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是咩咩羊 第544章

作者:愉悦的铃铛

不过很快的,她就喜欢上了每天出发前喝一碗热粥的日子。

‘有人给自己烧粥真好啊......’

拉克西丝起的最早,她会准备好三人份的早餐。

大家一起吃完,就各忙各的了。

阿曼去男爵府监督小少爷练剑,拉克西丝到镇上最著名的裁缝那学习手艺活,莎莎则在后院里练习拳术。

额,没错,不是剑法而是拳术。

阿曼老师说了,练剑先练拳。

剑是拳的加强与延伸,没有点拳术基础,使剑的时候容易重心不稳,用不出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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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

“哈!”

“嘿!”

“哈!”

少女心无旁骛,她一心一意打着拳,连姐姐叫自己吃饭也没听见。

‘真是的,又要吃冷饭了。’

拉克西丝找了张椅子坐在后院看妹妹一遍遍练拳,她其实很难理解莎莎为什么能如此入迷。

而且......

‘明明阿曼老师已经将要点讲得清清楚楚,为什么两个月过去了她才打得有模有样?’

拉克西丝感觉自己妹妹没什么天赋,她不禁有些担心起来。

‘莎莎心气很高,要是今后在这方面没什么成就,受到的打击可太大了。’

事实上,姐姐的担心毫无必要。

莎莎如今的进度简直惊掉了阿曼的下巴,她本来准备用三年时间给徒弟打好拳脚基础,现在看来,怕是用不了四个月!

‘天才,真正的天才!’

‘......’

‘可二丫是很容易骄傲的类型,我不能夸她。’

每次莎莎问起自己的进度,阿曼只是淡淡道:“还成吧,也就比亚力克家小少爷强一点。”

“拳术练好了,就练习步法。”

“并步、马步、交叉步、虚步......不练好拳脚,不准你碰剑!”

“是!”

莎莎也不急,她很有耐心地重复着练习,她喜欢这样的日子。

身边有姐姐、老师陪着,早上有粥,晚上偶尔有肉。

除了学一身本领,其他啥也不用想。

‘好幸福’

春去夏来,夏去秋来。

终于,阿曼允许莎莎摸剑了。

“击、刺、格、洗,我先全部给你展示一遍。”

“好徒弟,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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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嗯?”

某天晚上回来检查莎莎的进度时,后者忽然提出:“要不,我去男爵府给亚力克家的小家伙当陪练吧?”

“你俩差不多大呀”

阿曼哭笑不得:“只不过现在正是你蹿个头的时候,相比之下,他比你矮了很多而已。”

摇摇头,阿曼又说道:“怎么突然想要个陪练?快到冬天了,这个冬天我不在男爵府过。”

“先熬一熬吧,到冬天我跟你实战!”

有实战当然好,不过莎莎提出去男爵府当陪练,却不是为了这个。

“老师,你每天回来很晚,又要检查我的进度,这样太辛苦了。”

“要是我跟......”

“不成!”

莎莎话还没说完,就被阿曼一下打断。

“我教给你们的东西不一样,你们不能打在一块,不然男爵那不好交代。”

“......”

啥意思?

见少女纳闷地看着自己,阿曼左右瞧了瞧,压低了声音说道:“我教给你的是真本事,男爵府那边却是收钱办事。”

“不一样的,懂不?”

懂了,原来老师你一直在糊弄男爵!

莎莎立马一副诡异的表情,她有些欲言又止。

“拿多少钱,办多少事。”

“瑞奇老爷出手大方,我也不是完全来虚的。”

阿曼悠悠道:“奈何小少爷悟性不高又吃不得苦,还急功近利。”

“我也没办法呀!”

“哈哈哈”

莎莎忍不住笑了起来,好一会儿,她眼睛闪闪发亮地问道:“老师,你是不是超级大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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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候有希望冲击二流,但最后也没成。”

“现在嘛,三流中算是个好手。”

说这话的时候,阿曼满脸自豪。

三流好手?

见莎莎瞪大眼睛,阿曼拍了下她的脑袋瓜。

“徒弟啊,别小瞧了为师这个三流好手。”

“偌大个男爵府,能稳胜我的人也就两个——瑞奇老爷的正副亲卫队长。”

“要不是我不肯卖身给男爵大人,现在岂止一个剑术老师那么简单?”

阿曼有些遗憾地说道:“可也正因为我不是‘自己人’,说话没很大分量,大丫进男爵府的事情就黄了。”

“嗨,在男爵府当女佣有啥意思。”

“以后我出去赚了钱,姐姐和老师都等着享福吧!”

“你这孩子......”

阿曼笑容满面,徒弟有孝心,她听了心里就很美。

“不过啊老师,那可是男爵府,里面高手是不是少了点?”莎莎颇为纳闷。

“瑞奇老爷是虚衔男爵,没有实实在在的封地,自然实力差了。”

“而且,你什么时候有了外头高手遍地走的错觉?”

第一卷 : 第618章 确实在变强

“绝大多数人都是种地、干活、做点小买卖,就这样庸庸碌碌度过一生。”

“什么二流、三流好手,离他们太远了。”

阿曼笑了笑:“而且这二流、三流划分,也只是我的一家之言。”

“我的老师曾经说过,这世上比她厉害的人有很多。”

“姑且将那些人划为一流,我的老师是二流,我不是老师的对手,自然就是三流。”

莎莎挠了挠头:“难道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所有人都承认的实力划分标准吗?”

“谁来定这个标准,又凭什么按照你的标准来?”阿曼反问道。

啊这......

“总而言之,莎莎你不要好高骛远。”

“把我的本事都学去了,学好了,你以后去哪里都能混得开!”

少女听了连连点头,当女剑手肯定是比种地强,起码出路多了很多。

她有一身本事,就可以给人当保镖,可以给商队押运货物,可以传授那些贵族子弟一些华而不实的剑术。

这些都是大大赚钱滴活!

莎莎也没啥雄心壮志,她就想早点赚到钱,让姐姐、老师过上好日子。

‘有钱了给姐姐开个店,让她自己当老板。’

‘老师年纪一大把了,为了生活还得耐着性子去教亚力克家那个不开窍的。’

‘等我将来发达了,一定要给老师一大笔钱,让她安心养老!’

给自己定下目标后,少女愈发刻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