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混沌文工团
可现在这些家伙已经吃成了肉球,就算能发动‘肉弹战车’那样的滚动攻击,对自己和杜姆也都没有威胁了。
“这就是我之前看到的情况,他们各个都像是犯了暴食之罪,而且还是食用同类尸体。”
杜姆抬起手就打算释放激光攻击,却被丧钟阻止了。
“他们失去了理智,已经无法使用宇宙能量了,不用大张旗鼓地动手,我要他们的脑袋还有用。”
毁灭博士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抬起手掌做了个请便的动作,随后让开了几步。
也许是两人走进来后一直在门边说话好似没有威胁,也可能是坐在地上的三位永恒族突然又饿了,他们在冲着外来人类嘶吼了一会后,都先后捡起面前的血食吃了起来。
变质的黑色血液从他们的嘴角流下,腐烂的脂肪冒着黄色的粘液气泡,杜姆说得对,这就是地狱一样的景象。
然而偏偏三位永恒族都被无尽的恐惧修改了认知,也许觉得自己的食物是山珍海味,每人都吃得眉开眼笑,那胖大犹如储气罐一样的肚皮更是蠕动不停。
苏明微微飘起十公分,无声地向他们飞去,对付野兽比起对付人来说明显要容易多了。
从背后安静地靠近,不要发出声音,他们肚皮中的那些腐尸碎屑没有任何价值,大脑才是目标。
虽然不知道这些疯子的脑袋对绞杀有没有用,但还新鲜的信息载体只有这三个了。
丧钟飘到了其中一个肉球背后,听着他吧唧嘴的古怪声音,看到他正在啃‘鸡爪’一样的东西,微微叹了口气。
横握长刀在腰间蓄势,接着用最大的力量在最短时间内爆发出来。
永恒族的身体素质十分可怕,想要一刀结果他们,那就要拿出砍超人一样的劲来。
黑暗中金色的刀光一闪,一道犹如明月般的光圈在敌我二人之间绽开,大太刀精准地从‘肉球’双眼对应的后脑位置一切而过,像是切西瓜那样去掉了敌人的头盖骨和大脑。
颅腔内的高压让金色血液像是喷泉一样冲上了天花板,绞杀的带嘴触手叼着空中的‘半个瓜’缩回了宿主身旁。
然而诡异的事情依旧在持续,那个被切掉上半个脑袋,连带着两颗眼珠都被一分为二的肉球男还在继续进食,他仿佛根本就不需要大脑,身体依旧能够永远这样大吃大喝下去。
他缺了上面一半的脸孔转了过来,像是‘看’了丧钟一眼,随后球状的身体向旁边偏了一下,显得短小无比的上肢抓起了一条死尸大腿,送到嘴边继续啃了起来。
这种场面让苏明眯起了眼睛。
对方没有自愈能力,丢失大脑后还在大失血,可是偏偏还活着,甚至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这实在是一点也不科学,也不魔法。
斗篷没有感受到任何魔法的痕迹,可是这么个东西却偏偏违反常理地活着,而且看样子还会一直活下去。
“需要杜姆毁了他么?”
毁灭博士的掌心炮开始充能,如果丧钟点头,他就会把这个怪物炸成血肉烟花。
丧钟摇摇头,重复了之前的动作,取走了另外两个大脑。
然后他慢慢后退:“不,我们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就不打扰疯子的晚餐了,在这个岛上做个魔法标记,也许以后我还会回来。”
杜姆点点头,虽然不知道这些无脑的疯子还会活到什么时候,但丧钟说到此为止,那就这样吧。
两人干脆地退出了通道,也带走了最后的光线,身后的黑暗中只剩下撕扯皮肉和怪笑的声音。
第二千零七十六章 杜姆的过去
走出了地下墓穴,两个人类找了一处公园坐下,公园中的小喷泉还在运作,清澈的水正源源不断地从美女雕像托着的水瓶中流出。
喷泉中有些睡莲,它们还活着,但除此之外池水中就再也没有别的活物了。
绞杀的三条触手都拎着脑壳,将它们像是涮羊肉一样在喷泉中洗净,那金色的血液看起来并不是好东西,因为永恒族的血应该是红色的才对。
之前那几位幸存的永恒族已经被转化了,它们成为了一种新的物种。
在疑似面对宇宙的‘最终真实’之后,他们回归到了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状态。
那就是毫无理智的野兽状态。
知道得越多,想得越多,那么烦恼就越多,人类也是如此,疯狂有时候反而是种解脱。
“嘤。”
绞杀发出了一个消息,它告诉宿主它把那些脑子洗干净了,大概。
“那就开动吧,不过要小心,一旦发现自己产生什么变化,立刻停止记忆读取。”苏明无声地坐在石凳上,身边是看着共生体的杜姆,后者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显得十分专注。
绞杀读取记忆的过程,说白了是模拟神经网络接入被它吞噬的异体脑组织,用生物电分批激活它们以选择对应的记忆。
永恒族和人类的大脑构造相同,只是稍微大一些,重一些。
这么一来,对他们的大脑下手可以按人类的一些研究结果来进行。
人的记忆分为陈述性和非陈述性两种,前者是诸如骑自行车,拿筷子之类的事情,也被称之为身体记忆。
而后者则是需要通过思考才能唤醒的部分,比如你记得泰国的首都是曼谷,月球上最大的环形山叫‘贝利’等等。
那些疯子如今的行动看似是某种被扭曲的本能,甚至可能和大脑完全无关了,但苏明依旧让绞杀绕过那些可能存在‘吃人’的陈述性记忆,去读取他们关于过去,那些正常生活中的记忆。
绞杀不是魔浮斗篷,它执行命令从不打折扣,也不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三张触手上的大嘴纷纷包住了那三瓣脑袋,随后海量的信息和情报就进入了宿主的脑海。
这三位的理性记忆中止于一场震荡,地动山摇的动乱后,他们就疯了。
至于这里的人们看到了什么,遭遇了什么,看起来永远都是一个谜了,苏明也宁愿它们成为一个谜。至少他是不会为了解谜专门去找旧日支配者的,更不想在负空间遇到那种玩意。
希望如此吧,最好别碰上。
看着至尊法师的宠物把几个脑袋慢慢包住嚼碎,骨骼发出的咔嚓声不绝于耳,杜姆依旧十分淡定,仿佛见怪不怪。
这也是正常的,在杜姆小时候,拉脱维尼亚的人民可是穷得响叮当,家家户户都是饿一顿饱一顿,因为当时的国王向每家每户都要征九成五的农税。
拉脱维尼亚地处东欧,天灾倒是不多,但是二战后的美国和苏联一直在这个国家内明争暗斗,弄出来的人祸更是一个接一个。
今天CIA朝疑似苏联的地下交通站投毒气,明天契卡就玩脏弹报复回去,国王对外唯唯诺诺全当看不见,转而对国内民众们重拳出击。
杜姆还记得那时候饿殍遍野,村中易子而食的人家比比皆是,荒芜的土地上到处游荡着披着人皮的野兽。
……
曾经有一年夏天大旱,三个村民闯进了作为孤儿的杜姆家里,想要把他当场做成BBQ。
他当时被绑在柴堆上,却依旧不慌不忙,给三个暴徒展示了一下自己衣服下面的肋巴骨,对其中最强壮的人说:
“我太瘦了,没有多少肉,肯定不够你们三个人吃的,不如你们把我让给最强壮的人吧?他吃饱了以后,还可以带你们去捕获新的猎物。”
最强壮的人当然愿意,这个分配方案里他是得利者。
然而其他两人隐蔽地交换了一下眼神。
于是最强壮的人被另外两人联手杀掉了,因为壮汉如果吃饱那威胁就太大了,别说他还会不会带两人去找新的食物,甚至两人都会变成他的食物。
不如先下手为强,大家还能加个餐,好了,现在有一个成年男子和一个小孩的肉了。
“哎呀,你们怎么把他也杀掉了?不过接下来你们怎么分配呢?我的肉明显比他少,你们谁拿大的谁拿小的?”
杜姆一副为对方着想的模样。
剩下的两人中有个机灵鬼,立刻用杀掉壮汉的刀子对身边的同伙动手了,两人厮打了好一会,又有一人死去,这下就没有分配问题了。
两大一小,机灵鬼他全都要!
然而这时被绑着的杜姆又说话了:“你太着急了,不该杀他啊,应该慢慢养着才对,现在天气这么热,这两具尸体很快就会臭掉的,臭肉就没法吃了!这样吧,你先把我养着育肥,放我下来我帮你做饭怎么样?我会做熏肉,能帮你储存这两头猪。”
剩下的暴徒想了想,好有道理啊,本来就是饿极了眼的人,听到天气可能导致肉类浪费更是心痛。
他觉得杜姆又瘦又小,完全不是自己的对手,养着改天吃也可以啊。
于是他把杜姆放下来了,男孩表现得很是顺从,又是帮他屠宰猎物,又是烧水做饭忙个不停,把机灵鬼伺候得舒舒服服。
晚餐时机灵鬼吃了个滚肚圆,困意上来就睡觉去了,而一直饿肚子的杜姆却十分清醒,他被捆住后躺在房间角落里装睡。
半夜,在敌人睡着后,被捆绑起来的他像蛆虫一样蠕动到厨房,用炉子里的余烬烧断了绳索,捡起一根尖木柴棍去了卧室。
小孩想杀大人也很容易,只要用利器对准眼窝捅进去,再搅一搅就行了。
最后的得利者是杜姆。
村里的人只看到三个食人魔冲进了孤儿家里,可是第二天走出门的却是那个瘦小的孤儿,他甚至还邀请同村的另一个孤儿女孩,他的玩伴瓦莱丽亚去他家里住。
在当时的环境下,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奢望了,谁还能会去管有人失踪这种闲事?
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路过杜姆家门外的行人总会闻到诱人的肉香味。
不是没有人再打歪主意,可是每次不管有多少人冲进小屋,活下来的总是男孩和女孩。
再也没有人敢去抢杜姆的食物了。
杜姆反杀三个成年人的手段是依靠智慧,确切来讲就是博弈论,这是其中‘火枪手困境’理论的变种运用,他从小就很聪明,聪明到年纪轻轻就有了改造祖国的理想,并且付之行动。
他去城中荒废的图书馆里偷了些外国书籍,很快就凭聪明才智自学了八门外语,并以此搭上了当时驻扎在拉脱维尼亚的美军,也就是去当了翻译和向导。
在那期间,他表现出了极高的演技,将一个贫困国家男孩对自由灯塔的种种向往演得淋漓尽致,同时还展现了一些自己的工程天赋,比如帮助驻军改进了摩托车的山地性能。
由此,他获得了去美国学习的机会,进入了帝国州立大学,毕业后按照当初的约定进入了军方研究所。
但他还是想着自己的祖国,在利用美国军方的仪器设备和资源进行实验,秘密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后,他果断逃走了。
这一逃,美军就再也没有能抓住他。
他去东方学习魔法后回到故乡,批量制造杜姆机器人,整合所有起义军一起推翻国王,赶走所有入侵者,最后把起义军再杀光光。
终于,毁灭博士用铁腕手段成为了拉脱维尼亚的独裁者,并且之后他还成功拉拢众多非洲小国家,凑够票数把拉脱维尼亚抬进了联合国。
这么一来他就算在美国大摇大摆地四处乱晃也没事了,头上顶着的外交豁免权和他强横的实力,让美军拿他彻底没了办法,只剩下在暗中咬牙切齿。
所以现在,看到丧钟的小宠物啃别人脑袋,杜姆心中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觉得共生体还挺可爱的。
第二千零七十七章 狮王
“这座城市叫做奥林帕亚。”
苏明活动着自己的脖子,用力吸了下鼻子,给一旁安静的杜姆讲起了这里的地名,以及隐秘的知识。
生活在这里的永恒族来自于毁灭前的‘泰坦诺斯’,那是地球上第一座永恒者的城市。
也就是说这里的永恒族们血脉传承十分古老,比起如今在地球上那些自称二代神,实为混血的永恒族,他们跟泰坦星的血统倒是因为内部通婚而更纯种一些。
但这都是细枝末节,并不算重要,就算知道他们和灭霸是亲戚又能怎么样?
上一篇:我,刚穿越就被家人囚禁
下一篇:我和尼禄姐姐的XX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