总统坐着敞篷车笑着挥手。

 你就会想,要是远远的有人起了一杆狙,一枪爆头秒了,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死神王总统和圣徒王这种就显然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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