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之快乐风男 第32章

作者:郎骑野猪来

看起来就4种淡水鱼类对于全船几十号人来说略显寒酸,可永远不要小看中国厨子的本事。

以刀鱼为例:

重味红烧为武,淡味清蒸为文,一盆两味就是文武刀鱼。

用刀鱼肉拌以鸡蛋、面粉擀成短面条状,雪白晶莹的面条再下入老母鸡熬制的滚滚金黄色鸡汤中,鲜韧爽滑,鲜味十足,这是刀鱼面。

用高超的手法去掉刀鱼全身的千根芒刺,把纯净的鱼肉做成豆腐形状,用火腿丝拼成“一品”二字嵌在上面,红白分明,这鱼肉豆腐至鲜至嫩,菜名一品豆腐中的一品二字就是赞美其味道美至极品。

光是刀鱼一样,一桌刀鱼宴就能有20多道菜。

同为长江三鲜,鲥鱼和河豚不比刀鱼差。

早在明朝时候,鲥鱼就被列为贡品,每到阳春季节,官府就要派快马日夜兼程地将鲥鱼送往京城。

鲥鱼最鲜的地方就是皮和鳞交接的地方,可这鳞片嚼起来可不怎么好。

厨子采用的古法烹饪,先把鱼鳞剥下来,用线穿住悬挂在锅盖下面,水汽升腾,鳞中的鱼油受热滴在鱼上,油滴尽了,鱼也熟了,如此一来既去了鳞提升又锁住鱼肉的鲜美。

鲥鱼的味道除了鲜嫩之外,还有乳猪和羊羔那样的肥美和爽滑。

至于长江三鲜最后一样的河豚,天生含有剧毒,河豚毒素又称TTX,是一种神经毒素,它的毒性是氰化物的几千倍,只要零点几毫克就能要人的命。

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吃河豚?

河豚被冠以最危险的美食之称,日本的河豚宴享誉全球,日本每年吃河豚毒死的就有上百人,紧急送到医院抢救回来的还不会知道有多少,然而日本人对于河豚的狂热依旧不减分毫。

作为日本书法家、画家和美食家的北大路鲁山人也曾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吃了河豚,才知道做人还是值得的。”

但实际上,中国在古代就有拼死吃河豚的说法,日本人就是和中国人学的。

苏东坡就说过:“据其味,真是消得一死。”

在苏天王看来,河豚的美味是值得冒险一死而尝的。

天王巨星苏轼的迷弟遍布整个东亚,比后来的天王巨星周董可厉害多了。

尤其在日本,当年的时候可是有一大票的迷弟,没准苏轼对河豚的喜好可能也被那些狂热的粉丝争相模仿。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有记载:河豚有毒,味虽珍美,修治失法,为之杀人。

河豚之美在于它的奇香。河豚一烧,那独特、浓郁、诱人的香气便立刻溢满门户,顺风可飘出半个村,一条巷,弥漫一大片,难怪河豚要作为最后一道菜端上来,因为一尝河豚,则百菜无味,可见它具有压倒一切美味佳肴的魅力。

江寻之前想着有些国家因为历史原因不吃淡水鱼类,他还担心船上这些外籍船员吃不惯长江河鲜,特意调来了一个法国厨子和一个日本厨子。

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法餐和日料没人动,这些船员们吃鱼肉得贼香,不小心咬到舌头咬出血的都有好几个,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伤口,又回来继续吃喝,这长江鱼鲜味美至极让这些个鬼佬差点把舌头都吞了下去。

第57章 曼斯往事

“来……江寻咱俩走……走一个。”曼斯教授大着舌头说。

“教授你醉了,别喝了。”拉丁女孩塞尔玛想要抢曼斯教授的酒杯。

“你懂个屁,我……我没醉,说了叫……叫偶船长,偶是……是摩摩尼……亚亚号的船长,不……不是……是你的教授。”曼斯醉得连话都说不清了,但是塞尔玛愣是没能把那杯酒从他手里抢走。

酒杯在两人争抢中被打翻,酒液落地前,曼斯教授以猛虎落地式翻身躺在地上伸长舌头接住了那口酒,砸吧着嘴巴说:“啧啧啧,好酒,我……我没醉……我还能喝……喝……”

然后以军人风范著称,作风严谨的曼斯·龙德施泰特醉倒在地板上打起了呼噜。

江寻像个专业的狗仔队一样拿着手机对着曼斯醉酒失态的模样疯狂拍照,有了这些黑历史,曼斯教授教的这门课估计也稳了。

塞尔玛捂着脸,一副我不认识地上这家伙的表情。

可最后还是没办法,毕竟是她的老师,总不可能让他一直睡在地板上,这个身材纤细的拉丁小姑娘把魁梧的曼斯教授从地上扛了起来,送回房间去。

曼斯教授作为一名强大的混血种,本来不可能醉成这个样子的。

可江寻这家伙使了点坏,上酒的时候,表面上说着是为教授身体找想,白酒喝太多了伤身体,让他喝点啤酒和红酒缓一缓。

实际上,红的,白的,啤的杂七杂八乱喝一通根本不能缓冲,反而会加快酒精的吸收。

啤酒和红酒的酒精浓度相对较低,单独喝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绝对不能和酒精浓度高的白酒混着一起喝。

像啤酒中含有组胺,当啤酒被摄入胃及小肠后,啤酒中的组胺扩张胃壁及小肠壁上的毛细血管,从而加速酒精的吸收,使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迅速增加。

另外啤酒中的绿原酸,二氧化碳这些都能促进酒精吸收,红酒的原理也差不多。

曼斯教授这辈子第一回醉得跟一条死狗一样,就是拜江寻这坏家伙所赐。

江寻存了点报复的小心思,船长曼斯属于是个顽固的老家伙,看起来像个中年人是因为他的血统和经常锻炼的缘故。

曼斯对于学院的管理模式一直有着不满,想让卡塞尔学院成为一所真正的军事院校,把学生们都培养成执行力极强的军人,认为只有这样人族在与龙族的战争中才能有更大的胜算。

曼斯看江寻这个喜欢摸鱼的家伙非常不顺眼,时不时就嘴碎训斥江寻两句,江寻这暴脾气直接就怼了回去,两人隔一两天就要吵一回。

其实江寻并不讨厌曼斯教授,相反他心里其实是很尊敬他的。

有一天江寻和曼斯教授吵完架以后,曼斯教授摔门离开。

塞尔玛走过来递给江寻一灌果汁安慰道:“好了,别气了,曼斯教授进入更年期了,有时候说话不那么好听,你忍着点。”

“谢谢,”江寻猛吸了一大口果汁,心里的怒火才平息下来,他看着塞尔玛奇怪的问:“曼斯这老家伙真的好烦啊,我跟他呆了半个月感觉要疯了,塞尔玛,你是曼斯那老家伙的学生,这几年你是怎么过来的?你有考虑过换导师吗?”

“曼斯教授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塞尔玛轻声说。

“很好?”江寻差点一口果汁就喷了出来,他怀疑地看着塞尔玛,这个拉丁妹纸是不是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吧?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妹纸,你要不要考虑看看心里医生啊,江寻在心里吐槽道。

“真是是一个很好的人”塞尔玛强调了一遍,也给自己开了一罐果汁,双手捧着罐子,咬着吸管,小口吮吸着果汁,陷入了回忆。

江寻看着她不说话,怀疑她掉线了,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对不起,刚刚走神了,”塞尔玛道歉道。

“没事,没事。”

“那我继续说吧,曼斯教授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平时除了上课和出任务外的休息时间,一半用来训练,包括体能和格斗,枪械以及言灵的掌控练习。”

“那另一半呢?”江寻想了想曼斯平日里那副工作狂魔的样子,就算塞尔玛说曼斯完全不休息没日没夜的修仙他也相信。

“另一半时间用来照顾流浪的小猫,小狗还有去孤儿院当义工。”

江寻回想起曼斯那张严肃的脸,那比特种兵还要魁梧的身材,完全就是一个暴利分子啊,他还以为他平日里的爱好是突突突恐怖分子。

没想到这家伙私底下竟然还会去当义工,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还会照顾小动物,这家伙娱乐不应该是用喜欢用大口径左轮手枪轰爆野牛脑袋吗?

“学姐,你真没忽悠我?”江寻有些不可思议。

塞尔玛摇了摇头,“龙德施泰特是一个德国家族的姓氏,有名的屠龙世家,出过不少屠龙英雄。不过英雄嘛,一般死了才叫英雄,他们家族的人基本上没有一个能够安享晚年的,几乎都死在与龙类的战争中,包括曼斯教授唯一的儿子,也在几年前一座龙墓中失踪了,至今没有消息,学院经过计算,几乎不可能有生存的可能,他的妻子因为这件事深受打击,原本的病情加重,不久后也去世了。”

满门忠烈,江寻想到这个词。

塞尔玛的眼里有些痛苦,“我去过曼斯教授的家,是一栋很大的别墅,有一个很大房间作为荣誉室,里面装着龙德施泰特家族历代屠龙英雄的遗像,包括曼斯教授的儿子,你能想象那种感觉吗?”

“偌大的屋子,只有你一个活人,怎么可能不孤独?所以教授看到了流浪的小猫和小狗就会捡回来,悉心照顾,至于教授在孤儿院当义工的事情我为什么会知道,因为我刚好就是那个孤儿院里的孩子啊。”

塞尔玛笑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第58章 女人的战争(4.0)

塞尔玛笑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曼斯教授第一天来的时候,孩子们都怕他,不敢靠近他。他有些难过,院长安慰他,孩子们只是怕生。可第二回他来的时候,依旧没有孩子理他,第三回是圣诞节,他带来了很多礼物,大家都很想要,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因为传言说这个叔叔是坏人,拿了他的礼物就会被他抓走。我带头拿了,然后大家都跟着我拿了,再往后大家都喜欢上了曼斯叔叔,他虽然长得凶了点,但是和他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

“因为我带头第一个接受了他,从那天起,他管我叫勇敢的小塞尔玛,他应该也不会想到有一天勇敢的小塞尔玛会成为他的学生。其实曼斯教授虽然严厉,但是平时和人相处的时候火药味也不会这么大的。”塞尔玛说。

“只是针对我?难道是因为我的Z级血统?血统低就应该被歧视吗?”江寻愤愤不平地说。

“确实是因为你的血统啦,不过不是歧视,而是和他的儿子有关系。”

“曼斯教授的儿子班奈特曾经因为血统太低申请卡塞尔学院被拒绝。于是曼斯教授亲自训练班奈特,最后班奈特因为优秀的能力通过了考核成为了执行部的一员,结果你也知道了。曼斯教授这些年一直在自责吧,如果他不去考虑什么家族荣光,而是让他儿子当一个普通人,结局可能完全不一样了。”

自从塞尔玛聊过之后,每次曼斯教授再骂他的时候,江寻还是会继续怼回去,只是他心里不再讨厌这个家伙,他开始尊敬这个顽固的大叔。

大叔是个有信仰的人,大叔的信仰就是灭绝龙族,这种信仰是为了全人类的幸福奋斗终生的家伙是值得被尊敬的。

在喝翻曼斯后,江寻又盯上了叶胜,这张桌子上就他们两个男人还没趴下。

江寻的酒量很好,酒局开始的时候,他很鸡贼的推脱自己不能喝,真不能喝,演技逼真,奥斯卡级别的那种,把别人都忽悠了过去。

然后别人劝酒时候他也跟一起起哄,趁人不注意偷偷往肚子里塞食物填肚子,直到大家都半醉了他才开始行动,在放翻曼斯教授前,他已经解决掉了大副、二副还有三副。

“来,叶胜哥,咱俩走一个。”江寻笑嘻嘻地磨刀向学长。

“真……不行了……”叶胜连忙摇头,他那张帅脸变成了苦瓜脸,一副要吐又吐不出来的样子。

“男人怎么可以说不行!亚纪学姐还看着呢。”江寻朝着酒德亚纪的方向努了努嘴。

叶胜一听这话坐不住了,这涉及到男人的尊严!

叶大帅哥颤颤巍巍地举起酒杯就要和江寻大战三百回合,他的手刚抬起来就被一旁的亚纪一把握住。

亚纪看着叶胜目光很温柔,像母亲哄孩子一样说:“乖,别喝了。”

叶胜像个叛逆期逞强的少年,梗着脖子说“你别管,我……我没醉,我还能喝。”

亚纪一把夺过了叶胜的酒杯,小个子的亚纪把高瘦的叶胜抱在怀里,摸了摸他的脑袋,哼了一首安眠曲,竟然把他哄睡着了。

这一刻的亚纪,散发着耀眼的母性光辉,江寻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坏人。

亚纪抱起起叶胜把他放在旁边的沙发上,让他以一个舒服的姿势躺下,然后重新坐回了酒桌。

落座的一刻,亚纪的气势就变了,眼里母性的温柔隐去,眼神凌厉,带着杀气。

她朝着江寻豪气地举起酒杯说:“我来替他喝。”

大坏人江寻心头有点小慌张,他还是头一回见到温柔如水的亚纪学姐这般锋芒毕露,就像拔刀出鞘的女武士。

之前亚纪都是小抿一口,他也没劝她喝。

劝酒的都是烂人,劝女人喝酒的是烂人中的烂人。

江寻只是个一般烂的人,所以灌女生酒这种事情他是做出不来的。

他感觉亚纪可能是刚刚热身处于最强状态,而他几乎杀穿全场,身上还是挂了点彩的,有点小晕。

他觉得自己要小心应付了,别阴沟里翻了船,要是给一个女孩子灌翻了,他可比躺地上的曼斯还要丢脸。

“等一下!”董素妍突然说。

妖精舔了一下嘴角的牛奶,妩媚地看了江寻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