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丧钟 第1169章

作者:混沌文工团

  然后?然后他就因为伤口感染而发烧了。

  迷迷糊糊地继续走了一天一夜,又渴又饿还生病的他只记得眼前突然一亮,是被人类称为汽车的那种东西在夜色中驶来,他在华纳海姆见过这种载具,他还坐过呢。

  最近他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辆车,带着弟弟和朋友们出去兜风,可惜根本存不住钱,都花在食物和饮料上了。

  他朝着车子驶来的方向走去,觉得也许可以问问这里究竟是哪,距离卡玛泰姬又有多远。

  如果能找到至尊法师丧钟,也许日子会好过一些。

  然而开车的不知道是什么人,在晚上的戈壁滩上开得飞快不说,还根本不看路,径直就把他撞飞了出去。

  他自然而然地昏迷了。

  车上的人自然也感觉到撞到什么了,这是一辆1992年产的威尔逊房车,别的不说,就是一个结实,撞了人之后都不带减速地碾了过去,驶出几十米才刹车停下。

  “坏了!我好像撞到一个人!”

  开车的黛西·刘易斯一脸慌张,刚才身后的简·福斯特博士和沙尔维格博士在争论什么九星连珠的景象是怎么形成的,他们要赶去电磁场发生急剧变化的一个地方,两位博士进行了一些探讨,就让学生黛西开车。

  黛西也想听老师们说什么,一直歪着脑袋偷听,她是万万没想到,半夜的戈壁滩上居然突然冒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光膀子男人来,被车前的大灯照得一片雪白,身上还都是血,跟鬼一样。

  她想踩刹车踩成了油门,然后那人就被撞飞。

  人类普遍认为鬼是没有形体的,那么能被撞飞并且传来力反馈的人形生物,则必然就是个活人。

  黛西觉得自己杀人了,慌得不行,脸都要埋到胸前的大灯间去了。

  作为老师的简也一副呲牙咧嘴的模样,虽然是老师,可她实际上比黛西大不了几岁,也只是个年轻女孩,遇到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怎么办。

  还好同行的沙尔维格教授阅历更多,他冷静地拿起武器下车检查,发现了一个昏迷的裸男。

  “没事,还有气!”

  鉴于对方奇迹般地没有死,他们把男人连夜送进了医院。

  可是当医生们的检查结束后,他们怀疑教授一行人是在搞恶作剧,因为这个壮汉根本没有什么伤势,只是单纯的饿晕了而已。

  过去不是没有人把昏迷的流浪汉送到医院来,折腾医生护士取乐,这些人没有身份也没有医保,怎么治都是赔本的。

  沙尔维格表示他们都是有正式身份的科学工作者,不是那种喜欢恶作剧的无聊人士,然而面对医生的提问,他们确实回答不出陌生男人的身份,或者任何其他信息。

  就在尴尬的时候,昏迷的壮汉突然醒来了,先是打了医生护士,然后又高喊着自己是雷神托尔,他要回仙宫掌控雷霆!

  好了,这下不用讨论了,医生叫来了保安,几个人把壮汉控制住,几针镇定剂下去,直接把壮汉转院去了公立的精神病院,专门为了防止精神病人破坏社会秩序所成立的专门机构,这下谁也不用担心诊金问题了。

  沙尔维尔教授他们得去警察局录口供,而托尔就被押送转院,丢进了小黑屋里。

  新地方的条件还算可以,每个人都住单间,有一张被固定在水泥地面里的床,同时还有皮带把人牢牢捆在床上保证他们睡得香。

  裤子被剥掉了,床板和褥子上有个圆洞,正对着屁股,下方有个常年不洗的不锈钢盆用来接屎尿,房间中有股怪味弥漫着。

  为了避免臆想症和狂躁症的患者自杀,托尔嘴里还被塞了个口球,他现在倒是想要呼喊海姆达尔,可只能发出支支吾吾的声音。

  被绑得太紧了,每一次挣扎之后,托尔就不得不剧烈呼吸,吸进更多的臭气。

  而这些味道让他反胃,可是偏偏嘴巴被堵住了,胃里又空荡荡地吐不出来,只能不断地翻着白眼干呕。

  他觉得自己要死了,而且恐怕是第一个死于呕吐的阿萨神族,这样应该是进不了瓦尔哈拉吧?

  这样苦熬了一宿,就在他看着天花板发呆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口处传来了开锁的声音。

  “哈,对了,这就是我的朋友托尔,他是从北欧来旅游的,我是他爸爸雇来的导游。”

  一个听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些贱的声音传来,脑袋还算勉强能活动的他,看到一个陌生的金发男人走了进来,还很可爱地背着一个粉色小书包。

  托尔眼睛一亮,他不认识这个人,但粉色小书包他在华纳海姆见过啊,他本打算给希芙也买一个的。

  和自己审美观相近的人一定不是坏人,更何况是奥丁派来的?

  先逃离这里吧,跟着陌生人走也比在这里恶心至死要强。

  “呜呜呜!!!”

  他扭动着发出了受伤野兽一样的呜咽声。

  负责看守的护工其实还是有些职业道德的,他走到床头抽了托尔几个耳光,确定对方只是对他怒目而视,却没有明显发病现象后才问陌生人:

  “你的客户现在看起来已经平静下来了,但是狂躁症是间歇性疾病,我们非常不建议让他继续旅行,而是去更加专业的疗养院静养。”

  “我懂,那我现在能带走他了吗?”金发男捏住鼻子,透过铁栏杆看着窗外的荒山:“这里的味道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孤儿院,那时候我们根本没有厕所,需要在街边把菊花对准窨井盖上的小孔来方便,经常弄得到处都是,不过我的枪法就是那样练出来的。”

  “这个恐怕有些难,他之前在医院伤到了几个医生护士,警方现在也在调查他的身份,他的发现者还在做笔录……”

  护工摸摸肚皮,语速很慢,他低着头看不见表情,只能看到他衣服上明显有一块褐色的污斑。

  韦德笑了,他伸手进书包掏了掏,拿出一些绿油油的纸来:“如果……看在富兰克林先生的份上呢?”

  钞票被搓动的时候有些能令人安心的摩擦声,是一种像是纸又像是布的纤维感,听上去就像小爪子在挠人的心脏。

  “你们从后门走,那边是运尸体的通道,没有摄像头。”

  对方接过钱就消失了,这就是小人物生存的哲学。

第一千七百三十八章 牛头马嘴

  “唔!好吃!真好吃!”

  威尔逊连锁快餐厅里,托尔穿着韦德新买的街边T恤,大口吃着汉堡包。

  雇佣兵就坐在他对面,思考着如何骗……不,是安抚一个精神病人乖乖听话。

  清晨的阳光照在韦德脸上,他感觉有些懒洋洋的,不由地打了个哈欠。

  对方好像很害怕他爸爸?之前在精神病院里提到他父亲,他就给予了自己信任,这应该可以利用?

  话说有钱人真是都闲得没事干啊,教育自己家儿子了解民间疾苦?

  这任务听起来就很气人,把自己家产业全捐掉,全家流落街头不就直接体验到了吗?

  算了,自己现在是个雇佣兵了,接了第一单就要好好完成。

  韦德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从小桌上凑过去:“你爸……”

  “啪!”托尔突然把手里的杯子甩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他高声叫道:“再来一杯!”

  许多同时在就餐的顾客朝这边投来了鄙夷的眼神。

  然而韦德作为一个孤儿,从来不知道丢人是什么意思,他十分大方地和人们对视,同时也把自己的那杯可乐喝完,也把杯子摔了,朝服务员招手:

  “两杯!”

  是的,想要争取陌生人的信任,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表现出两人的相似之处,尽管不知道喝完水摔杯子是什么毛病,但韦德还是照做了。

  这都是为了任务。

  威尔逊企业不愧是大企业,这里的工作人员素养过硬,很快有人来清扫地上的碎玻璃,同事中还有人用不会碎的纸杯送来了新饮料,问两人是不是从北欧来的。

  韦德尴尬地笑了笑。

  他哪知道自己是哪人,根本就没有关于自己父母的记忆,就连现在的名字都是他自己在孤儿院给自己起的,至于姓氏也是同理。

  那时候韦德大概才七八岁,从孤儿院翻墙溜出来闲逛的时候第一次看到了电视机,在路边商店的橱窗里。

  他也看到了当时推出‘全家桶’这一概念的威尔逊连锁快餐广告。

  看到广告里的一家人都那么高兴地吃着鸡腿,啃着玉米,美国队长在旁边竖着大拇指时……

  没有姓氏也没有亲人的韦德顿时觉得好羡慕。

  那种快乐,还有喜悦,都在那些人的脸上。

  他想要自己也变得那么快乐,于是韦德给自己找到了姓氏,也就是对于年幼的他代表着欢乐的‘威尔逊’,尽管当时他只知道威尔逊是个连锁快餐店的名字。

  从那以后他一直以韦德·威尔逊这个名字生活。

  当然,起个吉利的名字也没什么用,他依旧吃不饱穿不暖,不能上学也不能读书,每天被困在寸草不生的院子里,孤儿院长的目光还总是在韦德的下半身徘徊。

  不过随着小韦德长大了一些,变成有点可爱的金发正太后,那院长老头对他有了些非分之想,所以对他变得格外体贴,还送他去上过几年学。

  但十二岁那年,院长表示要和韦德发生关系,他誓死不从,对方就真的要杀了他。

  他只能逃跑,跑到了码头上,混上了走私船,结果就被送到了非洲变成了少年兵,根本没得选,只是为了活着。

  那都是以前小时候的事情了,他现在当然知道广告里的人那么高兴是假的。

  但姓氏就不用改了,毕竟已经用习惯了。

  他现在最爱吃的也不是威尔逊快餐了,而是香辣的墨西哥卷饼,接下来则是芥末热狗,再下来才是汉堡和披萨。

  不过他还是最爱看电视了,沉迷于各种电视节目无法自拔。

  “谢谢,我们会赔偿杯子的。”韦德打发走服务员,然而开始按照计划行事,对托尔说道:“你爸派我来的。”

  知道奥丁还在关注着他,托尔心里有底了,他又豪横了起来,脑袋一扭,喝起了肥宅快乐水:“吾没错!让吾学生命真正之意义,吾不学。”

  韦德挠挠下巴,这是哪的方言啊?也太难懂了吧?

  教学目标是生命真正的意义?嗷,懂了,不就是怎么过日子呗?

  这个自己可是专家啊。

  “哎,话不能这么说,你想啊,如果你学不会,他就不让你回家,不能回家就不能享福不是?”韦德把盘子里的番茄酱挤成一坨,用手指蘸着吃:“还是说你不想过好日子?我是来帮你的,可你如果自己不愿意,那我现在就走。”

  托尔眉头一皱,原来神王安排给了自己一个老师吗?一个米德加德的凡人?

  他不觉得地球上除了丧钟和卡玛泰姬的那些大师之外,还有什么人是值得自己学习的。

  但回家的愿望还是推动着他。

  这可乐也和他在华纳海姆喝到的味道有些不一样,也许是更好喝导致心情愉快了吧?怎么喝着它就觉得眼前这人类越来越顺眼了呢?

  也罢,既然人家想要教,那自己就学学好了,到时候应付了老爹的考试,又可以回仙宫掌控雷电了。

  “善,凡人,吾就给汝教导阿斯加德伟大雷神托尔的机会!说吧,从哪里开始?是去杀什么?”托尔想通了,大手一拍胸口,表示可以先从地球的打猎开始学。

  韦德觉得哪里好像有点不对劲,怎么感觉两人说的不太像是同一件事呢?

  还有,这得先从教对方怎么说人话开始。

  这么中二地自称雷神,又表现出了要杀什么东西的狂躁症迹象,韦德也顾不上多想,连忙劝阻道:

  “不杀,我们不杀好人的,这样吧,也不要先去太远的地方,我们从纽约开始怎么样?看看凡人的生活,也许你会学到一些什么。”

  “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