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第107章

作者:火龙果大亨

“我和零还算比较熟。”路明非看着面前这个戴黑色无框眼镜,白袍子快要拖到地上的俄罗斯女孩,感觉像是小朋友在玩过家家,怪极了。

“那就好,今天带你来还是主要带你了解我们的工作环境,关于《冰海残卷》的解读工作全部都在诺玛的地下监控区域内进行,任何有关纸质文献和原版陶片不允许被带出区域内。”古德里安教授难得一次用这么严肃的语气说话:“整个地下空间都处于诺玛的严密监控中,以防这些珍贵的文献被心怀不轨的人破坏或者偷窃。”

“放心,教授,我不会对这些古董有想法的。”路明非摆摆手。

“当然,我相信明非你是个好孩子。”古德里安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但是规则必须事先说清,零,带着路明非去参观一下吧,我要先把这周的翻译进度上传到讨论组中,明天是周日,又要去开会汇报!我真讨厌开会,有这时间还不如多研究半个小时!”

古德里安教授骂骂咧咧地拿起一叠文件,来到一台电脑前对着屏幕敲键盘,用取影机将文件上的内容上传。

其余的研究员则是侧过头,继续拿刷子和放大镜小心翼翼地对着陶片做还原工作。

看起来并不是每个人都对学院里这几天最红的“s级”感兴趣,有些人就是对学术研究情有独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学术人。

“跟我来。”零说。

她走在前方,领着路明非来到电脑前,“教授已经把你的账号添加到研究组里,这些电脑可以进入‘ice-sea remnant’,不需要密码,刷你的学生卡,再按指纹就可以解锁,离开之前记得把电脑锁机。”

“‘ice-sea remnant’是什么?”

“一个为了解读《冰海残卷》所建立的秘密网站,全世界的机构和个人在这上面共享研究成果。”

零推了推眼镜,往打着白色灯光的区域走。

“这里保存着《冰海残卷》的原件,这些文献的历史有几千年,质地变得很脆弱,动作要小心。”

她给路明非介绍各个区域的分工,像是一位优秀的秘术或者助手。

路明非还是第一次听见她说这么多话,他以为零的每句话都会在10个字以内。

不过这并不是令路明非最惊奇的,他真正想问的是,为什么开学不过两个星期,这位和他一起入学的女同学已经对这儿的环境这么熟悉了,她到底偷偷在这儿工作了多久!

在曼斯教授的课堂上交作业时他就发现了,这个娇小的女孩,总是喜欢默不作声地干大事!

路明非跟着零逛完了所有区域,终于还是忍不住发问:“你什么时候加入古德里安教授的研究团队的?”

“参加完3e考试后我提出了申请,正式通过是在9天前。”零淡淡道:“还有什么问题么?”

“没有了。”路明非憋着想吐槽这位俄罗斯卷王的欲望。

零点点头,走到电脑桌前方,手撑着凳子坐上去,专注地进行手里的工作。

她似乎是在撰写论文,时不时要抬起头看一会电脑屏幕。

路明非感觉那些扭曲的文字像是一条条蚯蚓,他翻过《古希伯来语》的教科书,大致能看出那上面都是古希伯来文字,但无法理解意思。

然而零似乎自己就能读懂,连翻译软件都不需要。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总是巨大的,虽然不知道零多大岁数了,但看着比路明非小很多,只能说他过去的时间太多荒废,沉溺于网络和游戏中,如果他把那些时间利用起来学习,又会是另一副样子。

人不能总是停滞不前,路明非不想再和以前一样虚度时光。

于是他也坐在了电脑前,刷学生卡解锁电脑。

他从零那儿借来一支笔和几张纸,一边查资料,一边写《古希伯来语》的八百字小作文。

有不懂的就去问古德里安教授,教授很热情地为他解答,说起专业领域来滔滔不绝,异常兴奋。

他就这样一边修订,一边学习。

研究员们来了又走,走了又来,陆陆续续,研究室里没了人影,只剩下他和教授还有零,他刚把八百字作文写完,古希伯来语的文字含义相当丰富,就像是中国古代的文言文,一小段话就能表达很多意思,八百字作文看起来少,但非常难写,并不是什么轻松的工作。

“呀,都到这个点了。”古德里安教授看了一眼腕表:“已经晚上10点钟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要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不要熬夜。”

“去吃夜宵么教授?还有零,一起去吗?我请客。”路明非摸摸肚子。

他又饿了,体测消耗了很多能量,他大约是7点过来的,晚饭就吃了一个汉堡,因为古德里安教授通知他晚餐不要吃太多。

“还是我的宝贝明非爱我啊。”古德里安教授嘻嘻哈哈地说。

零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三人离开研究室,古德里安教授刷卡关闭研究室的通行权限。

他们坐电梯出去,图书馆的人星星点点,座位都空了出来。

夜色笼罩校园,窗外的路灯亮着蛋白色的光,三人来到食堂的二楼,路明非点了烤串和啤酒,坐在餐位前,看烤串师傅拿着肉串在烤架上撒调料,听冒油的滋滋声,肥油滴落到果木炭上,火舌升腾,侍者送来冰镇啤酒。

教授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说路明非再多选几门课,零则是悄悄吹了一整件德国进口的冰镇啤酒,一排排的空瓶子摆在她的桌面上。

此时食堂里的人很少,二楼是点菜区域,算是高端餐厅,换在一般的大学里就是小炒的窗口,价格要贵上许多,所以大部分学生都只在一楼用餐,况且时间到了深夜,只有一些吃夜宵的男学生和约会的情侣。

有人似乎是认出了路明非,他们壮着胆子走上前,想和路明非合影,还有一些是古德里安教授的学生,过来给这位老教授敬酒。

一时间,他们这儿热闹起来,人渐渐聚集。

古德里安教授又喝上头了,他脱下上身的衣服,拍起手,微醺着唱老歌,有背着吉他的学生坐下来为他伴奏,路明非在一旁拍手打节拍,零依旧没说话,一边喝酒一边撸串。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当我是个孩童的时候,我经常收听广播)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等待着我最喜爱的歌曲)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当它们播放时我也随声附和)

it make me smile.(这让我感觉如此愉快)

...”

《yesterday once more》,这首创作于1973年的金曲曾被无数歌手翻唱过,曾入围奥斯卡百年金曲。

理查德·卡朋特和约翰·贝迪斯为回应七十年代早期的怀旧风创作了这首歌曲。

这首夺金单曲在美国和英国两地都取得亚军的成绩,已成为永恒畅销单曲之一,很多人都听过这首歌,或者是父母放给他们听的,或者是学校的老师放给他们听的。

路明非听着吉他手的旋律也感觉到某种熟悉感,似乎在哪儿听过。

有人小声地附和古德里安教授的歌声,到了最高潮,很多人情不自禁地唱起来,变成了合唱。

“every sha la la every wo'wo (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旋律)

still shines(至今仍在闪耀)

every shing-a-ling-a-ling that they're starting to sing(每一个音符都跳跃起来)

so fine(如此美好)”

路明非终于想起来了,初中时,那位年纪很大的英语女老师在早读课上放了这首歌,当时他正因为迟到在门口罚站,同学们在为英语艺术节的合唱做准备,这首歌就是被挑选的曲子。

他隔着门听同学们唱歌,手里攥着婶婶放在桌上的10块钱早饭钱。

那时候是冬天,天才蒙蒙亮,走廊里吹着冷风,他的手冻得发僵,没买早饭是为了把钱留着下午放学去网吧上网。

教室里几个哥们对他比起大拇指,他不屑一顾地笑了一声,对着英语老师比了个倒拇指。

他总是和班上的同学吹嘘他的考古爸妈,同学们都很羡慕他,倒不是羡慕他在国外的爸妈,而是羡慕他的自由自在,没有人管他,想迟到就迟到,放学了随便去哪儿玩,也不用非得跟着唱什么鸟语外国歌。

但其实那天路明非真的很想进教室,外面太冷了,他昨晚又在网吧坐到了、10点钟,等婶婶睡着了才溜进门,饭桌上早没了他的碗,一天一顿就盼着仕兰中学的免费午餐。

他从昨天中午饿到今天早晨,迟到是因为不想花两块钱赶公交,省着这两块钱,可以多上半个多小时的网,要不然等下机了,又只能对着黑色的屏幕发呆到10点钟。

他也想坐在有空调的暖和教室里唱歌啊,想要早上有人送,放学有人接,回到家里是热腾腾的饭菜,爸爸妈妈问他今天又在学校里干了什么,然后约定着等他考试成绩进步了全家出去旅游。

“all my best memories(我所有美好的回忆)

orge back clear to me(都清晰地在脑海浮现)

some can even make me cry(有些记忆甚至让我潸然泪下)

just like before(就如同往昔一般)

it's yesterday once more(仿佛昨日重现)”

原来不知不觉,那些日子都离得那么远了。

路明非跟着古德里安教授一起唱歌,他后来也进入了合唱队,这是全班合唱,每个人都要唱歌,他也要。

歌曲结束,又有人上来找他要合影。

他和才认识的人互相搭着胳膊,对着镜头比了个耶。

照片里的他穿着白大褂,这是古德里安教授送给他的礼物,这种白色的衣服一般只在医院、研究所这样的严肃场合使用,看起来他像是个大人了,一个研究学术的成熟男性,或者像是一位准备为病人做手术的医生,只是头发还有些乱,他一直弄不来发型。

吉他手还在拨动琴弦,古德里安教授拿出电话拨通号码,让芬格尔这位留级4年的学长给同学们打声招呼。

零又吹完一瓶啤酒,左手拿着烤羊肉串,无声地咀嚼着。

这是2009年的初秋,路明非的18岁生日过去两个月,他终于是个成年人了。

他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如何,但今晚的烤串很香,比以往吃的要要香一些。

他又悄悄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的两颗黄铜蛋紧紧搭着,似乎永远都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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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晴朗,阳光温暖,湛蓝的天空上几朵云漂浮着。

一个穿黑色作战服的人在山谷中俯身穿行,腰间别着弹夹和乌兹冲锋枪,大腿上绑着刺刀和手枪,背部有一柄长刀。

硬皮靴轻轻踩过落叶和枯枝,却几乎没有响声,山谷里到处是肆意生长了几百年的红枫和乔木,巨大的树冠垂下阴影,他像是无声无息的幽灵,在黑暗中游荡。

山谷顶端能看到金属护栏,那是弯曲的山间公路,但听不见车子经过的引擎声。

突然,人影的前方的树冠上立起一块白色的假人牌,随之数十个持枪假人牌从四面八方出现,红色的激光扫描点锁定黑色作战服。

他停在原地,左手抬起,对准一处牌子数量最为稀少的粗壮梧桐,一个钩爪带着绳索从他左手处发射,尖锐的勾刺嵌入梧桐的树皮,接着飞快地收缩,将他的身体拖离地面,发出破空声。

与此同时,数发枪响射向那人一秒前站立的位置,在原地留下一圈红色的印记。

伴随着另外的七声枪响,8个假人牌应声倒下,六发命中红心,最后一发一串二。

收缩的绳索将他飞快地拉近高大的树冠顶端,一个后空翻,他稳稳地落在枝头,几片树叶被震脱,飘向地面。

乌兹冲锋枪上膛,拉保险杠,在树叶飘落到地面之前,所有的假人牌都倒下,但立刻又有更多的假人牌立起,密密麻麻的的激光点锁定枝头。

他再度使用勾爪抓住山谷顶端的金属护栏,像是人猿泰山那样在半空中飞跃而过,乌兹冲锋枪的枪口接连冒出火花,每一声枪响,都有一个假人牌倒下。

第一百四十二章 探戈舞王

“1分07秒,125个假人,平均每秒击倒两个,没有被任何一发颜料子弹命中,太强了...”威利看着笔记本电脑上反馈的数据,连连惊叹。

“路明非,回来吧,第二次测验结束。”曼斯对着耳麦讲话。

“收到。”路明非取下战术护目镜,将手枪别到大腿上的战术包里,为乌兹冲锋枪上好保险后放在腰带上,往山谷外走去。

这里是卡塞尔学院外的一处实验用山谷,也是实战演戏课的上课场地之一,那些假人都是训练和考试用的,黑色作战服上装有追踪器,假人能通过追踪器的信号跟踪,并发射颜料子弹进行射击。

“感觉如何?”曼斯走过来,帮他脱下作战服,里面是一件黑色的背心,左手臂处,装备着一个金属质感的特制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