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豆腐脑不加脑
这个人自然是还在丰收教堂接受“改造”的达尼兹了。
…………
1349年9月22日周六。
阿兹克先生带着爱德华和达尼兹自光怪陆离的灵界走出,来到这座气候温暖,海风中带着咸湿味道的南方岛屿——罗思德群岛的首府,“慷慨之城”拜亚姆。
这里矿产富裕,森林覆盖率高,水果品种多,土地异常肥沃,后来被殖民者盯上,变成如今的慷慨之城。
爱德华安静欣赏着这座与贝克兰德完全不同的城市,变形成白色波斯猫的莉莉丝从他的怀里跳了出来,她吸了一口海风打了几个喷嚏,等适应了之后就开始向周围溜达去了。
爱德华这次为格尔曼·斯帕罗捏的是一张二十多岁,长相帅气,总是挂着人畜无害笑容的男人,光看脸大部分人应该很容对他产生好感。
而达尼兹则还处于懵逼之中,他频频揉眼睛,不住的左顾右盼,满脸的震惊:“这就……这就到拜亚姆了?”
几分钟前他还在丰收教堂跟那个煞笔吸血鬼斗嘴呢,爱德华突然出现,跟神父打了招呼就带他离开了那里,再然后一个肤色古铜,看起来十分温和的中年人出现。
接着他就来到了拜亚姆——如果坐船的话,怎么也得一个星期的吧。
所以这位看起来温和无害的中年人,到底是什么人?
第110章 我不喜欢独眼龙
“谢谢您了,阿兹克先生。”
爱德华躬身向阿兹克道谢。
阿兹克微微笑道,“是我该谢你才是,要不是你将蠕动的饥饿借给了我,我也找不回那么多丢失的记忆。”
说到这,他的瞳孔微微波动:“前不久,我找到了我曾经的一个女儿的坟墓,记忆中她还是个只会向我撒娇的小孩子……普莉西亚应该就是她的后代。”
实话说,像阿兹克这样找寻记忆的过程,无疑是痛苦的,因为那注定将重新记起一段段的离别和死亡,可是他又不愿意浑浑噩噩的活着——希望普莉西亚的出现,能给他的人生增添一丝慰藉吧。
“啊对了,这个神奇物品您知道是什么吗?”
爱德华拿出了上次在灵教团缴获的森白骨头递给了阿兹克,从拿出到递出,接触时间不过几秒,他就感觉如坠冰窟,浑身的力气被快速抽离。
阿兹克则没有半点的不适,他握着白骨上下看了看,快速给出解答:
“它应该是来源一位死神途径的非凡者,是残留的灵性跟骨头融合形成的东西,可以通过吸收使用者的生命力来打开冥界之门,召唤出死灵生物帮助作战。”
阿兹克的描述跟当日见到的是相符的。
“它的负面效果太严重,召唤出的死灵生物又很随机,所以高序列用不上,低序列使用等同于自杀,不过……”
阿兹克蹙起眉头,“它似乎还藏有别的秘密,但我现在看不出来。这样吧,你先将它交给我,我可以试试能不能做出一些优化。”
“这……真是太感谢您了。”
阿兹克先生点点头,将森白骨头收起,“好了,我也得回去了,如果再有需要可以通过信使联系我。”
“好的,麻烦您了。”
他点点头,跨出一步消失在灵界之中。
在边上忍了老半天的达尼兹终于松了一口气,看着阿兹克离去的位置小声问道:“刚才那位是……是一位高序列的强者吗?”
爱德华瞟了他一眼,“阿兹克先生是一位地上天使。”
“天……天使?!”
达尼兹惊呆了,他下意识的看向刚才被阿兹克抓过的地方,喃喃道:“我竟然和一位天使有过肢体接触,这简直……太不可思了!我要……一个月不换衣服!”
“你这……多少有点变态了。”
爱德华嫌弃的离他远了一些,向花坛边招蜂引蝶的莉莉丝喊道:“回来了,莉莉丝。”
“喵~”
莉莉丝随手拍开落在自己鼻尖上的蝴蝶,快步跑了回来。
“走了。”
大妮子忙跟了上来:“你不知道,我以前除了远远的偷瞄过半神级别的四王之外,见到的最强者就是我们的船长了。嘿嘿,天使!等老……我回到了船上,可得向那帮家伙好好炫耀炫耀。”
说到这,达尼兹想起了什么似的,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你跟他……祂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一位长辈。”
长辈,就是自家人咯?
他捏着下巴若有所思:
爱德华(可能)是船长的小舅子,我呢又是船长的……咳咳,这四舍五入一算,就等于说我也有了一位天使级别的家人啊。
达尼兹的腰一下子挺直。
他连忙加快步子赶上去,“爱德华先生,一会儿您有什么……”
“我现在的名字是格尔曼·斯帕罗。别再叫错了。”顿了顿,爱德华笑眯眯的说道,“还有你,你现在也改名为火拳艾斯。”
“……”
达尼兹一脸纠结,“我觉得烈焰达尼兹挺好的啊。”
“在黄金梦想号上,你依然是烈焰达尼兹,但你暂时加入了我的船队,所谓一臣不事二主,你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达尼兹贪生怕死背叛了冰山中将吧?”
“!!!”
达尼兹面色一变,“改!改得好!我现在就叫火拳艾斯了!对了,斯帕罗……先生,我们的船队在哪呢?”
“人员未定,船只暂无,敬请期待。”
合着你吹牛逼呢!
“咱们今天先到处逛逛,然后你给我简单讲讲拜亚姆吧。”
两人顺着街道一路向前,这座岛屿的全貌逐渐展现在爱德华的眼前,如果不考虑这里相对混乱的秩序,到处可见的海盗,拜亚姆一定是一座风景绝美的度假胜地,可惜,拜亚姆的繁荣或许一部分还得拜这些海盗所赐。
“说说这里的势力吧。”
达尼兹想了想说道:“其实拜亚姆上真正能称得上‘势力’的,也就4、5个,风暴教会,鲁恩军方,反抗军,海盗,以及没加入反抗军的原住民,其中最后一种人数最多,毕竟这里的土著和混血占了总人口的80%以上,可惜他们也是最弱小的。”
“教会其实大部分时间不干预拜亚姆的事情,只有在受到挑衅,或者海盗和反抗军做的太过分的时候才会出面震慑,喔,尤其是这里那些信仰着海神的原住民,更是重点打击对象。”
“鲁恩军方控制拜亚姆主要是为了航路和经商,简而言之就是赚钱,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将注意力放在打击反抗军上。”
“海盗吗,其实不能算是一股势力,毕竟大家都分属不同的船队,船队又分属不同的海盗将军甚至是四王,不用别人插手,内部就经常打得不可开交。不过我怀疑,很多时候海盗间的冲突,是一些官方扶持的海盗暗中挑拨的。”
说到这达尼兹耸耸肩,“我了解的也就这些。”
“那你们海盗平时怎么赚钱呢?”
“哈哈哈,这你说的,海盗海盗,自然是劫掠了——商船,客船,一些小岛,反正只要有钱的地方,都有海盗会盯上去。”
爱德华捏着下巴想了想,“没人去狩猎的那些有赏金的大海盗吗?”
“当然有,这也是一些有实力的海盗主要来钱的方式,他们在狩猎完目标后,会委托一些身份干净的人去教会或官方换钱。当然,这么干的主要还是些海盗猎人。”达尼兹瞟了他一眼,“不过在大海上,再厉害的海盗猎人都活不了多久,毕竟海盗是永远杀不完的,猎人只要失手一次就会丢掉小命。”
“唔,你知道海盗猎人是怎么寻找目标的吗?”
“有些是随机碰上就展开猎杀,有些是选定目标一路找过去。”
爱德华听完不由皱眉,“第一种不确定性太多,第二种太浪费时间了啊。”
“哈哈,那怎么办?弄个大喇叭到处大喊‘我是海盗猎人,我来杀你们了,你们快来啊’,然后等待那些家伙自投罗网吗?”
爱德华捏着下巴,一愣:“好主意。”
“???”
达尼兹张了张嘴,迟疑道:“就算……就算你真这么做了,那些有赏金的大海盗也不可能搭理你的,不然随便谁挑衅个几句他们就找过去,那一天天的啥也别干了。”说着他又嘟囔着补充道,“反正我肯定不会这么蠢。”
“也是,那就想办法让他们不得不来找我?走!”
达尼兹满脑子问号:“你想干什么?”
“第一步,先搞到一艘船。”
达尼兹立马哐哐拍胸:“这个简单,拜亚姆的造船厂我很熟,保证你花最少的钱买到最好的船。”
爱德华立马看了过来,一脸疑惑:“为什么要花钱?”
“???”
他挥动手臂,指向远处海面上大大小小的船只,“这么多的海盗船,喜欢哪个挑哪个就是……”
“这……这不合规矩。”
爱德华笑了:“巧了,我这次出海就是为了不守规矩,走吧艾斯,先带我去一家海盗最多的酒馆吧。”
达尼兹沉默了片刻,小心的问道,“船长,我能问一下你的第二步打算是什么吗?”
“取代一位海盗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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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于达尼兹心中的因蒂斯语粗口。
好一会儿,他木然点头,“那你的第三步,一定是取代一位四王了?”
他咧嘴一笑,转身就走,“我船上还有事情要做,先走了。”
爱德华手上多了根魔杖,“我突然想起来,好像还缺少一笔启动资金。烈焰达尼兹……你是不是值3000金镑?”
“……”
达尼兹立刻调转方向,“船长这边请。”
老古戈奇酒馆。
这是拜亚姆一家名不见经传小酒馆,但大部分海盗都清楚,这里是海盗们上岸后最常来的一家酒馆,不是这里有什么背景势力,也不是这里的酒多好喝,而是这里就是海盗的专门服务点——采购货物,打探消息,维修船只等等,都能在这找到人。
不是每个海盗都向四王七将军那样,设有专门的联络点的。
“吱呀。”
酒馆的木门被推开,走进来穿着打扮跟周围人格格不入的两个人,其中为首的年轻人穿着整齐而干净的风衣,一看就是上好的布料,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海盗,而是一个文职人员。
但从他怀里抱着的那只毛发精美的小猫来看,更是一位外出游玩的阔少爷。
他身边跟着的红毛男人的穿着倒更符合一位海盗,但是一进门就东张西望样子,显然也是一位菜鸟。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