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游:最强龙妈 第108章

作者:辣酱热干面

而且她还有一头龙,用无尽威压让对方骑兵的战马瘫软在地,甚至掀翻自己的主人。

所以每一波敌人,丹妮和她的五百骑兵都在正面冲击中打出碾压效果。

从早晨一直到中午,丹妮浑身浴血,几乎累得从小银马上栽下来。

染血暗灰铠甲上,在缝隙处挂了七八支箭矢,臂甲与胸前板甲也有几道深深的划痕,可见她是真拼命去战斗了。

唔,同时也说明,装备真的很重要!

随着骑兵与前方的无垢者军团会合,战事暂时告一段落。

丹妮坐在一根烧断的木桩子上,轻轻抚摸染血长剑上的七八个白豆大缺口,不由想到之前那个被自己一剑砍断弯刀的小个子佣兵。

两人间的短暂交锋是她今日之战中最凶险的一次战斗。

当时双方骑兵正要发生对撞,小白在后面吼了一嗓子,敌方没吃过“龙精”的战马立刻软了腿脚,其中一名骑兵没踩住马镫,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跨越七八米,直接飞到小银马身前。

也是运气不好,小银马前蹄失力,一下子便被他绊倒,马背上丹妮也不受控制地栽了下去。

即便立刻有骑兵停下准备护驾,丹妮也滚入乱战区,与对方摔下马的骑兵碰了个照面。

没的说,两人几乎同时举起武器对砍起来,丹妮使用双手剑,对方用细长亚拉克弯刀。

那场面......几乎是乔拉与马人的战斗再现,丹妮压根跟不上对方的速度,手臂,大腿、胸口被砍得火星四溅。

也幸亏她早期向白胡子请教过如何应对类似场景。

嗯,她也问过乔拉莫尔蒙。

乔拉告诉她,不要去试着看清对方的刀锋,因为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挨刀不要怕,只需不管不顾,向对方要害攻击即可。

巴利斯坦则教导丹妮,乔拉“一路莽”的路数不算错,但她最好不要学习,因为她是女人,穿的铠甲没他厚,力量也远不如他。

力量弱,则代表对方可以挡住她的攻击;铠甲薄,则意味着她可以承受的攻击次数有限。

嗯,板甲也可能被砍坏的。

还有一点,弯刀重量远不如双手大剑——亚拉克弯刀一般只有四五斤重,而丹妮的杂种剑有十几斤,巴利斯坦的剑更是重达20斤——以乔拉的力量挥动大剑,弯刀即便挡住,也只能减缓长剑挥击速度,丹妮力量不够,只要挡住了便能真的挡住。

对于丹妮,最好的应付方式便是不要去想要害攻击,先尽量打乱对方的节奏,接着才寻找破绽,一击致命。

如何打乱对方节奏?

看他握刀的那支手臂,根据肩膀处的动作,判断他刀锋大概的挥击范围——完全凭肩膀精准推测挥刀位置,在这个“低武”世界几乎不可能——之后再用剑去攻击他距离刀锋范围最远的部位,对方没穿甲,被砍中必然会受伤。

如果对方不管不顾,那就跟他以伤换伤,你有全身铁甲,肯定占优,如果对方强行格挡,那他大幅度改变动作,一定会出现破绽。

至于是什么破绽,便因人而异了。

就像白胡子说的,当丹妮那样去做时,果然发现了对方的一个破绽:佣兵弯刀的材质远不如她的钢剑结实!

她的剑只嘣了一颗米粒大的缺口,对方刃口却出现小拇指指节那么深豁口。

不由得,她又想起白胡子曾说过的话:这世上好钢难寻,维斯特洛也只有君临的铁匠能打造出精良的武器,多数佣兵甚至贵族,使用的铁剑都材质稀烂,故而魁尔斯和奴隶湾的青铜武器并没被淘汰。

嗯,魁尔斯骆驼骑兵使用青铜弯刀与长矛并非他们穷,相反,再没那个城邦敢说比魁尔斯更富有。

他们使用青铜武器只因为青铜武器已足以应付当前敌人。

扯远了。

丹妮发现对方便是白胡子口中“穷得只能使用稀烂武器”的佣兵后,便猛地用剑锋击打对方弯刀。

那倒霉蛋也察觉丹妮的目的,可他不能不去格挡,不用刀挡便要用肉去挡,终于,“当”的一声,他的破刀从中断成两截,丹妮剑势不停,将他脑壳劈成两片。

想到这,她不由在心中暗自发誓:“今后无论如何也要搞一套瓦雷利亚钢全身铠,嗯,还要一柄瓦雷利亚钢剑。”

灰虫子在一片血与火的气息中穿行,跨过冒着白烟的倒伏木栅栏,来到营地废墟中,看到做到焦黑木质子上发呆的丹妮。

她的白龙也趴在一边,正撕咬一匹被烧焦的战马。

察觉到来人,他警惕地抬起狰狞龙头,鼻翼间喷出两条细小火苗。待看清灰虫子的样貌,又低下头继续吮吸一根血糊糊的大腿骨。

“女王陛下,那些被围困的佣兵团如何处理?”灰虫子恭敬问道。

丹妮战甲上的血污与刀痕他都看在眼中,心中对她的敬畏又加深三分。

龙之母不仅能驾驭巨龙,还可以像战士一样挥剑砍人,能不敬畏有加嘛!

不得不说,今日这一战丹妮虽遇到一些危险,但经过铁和血的战火洗礼之后,在士兵心中的威望增加了不止一倍。

第128章 不留活口

“都有哪些佣兵团还在抵抗?”丹妮抬头打量灰虫子,发现他的皮甲上也有些许鲜血,但整体来说比她干净太多,看来无垢者的任务完成的比较轻松。

“还剩七个小寨子。”

这次作战计划中,2600骑兵负责拦腰截断敌方营地,然后驱赶马群由北向南冲击营地。

而五千无垢者则带着两千长弓手在白杨坡挡住敌人的逃跑路线,毕竟吉斯联盟军也不傻,看到远方万马奔腾,自然知道该避开。

等马群绕过白杨坡离开,无垢者再从白杨坡出发,向吉斯残破的营地压迫过去,与两千骑兵形成对敌人的夹击之势。

清理掉散兵游勇之后,两万民伕会背着沙包在敌方小型营寨大门处布置隔离带。

嗯,阻止对方逃跑,无垢者没马,追不上嘛!

“边缘的玫瑰团保存的最完整,次子团被马群冲破营寨,死伤惨重,只剩两百人躲入吉斯贤主的营地。

暴鸦团更惨,他们实力强大,拥有五百铁甲精骑。

可正因为他们全团都是骑兵,搭建的营地与马厩连在一起,近两千匹马跟着马群暴动,营地被践踏得稀烂,几乎没人活下来。”

说到这,一向感情内敛的太监战士也不由面露唏嘘之色,叹道:“最强之佣兵团竟覆灭得最窝囊,他们该早点向陛下投诚的。”

唔,丹妮的“老情人”莫名其妙领了盒饭,好惨。

“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她淡淡说了句,拉下面甲,站起身,对远远将她围成一圈保护起来的马人骑兵喊道:“阿戈,让巴利斯坦爵士按计划,配合无垢者往北清理10公里。”

“是,卡丽熙。”

“走吧,完成收尾工作,我们也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丹妮对灰虫子道。

见她过来,立即有马人牵来一片黄色皮毛的高大骏马。

嗯,她的小银马马失前蹄,摔伤了。

已经不足五百之数的铁骑护卫再次以丹妮为中心,快速围拢过来。

小白也吐掉嘴里的骨头,扑扇着翅膀飞到丹妮头顶,绕着圈跟随队伍缓慢前行。

“魁洛,我们损失了多少兄弟?”丹妮问身边的铁甲护卫。

与阿戈三个血盟卫不一样,魁洛加入女王铁骑护卫后便开始适应铁甲。

“死了20个,40个受伤,卡丽熙,您伤势如何?”马人少年关心问。

他之前可是亲眼见证丹妮摔马全过程的。

“没事儿,内甲缓冲大部分力道。”

全身铠的穿戴过程非常复杂,并非在衣服外面套一层铁皮就完事儿了。

从贴身棉衣开始,轻薄柔软的皮甲,柔韧且弹性十足的内垫,丝绸或者亚麻布外套,最后才是铁甲,如果想要更美观,还可以在铁甲外再披一层大衣。

当然,普通武士压根没财力组装完全套装备,对他们来说,质量差的内甲反而会影响武技施展,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在铁甲内加一层皮甲。

而贵族骑士与普通铁甲骑兵的区别便在于:同时在战场上摔下马,贵族老爷缓过神来后,屁事没有,爬起来继续挥剑猛劈;普通骑兵即便不摔碎内脏,也会内出血,八成无力再战。

还有一点,有精良内衬的铁甲可以部分抵抗锤击,而普通铁甲遇到挥舞钉头锤的猛男,几乎磕着就伤,砸中便死。

嗯,在铁甲骑兵对战中,铁锤的杀伤力最大,其次为精钢长矛,再次为双手重剑,最后才是弯刀。

“无垢者与长弓手伤亡如何?”丹妮又问步行跟在她身边灰虫子。

“无垢者与长弓手一人没死,只有十几名战士被流矢擦中。”

末了,灰虫子恭敬赞叹道:“陛下,您打了一场足以被人称颂千万年的战役呢!”

这并非刻意恭维,吉斯人的奴隶士兵不提,黄丝披风也很垃圾,但五千佣兵太过可怕。

佣兵名声不好听,但战力却真的强大,无论单兵战士的武力,还是小军团集体作战,在这个异世界,几乎超越所有国家、城邦的正规军。

这么说吧,五千佣兵硬肛五千无垢者,无垢者有一半可能要输。

与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不同,佣兵战技术水平太高,还非常全能,很多佣兵既能当骑兵,又能成为弓箭手,给他配备铠甲,还能成为重甲骑士。

比如乔拉·莫尔蒙,他曾经当过佣兵,与几个不出名的小佣兵团签订劳工契约。

以乔拉的水平,也只能成为50人队伍的小队长——他在佣兵界中的最高职位,多数情况下,他只是佣兵团中一名普通成员。

更重要的是,佣兵团比无垢者富裕,装备更好。

比如在万马奔腾中团灭的暴鸦团,明面上只有500名骑兵,却配备1500匹战马,和500匹驮马,其余物质更是不计其数。

“卡丽熙,您可以再增添一颗铃铛啦!我敢说,大草原上再没一位卡奥有胜过您的战绩。”

魁洛也兴奋异常,为自己能够效忠如此伟大的卡丽熙而深深地自豪。

“卓戈卡奥在夜之国度也会为您欢呼。”

如果你不说最后一句话,这次的马屁算满分,现在扣四十分,让你及格,再接再厉。

丹妮心中吐槽,嘴里却悲天悯人地说:“全靠众将士用命,为了解放奴隶的伟大事业,我们今天牺牲了很多兄弟,明天还会失去更多的战友。”

“为卡丽熙战死是我的荣耀!”魁洛立即说道。

“我等愿为女王陛下效死!”四百多骑士齐声大喝。

很好,军心可用,士气高昂啊!

也许可以改变既定策略。

之前只想打退这波攻击,然后等龙再成长一年,同时种一年田,最后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奴隶湾。

但奴隶主大肆雇佣佣兵团的事提醒了她,奴隶主老有钱了,那群该下地狱的家伙正在用她的钱雇佣士兵攻打她的城池,这......

丹妮愤愤然地想到。

“不要杀我,不要——额啊——”

突然的,一声惨呼惊醒沉思中的丹妮。

“怎么回事?”她拍打几下马腹,快走几步,来到队列前方。

不远处一名胸口印有巨大龙头图案的麻衣男子,正趴在一具尸体上,死命从拉扯对方脖子上的链子。

正午阳光下,链子反射点点金光,手指粗的金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