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实在太宠我了 第112章

作者:重楼不要粉

“剑榭残烟里,佳人昔此居。

花犹笼锦瑟,苔自绣帷车。

女侠临诗苑,如仙随风去。

销愁不道酒,凡俗失青色。”

“好诗!”

单论此诗,或许因为时间太短、又是指定命题的缘故,质量只能算是中等。

但跟先前那些打油诗一比,这首诗的好就凸显出来了。

正应了那句话:

不是我多好,全靠同行衬托!

所以王颖秋第一个叫起好来,心中还不免感慨,总算听到一首正常些的诗了。

有她带头,大厅里其他书生也轮番叫好,站在外围无人问津的荆哲撇撇嘴,很是不服。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写出这样的诗来,陈剑南已经很厉害了,但跟他一比,就差的太远了。

获得王颖秋的认可,陈剑南意气风发,朝众人拱手推笑:“诸位谬赞了,清秋女侠惊为天人,奈何在下笔力不够,倾尽全力,也只能如此!”

“陈公子过谦了!”

王颖秋笑笑:“陈公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写出这首诗十分难得,不愧为雍州第一才子!”

“第二才子,是第二才子!”

众人回头,看着荆哲憨傻如跳梁小丑,哄堂大笑,又转回身来,不再管他。

“……”

妈的,一群憨批!

“既然陈公子写完了,那在下也献丑了!”

这个时候,宋基茂缓缓来到人群中间,全场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他闭眼昂头,嘴角上扬,十分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艹,逼王!”

陈剑南啐了一口,暗暗骂道。

“无仙苑,幽径长。素手如玉,净琴为君张。落花流水恋幽芳,眉间心上,点点桂花香。

结青衣,晚秋凉。孤影随剑,此景最断肠。青云门里谁争王?红尘为伴,莫笑伊轻狂。”

待他念完,王颖秋并未着急点评,而是细细咀嚼。

“结青(清)衣,晚秋凉,清秋…原来只是听闻宋公子京州第一才子的名号,但这几年宋公子常居宅中,无缘得见。今日有幸目睹宋公子临场作词,而且句句都能扣题,实在令人叹服!”

王颖秋痴迷于诗词,见到好词未免话多。

这首可以说是近半年见到的最好的两首诗词之一了,另外一首则是春水诗。

又笑着看向清秋,“清秋妹妹,你觉得这首词如何呢?”

清秋淡淡道:“其实我也不懂诗词,但这词中却有能打动我的地方,多谢宋公子了!”

她说的是实话,平日里鲜有接触诗词的机会,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共鸣,点评极为简单。

说完之后,她又站出来,朝宋基茂行了一个抱拳礼,这在一群读书人中似乎显得不伦不类,但宋基茂却是受宠若惊,忙作揖回应。

青云门首座清秋那可是出了名的高冷,今天他不仅跟自己说了那么多话,而且还跟自己行了个礼——她不会看上我了吧?

宋基茂偷偷瞄了清秋两眼,自恋的想着。

刚刚才出过风头的陈剑南显得有些落寞,他本以为自己已经跟宋基茂相差无几——但那不过是跟前几年的他相比而已,很明显,这几年,他又精进不少,现在的他远不是宋基茂的对手。

两个人放在一起,高下立判,胜负已分。

众人已经开始祝贺起宋基茂来。

宋基茂得意拱手,“献丑了,献丑了!”

这个时候,憨憨捧着一个小酒坛从外面跑了进来,大厅里的人都在跟宋基茂祝贺,并未有人留意。

但荆哲却看到了,嘴角一扬,站了出来。

“嗯,你确实是献丑了!”

“……”

……

京州城作为安国都城,确实能人辈出。

宋基茂的水准,远远超出荆哲预期。

正如王颖秋所说,他刚才写的词不仅句句扣题,而且措辞精致优美,意境远非陈剑南那首诗能够相比。

最关键的,这并非事先准备好的词,而是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临场发挥所作,让人叹服。

可惜,他遇到了剽王荆哲。

听到他的话,众人再次回过头来。

他们实在想不通,珠玉在前,他哪来的胆子说别人“献丑”?这岂不是把脸凑到别人的巴掌上讨打?

宋基茂眯眼看他,冷笑道:“怎么,你是不是想说,如果你能喝到烈酒,就可以作一首比我还好的诗词?”

“那是当然。”

“呵呵,那你只能去梦里了,因为只有梦里你才能喝到烈酒!”

“哈哈哈~”

话音刚落,众人都非常配合的大笑起来。

就连王颖秋都抿起嘴来:这人,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不用等到梦里,现在就可以了!”

说着,荆哲从憨憨手里把酒坛接过来,“这次我来京州呢,就是听说京州有人能制造烈酒,呵呵,恰好被我找到了!”

“烈酒?”

众人大惊,都朝他手中的酒坛看来。

于是,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荆哲把酒坛的盖子打开,瞬时间,酒香四溢,满屋飘香,竟是比王颖秋刚才拿来的那壶酒更芳香馥郁了数倍!

“这…果然是烈酒啊!”

有人凑近酒坛,用力一嗅,陶醉道。

这个时代的人平日里喝的都是低度酒,所以对烈酒的气味格外敏感,凑近一闻便闻出来了。

“都让让!”

“我闻闻!”

“还真是!”

“好烈啊!”

看着众人争先恐后的往前凑着,王颖秋低头看了看手上的酒壶,瞬间感觉不香了。

————

第一四〇章 清秋(为西上闕舵主加第六更!)

荆哲来无仙苑的目的,就是为了推销烈酒。

不然他才懒得听这些书生聒噪,直接去芬芳园不香吗?

至于如何推销烈酒,方法其实很简单。

毕竟烈酒在安国属于稀缺物品,只要广告做的好,不愁买家。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炮制当初在雍州时演戏的套路,只可惜,邙山上的几个影帝不在,而憨憨也就做些力气活好用,让他演戏纯属自残。

所以他只能改变策略,换了个思路,才有了现在的一幕。

“这当真是烈酒!敢问阿坤公子,这烈酒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荆哲把盖子盖上,小心翼翼的将酒坛子抱在怀里,警惕的看着众人,“这个…自然不能告诉你们!”

“阿坤公子,既然你能买到烈酒,告诉我们又有何妨?”

“是呀是呀!”

荆哲却连连摇头,“不能告诉你们,起码现在不行!”

随后又认真分析道:“我喝了这烈酒,赋诗作词那是信手拈来,等中秋诗会的时候,定能大展拳脚!若是你们喝了烈酒也是如此,那岂不是要抢我的诗会头名?”

“……”

众人有些无语,很想跟他说:大哥醒醒,真当喝口烈酒就能作诗了?那干脆都不用看书了,抱着烈酒喝就是!

这个时候王颖秋说道:“既然烈酒在此,不如阿坤公子现在喝一口,给我们作一首诗词,让我们开开眼如何?”

“对呀对呀!”

众人又是拍手附和,想看看到底真假!

以荆哲傲娇的性格,刚才你还对我呵呵,转眼又让我作词,我才不作呢!

但考虑到要为烈酒造势,他决定不计较那么多,点头道:“既然园主这么说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作一首吧!”

“……”

……

用酒坛倒了一盅烈酒,顿时,烈香满苑。

荆哲仰头,一饮而尽,然后大呼一声。

“好酒!”

众人静静看着他的操作,对他是否能作出跟春水词相同质量的诗词来依旧持怀疑态度,其实就算质量差些,他们也能理解,毕竟春水词的起点太高,想要超越实在太难。

而旁边的陈剑南则是一脸阴郁:装神弄鬼,看你等会作不出来,我会把你刚才嘲笑我的加倍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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