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风冷月夜
直到辣根大喊了一声,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冲向子弹袭来的方向。
百米开外的一棵大树,小庄在用狙击枪射杀了王宝之后,犹如一只狸猫从树上滑了下来,然后开了一辆套牌车,疾驰而去。
原来小庄在接到暗杀任务后,就一直埋伏在这里。
他很清楚,人回到家的那一刻是最放松的时刻,也是刺杀成功率最高的时刻。
所以,原本想在医院完成暗杀任务的小庄更换了地点,选择了王宝所住的别墅,一击建功。
把套牌车处理干净,小庄给章铭打了个电话。
“铭哥,王宝的任务完成了。”
“你确定?”章铭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庄道:“确定。”
章铭赞道:“小庄,干的漂亮,我去要钱。”
挂了电话,章铭立刻给阿华打了过去。
阿华正在陪着沈栋参观黄大仙区的服装厂。
现在沈栋的腾飞服装已经销往内陆。
凭借着便宜的价格和新颖的款式,腾飞服装几乎到了供不应求的地步。
沈栋问道:“阿华,上个月厂子的利润是多少?”
阿华道:“按照您的意思,我们的腾飞服装在内陆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每件衣服只赚二十五港币。上个月,我们生产出了十四万件左右,利润大约是三百五十万。栋哥,我们最好考虑加大产能。听吉米说,现在内陆市场对咱们的衣服是供不应求。”
沈栋点点头,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过段时间,你和吉米带人去一趟鹏城。那里正在招商引资,土地和人工都比较便宜,贷款的支持力度也大,很适合我们过去投资建厂。”
阿华道:“鹏城与我们只有一河之隔,我们明天就去考察一下。”
沈栋道:“不要在乎钱。只要鹏城政府肯卖地,我们就尽可能的多买。我有种预感,土地将会是未来最值钱的东西。”
前世,沈栋生活在一个普通的三线城市,一亩地能卖到一千万。
那些位置好点儿的地方更不用说。
鹏城是夏国发展最快的地方,十年之后,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寸土寸金。
现在若是不买,那跟傻子没什么区别。
阿华道:“我会和鹏城政府的相关领导好好商量一下。栋哥,还有一个麻烦事儿。”
沈栋问道:“什么事儿?”
阿华道:“纪希服饰要告我们侵权。”
沈栋一愣,道:“怎么侵权的?”
阿华详细的解释了一下。
原来纪希服饰是腾飞服装厂抄袭的一个服装奢侈品牌。
今天早上,吉米接到了他们送来的一份起诉书。
要求腾飞服装厂立刻停止侵犯他们的服装设计版权,同时赔偿他们五百万港币。
沈栋皱眉道:“我不是说过吗?咱们腾飞服装的款式必须要改的和这些大牌不一样。”
阿华苦笑道:“我们的确做了更改,近期的改动甚至比之前还大了不少。但服装这个东西太特殊,款式外观都差不多,输赢很大程度上要看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
沈栋道:“如果我们的官司输了,估计其他服饰品牌也会来分一杯羹,所以我们只能赢,不能输。查一下,打这类商业官司,谁最厉害?”
阿华毫不犹豫的说道:“我已经查过了,是欧咏恩律师事务所。”
沈栋问道:“这个欧咏恩是什么来头?”
阿华道:“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大美女,她的干爹是港岛立法会的议员简奥伟。”
沈栋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一部电影《寒战2》。
欧咏恩不就是那个调查李文彬最后被杀的女律师吗?
沈栋道:“那就请她呀。”
阿华耸耸肩,道:“欧咏恩不愿意接我们社团的案子。”
沈栋道:“其他律师事务所不行吗?”
阿华道:“当然也可以。但是最有把握的还是欧咏恩。栋哥,要不然,你亲自去找她谈一下吧。”
沈栋点点点头,道:“等王宝的事情告一段落,我就去找她。”
就在这时,阿华的大哥大响了。
“喂,哪位?”
“华哥,我是阿铭。”
阿华脸色一变,问道:“什么事情?”
章铭道:“我的手下已经完成了任务,希望您能结清后面的七百万。”
阿华惊呼道;“你开什么玩笑?我没有接到王宝身死的任何消息。”
旁边的沈栋一听,立刻打开了善功兑换系统。
只要王宝死了,沈栋的善功值肯定会暴涨一大截。
第114章 抢占元朗
姓名:沈栋
善功值:262200
体质:20(普通人10)
力量:20(普通人10)
速度:20(普通人10)
精神:20(普通人10)
技能:大师级形意拳,大师级枪法,大师级破军刀法,高级驾驶
装备:储物空间
这段时间,沈栋利用善功把所有的属性都提到了二十点,同时将破军刀法和驾驶技能都往上提了一个等级。
原本他的善功值只剩下了一万多,现在一下子增加了二十五万。
不用说,肯定是王宝给他带来的。
章铭道:“应该是王宝的人把这个消息给遮掩了。”
阿华道:“好,等到消息确定,我会带七百万去找你。”
章铭道:“希望您能信守承诺。”
挂了电话,阿华道:“栋哥,若是王宝真的死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出动抢占他的地盘了。”
沈栋想了想,道:“元朗距离我们最近,而且与鹏城相连,交通便利,对我们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
阿华问道:“要不要确认一下王宝的死讯?”
沈栋摆摆手,道:“等我们知道的时候,其他社团也知道了。我们必须打一个时间差,赶在其他社团得知他的死讯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搞定元朗的地盘。就算王宝没有死,也无所谓,反正我们之间本来就有仇。”
阿华道:“我马上去安排。”
沈栋道:“给阿辉打个电话就行了。”
现在的沈栋手下是人才济济,别说收个元朗了,就是去打尖沙咀,都用不着沈栋亲自出手。
半小时后,陈辉带着数百人直奔元朗市中心。
元朗位于新界的西北,三面环山,地势平坦,有着连绵的农田,跟一个大农村没什么区别。
只有市中心和天水围比较繁华,分别被忠义信和东星占据。
沈栋之所以要拿下这个地盘,主要看中的是元朗的地理位置。
作为一个穿越客,没有人比沈栋更能了解未来内陆那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
这也是为什么沈栋一定要去鹏城建厂的原因。
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
仅仅用了一下午的时间,陈辉便将王宝的人都赶出了元朗市中心。
晚上八点,王宝的死讯终于传了出来。
早就准备多时的各大社团纷纷出手,抢夺王宝的地盘。
东星元朗的堂主飞仔平第一时间率领人马冲进了元朗市中心,这才知道王宝的地盘竟然已经易主了。
望着几百个身穿制式服装,手拿唐刀,杀气滔天的洪兴人马,飞仔平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
陈辉淡淡的说道:“飞仔平,元朗市中心已经是我们的地盘。你若是动手,那就是在向我们栋哥宣战。你最好考虑一下,到底打还是不打?”
飞仔平道:“无主的地方,人人有份。”
陈辉道:“若是你死了,天水围也将是无主之地。”
飞仔平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又不想真的与陈辉动手,于是说道:“敢不敢跟我单挑?谁赢了,地盘就是谁的。”
陈辉摇了摇头,道:“我们是军人,只为完成任务。是战是和,给你一分钟的时间考虑。一分钟过后,我们就会动手。”
说完,陈辉便闭上了嘴,就像一个雕塑一样,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他的数百个小弟同样是一动不动,目光死死的盯着飞仔平等人。
令行禁止!
经过陈辉等人的训练,沈栋的小弟总算是完成了从小混混到普通军人的蜕变。
飞仔平怕了!
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可怕的一群混混。
不,这到底是混混还是脱了军装的军人,飞仔平心中有些不敢确定。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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