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焰火璀璨
果然,没几天就传来消息,陈浩南一行人去澳门执行任务失败,死了一个兄弟。
……
码头。
“你打算怎么办?”
“我打算去夷洲,找我表哥。”
“拿去吧,不是我给你的,是南哥个给你的,你过去也要用钱,到了那边,人生地不熟的,带个劳力士要硬气一点。下马问前程,到了那边凡事要自己小心。”
山鸡登上早就约好的船,对着岸上的大天二挥了挥手,摸着放在兜里的手表,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古惑仔就是这么穷,在没有上位之前,弄的那一点点钱根本积攒不下来。
之所以都喜欢带着大金链子大金表也是有原因的,万一有一天需要跑路,就算毫无准备的时候也有大金链子可以换一笔钱,这笔钱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当然,那种沾水会掉色,泡澡会浮起来的货色不算,那就是装B,而且会装成傻B。
慢慢回过神来,山鸡朝着四周望去,渐渐的,他感觉有些不对。
“喂喂喂,什么情况,这不是去夷洲的吗?这怎么好像不对?”
“夷洲,呵呵!”
周围也想起了一片哄笑声,山鸡被一群不怀好意的大汉盯着,心里有些发毛,“你们干什么,我可告诉你们啊,我是洪兴的!”
“洪兴,嘿嘿,我们老板要见你。”
“你们老板是谁?”山鸡有些纳闷。
“香港还有那个大佬要用老板称呼!”大汉冷冷一笑。
山鸡脸色猛地大变,嘴角抽动几下,哭丧着脸道:“我,我,我不去行不行!?”
“你猜!”
……
来到王国大厦,山鸡感觉浑身别扭,王轩老巢出入的人都是西装革履的,穿着打扮都十分正式,说是有活力的社会团体都没人信,再看看自己,皮夹克,牛仔裤,染成红色的头发。
平日里跟洪兴的混混在一起还不觉得什么,反倒是自我感觉良好,可真到了这种正式场合,才察觉出自己的格格不入,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
来到王轩办公室门外,看到利芝的时候眼睛又是一亮,要不怎么说狗改不了吃屎那,身体不由自主地就想走过去调笑几句。
脚步刚刚迈出就被一只大手掐住脖子,疼痛的刺激让他一下反应过来自己是在那里,礼貌又不失尴尬地对着张志一笑,“大哥……”
“想干嘛!?”
“没,没想干嘛,就是表示一下尊重。”扭过头对着利芝僵硬一笑,“你好,你好。”
利芝都没拿正眼看他,换成没来这里之前,即便厌恶这种小混混,她也不敢表露,现在嘛……
“老板在里面等你们,进去吧。”
“谢了,利小姐。”
张志也显得很客气,即便他现在是每天贴身保护王轩的人,但,亚洲小姐冠军级别的女秘书,谁知道老板有什么打算。
毕竟老板还没结婚,虽然大家都喊沈乐曼为老板娘,老板在外也这么叫,但,确实还缺一个仪式。
而且,就算举行了仪式,谁又敢轻视利小姐。
推门带着山鸡走了进去,王轩抬头,看着这副打扮的山鸡就想笑,板着脸沉声说道:“山鸡。”
“没没没。”山鸡低头哈腰,两个手摇的跟风车一样,脸上笑容十分僵硬,现在的王轩名气更大了,这种话在王轩嘴里说出来,再加上这副表情,山鸡感觉腿都打颤。
“鸡,小鸡的鸡。”
伸出右手做了个小鸡吃米的手势,脸上陪着笑。
“哈哈哈哈,就喜欢你这种没脑子的性格。”
看到王轩笑了,山鸡立刻松了一口气,别管这话是好是坏,反正是大佬笑着说出来的,那就当是夸赞自己了。
没毛病!
一般人想挨骂还没机会那!
这一点,山鸡拎得清,他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一个抢过蒋天生……西瓜的男人!
第一百三十四章:什么叫反正也死不了?(求订阅,求打赏)
山鸡的性格确实比较讨喜,大大咧咧没什么心机,待人比较实诚,缺点是性格冲动,好色如命,做事也不那么靠谱,虎了吧唧的性子来了,啥事都敢干。
这种人没那么多心机,比靓坤那种阴狠性格的家伙强多了。
“你要去夷洲?”
“是的,大佬。”山鸡喊大佬喊习惯了,顺嘴就秃噜出来,等发现王轩脸色一沉的时候才反应过来,抬手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是,王先生。”
王轩没有什么其他的表示,第一次,可以原谅,“去夷洲干什么?”
“我表哥在那边,听说混的不错,我准备去投奔他。”
王轩点点头,“你表哥在夷洲三联帮雷公的手下做司机,投奔他确实是个选择。”
山鸡眼睛瞬间瞪圆,“这你都知道,我都不清楚啊!”
“我清楚的事情多了,不然为什么现在我坐着,你站着。”
山鸡挠了挠脑袋,这话他真不知道该怎么接了。
“给我做事吧。”
“啊?”山鸡真没想到王轩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来,他现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就他这种档次的家伙也能值得王轩亲自邀请?
这倒不是他自己看不起自己,实在是王轩的风头太盛了!
特别是前段时间王国娱乐开业,警方大佬都去捧场了,这事被报道出来后实在是在地下势力中掀起不小风浪。
别看黄志诚和鲁胖子在整个香港警方中只是中层领导,可,洪兴和东星的大佬见了也要客客气气的,而且也绝对邀请不到这两位给自己生意剪彩。
兵就是兵,匪就是匪!
无论你私下里多么风光,到了警方面前,是龙你也的盘着,是虎你也的卧着。
一个普普通通的军装警也能吓得一群持刀的小混混掉头就跑,靠的就是那一身官皮。
所以,现在能跟黄志诚和鲁胖子一起谈笑风生,有面子邀请人家来给剪彩的王轩,在整个地下势力里已经传奇一般的人物了。
也许地盘不大,也许手下不多,但,面子绝对够大。
这也是山鸡为什么怀疑自己听错了的原因。
他,一个办事不利,被洪兴扫地出门的四九仔,也有资格被王轩亲自邀请?
“怎么着,你还不愿意啊?”
“没没没,我就是不敢置信,我这……”山鸡低头大量一下自己的穿戴,感觉好丢人。
“我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我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霸气!
山鸡却觉得,再没这么贴切的形容词了,而自己能被王轩看上,这么说……他腰板立刻就挺直了起来。
不再问山鸡的意思,借他几个胆子也不敢拒绝,王轩对着张志说道:“带他换身衣服,穿成这个样子丢人,送去学校那边好好学学普通话和礼仪,学不好用电棍使劲出溜,反正也死不了,一个星期后我要看到成果。”
什么叫反正也死不了?
山鸡听的头皮发麻,有心反对可却不敢表露出来,电棍啊,他也是听说过的,东星大佬都被电出屎来了,想想都吓人。
对着王轩毕恭毕敬地行了一个礼,一转身立刻变成了哭丧的脸,跟着张志走了出去。
现在的山鸡连看美女的心思都没有了,深深为自己未来一个星期的生活担忧,自己要是也被电出屎来,那可就没脸见人了。
张志可没时间管山鸡,喊了一个保安过来带山鸡去换衣服,原来的那套直接扔了,随后去楼下,影视公司那边自然有造型师给山鸡理发。
折腾了一个小时之后,山鸡傻愣愣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白衬衣,黑领带,一身笔挺的黑西装,干净利索的小平头,在加上一个黑墨镜,面无表情地往镜子前一站,气质果然大变,再不是之前的小混混了,现在说一句大佬都有人信。
伸手摸了一下脑袋,“妈的,太帅了。”
现在他特别想冲到陈浩南一群人面前,让他们看看,自己到底多有范!
再等等,再等等,跟了老板,未来出头之日不远,等兄弟混出点名堂之后再风风光光的回去。
山鸡不傻,不管自己是因为什么原因被王轩亲自邀请的,反正自己肯定是有价值的,被重用是早晚的事,不然王轩不会开口。
虽然山鸡和陈浩南是兄弟,可兄弟不代表互相之间没有个攀比心理,为什么富贵要还乡,就是因为在外人面前没什么好显摆的。
可随后的一周山鸡就没了最初的兴奋,或者说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平日的习惯要完全改过,再也不能吊儿郎当的,还要学习普通话,省的到了夷洲交流都成问题。
其他接受军训的家伙,改那些臭毛病的时间是一个月,换到他这里,就一周。
直到从学校出来之后他精神都有些恍惚了,不打你不骂你,犯了错误就电你,他是真的被电怕了。
但是,不得不说,人的潜力是无穷的,虽然时间短,可他能感觉出来自己已经焕然一新了。
也必须焕然一新,不然还要回去受苦。
再次见到王轩的时候,山鸡再没了那股子小混混味,看起来干练了很多。
“你们之前真的是白混,十年,看看这十年来都得到了什么?穷的跑路的时候身无分文,一块金表还是别人送的,留起来吧,做个纪念。”
对于这一点,山鸡无话可说,不光是他,即便自律的陈浩南也没什么积蓄,房子20多平米,有俩钱都买跑车和金表首饰了。
但混混不都这样吗?
陈浩南都算好的了,至少关键时刻还能拿出来一个金表。
“跟着我的人,从来没有受穷的,这一点,香港所有地下势力都比不上我。”
这些话不是白说的,要让山鸡明白跟自己的好处,两人之间又没一毛钱的交情,王轩认为,足够的利益是让人死心塌地最快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