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业舞
林父从后视镜里看看女儿,又看了看面前的巧克力笑了笑。
“我还以为你昨晚在厨房忙什么呢?原来是给爸爸做巧克力啊。”林父笑着说。
“嗯。”林念薇轻嗯一声。
“我很高兴。”林父说。
“是吗……”林念薇淡淡的回了一句。
林念薇看着车窗外不停变换的景色,在内心感慨,虽然提前做好了巧克力,但却不好意思送给他,我还真是软弱……
林父看着后视镜里的女儿摇了摇头,猜不透她的心思。
周涵回到家中,看到宫崎爱璃已经做完饭了,刚解下围裙。
今天的菜看起来比以往丰盛许多。
“今天好像比以往丰盛啊?”周涵奇怪的问。
“七夕过节当然要丰盛一点。”宫崎爱璃回答,他看到周涵怀中的翠竹盆栽,疑惑的问,“你拿着一盆翠竹干什么?”
“啊!?”周涵呆了呆,赶紧说,“那个……净化室内空气,有益身体将康!你可别误会是为了七夕许愿,我才买的,我根本不是那么无聊的人……”
“是吗……”宫崎爱璃面无表情,说,“那我就不用道谢了,真省事。”
周涵一头黑线,心想,要道谢早说啊!早说我就承认好了……
“你把盆栽放阳台上吧,在那等会我。”宫崎爱璃说。
“干什么?”周涵不理解。
“在那等着就好,别废话!”宫崎爱璃不耐烦的说。
什么态度?说人话会死啊?周涵在心里吐槽,不满的扔下书包,去了阳台。
他把翠竹盆栽放到阳台上后,忽然意识到,这盆栽放到阳台,还净化什么室内空气,净化大气还差不多。
周涵在阳台等了半天,自言自语的说,“干什么去了?这么慢……”
阳台的门被推开,宫崎爱璃拿着拴着红线的许愿筏和笔墨走了进来,周涵的目光瞬间一滞。
宫崎爱璃穿着印有樱花图案的粉色浴衣,露出乳白色的脖颈,乌黑的头发已经被她盘起,脸色微微泛红,轻启薄唇,说——
“看什么看!再看我戳瞎你的眼睛!”
周涵一囧,心想,刚出来还有点意境,一张嘴全没啦!!!
“怎么换上这种衣服了?”周涵问。
“传统。”宫崎爱璃回答,她原地转了一圈,问,“怎么样?”
周涵上下扫了一眼,竖起大拇指,说,“木屐不错,一看质量就好!”
宫崎爱璃脸色一跨,说,“我真脑子坏掉了,为什么要问你这种问题?”
周涵皱了皱眉,满脑子问号。
“给你。”宫崎爱璃把毛笔和许愿筏递给周涵,说,“有什么愿望写下来吧。”
周涵接过许愿筏,抬头看了看夜空,想了一会,写下——
「希望家人都平平安安。」
宫崎爱璃偷偷看了周涵的愿望,笑着说,“真俗!”
“要你管!”周涵皱了皱眉。
“哼!”宫崎爱璃冷哼一声,说,“把笔给我。”
周涵把毛笔递给宫崎爱璃。
宫崎爱璃拿着毛笔,在信筏上写下——
「みんなが幸せになれると希望します」
周涵看了看,黑着脸,说,“就不能写中文吗?”
“写中文你不就看懂了吗?”宫崎爱璃一副得逞的样子。
“你都看我的了,太不公平了吧?”周涵苦着脸说,
“那又怎样?”宫崎爱璃笑了笑。
周涵心塞,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把信筏挂在翠竹上吧。”宫崎爱璃说。
两人把许愿筏系在了翠竹上。
充满繁星的夜空下,两人看着各自许愿筏,在夜风中轻轻飘荡。
星光透过翠绿的竹叶,洒在许愿筏上,莹莹生辉,像是在诉说着不平凡的故事……
这两张许愿筏,也许就是周涵与宫崎爱璃关系的起点吧?
第二天,周涵因为打架,被教务处老师训的狗血淋头。
结果社团活动迟到了。
周涵推开活动室的门,看到大家都在。
“你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到,大家都在等你啊。”宋明远说。
“有点事耽误了。”周涵可不想不打架的事说出去。
“算了。”宋明远摆摆手,举起手中金色的小牌牌,上面写着「青学事务所」五个字。
“咳!”宋明远轻咳一声,说,“我宣布!青学事务所,今天正式成立啦!”
“噢!!!”周涵和宫崎爱璃鼓掌。林念薇则看着书,与世无争。
“这一切来的太不容易了!以后我们就是有编制的正式社团啦!”宋明远老泪纵痕,很是激动,“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青学社以新的姿态复活了,我们先出去合张影吧!”
三人跟着宋明远走了出来,看着他把青学事务所的牌子挂在了门上。
宋明远拿着相机对准青学事务所的大门,调成倒计时拍照。
不知何时,宋明远手里拿着一个二次元金发萝莉的抱枕,看样子还准备照相的样子。
“那个……”周涵欲言又止的说,“宋学长,我知道你是死宅,但是抱着这个东西照相不好吧?”
“别误会,我拿这个代替另一个社员,就是那个正在军训的苦逼孩子。”宋明远指了指抱枕,“你看还有她的名字呢。”
宫崎爱璃看了看,念了一声,“莉莉丝?”
“好啦!好啦!”宋明远拍了拍手,“大家准备拍照了!”
四个人站好,宫崎爱璃挽着林念薇的手臂,林念薇则用书挡着嘴,看起来有些害羞。
最中间是代替莉莉丝的抱枕,由宋明远左手扶着,而他的右手,搭在了周涵的肩膀上。
宋明远开心的喊倒计时。
“3!”
“2!”
“1!”
大家一起……
“茄子!!!”
我的名字叫周涵,是个不学无术的人。
这不是我的故事。
也不是青学事务所的故事,
这是——
大家的故事!
注:みんなが幸せになれると希望します,意思为,希望大家能够幸福!
第二卷 与过去的告别
第四十一章 跳跃的莉莉丝
莉莉丝全名叫做莉莉丝·金·克洛迪雅。
身为中英混血的她,取名字时用了父母的姓氏。
爸爸的华夏姓氏金。
妈妈的英国姓氏克洛迪雅。
在英国出生的她,刚一出生就成了家里的掌上明珠,备受父母宠爱。
家境十分不错的她,从小时候开始就受到了非常良好的教育,但却没有养成知书达理的气质。
原因是她思维过于发散,没人知道这个年仅十二岁的金发小萝莉,内心的在想着什么?就连父母也揣摩不出来。
也许她前一秒想成为哲学家,后一秒就想去加勒比海当海盗,思维跳跃过大,让人一头雾水。
不仅思维奇怪,就连莉莉丝的行为也让人捉摸不透。
小时候的莉莉丝,家里分明不缺钱,而她居然曾经在伦敦的街头摆碗乞讨!
由于本身的可爱容貌,外加自己胡乱编造的过去,当天就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
甚至惊动了福利机构与政府,她乞讨的地方被围的水泄不通。
她的出现,差点把伦敦街头的流浪汉们饿死,仅仅一天就乞讨到了整整2000英镑!简直就是流浪汉界冉冉升起的新星!
最终还是被莉莉丝的父母知道了,结果父母又是向福利机构道歉,又是在英国媒体上澄清,还把乞讨收入全部分给伦敦街头的流浪汉们,把父母忙的焦头烂额……
当父母问莉莉丝为什么要这么做时,她的回答能把人气死,她咯咯笑着说——
因为看起来很好玩啊!
父母对莉莉丝的古怪行为也只剩无奈,对自己的女儿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由于父母工作的关系,莉莉丝也跟随父母来到了华夏,并且在锦藤学院高一一年级,开始了她的高中生涯,第一天就因为她开朗的性格,赢得了同班同学们的喜爱。
但是华夏的教育制度,让她有些不适应,感觉实在是太严格了,所以她总是借着上洗手间的理由翘课,在学院里疯玩。
有一天她来到了正处于萧条时期的青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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