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偏爱枕惊鸿二字
“称不上是故事。”风云客低声道:“只是某无耻的背叛罢了。”
“何出此言。”
风云客注视着远方,轻声道:“是个俗套的故事,穷小子喜欢上风尘姑娘,私定终生,但那个机会一直未来,而当这个机会来临的时候..”
他缓缓转过身,瞳孔中是摄人的光芒。
“某已不再只是某。”
“..”
神九听出了风云客的意思..原宿主曾与一位花魁私定终生,约定赚够了钱就带她私奔。但一直没赚到钱,后来大概是因为红颜的赠与,依靠一些手段赚到了钱,但那时候,他已不再是原来的自己。
继承了斗神的记忆与执念,不再思考一己的所得所失,此后之路布满荆棘,自然不可能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同行..
于是,为了和过去诀别,也或许是因为风云客觉得,失去了自己恋人的花魁有资格得知这一切,最终,他将这件事告诉了那位花魁。
你认识的人快要不在了,他现在已经是半个斗神,不死虫病毒还在侵蚀他的身体,很快的,他就不再是他。
神九沉默片刻,轻声说道:“所以,那位红颜才会在赠与不死虫前将一切说清,不死的力量,斗神的记忆,命运的一切馈赠,早已暗中标注了筹码。随着这一切而来的,是名为斗神执念的诅咒..每个人,都将不再是自己。”
“是..”
风云客轻声回应,他微微停顿了一下,又说道:
“但是..即便是诅咒,也是某心甘情愿的。”
“古往今来,一世又一世..让这个诅咒,陪某走到天涯海角吧。”
第十五章 希望你能在我身边
“厉害,厉害!”
一个昏暗的房间,两个男人,一个瞎了一只眼,一个穿着不合身的滑稽西装,坐在书桌的两边,上面摆放着一顶帽子,倒映着樱满的景象,画面中,有着一双绛紫色瞳孔的男人正坐在霍恩对面,神色平静。
“他还会这个?真是厉害。”男人抚掌,笑道:“一个眼神直接控制别人,这种事,你们始祖做得到吗?”
穿着不合身西装的男人,也就是小丑,怪笑起来。
“当然..起码我可以。”
“那你也和他一样厉害。”男人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赏,感叹道:“这种手段,不管见多少次都会觉得惊奇,当年遍寻红皇帝的记忆,也找不出将人洗脑的方法,最后还是从他这里得到的灵感..用他们武斗家的话来说,真想知道他到底掌握了多少玄幻级技能,比起你们始祖来又如何。”
“那可完-全-不一样。”小丑声音高昂,怪笑着伸出手指,指向画面中神色僵硬的霍恩和他对面坐着的绛紫色瞳孔的男人,“这一眼,其实是用内息倾入了这家伙的大脑,以此达到精控的效果。虽然具体是怎么做到的我也不知道,但是,一定是有迹可循,一定是讲道理的!”
这是武斗家和始祖的一大差距,武斗家的技能,不管看起来多么玄幻。但本质上都是强大内息所造成的质变,一切原理都是解释的通的。至于始祖的能力..只能说目前已经用科学的方式解释了一部分,比如始祖基因。但更多的,别说木南冬这样的人研究不出来,就连始祖自己也不明白其中的原理。
男人道:“你的意思是,你们始祖的能力不讲道理?”
“嘿嘿嘿..”
小丑没有作答,男人则是继续看向了画面。
对方的选择很聪明,知道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败莲。于是驱使人之子的后代帮忙,这点是没问题的。但这手段太过粗暴,这个谎言也有被揭穿的可能。但万事屋的二人看样子一时半会接触不到那位花魁,那么问题也不大,男人来的话能做的更好,但现在也不差。
只是他所使用的这一技能,让男人有些在意。
众所周知,离体一定时间,一定距离的内息,是不可操控的。除非..一直在输送内息,维持内息通道。
但这样一直输送内息,用于完成这种很精密的动作,难度是何其之高?
把一样东西悬停在对应的高度,不难。
举起八十斤的重物,也不难。
但举起一个八十斤的重物,使其稳定的悬停在对应的高度,使其不发生肉眼能观察到的颤抖..那可就太难了。
但偏偏,对方就是做到了,超乎男人的预料。
【“看来,我对他的了解也不够啊..”】
这让男人觉得,没有人了解自己的同时,自己似乎也没有真正的了解过任何人。
父母、兄弟、手下、心怀鬼胎的合作伙伴,乃至于敌人..
除了他自己,他似乎真的没有真正的了解过谁。
但是..无所谓。
【“因为你们所有人,都不过是我生命中的..”】
【“过客。”】
——
是夜,满天星斗。
一个戴着黄金面具的黑袍人将一束凌霜傲放在一座无名坟前。
会带着这样的黄金面具,自然就是望秋水。而她会来纪念的人,自然就是明轩侯。
凌霜傲,这是一种花,这不是适合用来纪念死人的花,但却是明轩侯生前最喜欢的。
“你还好吗,我很想念你。”
望秋水纤长瘦弱的手指抚过冰冷的墓碑,声音凄婉。
她很疲倦。
那个瞎了一只眼的男人,大概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人,没有之一,和他合作,望秋水没有一天是不提心吊胆的。
她非常疲倦,以前从来不需要思考那么多问题,有时从梦中惊醒,也曾想过回头。
但是..
她低声说道:
“我已经,不能回头了。”
“反离体的研究,他领先全世界三百年,如今大势已成,必定要颠覆天下,红皇帝的遗产中有很可怕的技术,我看过了残篇,他真的能找出藏在人群中的异族..若是我帮他完成统一,那么他就能完成千百年来都无人能完成的终极伟业,驱逐世界上一切的异族。”
“超越斗神,超越红颜,超越南秦无名剑士,超越炼金皇帝..他能够完成千古以来的究极伟业,他会是一个残暴无道,喜怒无常的暴君。但和驱逐异族比起来,不算什么,我看到了一丝希望,已经无法回头了。”
如果说,真的有人能够驱逐异族,那么这就是无上的荣光与伟绩,超越古今一切人类,绝无争议。
“但是..他是一个不能信任的人,我不知道他有多少秘密,他一定想过杀我,一定想过,他这种人,志在天下,不会容许我这个随时能杀他的人永远活着,我活到现在,不知是因为他没有把握,还是想利用我。”
“永生,我一直觉得这是他给我画的饼,我本来很想要永生。但如果他真的能驱逐异族,那么永生,我不要也可以..但现在,我真的看到了一丝机会。”
望秋水坐下,身子轻轻靠在墓碑上,仿佛得到了一丝依靠。
“他将红皇帝,乃至于替代始祖命格的方法都告诉了我..那大概率是真的。”
“如果说,我的人生有完美结局的话,那么,就是帮助他完成天下一统,驱逐异族,然后从他手中得到红皇帝的遗骨,代替红皇帝成为始祖,然后活到他老死。这样一来,我也就没了后顾之忧,获得了自由的永生,你的梦想,我的梦想,就全部实现了。”
望秋水闭上眼睛,天空中忽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滴一滴的打在她的黄金面具上。
她想起往事。
【“你总是将喜怒哀乐写在脸上,这样不好,这面具送你,日后在他人面前,以此对人,更有利一些..当然,面对我时,就不用戴了。”】
【“因为,在我面前,你可以永远做自己。”】
望秋水靠在墓碑边,梦呓般的呢喃:
“我多希望能够打出这个结局,但我更希望..你能在我的身边。”
第十六章 战斗风格
七月七日,晨。
风云客起了个大早,正在练拳。
当然,这不代表斗神就是拳脚型武斗家,斗神类似于叶骄放,什么武器都会用,而且也不偏向某一项,斗神当时面临的环境太恶劣,太特殊,他手头上有什么就用什么,没得挑,也不能挑。
斗神的技巧来自于蛮荒,自成一套体系,与现代武斗家的观念大相径庭。尽管后来的不死虫,也就是风云客又活了很久。但他并没有在其中改进许多,他只是得到了斗神的记忆和经验,却没有得到斗神的悟性和天赋,再加上觉醒斗神记忆后的每一世基本都活不长,因而到现在还是在吃老本。
——在这数千年上百世的漫长时光中,甚至没有一次能恢复到巅峰斗神五成的状态,更别提对斗神的用法养法乃至于战斗理念进行更改了,每一次,匆忙的出发,一直到死去,不曾有停歇的时间。
这也是风云客承认自己不是兜帽男子对手的理由,对方和他是两个极端,精通天下武艺,一直在进步,不知道藏着多少玄幻级技能,简直就是半个始祖级别的人物,而且正面战斗力爆杀始祖,在古往今来的一切强者中保二争一,和现在前五都有些勉强的风云客相比,可以说不是一个级别。
真正的斗神来了还差不多。
但又说起来,在七曜那种环境中,同等级的武斗家是只能分胜负,不可能分生死的,如果想跑,一个眨眼人就不见了,嬴秦关追低一个等级的姬焚明尚且如此吃力。何况他们两个算是同等级,虽然樱满的情况没混乱行省这么复杂,但也是个不小的城市。
“过两招吗?”
绯村谈樱起的很早,不管什么天气,严冬也好,酷暑也好,他都穿着那一身樱色的浪人服,胸口敞开,一年四季不曾变过。
如今,他向风云客邀约,微笑道:“这里环境不太小,只练招式,不用内息。”
只用招式,不用内息,这也算是一种文斗,武斗家九成的实力都在内息上,但凡是所有这种“不用出全力,有所限制”的战斗都算是文斗。
风云客微微点头,说道:“也可。”
只比招式,基本就是看谁先摸到对手,双方心中都有个底。虽然没用内息屏障,但什么时候内息能覆盖到那里,都有数,如果被连续快速的击打了几下,知道自己内息屏障撑不住了,就算是自己输了。
——换言之,只要你嘴够硬,嘴硬说自己内息屏障没被打爆或者内息覆盖在那里,那你就不会输。
——此外,这种文斗很看双方自己的规矩,有些攻击,不追求力道,其实可以打得很快。但不用内息,没什么威力,属于是强行为了打中而打中,实战中是无效攻击,在这时候打出来,没什么意义,但可以嘴硬说自己赢了,会有很多争议..所以这算是一种对双方要求都很严格的文斗,必须得心里有数,然后,不准嘴硬。
绯村谈樱和风云客都微微摆出架势。
在去掉内息的影响后,武斗家的身体素质差距并不会大的太离谱,风云客这具身体不强。但绯村谈樱在绝世高手中也是身体素质最弱的那一撮。虽然肯定还是绯村谈樱更强一点,但也在接受范围之内,不会让战斗失去悬念。
二人都没有使用武器,不用内息,也不用格斗家的技巧,那么拳脚对武斗家而言其实没什么杀伤力,基本只求打个“命中”,如果用了武器,万一打出事就不好了,大战在即,可别自己搞出了麻烦。
“得罪了。”
绯村谈樱流派名为天地九武,和照云仙笔下斗神的九天十地有异曲同工之妙,拳脚之流,自然也是相当熟练,如今猛地伸手,手掌伸的笔直,如同利剑一般刺向风云客的胸膛,想要和他有个掏心窝子的交情。
风云客神色不变,侧身躲开了这一招。
二人你来我往,交手几招,绯村谈樱大概明白了斗神..或者说风云客的风格。
非常的矛盾。
斗神是个怕死的人。
他在战斗中,不会去接那种来路不明的招式,这很好理解,因为他的对手是始祖异族,各种无解剧情杀的技能隐藏在微末之中,有些小技能,你看着没事,一接就把你给秒了,而斗神背负着一切,他当然不想死去。那时候,他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不能死的人类。如果他死了,黎明就永远不会到来,所以,他是世上最怕死的人。
而不死虫,也就是风云客,他是个不怕死的。
那当然了,不死虫拥有何等之强的恢复力,许多对人类而言致命的伤势,对不死虫而言都不算什么,就算这具身体的寿命消耗完了,他也还有下一世..当然了,风云客尊重每一个生命,不会乱来,但体现在他的战斗风格里,就是不怕死,尽管现在是文斗,他有所克制,但这种风格还是被敏锐的绯村谈樱察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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