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龙果大亨
而这时,民间便传来预言说一个叫刘秀的人要当皇帝。
本就心焦的王莽得知后日夜惶恐,立刻下令,在全天下搜捕刘秀。
好巧不巧,一个叫刘歆的家伙听到了这个传言,自己改了名叫刘秀,还到处宣传,幻想自己能当皇帝。
这不抓你抓谁?
这倒霉家伙就成了刘秀的替罪羔羊,而真正的刘秀却平安无事。
后就是刘秀人生中最为传奇的一幕,以两万大军对阵四十万大军,轻易取之。
两万对四十万是什么概念?
平均到每个人,就是一对二十,哪怕这些人个个都是吕布那样的猛男,也难说能在正面冲阵取胜,即使胜了,也只会是惨胜。
可刘秀不讲武德,仗还没开打,直接天降陨石,击中地方腹地,随后天降大雨,敌方军心溃散,刘秀率领两万大军一拥而上,完成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以少胜多的奇迹。
要是写敢这样写,当场就会有一堆人在这儿说什么“毒死了”,“一点都不符合现实逻辑”,“爽文也不是这么爽的”。
他的身上仿佛真的有无形的“汉室国运”加持一般,天命所归,连青铜与火之王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们的目的是取卵。”路明非和芬格尔停在了干涸的河床前,“虽然说是卵,但那并不是一个蛋,而是一个黄铜罐。”
路明非的手上下比划,张开约半米:“大约有这么大,看不清里面是什么。”
“罐子么...”芬格尔点头。
“找到之后我们必须立刻远离白帝城,谁也不知道烛龙会在什么时候爆发。”路明非说。
“关键是去哪里找,卵是龙类最为重视的东西之一,有这玩意在,它们就能复活。”芬格尔说:“这么大的罐子,人形的诺顿不可能随身携带,要么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要么让手下看守着。”
“我在执行‘夔门’计划的时候,遇到过一头古龙,很强,能硬抗鱼雷,把军舰都撞成了两半,在取得卵之后,这头古龙才从青铜城中出现,那应该是卵的守卫。”
“从你的描述来看那是一头次代种,直属于诺顿统帅的龙侍。”芬格尔摸着下巴,望着旁边的青铜城:“卵在青铜城里的概率很大,你去过里面么?”
那看起来不像一个城市,反倒是像一个超大号的青铜魔方,各种古老的花纹雕刻在青铜墙壁的表面,约有20米高,和旁边的白帝城相比明显要小了一号,但也很大了,人类站在这样的庞然大物面前只能仰望,很难想象这是怎么被制造出来的,或许真如教授们猜想的一般,诺顿凿穿了一座山作为模具,把铜浆灌注进去,铸造了如此的神迹。
其中的精密零件、各类机关,又耗费了多少心血组建,想想都让人望而生叹。
“我没亲身进去过。”路明非摇摇头:“但是我知道里面有很多机关,但好像没有毒气之类的范围性攻击,如果要进去,我应该能全身而退。”
路明非晃了晃左手的魔动义手,先前他已经给芬格尔展示过他的机动性,有装备没装备确实没法比。
“这样吧,你去青铜城,我去白帝城。”芬格尔说。
这样分配是最合理的,不是说白帝城危险性低,所以芬格尔去白帝城,他没有路明非那样的机动性,不适合在机关遍布的城市里躲避,这样直白地说,是信任的表现。
“可以。“也不需要解释什么,路明非点点头,“你带了武器么?”
“不需要。”芬格尔笑了笑:“我的言灵是青铜御座,身体就是我最好的武器。”
路明非了然,言灵学通识他已经修完,知晓青铜御座的功效。
序列87,虽然名字中带有“青铜”两字,但血系源流是黑王·尼德霍格,能在短时间内强化自身的肌肉、骨骼和皮肤,在全力打开的情况下,甚至能做到肉身硬抗子弹,相当于在短时间内把人类的身体素质强化到龙类的身体素质。
每次释放青铜御座,都能刺激释放者的肌肉,使其更深层次地强化。
芬格尔的肌肉密度比常人要大很多,即便如此,他的身躯也很魁梧,他已经战斗过很多次了,那股强大的架势,在张扬地向外释放。
“我们还有一小时二十六分钟。”路明非看了一眼腕表:“总之遇到任何危险的情况先行躲避,尽量拖着,时间一到,我们应该就会回去。”
“你好像挺有经验的?”
“严格来说,这是我第二次经历这种穿越事件,确实比你多几分经验。”路明非说:“诺顿化名的李熊明面上是公孙述的重臣,如今刘秀入川,李熊已经被封为大司徒,在城内享有自己的大宅,你可以去看看有没有‘司徒府’,如果遇见了诺顿,千万小心,刘秀的部队最多落后我们20分钟就会入城,你可以等他们吸引了诺顿注意力之后再出面。”
“放心,我可是很惜命的。”芬格尔笑呵呵地说:“我能活下来,已经是老天爷多赏了几年,我还有要报的仇没有报,还有想见的人没有见,既然老天多赏了我半条命,那我当然要把没做完的事做完了再死。”
“为什么是半条?”
“因为另外半条被我押在了死神那里。“芬格尔浑身的骨骼发出爆响。
两人互相击掌,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而远去。
细小的雨丝还在飘落,朦朦胧胧,像是起了雾气一般,又只剩下了雨落的声音。
...
面前是一条青铜甬道,甬道两侧站着数不清的青铜雕塑,穿着官员、武将的服饰,手捧牙笏。
从那袍服和甲胃领口中伸出了细长的蛇颈,眼镜蛇似的蛇头上扣着帽子,这些蛇微微鞠着躬,头像前倾,似乎是在行礼。
长明灯燃起火焰,照亮了这条甬道,两个人漫步在甬道中间,诺顿拉着康斯坦丁的手,一步步走在这条圣堂之路上。
任何人想要朝见龙王,必须经过圣堂之路,两侧的蛇脸人雕塑代表被诺顿掌管的金属元素,按照炼金术元素表排列,一共88种,臣民第一次走过这条路时,会经受雕塑的考验,倘若无法走到尽头,便会失去觐见龙王的资格。
脚步声回荡在甬道里,有水在道路两侧流动,顺着水流的方向,他们抵达了一个开阔的空间。
康斯坦丁上前一步,张开嘴,金色的火焰从他的口中吐出,刹那间,宛若太阳般光辉充斥了这里,仿佛天穹一样的青铜顶上雕刻着巨树,从中央开始生发,变化成无数种枝叶无数种花瓣。
这些图案并不单单只是雕刻,而是具有玄妙力量的龙文。
这是一个蛋一样的空间,下半部分充斥着清澈的水,水面平静,却不流动。
巨大的蛇脸人像贴着青铜壁端坐,和甬道里的不同,这个人像足足有二十米高。
“哥哥,真的要放弃么...”康斯坦丁用手紧紧抓住诺顿的手,颤声道:“我们准备了这么久,真的要放弃么?”
康斯坦丁看着诺顿,抿着嘴唇:“为什么不吃掉我呢?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和枷锁,哥哥都能冲破。“
诺顿摇摇头,轻轻抚摸康斯坦丁的脸,和他清澈的瞳孔对视:“几千年里,只有你和我在一起,我本以为我的愿望是竖起战旗,重返故乡,吞噬这个世界,可在分开后的几千年,我才明白什么对我最重要。”
“可是哥哥!”康斯坦丁有些焦急地说:“我们穿越荒原,不就是为了所背负的命运么?难道就这样放弃,等待终结,再也无法挽回。”
“放下所谓的命运吧,康斯坦丁,我们已经背负了太多,不如到此结束。”
诺顿的眼神变得前所未有地温和,康斯坦丁有些不知所措,他从未见过哥哥这么温和的样子,哥哥对他一向很严厉,总是在锻炼他。
过去有人类妄想挑战龙王的权威,哥哥把那人捆住送到他的面前,要求他拿起武器,砍下人类的头颅,而不是用火焰简简单单就把一切烧为灰烬。
“睁开眼!康斯坦丁!用你手里的刀饮酌鲜血!”
“不要颤抖!拿起武器!”
“为了我们所背负的命运,你必须抛弃你的懦弱!”
这是他常听到的话,可他总是让哥哥失望。
“那哥哥还会吃掉我么?”康斯坦丁的瞳孔里闪着不安。
“不会了。”诺顿平静地说。
泪水从康斯坦丁的眼眶里涌出来,他咬住牙关,声音近乎颤抖着说:“哥哥...你不要我了么...”
“我会变坚强的。”康斯坦丁用袖子擦拭眼泪,:“不要丢下我...我会努力变成合格的食物让哥哥吃掉的...”
他身子抽动着,往前一步,抱住了诺顿的腿,强忍着不哭出声来。
半空中的金色火焰不安分地闪动,变得非常不稳定。
倘若此时你一脚把他踹开,他一定也会哭着爬过来继续抓着你的腿不放。
“我们以后会一直在一起,永远不分开。”诺顿顺着康斯坦丁的长发往下捋,“只是换个地方安家而已,从此化名为人类,不再参与剩下的战争,你知道樱花饼么?有机会我会带你去尝尝。”
第一百六十四章 觐见龙王
路明非来到青铜城前。
壁上微微浮出痛苦的人面,和当时在水底见到的一样,青面獠牙,嘴里含着火柴。
它口中叼着的木柴,意味着它被火焰之力禁锢,痛苦却不能解脱。
青铜与火之王操纵火元素,是四大君主中炼金术最强的一位,他可以用最纯净的火焰灼烧金属,‘杀死’金属,去除杂质,然后令它‘复活’,这种金属就被称为‘再生金属’,能自动复原,拥有活性,还能禁锢灵魂。
人类尚未有能力炼制出“再生金属”,只在一些古遗迹中搜寻到过由再生金属制造的小物件,作为研究材料保存在卡塞尔地下的冰窖中。
回到正题,活灵时时刻刻都在渴望着高纯度的龙血,上次开门是用“钥匙”,但路明非自己的龙血浓度也很高。
他伸出手,还未接触到青铜墙壁,那张造型狰狞的痛苦面孔便整张脸从墙壁中浮凸出来,张开嘴去咬路明非的手指。
路明非的指尖微微刺痛,能感觉到温热的血从手指处流出。
活灵必须要吸收一定量的龙血才会打开门,这相当于被预先设定好的程序,达到条件之后,它才能被放通一定的权限。
大约过了两三秒,活灵把路明非的手指吐了出来,青铜墙壁上的痛苦脸庞开始张大了嘴,像是打哈欠似的,动作舒缓,张开的嘴却越来越大。
通道打开,以人鱼油膏作为燃料的长明灯亮起,道路敞开,像是在欢迎客人。
路明非走近青铜甬道,甬道两侧站着数不清的青铜雕塑。
一条笔直的道路出现在眼前,路明非小心翼翼地踩在青铜墙壁上。
他听叶胜和酒德亚纪描述过青铜城内的凶险。
这里的每一面墙壁都是由无数个金属片组成的,每个金属片都连接着齿轮和杠杆,牵一而动全身,一旦机关启动,整个青铜城便会像是大卡车变形成擎天柱一样,所有的零件移动旋转,变成一座活迷宫。
你上一秒还踩着的地方,下一秒就会变成转动的巨大齿轮。
倘若被绞入其中,就会像是整个人被硬塞进绞肉机,机械的力量会把你绞成肉泥,骨头和关节在金属的重压下断裂粉碎。
叶胜和酒德亚纪说他们不过是触碰了一个小小的机关就启动了青铜城,在救援尚未来临之时,他们一直在城市里躲避,完全靠着神经反应随机应变,有时能安稳地休息一会,有时则需要连续不断地奔跑和跳跃。
和两人描述的不同,入城后,路明非只觉得这座城市很寂静。
不是死寂,而是睡着了一般的安静,深长的甬道两侧燃着明亮的火焰,有水流动的声音,仿佛置身于溪流边,温暖的风迎面吹来。
路明非在外面淋了半个钟头的雨,雨不大,春天的雨大多都只能用丝来形容,但连着淋半个小时,他的头发和衣服也全打湿了,不至于到往下滴水的那种湿透了的程度,就只是湿润。
这暖风仿佛是在为他接尘去湿,不一会,便把他的衣服和头发烘干,而且还有一种很清爽的感觉,没有雨水干掉后的那种黏答答的不适感。
“诺顿和康斯坦丁在青铜城里么?”路明非琢磨着。
龙王会接受臣子的朝拜,这在《冰海残卷》中有所记载。
在很遥远的历史中,人类便是龙类的仆从,大抵相当于家畜和宠物一类的生物。
不过只有臣民有当宠物的待遇,野生人类就和别的野生动物差不多,龙类心情好就当没看见你,心情不好就玩猎杀游戏。
龙和人类的地位差距很大,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比封建社会还要封建,一切标准都以龙的标准至上,而且它们的骨子里透着嗜血和杀戮的基因,无比渴望力量,绝对称不上是一个好主人。
龙类即使对同类都会自相残杀,互相吞噬,对待没有力量的人类就更别说了,那时的人,只能靠着乞求和下跪来征求活着的权利。
正因如此,人类才会奋起反抗,利用混血种的力量,实现“屠龙”这一伟业,让这个世界变成人类的世界。
“屠龙”这场战争是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所有人在一开始就站好了立场,但是和老唐相处过,路明非觉得龙王也许并非无法交流。
当然,首要目的还是找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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