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你为什么忧伤
好几次他都想,干脆现在跑过去认关系算了,有了那层关系,后面肯定不会饿着,在舒舒服服等征兵季入伍就行了。
但是想了想,觉得如果连这点苦都吃不了,那未来去了部队,自己现在这种行为,和逃兵,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钟跃民决定暂时和众人一起先磨砺一段时间,等有机会再去县城拜访一下对方,有关系当然得用,钟跃民又不是受虐狂,只是钟跃民觉得还没到时候。
至少得为这群一起来的兄弟姐妹,寻找一条生存之道再离开也不迟。
如果说虱子跳蚤,加上繁重的体力劳动,只是给这些燕京的知识青年们,上的
第一节社会课,那接下来第二节课就是饥饿。
这节课的内容,就是教会他们学会忍耐饥饿,刚开始大伙还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每天本来就繁重的体力劳动,再加上晚上跳蚤虱子的骚扰,如果还吃不饱饭,大家的精神会很快崩溃。
于是刚开始一个月,大家还管吃管饱,每天早上做好一大叠煎饼或者馍馍上山,虽然劳累,但是也没饿着,可到了月底一看米缸,发现不到三分之一了,这个时候怎么办,大家都有点急了。
可粮食又不会从天下掉下来,一群半大的孩子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想办法想省着吃了,可省着吃,也解决不了问题,都是正长身体的时候,每天饿得头脑发昏,哪有心情干活。
来的这一个来月,钟跃民算是真正体验到什么叫靠天吃饭了,这里的土地贫瘠到无法形容的地步,在他印象中,一亩地再不好的收成,应该也得有几百斤吧?
可这个地方,钟跃民才发现自己想象力太丰富了,问了老乡才知道,这片土地上,拿麦子来说,一亩地收获百十来斤,已经算丰收了,大部分土地都是光秃秃的一片。
每年到了收获季节,山坡上只见稀稀拉拉的黄麦杆,用镰刀忙活大半天,最后还不够几捆麦子,老乡们把这种播种方式叫“广种薄收”!
因为粮食产量低,麦子几乎成了宝贝似的主粮,到了过年过节,婚丧嫁娶,才偶尔蒸上一顿白面馍馍。。
为了生存,当地的老百姓种植的农作物也多,红薯,洋芋,荞麦,南瓜,玉米,小米,各种豆子等等,这些,平时大家有啥吃的,都是掺和在一起,再配上一些野菜,揉成黑糊糊的团子,能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能吃的,就没有乡亲们不敢吃的,平时大队组织一起上工的时候,燕京这群知青们吃的都是玉米面馍馍,偶尔还有白面馍馍吃,羡慕得那些老乡们都流口水了,而那些老乡吃的是啥?
这也是钟跃民第一次见到书本中曾经说过的一个词。
他们十家里面有七家,每天吃的是“糠咽菜!”
这是一种用麦皮,和各种杂七杂八的谷糠打碎,在加上各种野菜做成团子的食物,钟跃民曾经有幸吃了一会,那粗糙的口感,差一点把他喉咙卡住了,他实在无法想象,现在都快七十年代了,竟然还有人吃这种食物。
这也是他第一次见识到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为了生存,他们的意志力有多么顽强不屈。
这种生活显然不是钟跃民想要的,生活体验一个月,也差不多了,这一个来月,钟跃民,也算是体验到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他又不是真正来吃苦的。
眼看粮食就要彻底消耗完了,钟跃民决定还是得按照自己原先的计划来,是时候,让众人换一种活法了。
于是这几天,钟跃民开始敲敲打打,忙个不停,其他知青都有些好奇,钟跃民他这在干嘛?
第151章:最后一餐
忙活了两天,钟跃民要做的玩意,终于做好了,这是两个木架子似的东西,可以挑着摇晃做买卖的木架子。
架子四四方方,一边可以挂靠这一个小烤炉,另外一边,拿来放着已经做好的烧饼。
没人的时候,把烧饼放到烤炉两边慢慢烤制焦黄,等有顾客来的时候,直接拿出来卖,一口下去,那鸡肉味绝对满口回香。
对,钟跃民还是决定,把自己在燕京调制好的鸡肉味调料拿出来,他原先想做肉夹馍,可现在米缸里,除了点玉米面,另外一个米缸里,剩下那见底的一层小麦粉。
那点小麦粉还是众人实在舍不得吃了,才留下来的。
所以他决定自己创新一种新式吃法,用玉米面做成烧饼,里面的馅料,就自己配置的鸡肉味馅,再用火炉慢慢烤制焦黄,那一口下去,那味道美着呢!
这种鸡肉味调料配置秘方,算得上是钟跃民的一个金手指了,虽然,他那手厨艺依旧在,可这地方,也没他发挥的机会,而且,他暂时还没想过走。
他也想通了,未来自己如果真去当兵了,那这鸡肉味的配料秘方,自己还是传给郑桐和宁斌他们,至少能让他们在这地寻找到一条生存之道,也不至于每年青黄不接就去讨饭。
钟跃民这一个月,也好几次想去李奎勇插队的地方找他玩,可最终还是没有去,因为他害怕自己真再一次遇到秦岭,那个记忆中的女孩。
每次听到后山放羊的杜老汉唱起那陕北信天游,钟跃民就想起秦岭那清脆的声音,也好几次期待能听到山坡对面那个声音响起。
可越期待的东西,越没有到来。
或许是多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灵魂,钟跃民这具身体对感情的态度,远没有钟跃民本身性格那么干脆,甚至有些唯唯诺诺,他也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对还是错。
因为原著中的钟跃民,几乎每个爱他的女孩子,都被他伤害过,却是一个也没负责任,而现在的自己,如果真再一次走原著的老路,那会不会和原著一样,也把那些女孩伤一个遍
钟跃民也不敢保证,至少现在他不能保证,因为他还得去当兵十几年,这十几年变数太多了。
既然不能给人家承诺,那就暂时别招惹了吧,这个世界上,又不止他钟跃民一个好男人!
短短一个多月,钟跃民也渐渐习惯那种体力劳动,身体的苦难算是熬过去了,可精神上的孤独感,却是怎么也无法驱散。
他曾经试图打开周晓白留给他的那封信,可最终还是没有打开,因为这种环境下,他更加不确定自己未来会不会和周晓白在一起了。
忙活一个月后,那座荒山终于算是翻了一个遍,眼看已经到了春耕的季节,众人也没啥种植经验,请了好几个老乡帮忙。
老乡也没啥可教的,这地方种啥粮食,都是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大半年不下雨都是经常的事。
钟跃民挑着一担干粪倒在地里,有人挖坑,有人挑水,蒋碧云和几个女生弯腰在每个小坑里放下几粒玉米种子。
宁斌也不嫌脏,用一个簸箕装满一袋粪,一手抓一把干粪就放坑里,再用脚踩了踩,接着又到下一个坑,众人现在干活很有默契,只是干活的时候,很少说话了。
一众知青经过一个多月的磨砺,每个人都是面色黝黑,众人也没了往日的喧闹,都开始为接下来的生活而发愁,因为是真快断粮了。
钟跃民趁着农活忙完后,也准备把自己卖鸡肉味馅饼的事和大伙说了一下。
当听到鸡肉这两个字,所有知青全都点头不止,他们先不管钟跃民要做什么,就凭鸡肉这两个字,就已经征服众人。
这一个多月来,众人已经不知道肉是啥味了,郑桐更是迫不及待,要钟跃民赶快做一炉鸡肉烧饼,先给大伙试试口味。
现在大伙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先不管这事能不能干,至少他们听到鸡肉这两字,就已经没半分犹豫了。
钟跃民也不再废话,开始忙活起来,把所有的玉米面和小麦粉都倒了出来,他已经孤注一掷了,今天晚上饱餐一顿,明天早上就去县城卖烧饼。
把玉米面准备好后,他在众人眼皮子底下,从麻布袋里抓出一把黄歇色的粉末调料,再把最后一点小麦粉和调料搅拌成馅,直接包进玉米面烧饼中。
几人都看傻了,郑桐实在忍不住了,连忙询问道。
“钟跃民,你玩傻子呢?鸡肉呢?鸡肉呢?”
钟跃民看傻子似的,看着几人,指着已经在烤的馅饼说道,鸡肉味呀,我什么时候说有鸡肉了?
郑桐很无语地看着钟跃民,好在饥饿战胜一切,鸡肉味就鸡肉味吧,现在就连想起鸡肉这两个字,郑桐都在咽口水。
这烤炉是一块破铁皮简易改装的,里面的小炉灶费了好大劲才弄好,下面燃料就是煤炭,当地不缺煤,后世好几个国家级的煤矿都在陕北这地,不过钟跃民暂时没想过靠那方面发财,在69年也不现实。
当玉米面烧饼被碳火烤得两面焦黄,一股独特的鸡肉香味缓缓弥漫在房间,众人全都咽了咽口水,郑桐更是伸手直接去抓,被钟跃民把手打开。
“等下,再烤两分钟!”
尽管只是一个简单的烧饼,钟跃民也是很认真对待,仿佛他身体里,那个厨师的技艺已经刻入他骨子里了,就算只是一个简单烧饼,他也觉得应该烤成啥样才是最好吃的。
“好了,你们尝尝吧!不过也就最后一餐了,剩下那点面,明天得做成烧饼去县城换粮了!”
钟跃民把第一炉四个烧饼,拿了出来放在盘子里,郑桐早就迫不及待伸手去拿,钟跃民这才笑着站在一旁,看着四只手,几乎同时把盘子里四个烧饼拿走了。
剩下几个没拿到的男生,全都眼巴巴看着几人,郑桐被烧饼烫得连忙换手,也不顾得那么多,张口就咬了下去。
其他几人也几乎差不多的动作,紧接着,几人几乎同时发出“啊喔”的声音,那种又烫又好吃的反应,让钟跃民也咽了咽口水。
宁伟年龄最小,抬起头眼巴巴看着他哥宁斌正大口吃着烧饼,那香味让他实在忍不住,伸手就去抢,宁斌此刻也顾不得兄弟情义,连忙把烧饼举起,加快往嘴里塞,嘴里全是满足。
钟跃民见状,笑了笑朝宁伟喊道。
“行了,行了,再等几分钟,每人都有,我盘算了一下,每人这顿吃两个吧,我说要不分几个给那三女生?”
“不行!”
郑桐和宁斌四人几乎同时发声,郑桐把最后一口烧饼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
“跃民,这买卖我们干了,我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艺,我说,那馅料到底是啥东西呀?我真吃出鸡肉味了!”
宁斌几人也在一旁附和点头,钟跃民却是笑了笑说道。
“想不想学?”
郑桐几人对视一眼,狂点头!
钟跃民哼了一声,把一个烧饼贴上,一边调侃说道。
“这是家传秘方,只有亲传徒弟才能传的,要不你们认我做师傅,怎么样?叫声师父来听听!”
郑桐几人面面相觑,还以为钟跃民认真的,师傅在这个年代可不是随便能喊的。
突然一声清脆的师傅,让钟跃民抬起头,看到宁伟那小子正咽着口水,大声喊着师傅。
钟跃民哈哈大笑,这小子为了一口吃的,真的拼了,不过如果把这个未来京城第一杀手,改造成一个卖烧饼的小哥,不知道这事是好还是坏呀?
第152章:入伙
想了想还是算了,还是不能浪费这小子一身天赋。
宁伟这小子,在原著中,应该算是血色浪漫世界里,最大的一个悲剧了。
小时候亲眼见到自己大哥被扎,在内心埋下仇恨的种子,内心暴力基因也在慢慢滋生。
长大后,好不容易入伍,凭借着天生的身体素质,几乎学啥都快,在战争时期,甚至还有了一个外号,叫丛林杀手,可因为学历不高,好几次提干没他的份。
最后好不容易终于提干了,却因为在集市见到一个男人拿着棍子,在狂抽一个妇女,女人的惨叫声,让他毫不犹豫上前一脚踢飞那个男人。
结果,这是两口子在打架,男人被宁伟踢断三根肋骨,差一点成了残疾,于是一代兵王,由此落幕,被迫退役。
退役后的宁伟做过很多工作,甚至因为开饭店卖假酒,让钟跃民和他意外相遇。
后来饭店倒闭了,宁伟准备开一个外贸公司,需要五十万注册资金做一下认缴,找到当时正在某国企公司当外贸经理的钟跃民,借了五十万,钟跃民也没多想,就从公司账户借给他了。
结果,这五十万刚到手,就被一个小时候认识的同学给骗走了,也是因为还不了那五十万资金,钟跃民被人举报,直接进了看守所。
宁伟这人很讲义气,他一生,都是把钟跃民当成自己的大哥,结果自己却把大哥坑了。
于是内向的宁伟彻底爆发了,他内心的暴力倾向彻底开始释放了,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最后找到了那个骗子,直接把骗子和他的帮手好几人干成残废了。
就这样,被判十五年,可在监狱,小个子宁伟自然是受欺负的对象,宁伟也一直想压抑着内心的暴力基因,可最终还是没压制住,直接越狱了。
越狱后的宁伟彻底失去控制,靠着那些年锻炼出来的身手和枪法,成了京城第一杀手,开枪从来都是打眉心,从不失手。
最后他的结局自然悲惨的,他选择放弃求活,直接拿着没弹夹的手枪,抬起手枪,被一枪毙命。
当时他还有一个红颜知己,一个做皮肉生意的女孩,因为被宁伟相救,两人算是有了一段特殊的感情,宁伟死后,女孩也很坚决地抬起枪,对准自己的脑袋来了一枪。
当时那一幕给钟跃民记忆很深刻,现在再一次看到这个为了一口烧饼,叫自己师傅的小宁伟,钟跃民也是感慨万千。
这个世界,自己已经,改变他大哥宁斌的命运,那宁伟的命运,应该也会随之改变,因为自己不知不觉间,改变了身边人的命运,那未来的事,也早已经,多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了。
总之一切都会变好的,不是吗?
钟跃民哈哈大笑,朝宁伟说道。
“行,那我这绝活就交给你了,以后靠着这门手艺,绝对饿不死你,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