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机佬夏天
对相熟的朋友称呼自己的名字,是不礼貌的。
只有那些关系一般的,才会叫名字。
而亲近的朋友,都是直接称呼字的。
刘邦字季,所以也可以叫他刘季。
而现在他所在的地方沛县,莫非眼前的人就是那位开创了汉王朝的汉高祖刘邦?
“对呀!我就是刘季,这沛县,就没有不认识我的,怎么,你也听说过我。”
见易小川一副听说过自己的样子,刘季直接顺着杆子向上爬道。
就在这是,小二也开始上菜了。
见到坐着的刘季,店小二也是愣了一下。
“怎么,不认识我了?上菜就赶紧上菜。”说话的同时,刘季还直接把小二端上来的一盘烧鸡,放到了自己身前。
“兄弟,既然你认识我,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哥哥我啊,正饿着呢,来,你来个鸡腿。”
给易小川分了个鸡腿之后,刘邦立马开始抱着剩下的烧鸡啃了起来。
易小川;“.”
店小二;“.”
店小二也是见怪不怪了。
毕竟刘季干这样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而且刘季的闲事,他可不敢管。
把菜上完,店小二直接就跑了。
而易小川虽然也很无语,但想到眼前的人可能就是那位汉高祖刘邦,他立马又能接受了。
毕竟那可是汉高祖啊,未来的西汉开国皇帝啊,因为他,才会有后面的汉民族啊。
这样的大人物在自己面前,他心里其实是挺激动的。
赶来这个时代,就碰到西楚霸王也就算了。
现在就连汉高祖刘邦也遇到了。
至于刘邦的不要脸。
史书上记载的刘邦就是这样不要脸的。
不然他也不可能成为汉朝的开国皇帝,所以易小川立马又能接受了。
“你叫刘季,季是你的字,你又名邦,叫刘邦,在家中排第三,上面两个哥哥,大哥叫刘伯,二哥刘仲,下面还有个弟弟刘交,你爹叫刘瑞,我说的可对?”易小川道。
刘季愣了一下
知道他底细的人不少,但知道这么详细的,真没几个。
毕竟他刘季说出去也不是什么大名人,谁会特意没事的去调查他家里一个兄弟,他爹叫什么啊。
更何况他还不是沛县人,他老家在距离沛县不远的丰县。
他是丰县中阳里人。
“不错,兄弟,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你该不会是真仰慕哥哥我吧?”刘季道。
见刘季承认,易小川基本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人就是未来的汉高祖刘邦,而且绝对错不了的那种。
“在我们那儿,就没几个不知道你的。”确定对方真是刘邦。
易小川顿时就热情了起来。
毕竟可是未来的汉高祖刘邦啊。
他如何能不激动。
自己已经和项羽结拜,如果现在在和刘邦结拜。
那以后秦朝灭了,最厉害的两个人,可都是自己的结拜兄弟了。
这要是回去之后说给身边的人,绝对很威风。
面子足足的。
易小川从未考虑过。
万一他回不去。
他跟刘邦结拜,到时候项羽和刘邦对上,他应该帮上。
而且历史上,项羽也的确是死在刘邦的汉军手中的。
这些,易小川都没有考虑过。
就好像到现在他都还没想起跟他一起来秦朝的,还有一个叫高要的人一样。
第225章 ;意外来客,崔文子
“哦?我刘季还如此出名?”刘季已经看出,眼前的易小川是一个天真,傻乎乎的人。
简单而言,就是好忽悠。
他觉得自己吃定眼前的易小川了。
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而易小川看到刘季脸上的笑容,人也开心的笑了,他觉得眼前的刘邦也没历史上那么不堪啊,人看起来还挺好的。
“在我们那儿,还真就没不知道你的,刘兄,你如今现在靠什么维持生计?”
刘季闻言,顿时脸一囧。
如果不是看出易小川脸上的表情不似作假,他都要以为易小川是故意挖苦他了。
他刘季是脸皮厚,但不代表他真的不在乎面子。
就好像他二哥刘仲种田种的好,是种田的好手,刘邦的老子刘瑞就老是在刘邦面前夸他二哥多好多厉害,说刘邦多么多么废物。
因为这件事,刘邦在成了皇帝之后,还特意在老爷子面前问他,到底是他厉害,还是他那个会种田的二哥厉害。
可见刘邦也不是真的不在意脸面。
他只是不会在正面上表达出来。
人都是有自尊心的。
只是有的时候,自尊心在填饱肚子,在活命面前,一文不值。
有的人把自尊看的很重,有的人则是很多情况下把自尊放下,当成工具,并非是不在意,有的,干脆就是完全不在意了。
刘邦虽然不要脸,但他显然是第二者,而不是第三者。
“也没干什么,就是平日里到处逛一下,帮一下朋友的忙,过活。”刘季把自己游手好闲的事说的煞有其事。
易小川虽然没听出来,但也知道历史上的刘邦是个什么样的人。
“贤弟,我见你手上不见老茧,人生的高大俊朗,一表人才,穿的衣服也是上好的料子,伱定是哪家的富家公子吧?”刘季显然不打算在自己的身上多说,直接把话题又扯回了易小川身上。
被未来的汉高祖刘邦夸张的帅,一表人才,易小川显得很是受用。
得意一笑道;“富家公子谈不上,但我之前,的确不差钱。”
易小川这话也不是乱说的。
楚国虽然没了。
但项家是楚国大族,家底不差,哪怕是楚国没了,他们也不差钱。
易小川之前跟项梁、项羽叔侄生活,自然是从未为钱发愁过。
他离开的时候,作为易小川师傅的项梁就送了易小川五块上金。
而项羽也给了易小川五块。
十块上金,在这个时代,购买力可是十分夸张的。
就算是秦王嬴政赏钱,也是赏铜钱,很少赏上金的。
上金,又叫上币,单位是镒,而一镒等于24两。
1两等于24铢。
相当于一枚上金,可以换576铢铜钱。
而一枚秦半两相当于12枚铜钱。
这个时代的铜钱购买力是很不俗的。
因为金属稀缺的缘故。
钱币这东西,最底层的人都用不起。
交易物品,更多是以以物易物的方式。
而铜钱,只有在大够买的时候才会用。
比如易小川之前购买衣物,一共也才花了十二枚铜钱,也就是一枚秦半两。
听着不多,实际上已经不少了。
因为一枚铜钱,已经足够普通人到酒楼吃一顿。
哪怕吃的不是特别好,但能在酒楼吃一顿,已经足够看出一枚铜钱的购买力了。
如果是用一枚铜钱钱去购买馒头什么的,一枚就可以买到二三十个馒头。
史记中有记载。
刘邦服役远行,朋友为之饯行,大多数人每人奉送三钱(三枚秦半两),而萧何独送五钱。时战火刚熄,物质匮乏,馈赠仅以三、五计数,朋友远行,肯定是要给不少钱的。
但最多的萧何也才拿出五枚秦半两。
是他不舍得吗?显然是不见得的,很显然是他拿不出更多的钱。
可见这个时代,秦半两的购买力有多大。
易小川捡到的半枚上金,相当于24枚秦半两,他如果省着点花,是可以花不少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