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二两奶茶
随着这股力量越来越多,修格斯的理智也迅速恢复。它回想起了这种感觉,这,这是精神力!强大、纯洁、虔诚的精神力!当年古老者们就是用这种力量将它养大,并用这种力量控制着它。有了这种力量,修格斯体内的混沌就会消失,它的痛苦也就得以终结了。
然而,信仰之力和精神力稍有不同,它在成为修格斯精神食粮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修格丝的肉体和精神。
修格斯的身体不似那些旧日支配者,它没有固定形状,结构很不稳定,因此这种力量对它的影响显著而又巨大。
修格斯知道,在这么下去它的身体会产生不可预知的变化,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总好过在混沌的痛苦中煎熬!
修格斯需要一种“秩序”来维持自身,不管是什么“秩序”都可以!
这力量实在是太甜美了!修格斯感觉自己空虚的内心被填得满满,久旱逢甘霖,它贪婪的吮吸着这甜美的汁液。
这巨大的精神冲击力,正迅速改变着她的结构和形状。如果小魏身在南极,那他现在能看到“修格丝”头顶的进度条在暴涨!
修格丝为了消化这些精神力睡觉着,此时它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她变成了幼年体,只有一个桃子那么大。幼年体的修格丝十分虚弱,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如果没人管她,那她没法生存下去。
就在这时候,有个男孩出现了。
他用水果和面包碎喂养修格丝,使她慢慢长大。后来男孩发现她有智慧,便交给她人类的知识与道德。幼年修格丝相当于一张白纸,可塑性极强,因此她也逐渐认为自己是一个人类,并且变成了一位人类少女。
既然是人,就要像人那样生活,于是这个男孩就请求父母,让修格丝在自己的宅邸里工作。父母看儿子身边确实缺少个佣人,就让修格丝做儿子的女仆了。
如此,修格丝就变成了一个留着银色长发的人类女仆,忠心耿耿的侍奉着自己的主人。
几年后,她的主人逐渐长大了,成了一个戴着眼镜的英俊青年。他平易近人,温柔又幽默,经常创作有些涩涩的画,很喜欢喝咖啡。主人尤其喜欢让修格斯当模特,然后给她画各种各样的画。
他们春天在一起赏樱花,夏天去果林摘桃子,秋天去集市里采购麦芽糖和观音茶,冬天在冻结的湖面上凿洞垂钓……他们形影不离,无时不刻都在一起,就算偶尔有吵架也能立刻和好,也从不忘记对方的生日。
修格丝喜欢现在的生活,她想永远陪着少主。
后来出了一件事情,打破了他们宁静的生活。
在一个漆黑的雨夜,有一位巫师来到家中借宿。巫师见了修格丝顿时一惊,连忙找到主人,说:“善良的少爷,您身边的女仆并非人类,而是一直披着人皮的怪物,请准许我将它封印。”
主人说:“我知道她不是人类,但没关系,她是善良的。”
巫师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它名为修格斯,乃是上古的邪神,不老不死,吞噬一切,她怎么可能是善良的!?”
主人说道:“这不可能,你别胡说!”
“我展示给你看!”巫师说着拔出银剑,咔嚓一下砍下了修格丝的头颅。主人大惊失色,然而,那头还没落地就开始融化,没过三秒,修格丝的身体便复原了。
“这,这是……”
巫师说:“你看到了,它是个恶魔,趁着它还弱小,我们应该将它尽快封印。”
主人沉吟少许,说:“就算如此,修格丝也是善良的!我和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她是什么样,我能不知道?先生,明早请你离开!”
巫师叹气,说:“人类怎能爱上怪物?你会后悔的!”
巫师走后,主人摸着她的头说:“修格丝,你别怕,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会永远在一起的。”
修格丝哭着说:“可我是邪神!”
主人笑着说:“没事,我不喜欢人类,我就爱邪神娘。”
后来,他们依旧进行着平常的生活,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然而修格丝却越来越焦虑了,她时常会想:我是不死的,但主人却会老去啊!我俩如何才能永远在一起呢?
她在主人头上找到了一根白发。
一想到百年之后主人变成一捧黄土、一想到自己要孤独的面对永恒,修格丝的胸口就会隐隐作痛。
后来她听到一个传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不死药,吃下去就能让人永生。她千辛万苦从一个方士那里打听来了秘方,说是在南极冰山之中有一种“不死虫”,这虫子沉睡在冰层中,一睡就是几百年,只有当冰山融化的时候它才会爬出来结茧成蝶,将这虫子捣碎成汁,再混合七种草药服下,便能得到不死之身。
修格丝告诉主人自己要去南极为他寻药,主人摇头,说:“与其追求虚无缥缈的永生,还不如我们好好的度过一生呢——修格丝,你愿意和我一起度过这一生吗?”
那时的修格丝还比较呆,没能理解主人这含蓄的告白,她说:“一生?一生也太短啦!修格丝能活‘一百万生’呢!主人,等我找到不死药,我们就能永永远远在一起啦!”
“不,我的意思是说……”
“我走啦!”
接下来修格丝孤身一人去了南极。
修格丝本以为凭着自己的不死之身便能跨越这片大陆,然而她低估了这片冻土的恐怖。在一个夜晚,寒风冻住了她的血液,将她变成了一个大冰坨。尽管修格丝没有死去,但她也寸步难行。
后来不知过了多久,南极竟然奇迹般的迎来了一个夏天,修格丝身上的冰也随之解冻了。她不敢在深入南极,便乘船回到大陆,返回主人的身边——我去了多久?三周还是三个月?主人一定等急了!
回去那个小镇的时候,修格丝看到街道和建筑的样子都有了极大变化,变化大到她认不出来。不过她归家心切,来不及思考那些事情了。修格丝回到家,却没有见到主人,如今家里住着一个中年男子,他主人长得很像。
修格丝问道:“您是谁?我的主人在哪?”
中年人回答说:“我是他的侄孙。”
“侄……孙?”
“修格丝,你已经走了89年。”
原来时光过去了89年,主人早已死去了。修格丝哭地撕心裂肺,她说:“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去南极了!好好陪伴他度过一生不也挺好吗?”
“主人死了,我也不活了!”
主人的侄孙就像预料到了修格丝会寻死一样,他说:“如果你想自杀,就去柴房,房梁上挂着施了魔法的绳子,即使是不死之身,也可以结束生命。”
修格丝没有多想,她搬了凳子来到柴房,果真见到梁上悬着一根绳子。她心想:主人,我这就来见你。
修格丝踩着凳子,将绳套挂在脖子上,接着两腿一蹬。
“咔嚓!”
那根房梁断裂了,修格丝从梁上摔了下来,接着,屋顶上稀里哗啦掉下来了一大堆杂物。修格斯“哎呀!”一声便被那些东西掩埋了。过了几秒,她从垃圾堆里爬了出来,捡起绳子,愤然决定再死一次。
就在这时……
“嗯?这是什么?”
修格丝从地上捡起了一副画,
再仔细一看,原来从屋顶上掉下来全都是画!她一眼扫去,立刻辨识出来这些画全都是主人亲笔。其中一小部分是当年她在家时主人给她画的肖像画,而大部分的画她都没见过。
一想到这些东西都是主人宝贵的遗物,她立刻决定先进行收纳整理,然后再去死。修格丝哪怕死了也是主人的女仆,这是她的职责缩在。
她打扫出来一片空地,然后将所有画按照时间排列好,她惊讶的发现,她离开之后,主人仍旧再画她,而且主人自己也出现在了画中。
这些画仿佛是一本长长的日记,记录着“她”和主人的日常生活。
他们一起打扫房间,一起做甜点,一起遛狗和喂鱼,一起去市场买东西……
主人手把手教她画画、她手把手教主人炖菜、两个人一起去看胶片电影、在郊外的田野野餐、主人带着修格丝去看自己的画展、他们牵着走在夕阳下行走、主人在一个宁静的午后拿出了求婚戒指……
他们相识、恋爱、结婚、生子、老去……
画中的她不再是永生的修格丝,而是变成了一个随着时间而逐渐衰老的凡人。
主人画了整整一百张画,画到最后三张的时候,画布上出现了污痕和血迹,修格丝看到:
苍老的主人躺在病床上,而她也一头白发,坐在床边为他削苹果。
已经变成老婆婆的修格丝坐在主人的墓碑旁,轻轻抚摸着那块石头。
修格丝不见了,主人的墓碑上多了修格丝的名字。
这时,她在画的末尾找到了一份信。
“致我的女仆,修格丝。”
“去睡一觉吧。”
“别想着自杀那么痛苦的事情,去睡一觉吧,你只是太累了。”
“修格丝,你记性不好。”
“脑子也老糊涂了。”
“你今天又犯了奇怪的癔症,以为我们分开了好久好久。”
“其实我们一起度过了圆满的一生,只是你忘记了这些事情罢了。”
“你看,这些画就是证据!”
“别伤心了,修格丝。”
“我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假如你回想起了我们的故事,那可太好了,我把这些画都送给你,以纪念我们幸福的一生。”
“假如你忘了我们的事情,那就忘了吧,正好去开始新的生活。”
“你问我什么是新生活?好吧,你这木头脑袋,让主人来教你什么是生活。”
“你先看看今天是什么时节?”
“若是春天,你便去厨房里拿上午餐布、切一块老培根、带上面包、黄油、生菜和果酒,然后叫上晚辈们到北郊的花园里赏樱。”
“若是夏天,你便去南山坡的桃树林摘些桃子,新鲜的就直接吃了吧,手脏了就去旁边小溪里洗手,再摘一些桃子回去给孩子们吃,或是做果酱与桃汁。”
“若是秋天,你便去西边的集市采购,秋天集市有好东西,菜籽油、麦芽糖、观音茶、小香饼和老头酒,拿来招待远亲近邻再好不过。”
“若是冬天,你便拿着我的厚大衣,穿上雪地靴和毛绒帽,到东湖的冰上凿一个钓洞来钓鱼,冬天的鱼儿最为肥美,烤来吃也香,煮鱼汤也补。”
“若是早上,你就去煮一杯咖啡,再看看花园是否要剪。”
“若是中午,你就要好好吃饭,要吃饱吃好!”
“若是下午,便去阳台的吊床上看书,然后去街上找邻居们聊天,问他小镇的新闻。”
“若是晚上,便要喝一杯热牛奶,再泡一会脚,早早的睡觉。
“无论如何,不要放弃追寻浪漫与美好。”
“或许暂时没人爱你了,但是没关系,你可以爱你自己。”
“对自己好点,修格丝。”
“有个僧侣告诉我说,人死之后会转世投胎,假如这是真的,那我转世为人的时候,你一定还活着,或许,我们还会再见的。”
“你的主人。”
这时候她的梦醒了。
修格丝先是下意识的用手背擦拭眼角的泪水,然后她愣住了。
她惊讶的发现,自己变成了梦中的模样!
“这是……我?”
修格丝看着冰块反光中的身影,不由得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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