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威严
一道白色身影从离去的方向折返回来。
苏墨不由得循声看过去,发现从另一边也有一个拿着抄网的壮汉靠近。
抓捕这条狗的不止一人!
“哈哈!跑不掉了吧,畜生!”
见到同伴把目标堵了回来,苏墨身边的壮汉哈哈一笑,停下来休息。他刚从灌木丛翻过来,虽然因为厚实的裤子没受什么伤,但也有些被累到了。
白狗终于再次陷入了前有狼后有虎的境地。
在距离苏墨不到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可这次,两边都是抓捕它的人,它没有任何退路。
小狗在原地急着打转,看到苏墨之后,不由得发出讨好的呜咽声,似乎是希望能再帮他一把。
但一切无济于事。
“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两个壮汉扫了苏墨一眼,他们只是想避免麻烦,并不是真的畏惧苏墨那莫须有的背景。
就算他有背景又如何?
他们陈氏家族,也不是谁都能碰一下的小角色。
“放心,我可没兴趣掺和别人的家事。”
苏墨打了个呵欠,无趣地摇了摇头。
涉及到任务,对方明显没有半点留手的意思,自己装出来的背景效果最多只能保护自己,不可能真的拦住他们。
虽说以苏墨现在的实力,在猝不及防之下近身发难的话,两个壮汉未必是他的对手。
可谁知道他们有没有什么强力言灵呢?
为了刚遇见的一条狗,就和一个实力不明的混血种家族对上,未免太过于不智。
究其根源——
谁会为了一条小狗而拼命呢?
苏墨看了小白狗一眼,似乎毫无留恋的转身离开,离开之前,他随意的一脚将石子踢到了护城河中,泛起点点涟漪。
看到他如此识趣的表现。
两个壮汉对视一眼,狞笑着从远离河岸的侧边双双逼近。
他们这是担心这只狗再窜进草木堆里,在那里体型娇小太占据优势了。
就在他们挥舞着抄网,眼见就要将这条狗彻底抓住的时候。
听到背后传来的“噗通”的声响,苏墨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这家伙还真不蠢!”
看着护城河上泛起的血色还有波纹,两个壮汉彻底傻眼了。
他们不是不知道狗会游泳,只是没想到这东西真敢这么做。
以这条小白狗那浑身的伤痕,跳进去岂不是必死无疑?
它能有多少血可以流?
这样的疑惑闪过一瞬,他们就不再去想了。
再怎么聪明也只是一个畜生,自然想不到那么远。
可问题在于,他们的任务不仅是抓狗,还是抓活的!
想到这里,两人无比恐惧的对视一眼,注意到那条狗东西十几秒都没有冒头后,他们终于放弃观望,一头扎了进去。
“噗通!”“噗通!”
听到两个巨物落水声。
苏墨忍不住回头了。
虽说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但两人同时下水的确超出了苏墨的预料。
“玩这么大?”
为了一条狗这么大费周章,难道说是他们家大小姐的宠物?
可看刚才的架势,也不像是一家人啊。
考虑到以刚才两人的智商,大概也没看出来自己给了提示,苏墨不由得驻足一下,来到了岸边。
两个壮汉如同游泳运动员一般,一个猛子就是十几米。
一个朝上游一个朝下游,搜寻小狗的踪迹。
他们每在水下寻找十几秒,便钻出来观望河面。
按理说,狗也是需要呼吸的,必然会露出头来,可不知为何,搜寻了几十米他们也没有看到水面上有狗头露出来。
两人不甘心的越找越远,时不时回头望向岸边。
苏墨也摆出一副好奇的表情,似乎是在巡视河面。
数分钟后,两个壮汉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拐弯处,郁郁葱葱的树林挡住了他们的视线。
苏墨这才跺了跺地面,幽幽的说道。
“好了,可以出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他的话,还是单纯记住了他的声音。
苏墨说完之后,脚下立马传来小狗的轻声呜咽。
苏墨站在岸边,低头看向岸堤。
一只毛茸茸的白色脑袋从岸堤上钻了出来。
这东西自然不会遁地,不然也不会被逼到绝境,但它脑子足够聪明。
看懂苏墨提示,一头栽进水里后,它立即便注意到了岸堤上的排水管道。
之前说过,眼下正直夏季,水面距离堤岸不足一米,所以原本居高临下的排水管正好和水面连接。
这条狗跳下去之后就找到了这个洞穴,直接钻了进去,幽深的管道藏下它的身体绰绰有余。
所以追踪它的壮汉才找不到人,最多只能跟着被水流带走的血迹追下去。
此刻,虽然摆脱了追兵,但小狗又面临下一个问题。
在呈九十度垂直的墙壁埋藏的管道中,它没法上岸,虽然可以跳进河里,但那样容易被之前那两个家伙抓到。
意识到这一点,它再度发出讨好的声音。
然后,一只手臂伸了下来,直接拎住它的脖子把它提了起来。
被拎住脖子的小狗四肢下垂,一副乖巧的样子,看起来似乎知道救自己的是谁。
将这小东西救下来后,苏墨拍了拍胸口的灰尘,一手将小狗按倒。
小白狗似乎是认可了苏墨,不仅没有反抗,还直接露出自己的肚皮,并不停地舔舐着苏墨的手,像极了一条舔狗。
不对,这家伙就是条舔狗。
苏墨嫌弃的在它肚子的毛发上擦了擦它的口水,终于从项圈的铭牌上,看到了它主人的信息。
除了电话,上面还写着主人的信息。
看到这几个字之后,苏墨身形微微一僵,浑身一震。
——诺诺的狗。
他顿时与这条白犬对视,眼神中充满震惊。
你丫的是不是姓路?
第55章 爱卿免礼平身
事实证明,狗并不会说话。
面对苏墨的注视,小狗滴溜溜的眼睛无辜的与他对视,还不停用濡湿的舌头舔来舔去。
看上去只是一条普通的舔狗,不是人变的。
苏墨仔细看了看铭牌。
铭牌正面上,除了写了“诺诺的狗”,还有联系电话之外,还刻有一个小女孩常用的爱心符号。
爱心符号在“诺诺”二字的斜后方,里面隐约还刻着“最喜欢”三个字。
也就是说,这是诺诺最喜欢的狗。
“好吧,看来你确实不姓路。”
苏墨摇了摇头,翻到铭牌反面。
——“若是捡到,请联系主人,必有重酬”。
看得出来,狗主人对于这条狗还是十分用心的。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没有取名字,但重酬两个字刻的很大。
对于苏墨来说,比起确认这条狗是不是原著中那位学姐的宠物,他更在意这份酬金。
所以很快,他便买了一张电话卡,找到一个这个时代还在用的街边电话亭,向铭牌上记录的手机号打了过去。
少顷。
挂掉电话后。
苏墨找了个兽医院简单包扎一下后,把小狗丢进了一个大号塑料袋,然后按照之前约好的地点打车过去。
他们约定好见面的地方是一个公园。
此时正是晚饭后,中老年人活动筋骨的时间,也是年轻情侣外出散步约会的时间,所以广场内基本全是人。
想要在这种茫茫人海中,找到对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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