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龙果大亨
视角再度转变。
穿着白袍的少年席地而坐,黑色的四脚矮木桌摆在面前,一卷竹简铺开,上面用隶书写着文章。
最前方坐着一个白发的老人,他的面前摆着黑色长矮桌,竹简堆成金字塔的形状,摆在桌面上,侧面是草席做的帘子,帘外是拱木桥和八字亭,杨柳在外飘荡,岁月静好。
“《诗》、《书》、《礼》、《易》,我已要求你们背诵过了,刘秀,你且起身。”老者淡淡说道。
“是,老师。”刘秀应声而起。
他的声音变得成熟了许多,站起来也看得很高,史书中记载他“高七尺三寸”,按西汉的换算方式,刘秀大约有1米7多,在古代这种营养匮乏的地方,算得上高个子了。
看来他是去长安求学了,他入长安后投书国师刘歆,在刘歆的推荐之下顺利入了太学,因为钱没带够,他和同生一起凑钱买了驴,租借给别人以赚取学杂费。
路明非旁听着一起上课,台上的老学究文绉绉地讲着文言文,听起来晦涩难懂。
课堂结束得很快,下课后,三个少年来到刘秀的面前,有一人脸蛋未脱稚气,约摸只有十一二三左右。
“文叔兄,我们四人来长安半年有余,似还没去观过长安之繁华,今日大夫子提前结束授学,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我们去逛逛长安。”
“转眼间已有半年之久,真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文叔,你意如何。”
三人隐隐以刘秀为主。
“可。”刘秀笑着答应道:“我早就想去长安的街上走一走了,今日天高气爽,我们四人便结伴而行。”
四人起身,朝学堂外走去。
这三人是邓禹、强华和严光,都是才俊之士,其中邓禹便是那稚子,刘秀的二姐夫便是邓家的人,所以他们俩算是亲家,很聊得来。
邓禹虽比刘秀小六岁,却能背诵诗书,谈论有新义,很是成熟,和刘秀是倾心之交。
四人走在长安街,自刘邦创业以来,长安已经经过八位皇帝的扩建,建筑宏伟,长安街本就可同时跑马和马车,王莽篡汉改年号后,更是重新修建长安街,使其变得更加宽阔,中间还留了一条新皇帝出行的专用御道。
长安街两侧种着四季常绿的繁茂树木,街上男女老少簇簇拥拥,熙熙攘攘,四人走在林荫旁,边走边看。
忽然,持戈的带甲卫士占据了道路,将人群往道路两旁驱赶。
执金吾端坐马上,由羽灵郎簇拥着,威风凛凛地巡视着京城。
刘秀四人被卫士赶到一旁。
“真威风啊。”他说道。
“想不想比他更威风。”
世界静止了,骑在马上的执金吾表情得意。
“妖怪,你又来了。”刘秀转头,穿着华服的小男孩映入眼帘。
“哥哥,交换么,你可以比他更威风,比他更不得了。”
“我才不呢,你就想要我的命是吧,话可说清楚,我可从来没答应过和你交换。”
“那你为什么还是踏上了长安的求学之路呢?明明在家乡种田就可以了。”
“我只是想去京城看看。”
“阴丽华啊,阴丽华,确实是很漂亮的女人,你一介农耕,怎么配娶她呢?去长安读书回乡镀一身金,随便混个官当当,岂不是门当户对?”
“哼。”刘秀冷哼一声,扭头不看小男孩。
第一百七十章 刘秀(下)
阴丽华,刘秀的第一任老婆。
史书上记载,刘秀在家乡种田的时候就很仰慕阴丽华的美貌,还说出过“娶妻当得阴丽华”这种话。
两者的身份差距十分巨大,刘秀虽是汉室后裔,但只是偏门旁支,到了他这一代,已经是平民,而阴家,则是当地有名的富强世家。
阴氏家族是非常显赫的家族,曾经辅佐了齐桓公成就了一代霸业的春秋名相管仲之后,到了第七代子孙管修的时候,从齐国迁居楚国,被封为阴大夫,之后才以“阴”氏为姓。
而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和阴家有亲缘关系,借助于这层关系,刘秀才有机会接触到阴丽华。
两人初次见面之时,阴丽华只有14岁,而刘秀对人家14岁小姑娘一见钟情,心里暗自仰慕,常常挂念着,每逢二姐夫家要去阴氏家族做客,他都会跟着一同前去。
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那时的刘秀就是一个纯屌丝,而阴丽华则是当地白富美排行榜上第一名的榜首,根本没人认为他们能走到一起,说出来别人都要笑话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刘秀这个人,是出了名的运气好,后来还真给他抱得美人归了。
视角又忽然转变,长安的繁华街市变作新野的农田。
“三弟,这窃国贼王莽将私田改为王田,奴婢改称私属,又改革币制、官制,规定盐铁官营,当真想天下大乱么?”这是刘秀的大哥刘縯在说话。
“你从长安学成归来,大哥想听听你的看法。”刘縯负手而立,居高临下地看着刘秀。
“大哥,今年各地出现旱水之灾,南阳现饥荒之乱,你豢养的那些宾客宗族,不如遣散一些。”刘秀拱手回应道。
用直白的话翻译:今年本来田里的收成就不好,你若是还要养着那一群吃白饭的人,怕是我们连自己的生计都成问题。
“愚钝!”刘縯忽然大声呵斥一声:“三弟,我本以为你学成归来会懂得家国大事之重,却依旧油盐未进半分,你当真是如那汉高祖次兄刘仲般目光短浅,这天下大乱之势已不可拦,乱世将至,我若不结交有才之士,怎能像汉高祖一般做出一番实业!我等乃是汉室后裔,刘氏宗族,这天下,终究是汉室的天下!”
刘秀不语,只是哀叹了一口气。
随后刘縯和刘秀算计起家中财产来,说道:“我已召集各方豪杰来此议事。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连年,兵革并起。此亦天亡之时,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也。”
“可家中钱财见底,唯有米粮稍有富余,怕是不足以支撑起义之势。”
“无妨,你且去宛城卖谷。”刘縯拿出一封书信,“你带着此信去宛城找一个叫李通的人,他有个弟弟名叫李轶,此去乃是商谈起兵之事,我与你二姐夫邓晨将于十月起兵,你与李通等人起兵宛城,我们会兵舂陵,务必推翻王莽乱政!”
刘縯硬是将这封书信塞入刘秀怀中,摆着一副“长兄如父,父命不可违”的架势。
换在现代,可能大部分人不会鸟他,但刘秀的父亲已经下葬了,在汉朝那个宗族至上的朝代,刘縯的话就相当于一家之主的话,他作为三弟,是没有办法违抗的,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刘秀只得应声下来,前去准备此事。
他其实也看得出来天下大乱的征兆,自王莽改田制私有为公有,又三番五次地改铸钱币,百姓早已哀怨连天,今年各地又逢天灾,饥荒闹得民不聊生,积累已久的怨气定会爆发出来。
届时若是手无寸兵,真的难以保证在这乱世之中保全性命。
他倒是不反对大哥刘縯起义,只是担心将来的是非祸端。
画面转到了刘秀前去宛城卖谷的场景,他驾着牛车,数十名宾客相伴。
远处红日升起,地面干黄龟裂,俨然一副旱灾的模样。
一个小男孩随他一同坐在牛车上。
“唉,哥哥,你明明只是想混个官,取个老婆回家种田,怎么会遇上这种事呢?”小男孩一脸遗憾摇头:“这样下去别说老婆了,种田的活都要丢了,这起义可不是件好差事,指不定把命丢了呢,那多浪费啊。”
“丢了就丢了,丢了我也不和你交换。”刘秀冷哼一声。
“话怎么能这么说呢,要不然我把契约的条件放宽松一点,你把命给我,我让阴丽华做你老婆,再让你当二十年的皇帝,享够清福。”
“我又不想当皇帝,不换。”
“哥哥你还真是倔,这么优渥的条件你一点都不心动么?”
“不心动。”刘秀像是赶鸭子一样摆手,“去去去,别打扰我,一边凉快去,你个小妖怪一天到晚就知道跑我这来烦人,真当我和你一样吃饱了没事干啊。”
小男孩耸耸肩,身形隐去。
刘秀来到宛城,和李通商量起兵之事。
十月,他们在宛城起兵,而刘縯在舂陵率领七八千人起兵的消息也传了过来。
打着“汉室后裔”的名号,很快他们就聚集起一群有志之士。
路明非看着刘秀骑牛作战,没办法,他们的资金和装备实在太差,连一匹战马都没有。
刘秀早年在监狱里的经历让他练出一股狠劲,他在战场上丝毫不畏敌,下手非常狠辣,经常对着敌人的双股之间发起重击,精通各类要害部位的所在地。
不过他的刀法还是太差了,路明非看他的操作,时常会有命悬一线的感觉。
十一月,刘秀和刘縯的“柱天都部”会师于舂陵,然而会师之后,气氛却有些不太对劲。
刘縯将刘秀约入营中密谈,一脸焦虑:“柱天都部已有万人余,但王莽威入人心,各宗族心有恐惧,多有观望之意,不愿出兵出财,如此以往,起义军怕是要分崩解离,三弟,你可有策?”
这种话和外人是说不得的,刘縯也只有在面对亲兄弟刘秀之时,才会吐露真心。
“这...三弟无策。“刘秀摇摇头。
“唉...”刘縯焦头烂额地踱步,又与刘秀聊了些心事,随后让他离开,说自己会想对策。
刘秀夜在营中,望着油灯发呆。
“哥哥,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帮你解决吗?”油灯上的火焰摇晃,一个影子忽然出现。
“妖怪,你且去一边去。”
“哥哥,你可记得你那日为何出狱?”
“当然记得,那贼子良心有愧,去官府自首,我才从牢狱中释放。”
“那你可记得你如何入得太学?”
“我亲自投书国师,自是国师推荐我入太学。”
“你可想过,那国师刘歆位高权重,怎会理会你一乡土之农?那贼子多日在外潇洒,又怎会官府自首得牢狱之灾?”
“自是国师良善,念我是汉室后裔,贼子良心突起,怕得报应,心有愧意,后去官府自首。”
“你真当你的运气有这么好啊,什么好事都给你撞见了。”
“此话怎讲?”
“唉,罢了罢了,你若是看不惯我,我走便是了。”小男孩负手摇头,直朝外走。
“等等...”刘秀叫住了他,“你可有策。”
“有啊,我当然有。”小男孩微笑着转过头。
“若非...又要让我拿命来...”
“不不不,这点小事怎么值得你的命呢。”
次日,一套红色的将军服出现在视角里。
“妖怪,这东西真的有用?不过是一套衣服而已,怎么稳住人心?”
“你试试就知道了,试了又不会出什么事。”
说着,刘秀便取下那套绛红色将军服。
“这衣服怎么穿的?”
“别乱动,我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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