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辣酱热干面
“诸神黄昏只是一个不太重要的因素,关键在于,吃了圣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啊!”老妇人声音幽幽,苍老的黑眸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贪婪。
“这话从何说起?”海王奇道。
“你知道传经小队中都有谁?”
海王摇头,“我今天刚听说这件事。”
“圣马修你知道吗?”老妇人问。
“嘶,那是七神天使,一位强大的半神啊!谁敢吃他?”海王惊道。
“吃了圣马修大概只半成几率晋升半神,可他性价比太低太低,并非传言中的圣僧。”老妇人神秘地问:“你可知道神之子?真神的直系亲人......”
......
白龙马脖铃儿急,驮着七藏和那四个徒弟。
东土传经不容易,容易干不成大业绩。
泰莎驮着侏儒五人和一担经书、若干箱子赎罪卷离开龙石岛,跨过狭海。
降落在潘托斯码头时,巨大的翼龙引起渔民商贩一片惊呼。
七藏身披锦斓法袍,在众人的围观下,对闻讯赶来的城市守卫道:“骑士大人,我乃西方七神大圣堂的传教士,希望能见一见你们亲王,与他商谈在潘托斯传教的事。”
那小兵被七藏的华服吸引了目光,又受用于对方的“骑士大人”,便好心提醒道:“教士,我们亲王快死了,你还是别自讨没趣。早点离开潘托斯,这里的亲王都没心思见你。”
七藏闻言,反而面露喜色,道:“实不相瞒,我懂圣疗术,可以治疗亲王疾病。我的四徒儿还是手术刀牧师,刮骨剃腐也不在话下。”
“原来是牧师大人。”
如今七神真牧师在超凡界、在俗世界的地位完全不一样了,那蓝色分叉胡子的守卫马上变得毕恭毕敬,先行了一礼,才摇头道:“亲王殿下没有任何疾病,他要被献祭给大地与海洋之神,以平息神怒。”
“献祭亲王?”七藏大惊失色。
大师兄上前一步,道:“七藏师傅,这是潘托斯的传统。瓦雷利亚大灾变后,亲王失去后台,逐渐沦为傀儡,实际统治权都掌握在伊利里欧那样的贸易亲王手里。
每次城市打了败仗,或者收成不好,就割开亲王脖子献祭不知姓名的‘海洋与大地之神’。”
“这事我也听说过,但今次还是第一次出国,第一次到潘托斯,真让人难以想象。”七藏喃喃道。
侏儒问蓝胡子守卫:“不知今次城里又出了什么事?”
守卫指了指天,“太阳熄灭半年了,大家又冷又饿,快活不下去了。”
“呵呵,这下你们潘托斯人可以天天看亲王砍头了。”大师兄提利昂幸灾乐祸道。
“有那么多亲王?”七藏惊讶。
二师兄笼着袖子跺脚道:“潘托斯四十多家老牌贵族,轮流杀,两个月杀一次,估计能坚持到长夜结束。”
“这,我们需要亲王在通关文牒上盖章,怎么办?”七藏急道。
“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大师兄不耐烦道:“不用文牒,直接飞到夷地去,谁还能拦我们?”
“你不懂,通关文牒只是其一。”七藏后退几步,凑到大徒弟耳边说:“我们的目的是铺设信仰通道,路过一座城,获得一座城市统领的认可,最好还能建一座庙,通过赎罪卷,收买一批信徒。”
“维斯特洛距离夷地太远,七神的神力传输非常滞涩,损耗太大。到今日为止,圣母还没在夷地显露过神迹,便是这个原因。”这一句,七藏的声音更低,几乎微不可查。
“之所以先来潘托斯,是因为布拉佛斯早就有一间圣堂,大主教还是贝勒大圣堂安排的呢。”
大师兄恍然,“换在其它时候还真不容易,但现在是长夜,而我们有赎罪卷。”
“唉,伊利里欧伏法了,如果早两天来,可以找他帮忙。”侏儒遗憾道。
二师兄神色黯然,淡淡道:“找他也没用,因为我妹妹的关系,他与王室的关系非常差。而且卖掉家产后,也早算不得贸易亲王。”
大师兄拍拍二师兄的肩膀,叹道:“他看过孙女之后才引颈就戮,也算死得其所。”
二师兄摇摇头,不想再谈几十年老友一朝身死的惨事,对焦急的七藏师傅说:“要见亲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悟能,你有什么好主意?”七藏喜道。
听到自己的新法名,二师兄的胖脸抽动几下,走到蓝胡子侍卫身边,递过去两枚金龙,直接道:“告诉你家主,今天晚上之前让我们见到亲王,三千个金辉币!”
“咕咚!”侍卫握紧金龙,艰难咽下一口唾沫,双眼似乎都变成了金龙,“传教士大人,您确定,三千个?”
二师兄二话不说,从腰带抽出一沓金色票子,染成金色的羊皮卷。
“看清楚了,这是铁金库的不记名存单。”
“我保证,您今天下午就能见到亲王。”侍卫立即道。
他说话算话,两个小时后,七藏师徒五人便来到潘托斯王宫。
“你怎么知道那蓝胡子的家族这么能耐?”已经走在王宫前往祭坛的石板大道上,侏儒还是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早年潘托斯在布拉佛斯手下吃了败仗,签订一项限制军事力量的协议:潘托斯的战船不超过20艘,城市守卫不超过500人。
而城里亲王家族就有四十多家,算上贸易亲王与达官贵人,上百个家族。你说说看,一个守卫的名额多珍贵?”
潘托斯本就是海滨城市,王宫内的寺庙也临海而建,特别是祭祀神灵的祭坛,修在悬崖上,一半悬空在海面,20米直径,大理石为基座,铺垫半米厚的蓝色砂砾。
祭坛共分三层,中间五米直径,为主祭坛,出地面2米。
一位华服中年男子跪在中心处,眼神黯淡,满脸绝望,应该就是潘托斯亲王。
边上还有四名膀大腰圆的壮汉,未穿衣服,皮肤用染料描绘海洋与大地的图案。
在一名蓝色与黑色袍服的驼背老祭司的奇异祭歌声中,四名壮汉岔开腿,围绕亲王,跳一种蛮荒的舞蹈。
主祭坛外面还有两圈,分两层,内层两三百人,俱服饰庄重,礼服多为黑色、紫色,胸口印有族徽,不少人拥有明显瓦雷利亚特征。外圈不到百人,五颜六色,异常花哨的华贵礼服,人种都各不相同。
“今天这没戏了,等下一位亲王上台吧!我要上厕所,瓦里斯,陪我去。”一见这场景,提利昂就摇头走开了。
可不到十分钟,胖太监就慌不迭跑回来,一边跑,一边叫:“师傅,不好了,大师兄被妖怪抓走啦!”
第982章.关于讨人厌的侏儒
最近读者反应,提利昂一心向着兰尼斯特,却老想着占丹妮的便宜。
而且,他也算背过誓,不仅没受到惩罚,反而走上人生的巅峰,有成为半神的机会。
这里解释一下。
首先,提利昂对兰尼斯特的认可即是人设,也属于人之常情。
他作为兰尼斯特被教养长大,一辈子以兰尼斯特为荣,除了瑟曦与泰温对他苛刻些,兰尼斯特港与凯岩城的无数兰尼斯特对他都很不错,特别是他的吉娜姑姑与吉利安叔叔。
凯冯对他也不错。
可以说,侏儒有一个不美满却很幸福的家庭环境。
所以,他对兰尼斯特、对凯岩城的爱,有感情基础。
而他与丹妮,首先,两人性向都不怎么合,反而是琼恩与侏儒,两人比较合得来。
其次,侏儒知道自己身份时,已经快三十岁了,不可能立即养熟。就像伊蒙老爷子说的,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后,提利昂依旧是个兰尼斯特。
如果侏儒知道自己有更高贵的身份后,立即放弃兰尼斯特,把凯岩城抛在脑后,不是更冷血无情?
2,关于侏儒的报应。
这也与我的思维方式与写作水平有关。
我个人觉得,对不怕死的人来说,死亡从来不是惩罚;对大多数人来说,死亡也不是最可怕的惩罚。
因为死亡是瞬间的,它不痛。对很多活得艰难的人来说,甚至是一种终结痛苦的解脱。
所以,在这本书中,我很少用死亡来作为惩罚手段。
比如,瑟曦,她在死亡前,几乎失去了一切,她最在乎的尊严、容貌、权力,都离开了她,然后才解脱的。
提利昂也一样。
很多读者觉得他没受到惩罚,很可能与我的表达有关。
这样吧,有兴趣的,可以回看,第603章。
——提利昂的目标一直都很明确:他犯了罪,罪无可赦,但他要在接下来的风波中保全凯岩城。——603章原文
那段剧情正是侏儒带着伊耿跑路,在那段剧情中,也有很多读者发出与现在一样的抱怨:侏儒太讨厌,作者你是不是把他当成主角了?
如果翻开那几章的章评,可能还可以看到我的回复:侏儒早晚要遭报应的,今天他努力的一切都将成为笑话与泡影。
我当时就差直接对读者说:他最在意凯岩城,我偏偏要让凯岩城兰尼斯特死绝。
所以,凯岩城惨剧的主角不是二丫,也不是弗雷与兰尼斯特,而是提利昂!
更直白点说,这段剧情早就设计好了,专为侏儒准备的大礼包。
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剧情呢?
首先,无论在《冰与火》与《权游》中,侏儒智商也许崩过,但他对家族、对兰尼斯特爱的这个人设,从来没崩。
对他的最大惩罚,就是失去家族。
——你问我为何要惩罚他?我在这本书的简介中,就明确说了,要让侏儒倒霉。
其次,如果看过原著的读者,就会发现一件事:七大王国,兰尼斯特最难灭族。
第一,他们家城堡从来没被人攻破过,凯岩城就是一座山——除非尸鬼内爆,这个剧情我开书时就想好了;第二,兰尼斯特人太多了,兰尼斯特港随便抓个黄头发的都姓兰尼斯特,这不是戏言。
要灭族兰尼斯特,只能靠大屠杀,而大屠杀,异鬼最专业。
最后,有最合理的桥段。
二丫一定会杀弗雷全家,二丫说的,耶稣来了也改变不了。
弗雷与兰尼斯特有一根难以割舍的纽带:吉娜姑妈是老瓦德的儿媳妇,兰尼斯特与弗雷有非常近的联姻。
而且,奔流城就是吉娜老公的封地。
但问题是,奔流城并非一座坚城。
为什么呢?
因为在伊耿登陆前,奔流城徒利只是河间一家普通贵族。
在黑心赫伦时期,你敢修建最坚固的城池?
所以,异鬼南下,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驻守奔流城。
所以,吉娜姑妈在长夜中,一定会带家人回凯岩城。
如此,一条线就串联起来:老瓦德提前知道珊莎与伊耿王要灭自己全族,他挡不住,便带领嫡系子孙躲到奔流城;等长夜降临,奔流城不堪大用,弗雷再随吉娜去凯岩城;二丫跟去凯岩城,异鬼能隔着城墙召唤尸鬼。
顺理成章的,兰尼斯特被灭了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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