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琥珀色的星星
第二天一早。
高个子男人醒过来,顶着黑眼圈,却一刻也不想等,立马下床,穿好衣服,去找李诚。
矮个子同伴疑惑地问:“怎么了?”
“回来再跟您说!”
然而等他来到厅堂,却发现其他客人们正围着店小二嚷嚷:
“昨天那位先生呢?”
“什么?天刚亮就走了?”
“那我岂不是永远也听不见三国演义的后续了!”
“你怎不拦着他!把他绑起来!这样他就跑不掉了!”
看着店小二面露难色应付着诸位客人,高个子有些唏嘘。
人家那么有才,怎么能绑人家呢?
太无礼了!
不过,他竟然跑了,也实在是......唉。
要是他真被人绑住就好了,最好......再被打断一条腿!嗯,那时自己就一边温柔地照顾他,一边听完书,然后再规劝大家把他礼貌地放掉,嘿嘿,有礼有节,两全其美......
“你呀,风风火火的,到底遇见什么事了?咦?外面为什么聚这么多人?”矮个子这时也走出来,见同伴心不在焉,轻声问。
“小姐,我......”高个子刚说一半,自觉失语,连忙拍了拍脸,改口道:“咳咳,大哥,你不知道,昨天晚上那位俊俏公子呀,是个非常厉害的说书先生......”
高个子记性非常好,将听到的三国演义大略叙述了一遍,还特意把开头的定场诗词重新背了出来。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矮个子沉吟数遍,感慨道:“确实是好词,让人回味无穷。”
“这演义故事着实了不得,比城里那些说书人的老套话本要强多了。人物也鲜明,刘备也好,曹......”
提到曹操,矮个子顿了顿,自嘲一笑。
高个子反应过来道:“咦,确实,和小......大哥您一个姓,家世职位也很像......”
“瞎比什么呢,我可不想负了天下人!你呀,该罚~”
说着,矮个子嘴角微翘,将手伸向高个子的腋下。
“噗呲,小姐饶命啊......啊不,大哥饶命......”
玩闹一会儿后,矮个子才收手道:“这人确实有趣,看他的样子,也是要进城吧?可以派人找一找......”
......
此时此刻,李诚已经走到了京城的正西侧,名叫广宁门的城门前。
似乎是因为有修仙者帮忙,这里的城墙足有快四十米高,且层叠着三道瓮城,顶上楼阁高耸威武,足以让任何进攻者望而生畏。
而城门也是又宽又大,看着都能并排通过三四只大象。
光这一段建筑放到前世,少说得在文明里算个奇观。
幸好李诚是穿越者,见惯了高楼大厦,才没有像身后另几个人一样仰头呆住。
他轻松进了门,随后想找个落脚地。
一开始,他确实有考虑过去找萧婉儿的......但转念一想,他是来偷王爷东西的!这事可太刑了,一旦暴露,八成得来个天牢一生游。
他要投靠了萧婉儿,若发生啥意外,不就把人家母女连累了吗?
于是李诚还是决定找个客栈先住着,表面上假装说书人,背地里伺机调查浑河王府......
京城繁华,远胜李诚之前所见的任何一座城市。
顺便一提,物价也是。
虽然这次临走前李诚有带上银子,但其实数来数去也没几两,所以为了节省开销,他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间穿梭好久,又问了两次路,才找到一家据说很便宜的客栈。
刚要过去,却见街口有两人一追一逃,追的人五大三粗,提着杀猪刀,逃的人瘦瘦小小,一边跑还一边喊:
“救命啊!抢劫啦!”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天下没有免费的烧鸡
作为一只很有好奇心的狐狸,李诚表示这热闹不能不看,立马凑了过去。
却见那五大三粗的汉子很快追上瘦子,把他推倒在地,恶狠狠道:“好啊,敢偷俺的钱!”
“我哪里偷你的钱了?分明是你要抢劫我!”那瘦子抓住壮汉的手,拉扯道:“各位评评理啊,咱们天子脚下,这恶汉竟然当街行凶,还有没有王法啊!”
“我、我行凶了?分明是你想偷了俺的钱!”
壮汉一把从瘦子的腰间抢过一个钱袋道:“你趁俺不注意的时候,从俺的案板上把这个拿走了!”
“胡说,那分明是我的钱袋!”
一时间,两人各有各的理,吵得不可开交。
旁人不知真相,但是瞧着瘦子弱,壮汉强,便觉得是这壮汉恃强凌弱。
照常理来讲,若只是一两个人,哪怕认定壮汉错了,也不敢插嘴。但眼下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议论纷纷间,尽是指责壮汉的。
壮汉就一张嘴,瞬间被唾沫星子给淹没了,瞪大眼睛不知道怎么还口。
“列位,要我说,这事儿好办!”
李诚推开众人,挤进圈内道:“咱们说不清这袋子钱是谁的,那只要让钱自己开口不就行了?”
“自己开口?哈哈,你这话可真逗!”人群中有闲汉道:“铜板个个一样,又没长嘴巴,怎么能开口呢?”
连带着那壮汉和瘦子也道:“你是来添乱的吗?”
李诚瞧了眼壮汉手里的杀猪刀,笑道:“我这话真假与否,一试便知,列位,可否打几碗水来?”
这街口附近有不少商铺,很快就有人端来几个碗,放到板凳上,倒满水,对李诚道:“你还要怎么做?”
“这就够了。”
李诚取过钱袋子,倒出铜板来,分成几摞,丢进不同的碗里。
不一会儿,只见水面上飘出许多油花来。
便在此时,李诚举起壮汉的手腕问:“这位大哥可是卖··肉的?”
那壮汉道:“俺是杀猪的。”
“果然......”
李诚又抬起那瘦子的手,在阳光下瞧了瞧,最后朝人群道:“列位请看,虽然这铜板不会说话,但水面上的油花却是实打实的。”
“哎,对啊!”
“是了,杀猪的用沾满猪油的手拿钱,所以钱上才会有油!”
“这瘦子身上可是干干净净......”
一时间,围观者议论的风向一变。
“啊?”
那瘦子见状,眼珠一转,弯下腰想要偷偷逃跑,却被壮汉一把揪了回来道:“还想跑?走,跟俺去见官!”
说完,他又回头对李诚说:“多谢了老弟,如若不弃,这袋子钱你可拿取一半......”
“不用不用,我只是路过,随口一说而已。”
李诚婉拒再三,辞别了屠户,走出人群,望天感慨。
想不到自己这打算偷王爷东西的贼狐狸,刚来京城第一天,却先帮忙抓到了一个小偷。
啧啧,还挺有意思。
他不知道的是,不远处还有旁人在看着他,也觉得他挺有意思。
很快。
李诚在客栈里要了个便宜房间,刚打开窗户,却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从外面的街上飘过来。
是烧鸡!
出于狐狸的本能,李诚对鸡肉比前世还要喜爱。
同时作为妖怪,他虽是中三品,却不似有些人类修行者那般不食五谷,反而对肉食来者不拒。
一来二去下,嘿,他馋了。
但是摸了摸口袋里那不多的钱......
就,有点纠结。
早知道刚才应该从屠户那拿几文的,啧,被从小接受的教育给耽误了啊......
咚咚咚!
忽听有人敲门,李诚问:“谁啊?”
打开门,却见外面站着的,正是昨晚城外酒铺里的那个高个子男人。
“公子,我们又见面了!”
“......”
好家伙,怎么可能这么巧?
难道说是故意找上来的?
该不会是要催......
至于吗!
“我们见过吗?对不起,你找错人了吧。”
说完,李诚就要关门。
哪知这高个子力气大得惊人,伸手扒住门边,李诚已经用了近三分力气,竟然还是抵不过......
“公子说笑了,以您的相貌,我不可能认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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