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丧钟 第1438章

作者:混沌文工团

  “毫无疑问我的死亡会让你变得前所未有地孤独,我猜你会自己一个人躲在蝙蝠洞里,尽力避免和那两个孩子交流,同时在心中把所有人都拒之于千里之外。”

  “你认为孤独和黑暗会给你带来力量,但你错了,不幸的是,我过去每次想要说服你都难如登天。”

  “不过我还是要最后唠叨一回,孤身一人不会让你获得力量,尤其是在黑暗中前进,你可以依靠身边的其他人,除了我之外的人。”

  “我想你既然看到了信里的内容,应该也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有很多善良的人都比我年轻得多,他们可以陪你走得更远,所以永别了,我的孩子。”

  信纸最下方就是阿福的签名,却没有日期,以至于蝙蝠侠也不知道这份遗书是什么时候写下的。

  纸张已经微微泛黄,是五年前?或者更早以前?

  不过有一点阿福说对了,也许,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稍微给某些人一些信任……

  蝙蝠侠站起身来,把信纸小心地收进了一个密封的铅质容器里,随后他默默地走向了电梯,他觉得自己需要喝一杯,一个人安静地喝一杯。

  ……

  于此同时,丧钟也是在一个人喝酒,也许不是一个人吧,因为他还有绞杀的陪伴,只不过共生体喝的是巧克力奶昔。

  小豆芽用两个叶片状的小触手抱着一个杯子,用吸管吸着里面的棕色液体,月牙状的眼睛眯了起来,像是心情不错。

  “积雪融化的晚上,城市里满是潮气,这空气闻起来就像是有点发酸的橘子,还带着泥土的清新。”苏明拿自己手里的酒瓶和绞杀干杯,他看着黎明前最黑暗的街道,以及被解冻后狂欢的人群。

  哥谭人民的心脏就是大,前不久有半城的人被冻成了冰棍,可是现在仿佛一切都过去了,热闹的枪声再次于城区各处此起彼伏,那就是这座城市的礼炮奏鸣。

  “嘤。”

  绞杀表示想呼吸寒冷又新鲜的空气应该回卡玛泰姬,哥谭的景色太单调了,只有钢筋水泥和脑袋开花的尸体。

  “可以干活了,狂欢的人群上街游行,如今维持治安的只剩芭芭拉和迪克,而且他们都更靠近之前被冻结的几个城区。”苏明在高楼的天台边缘站了起来,双手把空酒瓶丢回腰包里,活动了一下脖子:“现在我们去城市交通管理部,调取一下驾照的资料,看看下一个目标的家在哪里吧。”

第二千二百四十八章 传播光辉

  美国被称为车轮上的国家,几乎每家每户都至少有一辆车,而驾照也因此成为了能通行全联邦的身份证明。

  交通运输管理局听上去就像是个普通的交管部门,但在这个国家的话,把它当户籍科去看就行了。

  如果想要在八百万人中找一个人却无从下手的话,建议先查驾照系统,实在找不到了再去查社保系统,因为前者的保密程度更低,即便不用灰色手段,请个律师也能找到种种理由去查。

  当然,苏明是用不上这种手段的,他只需要潜入刚刚解冻的交管大厅,找一台还能运行的内网电脑,然后让绞杀读取数据库中的资料就行。

  过程十分顺利,今天晚上这里连个保安都没有,就连警报器那些东西也被之前的急冻所破坏了。

  下一个受害者是让·保罗,也就是这个地球上的‘死亡天使’,从吉迪恩提供的时间线资料来看,这个疯子在将来会杀死戈登,弄残芭芭拉,炸毁城市,并以此让蝙蝠侠大开杀戒。

  当然,那是苏明插手之前,因为原本的时间线上杰克会在今晚变回小丑,并且再次从临时关押他的黑门监狱越狱,假扮上帝去撺掇保罗变成疯子。

  现在缺少了小丑这么个诱因,事情的发展可能很不一样。

  但苏明还是没有打算放任让保罗活下去,因为他和布鲁斯·韦恩敌对的原因来自于他们两个家族的过去两百年的恩怨,只要他了解到过去发生的一切,不管有没有小丑存在,他都会发疯的。

  简单来说,他的家族先祖也是建立了哥谭的开创者之一,但后来韦恩家族的先祖把那人杀了,夺走了他们家族的一切。

  这个世界的让保罗是个越战老兵,因为接触生化武器而患上了严重的后遗症,其中还包括癌症,如今只剩六个月的生命。

  他又老又穷,生活潦倒,只能依靠政府和教会的救济生活。

  在原本的时间线上,小丑告诉他部分真相又催眠了他之后,心怀愤怒的老兵就变成了杀人机器。

  因为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布鲁斯·韦恩享受着他先祖从自家先祖那里夺走的一切,而自己则连病都看不起?处处受人歧视?

  虽然退伍已久,但是那杀人的手艺一点没落下,他的体型比主世界的死亡天使要高大得多,身高两米多,全身腱子肉,就像是一头人形狗熊,随手就能把人头捏爆。

  而心中对上帝的信仰让他变成了狂热的疯子,在信念的支持下,他能屏蔽一切病痛和折磨,专注于上帝交给他的任务——净化哥谭。

  多元宇宙内有一个狂笑之蝠就够了,苏明可不想让这个地球上的蝙蝠侠也从死亡天使这里开始杀戮。

  所以,解决办法就是自己抢先一步把让保罗杀掉,这样蝙蝠侠就没有人可杀了。

  至于拿未发生的事情判一个人死刑是不是合适?

  拜托,丧钟可不是什么超级英雄,也对世界惯性这种事情有不少了解,把人杀了最稳妥,那么做就是了。

  而且杀了让保罗还有一个好处,只要把现场布置得谜团重重,那么蝙蝠侠肯定会被引起好奇心,就不会跟着大家去地球0了,完美地把他和杰克分割开来。

  “嘤!”

  “哦,找到了啊,让我看看我们的猎物巢穴在哪。”

  ……

  城市以南的中央区里,这里有一片比较安静的社区,因为这里是企鹅人地盘的大后方,所以平时也不会有什么剧烈的街头冲突。

  毕竟企鹅是个生意人,要是地盘里面总上演《喋血街头》,那可不利于生意。

  这个社区内的建筑物都很老旧,包括一座不知道建成了多少年的教堂,在冰封城市的事件中,这片城区虽然幸免于难。

  但后来那短暂的天光融化了积雪,城市的街道排水就面临了严重的挑战,其他城区的冰雪融水全部流到地势更低的这边来了。

  深夜的现在,教堂内部还有灯火,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拿着一根拖把,安静地清理着地板上的水渍,前不久街上就像是来了海啸一样,不少污水登上了台阶,穿过了门槛,流进了主的殿堂。

  这可不行,必须连夜打扫干净才行。

  教堂内到处都是水,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倒掉了多少桶污水,心中只有为上帝效劳的念头,谦卑且平静。

  小小的水泊泛着烛火的光,在红色的木地板上轻轻摇荡,就像是醇美的‘神之血’,直到拖把将它快速抹匀吸干。

  让·保罗直起腰来喘了口气,骨癌晚期并不会太过于影响他的清洁公司工作,但总是会让人疼痛难忍。

  “让,你感觉怎么样?”

  伴随着皮鞋和地板的湿滑接触声,神父从侧面的静室中走出,他站在十字架下方,关切地询问自己的老朋友。

  “我觉得祷告没有起什么作用,神父。”保罗面无表情地拄着拖把杆,摇了摇头:“就算我心中呼唤着上帝之名,可是我的全身都疼得厉害。”

  “听起来不是好消息,也许你该去医院。”

  神父并不是狂信疯子,教会指导病人喝圣水治病的历史,那早就过去了。

  “没用的,我只剩六个月时间了,如果化疗的话可能能撑一年?谁知道呢。”老人继续低头在桶里拧拖把,但是他手臂上的青筋让他看起来并不像语气表现得这么平静:“但我没足够的钱了,有钱也不会去医院浪费,我宁愿死在主的光芒下,把我的积蓄和力量用来为他增光添彩。”

  穿着黑衣的神父张了张嘴,像是想要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明显改变了说法:“我很遗憾听到这些,让,你也许可以早点回家休息?你知道的,没必要擦得那么干净,等到明天日出,一切都会顺其自然。”

  “你先回家休息吧,擦地能帮我集中精神,反而能忽视痛苦更加好受一些。”老人又开始继续干活,用拖把汲取另一片水渍:“也许还能帮我在我主那里留点好印象,让我在见到他的时候,他能忽略我过去做过的那些肮脏事。”

  “那是战争,你只是服从命令。”神父对于这位信徒的固执已经习以为常,听到他往事重提,不由地出言疏导。

  让保罗抬起头来,露出个苦笑,他有些疲惫地摇摇头:“我在越战用生化武器先后杀死了十多万人,那可不是服从命令这么简单……”

  “人生来就是有罪的,而我主是宽容且仁慈的,你已经获得了主的宽恕。”

  神父在胸口画了个十字,轻车熟路,玫瑰念珠在烛光下发出了轻轻碰撞的声音。

  老头提着水桶向卫生间走去,走得摇摇晃晃,但很快就离开了烛火照耀的范围,他的声音从阴影中传来:“我觉得我的下场就是报应,一定是我的罪还没赎清。”

  神父迟疑了一下,大声叫住了他,闭上眼纠结了一下,随后正色道:

  “你知道我们的家族一直都有联系,对吧?我有个关于你,关于哥谭的大秘密你想听吗?也许你可以做一件更能被上帝记住的事情,像拖地一样扫清哥谭的黑暗,让主的光辉照耀这里?”

  让保罗放下了手里的桶,扯下肩上的毛巾擦着手,他的双眼中闪出了狂热的光彩:

  “给我讲讲该怎么传播主的光辉吧,我这个将死之人也许还可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第二千二百四十九章 不同的哥谭历史

  十字架上的圣像闭目低头,安静的街道上没有任何声音,而在教堂内部,一个故事被神父娓娓道来。

  那发生在几百年前的哥谭,没有人知道它的真假,就连神父自己也不确定,毕竟他的家族也早已衰落,传下来的东西十分有限。

  但圣经里发生的故事时间更早,不一样有的是人相信么?

  有时候故事的真实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包含的思想和理念,而命不久矣的保罗也想听听关于自己,关于城市的真相。

  那是一个关于疯子,吸血蝙蝠,背叛和欺骗的故事。

  新大陆的开拓史大家都知道,几百年前有些人远渡重洋从欧洲来到北美,在东海岸线的一处地方修建了一个小镇,这就是哥谭的前身。

  一开始大家都齐心协力,日子虽然过得艰难,但好过生活在欧洲的王权之下。

  但黑暗的异国土地缓缓改变着所有人。

  渐渐地,这里变成了一座城,有个贵族招募了各种恶棍组成军队,渐渐把持了城市,随后通过向英国国王效忠纳税,获得了殖民地总督的职务。

  那是一个叫拉斐·阿卡姆的人,在喝了一种像红酒般的水后疯狂了,他总是大笑着作出种种恶行。

  比如拘禁居民,挠其脚心让对方笑死;或者把人吊在十字架上,从眼睛里插上芦苇做的管子,吸食居民的血液。

  在囚徒一个个被折磨死去后,阿卡姆爵士还会装模作样地擦擦眼泪,说他只想和人们开个玩笑,杀人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想要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如今的阿卡姆疯人院,就是他过去生活过的大宅,在很早以前也被称为‘吸血鬼城堡’。

  居民们甚至连逃离都做不到,因为哥谭所有的船只都在拉菲总督的掌控中,而城外的荒野上处处游荡着敌对的印第安土著,总督手中的军队则各个都是嬉皮笑脸的变态杀人狂。

  他们只能瑟缩地匍匐在黑暗中,等待自己悲惨的命运降临,等待致命的玩笑轮到他们的头上。

  总有英雄会在关键时刻站出来。

  韦恩家族的先祖埃德蒙,原本是个在英国的贵族后裔,家族在政治斗争中倒下,他作为最后的幸存者也要被投入监狱,而这时有人假扮狱卒救了他,并带他坐船抵达了新大陆。

  救他的人是一名来自耶路撒冷周边的战斗牧师,就是左手缠着玫瑰念珠拿着圣经,右手有时候拿刀剑,有时候拿火把的那种。

  那个人叫巴卡尔·范雷,也就是如今让·保罗的先祖。

  原本埃德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贵族少爷,虽然不算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但也不是什么战士,巴卡尔救他的原因是看上了这个孤儿的贵族身份,能够在一切尘埃落定后名正言顺地接管哥谭。

  反正对于国王来说,一块海外殖民地由谁统治并不重要,只要按期交税就好,但唯一的硬性要求就是贵族身份。

  巴卡尔所服务的圣杜马斯秩序教团是圣殿骑士团分裂后的一个分支,最狂热的一支。

  大殖民时代到来有一些日子了,西班牙等国的舰队那是从新大陆一船一船地往欧洲运黄金,谁看了都眼红。

  于是他所在的教团也想要在新大陆分上一杯羹,他们选中了哥谭,因为那里的阿卡姆总督有着吸血鬼的名声,作为教会去消灭了他,立刻就可以获得民众的支持。

  到时候再用埃德蒙的贵族身份应付掉英国国王,教团就能以哥谭为根据地,在北美洲和南美洲无限发展壮大,传播信仰,然后再次发动十字军东征,净化整个世界。

  简单来说就是把异教徒和异端全杀光,1700年的话,大概要杀4亿左右,即便当时已经有了前装的火枪和火炮,这依旧不是个小数目。

  不过人如果没有理想,那还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为了这个崇高的神圣目标,巴卡尔作为最虔诚的信徒开始了任务,但是他当时年龄已经不小了,武装斗争这种事情也往往意味着拳怕少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