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虾球
还有,既然你没喝过这种酒,光捡了个瓶子,是怎么卖他的……
不敢想不敢想,再深究下去他就要喊卫兵来抓人了!
那名为塔文伦斯的醉汉,就这么一直在门口躺到了晚上。
当奇美拉之首再开门的时候,那靓丽的老板娘正在柜台后,鼓捣着一堆酒瓶罐子。
屋内满是各种酒液的气息。
“老板娘,在忙什么呢?”
有客人十分好奇。
“甭问,等着就是了!等我开发完毕之时,就是奇美拉之首一统海湾贫民区之日!”
艾达最高的志向也就如此了。
她将几种新购入的酒混合在一个小杯中,调出一个好看的琥珀色。
甭管味道如何,她又不懂,先好看了、能唬人买了再说。
将这一小杯不明液体摆到柜台上,艾达开始晃荡着眼神,打算在酒馆内随机抽取一位幸运观众,来尝试一下这新品种。
吱呀——
酒馆门开,倒霉的弥赛亚公主未婚夫、剑爵未来的国王、兼职信使侯赛因走了进来。
“我就是来求你帮个小忙,明天陪弥赛亚去个地方,不喝酒,真没钱了,你看。”
侯赛因率先将自己的钱包翻开,冲艾达展示了下,极为坦诚。
精明的老板娘在那一瞬间,就准确扫描到那钱包中还有62.7克朗。
不过她现在也看不上这点小钱了,无所谓地笑笑,将那杯混合液体推到侯赛因面前:
“谈什么钱不钱的,我是那种人吗?来帮我试试酒。”
“这什么啊,你确认不要钱吗?”侯赛因着实是怕了。
他现在穷的,已经不敢把未婚妻约出来逛街了。
“这杯真不要钱!我什么时候撒过谎?”艾达将酒摆正位置,手浮在酒杯上方:“准备好。”
准备?侯赛因有些迷惑,品酒而已,还要什么准备?
但马上,他便看到少女中指与拇指捏合在一起,在杯上打了个响。
‘呼——’
这小杯子上空顿时燃起火苗。
艾达在这混合酒液上,倒了一层浅浅的酒精,可以让其短暂燃烧。
侯赛因手忙脚乱,双眼发直:“这这这、这什么啊!”
“是真男人就闷掉它,快点!”
艾达拍打桌板,鼓劲叫嚣。
正因为她自己不敢尝试,所以才要找个替死鬼。
最美的是,这替死鬼还是有求于自己的:“闷掉它,我明天就陪弥赛亚出去。”
烈酒燃烧的景象,也吸引了其他客人们的注意,纷纷围了过来,并一起跺脚拍桌,为这个年轻的信使助威:
“喝!喝!喝!喝——!”
有节奏,且逐渐加快的呼喊,让侯赛因浮现勇气。
而且若是能凭此让艾达陪着弥赛亚去住持会议,拉拢她的感情,并让众多外戚知晓王室又多了一名超阶高手帮忙,那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这也是老剑爵陛下的亲自委托。
拼了!
侯赛因定定看了一眼也跟着酒客们一起捶桌鼓劲的艾达,猛地拿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根本品不出味道!
火辣辣的感觉一直从食道通到直肠,酒精迅速翻涌上头,细汗猛地从额头渗出。
“这是什么酒?”侯赛因觉得自己说话时,嘴巴都在冒烟。
“鸡尾酒。”
艾达说出一个好听的名字,并迅速根据白天时的研发,调制出一杯蓝色的液体,还在杯壁上挂了一片柠檬作为调剂。
“来,再尝尝这个,我叫它蓝色飞翔。”
柠檬汁与酒液产生反应,释放出细密的气泡。
鸡尾酒,名字来源于现代西方某间酒吧,员工在下班后将剩余的酒液混合在一起,并用鸡羽毛搅拌的故事。
而这,也正是艾达灵机一动,想出的赚钱新路数。
首先是暴利,以前一大杯酒才能卖一两个子儿,现在小小的一杯起价就是五克朗,这中间利润何止数倍?
而且贫民区的工人水手们,也并非消费不起——原本1克朗的劣酒卖到5克朗,也依然是亲民的价格。
其次,这玩意不怕抄,因为大家的受众不同。
而且艾达还巴不得有人来抄,这样抄袭者在研发出新的配方之后,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将配方反嫖回来,开发出新的产品。
这对于现阶段只会调颜色的她而言,简直是雪中送炭!
最后,从某种意义上讲,论调酒的技术,她是全白港独一份,没人能够抄袭。
先不论长相如何,就说这一手打响指就点火的技术,别人就学不来。
魔法师?低阶的魔法师来点火,直接能把杯子烧没了信不信?高阶的,谁会做这种下等人的活计?
她终于知道前世为什么调酒师的工资有那么高了。
伴随着感叹,侯赛因终于在客人羡慕的眼光中,喝光了那杯‘蓝色飞翔’。
“这酒不错,清清爽爽,带着点酸味,怎么做的?”
他将杯放回到柜台,有些好奇。
不过这是秘密配方,这吝啬的老板娘会告诉自己么?
艾达对待朋友是十分大方的,她探过头去,小声回答道:“果酒兑色素而已,蓝色我实在搞不定,就从特莉丝那偷了点染料,你别告诉别人啊。”
侯赛因的脸,蓝了。
“对了,刚刚那一杯免费,这杯蓝翔、哦不,蓝色飞翔是收费的,62.7谢谢惠顾。”
侯赛因:“????”
他的脸,绿了。
第53. 临阵磨枪冲一下
‘咣当——’
酒馆门被推开,醉了一天的塔文伦斯走了进来。
他头痛欲裂,整理着衣领、袖口,满脸颓色。
大厅内的客人还剩下两桌,老板娘那名为特莉丝的女儿,正趴在其中一张桌子上写着作业,旁边躺着那只四脚朝天的一动不动的白晶鼬。
塔文伦斯看着酒馆内与刚刚截然不同的景象,好奇问道:“老板娘,我的剑呢?”
艾达指了指墙壁上挂着的新装饰品:“凑齐了酒钱再来赎,二分利。”
尼玛!你怎么不去抢!
塔文伦斯瞪起了眼,又回忆到刚刚老板娘惊人的气势,马上又萎了回去。
随后他意识到,自己这特么是已经被抢过的状态了。
“好吧,我睡了多久?”
佣兵头子决定不在关注他的武器。
反正他可以召唤魔法剑来作战,并不耽误赚钱。那柄佩剑,只不过是过去某个事件的纪念品罢了,暂存在这里也是可以的。
随后他听到了令人吃惊的回答:
“一天一夜,我觉得你应该回去看看你老婆了。”
少女平淡的声音让他瞪大了眼。
“怎么可能呢,明明只睡了一会……”塔文伦斯冲窗外看看,再扭过头来看着酒馆内与自己醉倒前截然不同的场景,意识到那个伪装成老板娘的超阶杀手所言非虚。
还有客人好心提醒:“小伙子,你确实已经在门外躺一天了。”
“卧槽!”
塔文伦斯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夜不归宿可是要跪在门外整整一宿的重罪!
况且他老婆还属于重伤在身,卧病在床,急需照顾的伤员啊!
这身形高大的壮汉,扭头就往外跑。
但临出门时,他又突然站定,看向艾达:
“还未请教你的名字呢!当我有能力挑战你。并拿回剑的时候,希望能凭借这名字,再次找到你。”
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突然有了一股佣兵团长的气势,倒是令艾达抬头用正眼瞧了瞧。
“我叫沃尔夫冈贝维夫托利卡南斯其亚罗。”
那貌美如花却心如蛇蝎的老板娘,吐出一连窜塔文伦斯压根听不懂的字符。
一瞬间,他眼中茫然又无助的神色,让艾达想起了艾隆人供奉的那条金龙。
在发现自己打不过那条巨大蜥蜴后,便开始凭借速度,肆无忌惮地在它的巢穴里耍起了流氓,四处闲逛。
当然了,那个穷光蛋也没什么宝贝好拿。
艾达只能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把一书柜的各种番给搬走了——她就是在那个时候染上喜欢看异世界漫画的习惯的。
当时,那只金龙护在蛋前,看着自己到处翻找时,就是这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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