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和你一起重生 第61章

作者:飞鸟印

末了,又小声说:“放心啦,我可不是像我家的小泰迪,我心里永远只有一个人哦。”

他当然知道,说这些只不过是为了尽量拉长和姐姐相处的时间而已。

“你也是,不要再勾搭其他女孩了哦。不然姐姐会生气了。你不想成年了还被姐姐教训吧?多丢人啊。”邹雅梦也开始说一些没有营养的废话了,脚步越来越慢直至停止。

不远处就是安检口,陆离害怕二人的沉默,这会让他感觉宝贵的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姐,记得下飞机后去取托运的行李,仔细比对姓名,不要拿错了,也不要忘拿了……你是第一次一个人坐飞机,如果有不懂的可以问空乘……到首都后不要信路边的黑车,不熟悉地铁的话,直接打个正规的士进城……钱不够给我发消息,还有存款……”絮絮叨叨说了许多,邹雅梦也安静地听着。

“到底我是姐姐还是你是哥哥啊?”邹雅梦荡了荡二人牵着的手,“放心吧,你姐姐我长这么大,又不是个傻子,基本的生活常识还是有的。而且以前比赛时去过首都,又不是完全两眼一抹黑。”

“哦。”话说了一百遍也终于说尽,真的到了分别的时候了。

国家队的训练很是严格,再次见面很可能就是明年了,甚至明年都见不到,如果赶上大型赛事还得等后年、大后年……越想越是心酸,越是不舍。

“走了哦,你以后记得的叫安百璃给你做饭,别一天天老宠着她,让她也自己干点家务。”姐姐松开了他的手,像以往一样潇洒地往前走。她好像一直是那个乘风破浪的邹雅梦,从来没变过。

陆离突然伸手拉住她,邹雅梦没有回头:“梨子,怎么了?”

“我想你了。”

“才分开一秒钟呢。”

“分开一秒钟就想姐姐想的要死了。”陆离的眼睛有些模糊,他露出一个不知是悲伤还是开心的笑容。

邹雅梦的肩膀抖了抖,她嗫嚅道:“梨子你别这样……好不容易才憋住的。”

她回过头,居然早已泪流满面:“笨蛋梨子,这样我不就没有形象了嘛……”陆离抱住她,抱得死死的,像是要把她揉入自己的身体。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是他的“母亲”,他的“老师”,他的“姐姐”,他曾经失去过一次她,所以更懂得这份感情的宝贵。

“雅梦姐,要加油啊,拿下世界冠军。”陆离嘴里含着她的发丝,声音略显嘶哑,“我等你回来。”

邹雅梦哽咽地说:“等我干什么?还有其他姑娘等着你啊……”

“她们和你不一样。”

他能感到姐姐在咬他的颈肉,咬得很用力:“梨子你太卑鄙了……干嘛要说这种话……”

咬得很疼,像是要在他身上留下永久的记号。陆离忍住疼痛,没有做声。

“雅梦姐,等你回来,再一起看电影。”

邹雅梦舔了舔她咬过的地方,脑海里只剩下“看电影”三个字,良久,她温柔地嗯了一声:“以后陪你看电影……看多少次……看多久都可以……我都答应你……”

*

注视着飞机远去,陆离心中还有一股惆怅之情久久不散。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这股别离之情像连绵的细雨一样萦绕在心间,剪不断,理还乱。如果人类不会伤心该多好……他自嘲地想。

可惜唯独他没有时间去感伤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陆离并没有回廉租区,而是向依然在睡觉的安百璃发了条消息后,便前往川海汽车站。姐姐要去首都,他也有自己的目的地。

脑海里,龙秘书带来的资料一字一句地浮现,有关梅锦流的一切都清晰可辨,从她死在产房开始回溯,到她与安顾来结婚,再回退到她的高中、初中、小学……最后在一个破败的乡村停顿——这里,就是安百璃真正的故乡,就是梅锦流呱呱落地的地方,是梅锦流父母、安百璃的外公外婆最后的归宿,也是这根吊坠已知的最早的根源之地。

陆离握紧怀里的吊坠,指节发白。

陆离早已下定决心,要不惜一切代价为安百璃争取哪怕微末的生机。而现在,就是他付诸行动的时候了。但是,陆离又怎么会知道,这一趟旅途他将会面对深入骨髓的绝望与恐惧呢?

(本集完)

第五集 流年似剃刀

流年似剃刀

其实岁月才是一把最无情的剃刀

“年轻人,你找谁?”

由太阳和月亮轮流操着手,一茬又一茬地刮过凹凸崎岖的大地

“大哥哥,我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哦~”

收割走患病的……

“对不起,我尝试过很多种办法。”

年迈的……

“这就是代价的唯一解吗?”

乃至早夭的人类

“小陆,你记错了吧?”

只留下光秃秃的思念

“我草你个贼老天!”

以及寂寞绵长的哀伤。

“你的记性也越来越不好了呢。”

次集,流年似剃刀。

“百璃,我回来了!”

第一章 毒

毒,厚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

婚礼现场金碧辉煌,富丽堂皇。黄金铸造的喷泉伫立在正中央,池子里不是泉水,而是斑斓的珠宝玛瑙;穿着衬衫马甲的服务员拖着酒杯,在来宾间穿梭;长排桌上尽是饕餮佳肴,法国的白玉蜗牛,希腊的木莎卡,意大利的松露,教人食指大动。偏偏是这样的场合,穿着体面的来宾们却噤若寒蝉,像是等待审判降临的罪人。

珠围翠绕的新娘款款登场,哪怕再憎恨她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美丽。身材窈窕,丰乳蜂腰,头戴镶宝的头冠,身穿缀着银链和绿玛瑙的婚纱,活像是勾走了纣王魂魄的妲己再世,那双狐狸眼更是让来客们不敢多看,生怕自己也像那些可怜虫一样失了清明。

朱熙冷冷地看着宾客们:“怎么?本宫今日大婚,你们为何像是如丧考妣?”

所有人都垂下头,没人敢说话。最外围的记者更是识趣地关上摄影机,佯装给仪器换电池。

“张大学士,本宫没记错的话,你是桐城张家的家主吧?”朱熙的话语有五分讥讽五分冷嘲,“本宫听说张家近日做了一番大生意,发了一大笔财,你应当高兴才对,为何也学他们郁郁不乐?莫非是对本宫有意见?”

张大学士,堂堂中央内阁成员,直接跪在地上:“公主恕罪,公主恕罪!”

“起来吧,堂堂大学士,不要丢了颜面。”朱熙冷笑,“不知道的,还以为神州皇权复辟了呢。”

张大学士冷汗涔涔,他正寻思如何将那笔钱送给朱十四,便又听到朱熙向众人发问:“新郎还没来吗?”什么新郎,本应叫驸马,不,叫死马更合适。张大学士腹诽。

这是朱熙第三次结婚了。男方是杜氏过继子。杜氏一家五十口人,得知这个消息时吓得连夜往国外跑,被朱熙差人拦在境内。那可怜青年更是每日烧香拜佛,向朱熙写信为家族求情。他哪里知道,那些求情信被朱熙拿去烧火了,看都没看一眼。

起初朱家公主订婚时,众人都说是天作之合,皇室最小最美的公主,将要与某世家门阀联姻。虽然朱熙从未见过那人,却也乖巧地同意下来——那一年,她还没暴露自己的真面目。那场婚礼之盛大丝毫不下今日,新闻上更是日夜播报,国内外皆是张灯结彩,直到当天新郎在步入教堂时毒发身亡。

他的死状很是狰狞,脸色发紫,七窍流血,死前盯着面无表情的朱熙,在红地毯上爬出一条血痕。看得出来他想对朱公主说什么,但是他没有这个机会了。

接下来便是一场血腥的清洗,那个家族的财产被阎太婆兼并,朱熙凭空多出一笔巨额遗产。她只是站在婚礼上,什么也不用做,等着那个素未蒙面的年轻男人毒发、暴毙。警察调查说,是他饮食不当,导致体内积蓄的毒素爆发。张学士却知道他们在胡说八道,根本没有食物中毒会导致七窍流血的。

第二场婚礼同样巧合,新郎在婚礼当天失踪了。连尸体也没找到。张大学士听说,那段时间朱熙养了几只野狼。纯种的野狼,吃人的那种。

而今天,便是朱熙的第三场婚礼。

就在所有人惴惴不安地等待时,门口走进一名女性便衣,她小跑到十四公主身边,细声说了几句话,便见到朱熙皱眉:“藏着掖着干什么?大声点说给所有人听!”

那年轻的小女警身体绷直,战战栗栗地敬了个礼:“是!”

“新郎杜文候的车在路上遭遇车祸,不幸罹难!”她紧张地大喊。其实还有许多细节她没有说,杜文候是在道路上正常驾驶,开得很慢,一辆大卡车直接迎面冲来,将小杜公子撞成了肉泥。但这些细节说不说重要吗?

现场杜文候的二舅当场晕厥。

朱熙听见有人在叹气,更多人愁眉不展,她也配合似的将手中的红酒倾倒在地毯上:“本宫或许就是天生的克夫命,三次婚礼,三次失败,看来本宫注定要孤独终老了。”

暗红浓稠的酒液渗透入地摊,仿佛腐尸体内的脓血流入潮湿的土壤。

朱熙眉毛一挑,那妩媚的狐狸眼一转:“本宫听说丧事喜办的说法,今日本是大喜之日,就让这喜气替杜家冲冲晦气吧!来人!奏乐!”

像是早有准备般,乐团的乐手们演奏起欢快至极的音乐,舞者们满面假笑地在场边起舞。在热烈的氛围中,晕倒的杜文候的二舅竟无人搀扶,所有人只是冷漠地撇过头去,甚至害怕多看他一眼。

“张大学士。”朱熙又看向战战兢兢的大学士,“你不起舞吗?”

大学士咽了咽口水,摇头也不是,点头也不是,下一秒,他听到一句让他几近绝望的话:“听说桐城张家有位公子还未婚嫁?”张大学士呆若木鸡,他想下跪求朱熙放过他们,可全身早已软弱无力。

从什么时候开始……神州上层被这个年轻的女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呢?

果然……当初那法案的修改,就不该通过吧……

朱熙娇笑不止:“大学士,本宫只是开个玩笑,你怎么吓傻?这世上配得上本宫的男人还没出现,既如此,本宫也无须再大费周章了。日后有关本宫的婚姻大事,望各位休再提起。”

说完,这位娇俏的新娘便取下头冠,随手丢在地上,转身离去。

张大学士这才无力地跪倒在地,同僚们连忙上前搀扶他,感叹他逃得一难,又怒骂朱熙太过残暴,迟早要迎来反噬。张大学士茫然注视着地面,心里想的却全是可悲之事。这群庸人,当着朱熙的面唯唯诺诺,背后却惺惺作态,可有谁想过去帮那杜家五十人?他们如此虚伪可悲,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或许正如朱熙所说,这世上配得上她的男人并不存在。

毒,厚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毒公主之名,名副其实。

第二章 神州乡村故事(上)

南方的乡村是粘稠,潮湿,充满了神州人特有的世故与短视的。出了城区,坐上两个小时柴油车,在皮革味与烟味,以及引擎盖的高温与颠簸中,陆离终于到了城峡桥。乡下的北风比城市更刺骨,到了此地,已经见不到寻常轿车,只有载着春节离客的摩托如江鲫般驶过。

陆离在街边杂货店买了一瓶矿泉水,滋润了一下干涸的嗓子眼。老板告诉他,山竹村距离此处还有四十里路,若是他急着探亲,他只收三十块就送陆离到达目的地。陆离拒绝了他,老板继续夸张地描述路途之遥远,见陆离不为所动,又将价格降低到了二十五元。

“再往前走就没有水泥路了,全是泥巴路,地上全是烂石头,山竹村又是个穷乡僻壤,我收你二十五已经很良心了。”老板格外健谈,“小伙子,你今年有二十没?参加工作了吗?”

“没。还在念书。”陆离又喝了一口水,默默观察着来往的路人。

“在哪念书?我儿子在北县九中读书,嘿嘿,好像是个重点班。说不定你和他是同学。”

“是吗?”陆离笑了笑,“那叔叔你儿子挺厉害。”

“那是,这整个城峡桥镇,只有三个人考上重点班。三个人!”这大叔瞪着眼睛竖起三根粗短的手指,“只是这孩子不听话,我说啥他都不听,啥事他都爱自己瞎捣鼓。哈哈。”

“挺独立的。”陆离评价道。

大叔笑开了花:“叫别人听了去,还以为我教子无方呢。诶,小伙,你去山竹村干嘛?那地方都不通车了。里面只剩一些无子无女的孤寡老人,我好多年没见过山竹村的人了。”

“探望一下外公外婆。”此话一处,老板的眼神变了。他琢磨半晌,说:“小伙,让你爸妈有机会把老人家接出来吧,呆在那种地方,吃饭都是问题。”

“山竹村很穷吗?”

“喔唷,简直穷得只剩裤裆了。”大叔摆了摆头,“咱城峡桥镇,最穷的村就是山竹村。其他村的路都修好了,山竹村却没有半点动静,搞得跟个死村一样。”

陆离嗯了一声,将还剩半瓶的矿泉水放到书包侧边,作势便要起身。

“小伙子你走过去?”

“嗯。”

“诶,这四十里路腿都走断,这么冷的天,哪里能走?算了,十五块,你给我十五块,刚好抵个油钱,我送你一程。”大叔说着就要去取毡帽。陆离这次没有拒绝。只见这名杂货铺老板冲婆娘告了声,便推出一辆老旧的摩托车。

摩托车启动,这大叔头盔也没带,左右张望一阵,便横穿车流,载着陆离上了大桥,让陆离心惊胆跳:“小伙你是哪里人?”

“川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