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飞天大橘猫
“还趴着睡……”曹归翻了翻白眼,原本胸就小,万一压没了怎么办?
曹归轻轻将她转个身,但刚一上手, 贝丝很快醒了过来。
“曹,怎么了?”贝丝揉了揉眼睛,疑惑地问道。
“没事了。”
“哦……啊~~”贝丝打了个哈欠,疑惑地问道:“你现在要回去吗?”
“不急。”曹归耸耸肩:“格温去研究蜥蜴人的细胞了,不用急。”
“难怪你有时间来陪我。”贝斯翻了翻白眼吐槽道,而后,突然挺起身体,眼睛圆溜溜瞪起,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起身开始穿衣服。
“怎么了?”
“亲爱的,我昨天淘到了好东西。”贝丝微笑道,然后下床一阵翻找。
“什么东西?”曹归疑惑问道,难道是新款式的丝袜?
“呐呐呐,就是这个。”贝丝从一个礼盒中拿出了一个玉瓮……玉制罐子,通体是略显黄色,温润柔和,有点像和田玉,看起来这玉的成色很好。
曹归对于没有研究,只能看出个大概, 不过……这东西摆明了就是古埃及的东西。
这个玉瓮的盖子,是一个狼首人身的玉制雕像。
“这是什么?”曹归左看看右看看, 这个罐子是一体的,无法打开,没有一丝缝隙,无法打开。
“玉制品啊。”贝丝笑道:
“我听说天朝人对玉很喜欢,你们的五千年文明史中,玉的文化贯穿了一切,从远古时期到现在,玉都是最高级的奢侈品,装饰品。”
“呃……你说的很对。”曹归将她手中的玉瓮拿过来,重新看了一遍,确认这东西的来历:
“但这个东西不是古埃及的吗?”
“都是玉啊。”贝丝看着曹归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两个地方的同一种东西不一样吗?
曹归:“???”
是玉没错,可这玉是古埃及的啊。
“……”
“……”
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不说话,空气莫名地有些尴尬。
“咳,没事。”曹归颠了颠手中的玉瓮:“虽然是古埃及,但也挺好看的。”
“呃……亲爱的, 你不喜欢?”贝丝柳眉微蹙,感觉被骗了, 不是曹归,而是卖她东西的那个人。
“这倒不是。”曹归摇了摇头,将她抱在怀里,一本正经的科普道:
“玉这种东西太复杂了,一般的人是分不出好坏的,天朝对于玉确实很喜欢,但一般情况下,很多都是假玉,所以我们很少主动买玉,一般都是从长辈手中传下来的玉。”
“原来……是这样。”贝丝似懂非懂。
“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曹归下巴垫着她的肩膀,不停地巅着手中的玉瓮,虽然曹归门道,但这玉从感觉上来说,确实很好,很值得收藏。
“从一个探险家手中买下来的。”贝丝蹭了蹭曹归的脸,轻声说道。
“探险家?”曹归眉头一皱,这种所谓的探险家,一般可以翻译成文物贩子,盗墓贼,抢劫犯。
敦煌有太多的东西被这些所谓的探险家盗走了,至今都没能找回家。
“是啊,一个打扮成西部牛仔样子的探险家。”贝丝食指点着自己的下巴,稍稍回忆:
“他浑身脏兮兮的,一身黄沙,身上还带着好几把左轮手枪,我当时和惠特妮唐人街游玩,撞到他了,看到东西不错,就买了下来。”
“一身黄沙?西部牛仔?还带着左轮手枪?”曹归眉头微皱,莫名有些心中不安。
“嗯嗯,不过后面他好像被nypd抓走了。”贝丝点点头说道:
“他一个人就带了四把左轮手枪,直接被巡警缴械了,幸亏他是白人……”
听到这里,曹归拿起电话打给了哈利:
“哈利,帮我查一下nypd昨天……”
“上午十一点左右。”贝丝咬着曹归的耳朵,悄悄说道。
“上午十一点在唐人街抓的一个持枪白人,对对……他一个人带了四把手枪……好好。”
“曹,那个人有什么不对吗?”贝丝疑惑问道,总感觉曹归的反应有些不对。
“这倒不是,我只是有点好奇,这东西是从哪里找到的。”
曹归应付了一句,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不能说贝丝给他买的礼物让他心里有些不安吧?
不多时,手机上叮咚一声,哈利很快便将信息传了回来。
见状,贝丝连忙将脑袋凑了过去,她也很好奇,但很快,她的脸色骤然狂变,仿佛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曹归同样脸色凝重,那人确实是被nypd抓走,但贝丝买这个玉瓮花了十万美刀,在交钱后,nypd很快将他放了,顺便还让他办了持枪证。
等这个人从nypd中出来后,身上的十万美刀只剩下6万了,这人不知道怎么想的,对此并不在意,欢天喜地地拿着钱进了一个豪华酒店。
根据哈利传过来的消费记录,这人在酒店里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让人上了一遍,甚至还叫了3个韩式半永久。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死了!
不仅他死了,就连那三个韩式半永久也死了,死状凄惨无比,全身干枯,形似骷髅,不仅如此,一身皮肤更是被人活活剥走。
那具尸体只剩下白森森,干硬无比的蛋白质纤维,说那是肉都没人信。
那三个韩式半永久和他差不多,都是全身水分流干,区别在于她们三人的皮肤还在,没有像那人一样被剥走。
nypd已经展开调查,这是在纽约最中心,最繁华的特朗……那啥大厦,出了这么严重的事情,不能等闲视之。
根据警方的调查记录,他们在房间内找到了六枚点四五acp子弹的弹头,是那人的左轮手枪发射的子弹,这说明他曾经反抗过。
但问题是,子弹上没有任何的人类组织痕迹,而且,监控视频上也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
看到这里,曹归和贝丝脸色凝重,很显然,他们手中这个玉瓮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曹,现在怎么办?”贝丝有些担忧的问道。
曹归翻了翻手机,将一个带着身穿博士服,头戴博士帽的老人的照片放到她面前:“咱们去找他!”
“那个死掉的人是一个退伍军人,曾受雇于这个博士出国,两天前他们一同回到纽约。”
“好……咦?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哈利发来的信息中有,看来他不仅找了nypd的数据库,还找了海关的数据库。”
------------
第214章 三千多年的老粽子!
嘀嘀——!
纽约道路上,一辆兰博基尼正在车流中急促穿梭,喇叭不停按动,随着疾驰的车身不断回荡。
道路上,很多车主司机对此愤恨异常,有些路怒的更是抄起家伙准备开干,但看到那是兰博基尼都是只能压下心中的火气。
甚至有些nypd的警察都对此视而不见, 没办法,在这个国度,有钱意味着一切。
“曹,慢点……你脸色看起来好难看。”
副驾驶位上,贝丝脸色微微发白,而身旁的曹归则是一脸的阴沉,她上次看到曹归这副神情, 还是当初西弗吉尼亚州格温和露西失踪的时候。
贝丝大概回过神来了,手中那个玉瓮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曹, 这个玉瓮……”贝丝手中捧着温润的玉瓮,只觉得像是捧着烫手山芋一般。
“古埃及的东西。”曹归沉声说道:“这里面盛着的,应该是某个木乃伊的内脏器官。”
“什么?”贝丝被吓了一跳,直接将这东西丢了出去,但幸好曹归眼疾手快,接住了玉瓮。
如果没猜错的话,他很快就要直面伊莫顿了。
那个活了三千多年的老粽子!
“昨天晚上那个离奇的死亡案……”贝丝脸上一下子变得苍白,跟着曹归,她见识过不少超出科学范畴的东西。
食人魔,吸血鬼,变异怪兽人。
“没错,应该就是被跟来的东西杀死了。”曹归点点头,肯定了她的猜测。
曹归原本是不想带着贝丝来的,此时的伊莫顿应该还没有完全恢复成人形,看着就瘆人。
但曹归不敢肯定伊莫顿会不会找上贝丝,所以还是在自己身边安全些。
谈话间,一片茂密树林中的住宅区出现在视线中。
曼哈顿, 昆士区。
这里是不下于上东区的一处高级住宅区,那位从埃及归来的博士就住在这里。
这里的保安听到车声,看了看监控就不再关注,兰博基尼很符合在这里居住的人的身份,不用拦,万一别人不高兴,谁有发来一份律师函,自己可就完蛋了。
吱呀一声,兰博基尼稳稳当当的停在一栋别墅前,在美帝,有钱人不一定是博士,但博士一定是有钱人。
曹归牵着贝丝的手,直接闯进了那别墅中。
客厅中,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中年人,正龇牙咧嘴的掰着一本黑色的书。
他就是艾伦·张伯伦博士,古埃及文化的研究专家。
“该死的,这东西怎么打开……难道只能用钥匙不成?”张伯伦博士气呼呼的将其丢下。
他尝试了半天,还是没办法将这东西打开, 只能像别的办法了。
“喂, 丹尼尔斯,你在哪……什么?你在酒店里?”
张伯伦气得鼻子都歪了,我在这里辛辛苦苦搞研究,你们两个保镖竟然跑出去寻欢作乐?
“该死,我限你十分钟内回来,否则我就解雇你!”张伯伦气呼呼的骂道:
“还有,亨德森呢……你不知道?该死的……马上回来,否则我就让我的律师跟你谈谈什么是契约精神……谢特,你们是谁?”
张伯伦正大骂着自己的保镖,突然看到客厅中闯入两个人,吓了他一跳。
电话那头,丹尼尔斯气得哼哼两声,不甘不愿的从床上爬起,虽然他很不满,但是雇主的话他不能不听。
别墅中。
上一篇:作为救世主的我只想玩单机
下一篇:在这幻想乡里,当一个假面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