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知非
加上智商,能解决九成问题。
若是再加上冷静, 那么世界上九成九的问题都能被完美的解决。
阿卡姆群星闪耀。
但在洪非眼中, 最吸引人的也就这么一个了。
小丑?那不是一个适合与之合作的人,如果要用,就把他扔出去放任自流,不是管不了, 而是因为不管他就是用他的最好办法。
“亲爱的,我们要进去吗?”
“嗯, 你想进去看看吗?”
哈琳高兴地道:“好呀好呀!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个犯人呢!”
洪非点头,牢门上顿时出现一个巨大的传送门。
传送门开门,完全没毛病。
两人步入其中,内里的陈设简单得令人吃惊。
墙壁斑驳,天花板上坠着一颗淡黄色的灯泡,这是唯一的光源。
三十平左右的牢房内,水泥浇筑的地面坑坑洼洼,还有不少裂缝,透过一些稍大的裂缝,能看到深处微微反光的金属。
一张床,摆在左边角落,马桶在右角。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床边的地板上,一个身躯高大,体型魁梧的男人正双手拄地一动不动。
他正偏头朝洪非两人看来。
他的头上戴着一个造型奇异且颇有几分恐怖意味的面罩。
上身赤裸,背部能看到一条条金属软管,下身仅着一条短裤。暴露在外的肌肉彰显着他异于常人的力量。
他刚才应该是正在做俯卧撑。
洪非搀着哈琳进入其中,身后传送门关闭。望了几眼,他便说道:“抱歉,打扰到你了吗?”
面罩下,贝恩皱起眉头。
哈琳盯着他看了两眼,很快就收回目光,仰头看着洪非说道:“他看起来好像很凶的样子。”
洪非点头:“事实也一样,他真的非常凶。”
哈琳闻言,故意将身子往洪非身后藏了藏,同时缩着脖子娇声道:“那你要保护我。”只是,她眼神中的兴奋和刺激却半点儿都没有遮掩。
贪玩。
洪非笑了笑,走上前去。
贝恩随即起身。
逐渐靠近。
洪非才发现贝恩的身高其实并没有远处看上去那么高。
嗯,汤老师本来也不高。
不过贝恩的气场加成让他看起来就是一个牛高马大的壮汉。
贝恩不说话。
洪非也不着急。
两人都在互相观察审视对方,只有哈琳微微仰头看着洪非的侧脸, 不一会儿就成了花痴状,叫人怪不好意思的。
这不看还好。
越看,洪非就越是满意。
他当然不是对他强壮的身体和肌肉感兴趣,而是因为贝恩此刻所表现出来的沉着冷静。
心灵感应之下,众生平等。
如果贝恩的冷静是伪装,那么洪非早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发现。
但他不是装出来,他是真的很冷静。
没有突然暴起出手,也没有对洪非的突兀到来而莫名警惕。
这证明他已经想到洪非的出现不会是为了取他性命,又或者即便洪非是来杀他,他也不为所动。
假设他想离开,那么此时按兵不动,思考方法是最佳的,因为他没有见过洪非,刚才两人进入牢房的手段也是他没有见闻过的,贸然出手不是上策,主动吭声更容易暴露自己的需求从而被人拿捏。沉默,此时就是金。
而如果他不想离开或者不认为洪非能带他离开,那么面对一个神秘来客,最好的办法当然也是什么都不做。
这是洪非的脑补,但他相信绝对八九不离十。
一贯以来,洪非招手属下的原则都很简单。
排在第一位的是听话。
其次,武力、智慧至少有一项远超旁人。
武力强大的,那就去战斗;智慧高超的,就选择他擅长的事情让他去做。
要是两者俱佳,那就能受重用,进一步成为指挥序列备选。
如果两项都极其优秀,那洪非可以直接甩手把大盘子都托付给他,权利、财富、名声等等,但有所求,无不可允。
哪怕是反派,咱也一视同仁甚至高看一眼。
例如,徐文武、大头。
离开漫威这些时日,洪非丝毫不慌。就是因为他相信以他们的能力,加上之前的资源和声望,就算有再多人想要针对、或者极端情况下有人想反叛,最终也绝对翻不了天。
反派做事,总是比正派少了许多顾忌,虽然血腥一点儿,至少不用担心留下后患。
尤其是弗兰克、徐文武和大头,这三个杀神,足以震慑某些蠢蠢欲动的有传承的家族式土匪。
没错,说的就是美联邦。
眼下,又让洪非寻到了一个。
眼见为实。
洪非现在真正看到了自己原本就属意的人,心情自然也跟着好了起来。
如果能够吸纳贝恩,那么他就不再需要什么事情都靠自己一个人策划了。
虽然他这段时间收拢了不少人,但要说真能独当一面将计划、实施、收尾、持续等工作全部揽下的人,确实寥寥无几,甚至约等于零。
这种人才,自古以来就万分难得,所以洪非之前也不着急,有什么人就先用什么人,他们能做什么就让他们先做什么。
可要是有一个近乎全能型的人才突然摆在面前。
那是绝对绝对不能放过的。
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
那么,贝恩有哪些优点呢?
天才智慧:这条必须排在第一,因为他的武力值虽然已经爆表,可实际上他做事向来都是以谋略取胜。直观一点,参考黑暗骑士第三部。
博学多才:得益于天才智慧和超强的记忆,他掌握并精通许多方面的知识。属于不做反派也能凭借只是吊打绝大多数超级英雄的存在。
精神意志:如果精神力有数值评价的话,那他绝对属于整个人类种族中一骑绝尘拔尖的那一小撮。他的意志力也是一样。
力量、耐力、反应、格斗、渗透、逃脱等等更是不一而足。
要了解贝恩,就必须得先了解他的出身背景。
如果对贝恩的出身有了解,哪怕是最简单浅显的了解,也就不难知道一件事。
困在一间牢笼无法脱身,对于别人来说,大多是暗无天日、绝望至极的惩罚。
可是对于贝恩而言,大概,约等于——回家。
第436章 打死他们,或者被他们打死
贝恩,出生在监狱。
是的,你没看错,他就是在监狱出生的,甚至他的一生只有极少部分时间没有待在监狱。
她的母亲在怀孕期间被关押到监狱,他出生以后也没有被宽恕,所以他只能在监狱长大。
从出生开始,贝恩几乎已经注定了一辈子待在那个暗无天日、罪恶横生的监狱。
这样的开局,显然比某些英雄自以为倒霉的父母双亡、屌丝人生模板要凄惨得多。
六岁,贝恩的母亲去世。
他开始一个人在监狱生存。
一个能够让孕妇坐牢且将刚刚分娩的孩子也视为罪犯的监狱,任何秩序和善良都只是一种奢望。
监狱中的打架斗殴、流血谋杀、恐吓动乱等等负面能量逐渐扭曲了他的心灵。
贝恩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掉了一个准备利用他来越狱的囚犯,后果就是他被关进了更加黑暗孤独的地下牢笼。那是一个终于只能与老鼠为伴,每天潮水上涨后牢狱会被淹没,他只能在这种环境下挣扎求生。
十年!
贝恩活下来了。
这,是锻造了他如今强大精神与意志的直接原因。。
十年惩罚结束,贝恩回到监狱,他成为了一個奇迹,或者说是罪犯眼中的英雄。
他开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训练自己,不管是体魄,还是知识,武装了身体和头脑之后,他很快就成为了监狱之王,也正是在那个时间,他听闻了哥谭市的蝙蝠侠。
随后,他由于强大的身体素质被美国政府选为生化实验对象。
同为实验体的人相继快速死去,只有他活了下来。
实验结果对于美国政府而言当然是失败的,但对于贝恩来说却已经成功了。
他的身体蜕变得更加强壮甚至表现出了超人类的素养,只不过这样的收获需要付出一点代价。
也就是他身后的管子和头上的面罩。
……
自古以来,猛将与谋士,都是成大事者不可或缺的两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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