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辣酱热干面
“我已经知道学城全部秘密,血龙狂舞、巨龙灭绝都是你们的手笔。”
“什么?”白骑士悚然起身,震惊道:“学城为什么那么做?”
丹妮苦笑一声,把学城的目的与巨龙凋零的隐秘讲了一遍。
白骑士还是有点不相信,转头看向红鼻子老头,神色复杂地问:“这是不是真的?”
“事到如今我也无话可说,杀了我吧!”老博士一脸惨然,闭眼等死。
“我在旧镇下城区见到不少红神寺庙,”丹妮突然话头一转,“除了奴隶湾,厄索斯大陆,包括玉海诸城,各海贸城市都有红神庙宇与大批虔诚红神信徒。
如果用颜色标注教会影响区域,整个世界几乎都被染红。
就连维斯特洛......也出了个信红神的国王,史坦尼斯。
请问佩雷斯坦博士,你们打算怎样处理拉赫洛呢?”
见他闭目不答,丹妮笑了笑,继续说道:“的确,巨龙灭绝,魔法潮汐熄灭,连部分红神祭司也受到影响,但拉赫洛本身却在发展壮大。
没了人类的超凡职业者,整个世界只剩神灵掌握奇迹之力,对发展信徒更加有利啊!”
“哼,拉赫洛始终都在星界,而魔法潮汐位是星界与现实世界联系的纽带,没有龙,魔法潮汐寂灭,星界中的神灵力量再强,也无法干涉人间。”佩雷斯坦睁开双眼大声道。
“这个嘛,有一定道理,”丹妮点点头,认可了老头的说法,“问题在于,某些区域很特殊,天然便靠近神灵在星界的‘神国’。
比如,亚夏,比如,塞外,那些区域甚至能引发更高能级的魔法潮汐。”
“魔法潮汐还有能级?”佩雷斯坦怀疑道。
“说实话,我之前也不确定,这两天在你们书窖看了不少秘典,知识丰富起来,心中就有所感悟。”丹妮苦笑。
“还记得两年前的红彗星吗?”她问。
“整个世界都看见了,谁也忘不了。”
“那便是更高能级魔法潮汐的表象,”丹妮叹口气,仰头看着明媚的蓝天,缓缓说道,“明确告诉你,孵龙与献祭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石蛋活性化需要两个关键要素——火元素与活跃的灵魂元素。
而赋予龙蛋两种元素的过程,其本身就是魔法。
没龙的末法时代,我却能使用魔法孵蛋,这说明孵龙的魔法能级,高于超凡者使用的普通魔法。”
“呃,你听得懂吗?”看着两人茫然的脸庞,丹妮神情沮丧。
好一会儿,佩雷斯坦点头道:“有所感悟。”
“感悟到什么?”丹妮有点惊喜。
“你与巨龙一样,都能引起魔法潮汐,都该杀。”
“我......”丹妮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即拔剑劈了这混球。
“你这个蠢货,‘龙之母’虽是魔法潮汐的源头,可除了能级高点,本质上与火术士、缚影士这些超凡职业没区别,‘龙之母’能不能孵龙,由更高一级的存在决定......”
见老头依旧一脸“你狡辩,你继续狡辩,可我就是能洞察真理”的表情,丹妮急怒生智,坏笑着问:“你知道异鬼什么时候出现的吗?”
“异鬼是假的!”老博士语气坚定。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丹妮笑容越发诡异,让红鼻子老头心中发寒。
她抽出腰间晴空(瓦雷利亚钢剑),放在老博士头顶:“以女王的名义审判佩雷斯坦,你违背宾客权利,谋害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罪证确凿,惩罚你...披上黑衣,为王国戍边!”
佩雷斯坦傻呆呆道:“我成守夜人了?”
“哈哈哈,对,我饶你不死,去守卫长城吧!”
想到老头面对异鬼大军的场面,丹妮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陛下真仁慈。”白骑士却似松了一口气,真心赞扬道。
中途耽搁了一段时间为佩雷斯坦治伤,等君临城靠近黑水湾的红堡映入眼帘时,已经过了中午的饭点。
作为权利游戏的中心,君临本该让丹妮激动,可刚穿过城门,浓郁的腐臭迎面扑来,粪便、腐烂垃圾、人畜尿骚的味道让她作呕。
大黑与小白在罗斯比路边林子里把丹妮与巴利斯坦放下,如同在旧镇一样,他们先在路边找到驿站,卖了两匹马,继续往西南方向走,由东方的钢铁门进入君临。
大道宽敞,够八匹马并列而行,路面铺着青石板。但街面非常脏乱,厚厚的泥垢与层层粪便,能让马蹄在上面走出厚毛毯的感觉。
建筑布局也差,两边房屋参差不齐,住屋多为二三层的小楼,然后前院后院连着猪圈、马厩、垃圾场,让丹妮有种把它们统统铲平的冲动。
不过,君临的人是真的多,多是穷人,灰扑扑的麻衣,赤着脚,不修边幅,肮脏邋遢,一个个好似挣命的难民。
即便少数几个骑马挂剑的贵族,也多穿着暗色调的皮衣皮甲,远不如自由城邦商人服饰华丽。
在十字路口,一群乞丐向丹妮靠了过来,二十多个年纪不超过10岁的孩子,身上只套了一件缝满补丁的脏T恤,沾着灰尘的屁-股蛋子都漏出来半个,小小手臂如柴火棍般的干瘦,举着个破木碗,用可怜兮兮眼神看着她,嘴里干巴巴喊着:“骑士小姐,发发善心,我饿......”
丹妮心里不是滋味,当时就准备掏出钱包给他们一把铜子。
“给钱没用,他们身后有人。”老骑士拦住了她,然后把她和那群孩子一起领入一条小巷,极为熟练地在迷宫似的巷子里穿行。
这里的建筑比临街房屋更密集,低矮的黄泥巴茅草房,好似一千个乞丐挤在一百平的垃圾场,到处都是小巷,又似乎哪里都找不到路。
下水道早已堵塞,乌黑发臭的废水在路面肆意流淌。可小巷连地面砖都没铺,成了一片长长的烂泥地,孩子们走一步便踩出深及脚裸的印子,时不时踩中一只肚皮鼓胀的死猫,‘吧唧’一声,肠子与白蛆一齐从破烂肚皮里挤了出来,味道浓郁。
“大人,这里是跳蚤窝,君临的贫民窟,”白骑士小声解释道。
“可这也太贫了吧?”丹妮眉头紧紧皱着,“我就不信了,拿出一百万金龙,还不能把这儿建成一片规划整齐的红砖青瓦房!”
“可谁愿出一百万金龙呢?那么大一笔钱。”白骑士摇头叹息。
“当然国王出,这是他的国家,他的子民......国王不就干这个的吗?”丹妮理所当然道。
老骑士侧头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见她神色认真中带着愤怒,不由欣慰一笑:“大人,你的想法与其他国王很不一样。”
“到了。”在一个支了一面脏污帆布棚子的店铺,老骑士停了下来。
第263章 褐汤(求推荐票,求月票)
一栋砖土垒砌的二层小楼,前方一块没有围墙的杂乱院落,院子中央支了一口能放进去一头牛的黑垢铁锅,七八个葛衣男女正在那忙活。
有人往锅底塞木柴,有皮肤暗淡粗糙、身材臃肿的妇人在井边清洗芜菁,有个大胡子男人刀法凌厉为一头死狗剥皮——丹妮从那脂肪发黑的尸体上问道浓重腐臭。
还有人正端着大簸箕,往锅里倾倒连着惨白骨头的暗红肉块,他一边倒,旁边两人一边拿着勺子在大锅里搅拌,可以看出里面已经放了大麦、大豆、洋葱与不知名动物的骨头。
黏稠的褐色汤汁上飘浮一层厚厚油汁,时不时缓慢鼓起一个个眼珠子大的泡泡,炸开,阵阵白气带来诡异的咸香向四面飘散。
“咕咚......”
“咕咚......“
丹妮看着那油腻的汤汁有些反胃,旁边那些“芦柴棒”们却睁大眼珠子,含着手指咽口水。
“客官,褐汤还没煮好......”往锅里倒肉块的方脸汉子疑惑看了丹妮二人一会儿,“二位骑士大人,这地方可没招待你们的好酒好肉。”
“这群孩子,”白骑士指着围在驯马边上的二十多个乞丐儿童,“给他们一人一碗褐汤。”
“等等,”丹妮瞳孔收缩,震惊指着方脸汉子怀里的簸箕,“那是什么?该死,你们吃人!”
却是簸箕有些老旧,竹篾跳出来一根,正勾住一条红肉外的表皮,没有落进锅里。
而那条红肉,完完整整,连着皮,就是所有正常男性都拥有的‘腊肠’。
这群家伙真把“腊肠”当成腊肠吃掉了!!
“喔,这个呀......”方脸汉子若无其事地把大根腊肠揪下来扔锅里,声音平淡,语气却似乎坚定,“我们不吃人,这是鸭脖子!”
另外几个忙活的店员冷漠扫视丹妮一眼,手中动作都没停下,依旧各干各的。
丹妮还想再说,甚至打算拔剑砍人,白骑士一把握住她的手肘,面色凝重地摇摇头,“大人,那是鸭脖子!褐汤店自己不做屠宰生意,只从市民手中收购肉类、蔬菜,煮成褐汤后几乎以成本价出售给附近居民,跳蚤窝几万,十几万人都靠它过活。”
丹妮沉默地把剑按了回去。
老骑士挑下马,走进小院,对方脸男问:“史崔克,最近生意如何?”
“骑士老爷认识我?”方脸男惊奇道。
“呵呵,我在君临住了四十年,跳蚤窝里有几个跳蚤都一清二楚。”白骑士语气复杂。
闻言,方脸男与其他店员看向铁甲铁盔骑士的神色亲热了不少。
“很不好,”史崔克摇摇头,叹息道,“君临五十万百姓,所需粮食、蔬菜、肉食大半来自王领,可北方的狼崽子们没打下一座大城,却几乎打烂了女泉城附近所有庄园。
西境的狮子更不是好东西,铁王座都改姓兰尼斯特了,大军过境时,依旧派士兵下乡抢粮、杀人、强·奸......”
蹲在地上烧火的猪腰子脸青年感慨道:“唉,真怀念劳勃国王在世时的太平盛世啊!”
“是啊,是啊,”旁边十多岁的小伙子点头赞同,“劳勃国王好啊,那时一个铜板能买一根猪肉肠,现在连一个南瓜也要三个铜板,一个金龙甚至只能买到一扇牛肉。”
“不,劳勃国王不算啥,伊里斯国王才叫好呢!”井边洗菜的胖妇人摇头嚷道:“迪科你们年纪小,没经历过当年的‘伊里斯盛世’,人民安居乐业,不愁吃喝,君临人幸福得褐汤生意差点做不下去。”
大胡子屠夫也面露怀念之色,叹道:“是啊,我还记得伊里斯国王统治七国的第十二个年头,一个铜板能在面粉街买十个大苹果,又脆又甜。唉,我已经大半年没吃过汁水饱满的红苹果啦!”
那群店员有人怀念劳勃,有人怀念伊里斯,不了解情况的人八成还会以为那是两位绝世明君呢!
可丹妮明白,他们怀念的不是国王,而是和平年代的夏天!
为何所有人都期待长夏到来?
只因为夏天物产丰盛,如果不发生战乱,几乎饿不死人。
丹妮踢了踢马腹,进入小院,皱眉看了看肉块翻滚的汤锅,问老骑士:“他们的褐汤店真不赚钱?”
史崔克扯了扯自己的脏污麻衫,不高兴道:“你们看看我们的样子,像是有钱人吗?”
丹妮点点头,指着身后那群孩子,问:“为他们提供半年褐汤,我该支付多少钱?”
史崔克掰着手指算了起来,越计算,他的脸色越纠结、越茫然,半响,他无奈一挥手,道:“你随便给吧,十个银鹿,二十个银鹿,都可以。”
“你会不会贪墨我的钱,却不给他们饭吃?”丹妮又问。
“怎么可能?我史崔克在跳蚤窝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史崔克气得涨红了脸,一指白骑士,“你的同伴认识我,你问问他。”
“给他二十个金龙,老史崔克也不会贪墨。”老骑士语气肯定道。
史崔克闻言,感动得眼眶都红了,“老骑士,你掀开面罩让我瞧瞧,这么懂我的人,一定是我好朋友!”
于是,白骑士掀开面罩,露出一脸毛茸茸大胡子。
“你是......”史崔克震惊,“烂泥街的哥伦布?这几年你去哪了,好久没来找我喝酒啦!”
丹妮......
“我不是哥伦布,”白骑士有些失望地拉上面甲,“算了,我见过你很多次,你却不认识我。”
“唉,也对,”史崔克抠抠后脑勺,歉然笑道,“老哥抱歉啊,就像我认识瑟曦太后,可她肯定不知我是谁。”
这个比喻......
“咳咳,不是二十个金龙,”丹妮轻咳几声,打断两个老头的尬聊,“我有一笔巨款要捐给你们店,只希望今后有饿极了的孩子过来,都能吃顿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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