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猫耳娘找上门 第254章

作者:土豆地瓜派

陈朔不甘心,自己这边当个大哥就觉得自己年轻了,她还给人当妹妹?

“就没人管你叫阿姨?”

“没有。”

“那五六岁的小孩子管你叫啥?”

“叫姐姐啊。”

“特么...”

算了,男的跟女的没法比,自己跟她更没法比,她那模样长得本就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而且岁月也没在她脸上留下痕迹。

来这家客栈的第一天,那个十八九的小姑娘还在琢磨她们俩谁大。

........

下午或许是要下雨,山间水汽充盈,绵绵青山被乳白色的云朵笼罩,但顺着江流往前走了一阵,天又骤然放晴。

陈朔后知后觉的感叹,在北方的经验在这里并没有用,看着要下雨,但却又并不会下,或许充盈的水汽在当地只是一种很正常的自然现象。

四周树木苍翠,明晃晃的阳光从天而降,照得山间美景纤毫毕现。

白小柒穿着那身花里胡哨的民族服饰,恍然间好似山中的精灵。

“老司机带带我,我要去省城啊....阿里里,阿里里,阿里阿里里。”

两人来的山水之间虽然也是漓江风景区,但路线不同,这里还没有经过开发,方圆几里都没什么人,就算是周围的村落也已经荒废,里面的村民早就搬到了城里。

所以陈朔也不怕社死,一路上都哼着不着调的山歌。

白小柒觉得他唱的很难听,而且歌词也污污的,陈朔摇头晃脑的说你不懂,“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咱们来了这儿,就得唱当地的山歌。”

“当地的山歌就是这样的?”

“那可不,山歌嘛,就是情啊爱啊的,这里面全是大山,过去交通也不便利,谈恋爱就是两个人站在两个山头互相对着喊,喊着喊着就唱起来了,然后就出现山歌了。”

陈朔信口胡诌,至于山歌到底是不是这么出现的,他也不知道,但在这个交通不便利的大山之中,尤其是过去那种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的年代,想谈个恋爱确实很不方便。

而且山歌中又确实大多都是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所以他感觉自己的胡扯很靠谱。

说话间,他们走进一片白雾之中,周遭乳白色的雾气以肉眼可见的状态缓缓流淌。

“我们现在是在云里面吗?”白小柒左右瞧瞧,有些震惊的样子。

“是啊。”陈朔也有点惊奇,置身于飘然白雾之中彷若仙境,这种场景,让他忍不住想起当年在天庭舔面的日.....呸!

但周遭的是雾,并不是云。

不过....

“还记不记得咱们以前去京城旅游的时候,我跟你说过,云和雾之间本质上.....”

“这个我记得,云和雾本质上没有区别,但是云会变成雨落下来,但雾不会。”白小柒抢答。

“对,就是这个。”

陈朔笑了一下,“所以咱们虽然在雾气里面,但你说是在云里面也没错。”

山风拂面,带着林间特有的清爽气息,等走过这段白雾弥漫的地区,又穿过山谷,扒开遮挡在面前的枝叶,眼前豁然开朗。

他们站在山边,而山下则是奔腾的江水,对岸能隐隐看到不少的人影,还有穿着统一的制式马甲,拿着小旗子的旅游团。

阳光从天而降,落在水面之上,让本就壮观的江水染上一层瑰丽之色。

“真好看...”白小柒口中喃喃。

“不,你应该说桂林山水甲天下。”

.......

看到美景之后,没有停留多长时间,两人便又顺着原路返回,不然会赶不上吃晚饭,而且等到天黑山路也会很难走。

披着落日的余晖回到客栈,老板娘才刚开始做饭,也不需要人帮忙,她的理由很充分,让客人帮着做饭那就不叫免费管饭了。

陈朔一直觉得老板娘是个妙人,而妙就妙在这些特立独行的地方。

两人也没回房间休息,就坐在客栈一楼的桌子旁等着开饭,那边的女学生正支着画板刷刷点点。

画是油画,画风很写实,蓝青交织的服饰,盛装银帽,一个穿着民族服饰的美丽姑娘跃然于纸上。

“幼,画的不错啊。”

陈朔站在她身后看了一会儿,趁着姑娘换笔的间隙出声,顿了顿又问道:“但你这算不算侵犯我老婆的肖像权?”

“......”姑娘呆了呆,似乎有些被惊吓到的样子,过了片刻才转头很认真的保证道:“只有商用才算侵犯,但大叔你放心,我不会商用的。”

听到大叔二字,陈朔的眼角就忍不住跳一下,“叫鸡毛大叔,没看见我胡子都刮了吗?”

“哦,鸡毛大叔你放心,我不会商用的。”

“.......”

陈朔表情一滞,特么的,遇上个聊天小天才。

那边的白小柒则抿嘴偷笑,陈朔瞧她一眼,笑个屁。

转而对着作画的姑娘问道:“你这幅画卖不卖?”

“大叔你想要这幅画吗?”

“别叫大叔,叫大哥。”陈朔很不甘心的纠正,而后话锋一转,“当然想要,毕竟你画的是我老婆,出个价吧。”

姑娘闻言摇头,“不要钱,等我画完了送给大叔....大哥和姐姐。”

“白送?”

“嗯,我出来就是锻炼画技的,老师说了,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心无旁骛的磨练自己的画技,不能让自己的画笔早早染上铜臭,等画技提升了,挣钱的机会以后有的是。”

“呃...听老师的话,不错,大哥相信你以后会很有前途,能挣大钱。”

放着钱不挣,还一脸认真的说着老师的教诲,陈朔总觉得这姑娘有些呆,憋了一会儿,才出声干巴巴的夸赞。

不过看在她白送自己一幅画的份上,陈朔决定不再跟她计较大叔这个称呼,而且他也看出来了,这妹子明显视力不好,鼻梁上那快赶上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就是左证。

视力不好,将大哥误认成大叔很正常,可以理解。

第三百四十一章 我自己想的

“香,真香。”

头一回尝到当地的菌子,陈朔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怪不得开饭前老板娘说你们今晚有口福了。

以前总听人说这里的菌子比肉都香,那会儿还觉得太夸张,那菌类不就是蘑孤,香孤,杏鲍孤什么的,又不是没吃过,再香能香到哪儿去?

今天算是涨见识了,真香,跟这个不知名的菌子一比,以前吃的那些蘑孤都不能叫菌子。

“老板娘,这些你是在哪儿买的?”

“不是买的,这东西买可买不到,起码买不到这么新鲜的,这是我下午去山里摘回来的。”

“在哪一块?明天我们俩出去逛的时候,也帮着摘点回来。”

“跟你们说了没用,这东西外地人很难分辨出有毒没毒,弄不好就得把有毒的摘回来。”

“哦,对。”

陈朔想起来了,听说每年当地因为吃了毒蘑孤进医院的人,比感冒的人都多。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色,这一点从医院也能分辨出来,比如山城那边喜欢火锅,喜欢麻辣,那边的肛肠科就很出名。

而这个地方,当地人酷爱吃野山菌,但菌的种类几千上万种,就是经验最丰富的的山户也无法将每一种都辨别出来。

所以就导致当地的消化科,还有神经内科比较出名。

吃了毒蘑孤食物中毒去消化科如果出现幻觉打小人挂神经内科。

一套相当完整的流程。

等夜幕笼罩四垂,客栈里灯火盎然,一桌人吃过了饭,开始帮着一起收拾餐桌。

在这家小客栈住了三天,陈朔总是会忘记自己在掏钱住店的事情,感觉像是在朋友家借宿一样。

而且在这里生活一切都慢慢悠悠的,完全没有大城市的快节奏和人心浮躁,有的只是惬意和舒适。

陈朔开始理解老板娘了,理解了她为什么会花光积蓄在偏僻的大山边上盘下这么一个吊脚楼,用来经营客栈。

在大山跟前开这么一家客栈,生意自然远远不如那些民俗街的酒店,但莫名觉得很有江湖气息,位置偏僻荒凉,山风呼啸,将木门吹开,迎入前来住宿的人,带着风尘仆仆。

而老板娘也像那些武侠里的人物,守着这么一个一亩三分地,每日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交朋友。

这么多年,送走一批又一批在这里住宿的房客,陈朔不清楚分别时她会不会觉得不舍。

他想了想,觉得应该会,也应该不会。

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只要有机会,那些曾在这家客栈住宿过的房客一定会再来这里,而那时就是以朋友的身份。

坦白说,陈朔挺羡慕这样的生活,可惜只能羡慕,这种生活自己不适合。

帮着收拾好餐桌碗盘,将那副油画夹在腋下,两人一起上楼,转过木质楼梯的转角,白小柒突然咦一声,指着那边的角落道:“咦,你看,那里蹲着的那只狗长得好奇怪。”

“你什么眼神,那不是只猫吗?”

傻媳妇猫狗不分,陈朔看得真真的,那明明是只猫,而且这猫也长得挺奇怪,有些炸毛,还有了重影,再仔细看看....

嗯?猫背上怎么还骑了个小人?

这个小人长得也很奇怪,跟猫一样奇怪。

不管是小人还是猫,身上都尽是些五彩斑斓的花纹。

那些花纹还在动,不停的转着圈,似要将人吸进去一样。

看着看着,陈朔就不觉眯起眼睛,感觉自己的思维好像被吸走了。

下一刻,他忽的感觉脑袋有些发晕,连忙用手撑住墙面。

艹,老板娘的客栈哪来的猫,人家压根就没养猫。

不好,中了幻术了!

在桂城待了十来天,没有跟随着大部队去开发好的路线人挤人,只是没事去山里走走,看看美景,划划小船。

哦,期间还打过一次小人,吃蘑孤中了毒。

那天发觉自己中了幻术,陈朔趁着还剩最后一丝的清醒连忙打了120,后面的事儿他就记不太清了,或者说不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