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焰火璀璨
周遭那些挡路的贼兵,被他蛮横地一撞,纷纷吐血倒飞出去,至于劈砍上来的刀枪,在运气罡气的典韦面前,根本就是挠痒痒,除了捅破了身上的衣衫外,根本无法破防,就更不用提给他造成什么伤害了。
蛮牛一般直接冲出人群,闪电般来到那贼首身后,真·沙包大的拳头抡起,照着那贼首就砸了过去,拳头还未到,带去的拳风就已经刮的贼首面目刺痛了。
眼见贼首就要被打爆脑袋,陡然典韦便听到王轩大喊,“抓活的!”
贼首发出一声凄厉惨叫,以为就要命丧黄泉,那成想堪堪到了眼前的拳头忽然变做巴掌,一下狠狠拍在脑门子上,整个人飞在半空中的时候就彻底失去了知觉。
王轩几个起落,随后就赶到典韦身边,低头看了看贼首肿胀脑门上的大手印,砸吧砸吧嘴道:“你确定人没死?”
“肯定没死,俺力道控制的很地道。”典韦胸有成竹地说道。
王轩看了看那巴掌印,在想想这厮拍在自己肩膀上的力度,很想问问典韦,你特么说这话不觉得亏心吗?
这贼首,即便醒过来,怕也是个傻子了,真不知道还能不能问出点什么来。
“回去,抓几个活口,这次别打晕了,要活蹦乱跳的,其他的能杀都杀掉!”王轩吩咐了典韦一句,典韦立刻蹿了回去。
王轩见过了太多了尔虞我诈,虽然不了解这个世界,而且这世界人的武力下限极高,但是,本能的,王轩觉得这些人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军。
正规军和有素质的山贼土匪在外行看来可能没什么差别,但却逃不过王轩这个搞了几十年军旅的人,这些人身上带着一股子正规军的味道。
原本两百多盗匪占尽优势,眼看就要大获全胜,忽然形势急转直下,短短时间之内就损失了将近百人,现在,贼首被生擒,那银甲青年也带护卫开始反击,大势已去,这些贼匪立刻开始四处逃窜。
典韦回头又杀了二十几人,眼见其他贼匪逃了个差不多,这才想起王轩的吩咐,立刻抓了两人摔在脚下,两个贼匪被摔的骨头都要散了架,爬都爬不起来。
王轩慢悠悠地走回战场,满地的鲜血车残肢碎肉,这些他早就见惯了,到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终于杀散了贼匪,那银甲青年快步来到王轩二人面前,对着王轩深深一礼,“多谢这位公子仗义相救,在下东海郡糜芳感激不尽,还未请教恩人大名!”
糜芳!
这个名字王轩十分熟悉,虽然在三国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之中是个小人物,但其所能关联的却都是千古留名的大人物。
比如关二爷败走麦城,就有他的功劳,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有一个国色天香的三国十大美人之一的妹妹,汉昭烈帝刘备的夫人,糜贞!
“在下王轩,谈不上什么恩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嘛,出门在外,谁还不会有遇难处的时候,力所能及的,能帮忙就帮帮忙,结个善缘,说不定哪一天,我遇到难处的时候,就有贵人相助了那!”王轩笑着扶起糜芳,继续说道:“所以,糜芳兄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王轩这话说的极其敞亮,让人心里听着就舒服,很多时候,你越是不居功,别人越是会记得你的好。
那些成天把我是你救命恩人的话挂在嘴上的,是最惹人厌烦的,遇到知恩图报的还好,遇到个性情凉薄的,弄不好就来个恩将仇报了。
“救命之恩,王公子高义,可以不在意,但若在下不认,岂不是忘恩负义。”说吧,糜芳扭头朝着车里招呼道:“小妹,还不来见见恩公。”
车内,那小美人一直通过窗帘的缝隙看着王轩,此刻听到二哥喊声小脸立刻就是一红,不停地深呼吸着,一定要确保第一次见面不能失了礼数。
王轩也早就发现车内有人一只在看着他,只是隔着个车厢,他也不知道是男是女,此刻听糜芳这么一喊,他不由得心中一动,会是她吗?
大名鼎鼎的糜夫人!
一只芊芊玉手从车帘中伸出轻轻掀开门帘,当先探出的是一只穿着棕色鹿皮靴子的小脚,随后是淡粉色绣着菊花的云烟衫,慢慢的整个人从车中下来,一张鹅蛋粉脸,杏仁样的大眼睛顾盼有神,粉面红唇,身量亦十分娇小,紫色的丝绸的曲裾深衣,绣了繁复的花纹,衣襟上皆镶真珠翠领,外罩金边琵琶襟外袄,小小年纪,便展露出了绝世风姿,让这个血腥气十足的战场上都少了几分肃杀之气。
“小女子糜贞,见过王轩公子,谢公子救命之恩。”说着糜贞踩在车厢边沿,对着王轩盈盈一拜,大家闺秀那种气度展露无疑。
糜芳微微一愣神,正常来说,女子的姓名是不能告诉陌生男人的,可随即想到这是他们兄妹两人的救命恩人,他便也释怀了,总不能让人家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救了谁吧,他们糜家虽然是商贾之家,可也不是不懂礼数的!
王轩看着这小萝莉,忍不住心里赞叹,小小年纪就这么这么美艳动人,长大了还了得!
余光扫了糜芳一眼,王轩心中暗自念叨:就冲糜贞这一点,糜芳,以后,你就是我兄弟了!
此刻的糜芳还为自己小妹,在这血腥一片的战场之上,依旧表现的落落大方毫不却场而感到高兴,却对某个王姓男子已经彻底把他看做兄弟的事情一无所知。
“糜姑娘不必多礼,这里血煞之气太浓,不是说话的地方,还是赶快进的车里,免得让糜姑娘晚上做噩梦。”王轩见过的美女太多了,并没有上演被惊呆了这种狗血剧情,只是十分礼貌地着糜贞一样,随即展颜一笑地随口说道,把一个温润如玉谦谦君子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这淡淡一笑,看的糜芳心跳不受控制的开始加速,脸上都泛起了一丝红晕,赶紧微微低头。
被王轩这么一提醒,糜芳也想到了这里实在不适合久留,也赶紧说道:“小妹,你且进去车里,咱们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糜贞再次对着王轩一礼,便转身进入到了车内,心里还在念着,这王公子果然非同一般,看见我根本没有表现出那种色授魂与的样子,之前见过的那些男子与其一比简直如同登徒子一般,大哥还说那些人是什么名门之后,多么有才学,哼哼,与王公子一比真的是辱没了才子这个名字!
王轩虽然不介意战场的血腥气,但也不愿意在这里多待,回头对着身边的典韦说道:“典兄弟,弄几个大坑出来,把这些尸体掩埋了吧,不然尸体腐坏,容易引起瘟疫!”
典韦点点头,一跃来到路边,挥拳朝着地面砸去,那离体的罡气砸在地面之上“轰隆隆”作响,两拳便炸出一个四米来身的大坑,再次跳到一边继续,没几下,四五个大坑便出现在路边,足够埋葬地上这一两百具尸体了。
典韦这一番操作,看的糜芳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瞪出来了,这位竟然是罡气外放境界的绝世高手,简直不可思议!
就刚刚那种贼匪,别说两百了,就是两千人,在这位面前也啥都不是,杀光他们,无非是时间问题罢了!
只是,刚刚怎么就没注意到他?
真是,奇了怪了!
不过,想来这位定然是王轩的护卫,那,自己这一行人的命就是这位王公子救的!
第五百九十四章:小露一手
事实上,不论糜芳怎么想,典韦都是不在意这些的,他的人生观相对简单,吃得好,睡得香,有架打,这就够了,现在的典韦,连个媳妇都没有,就更不会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见典韦挥手间就砸出一个个大坑,王轩脸上挂着微笑,一副见惯了的样子,心中却掀起波浪,你特么确定还是个人?
虽然之前典韦就说过自己是罡气外放的境界,但单纯的境界介绍并不能让王轩明白这到底是个什么状态,刚刚厮杀的时候,典韦也没用全力,所以,直到这一刻,王轩才明白所谓的罡气外放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简单的来说,就个人形自走火炮,或者用火箭筒更恰当一些,在其罡气覆盖的半径之内,威力比特么火箭筒都强出数倍,至少,一般的火箭筒没办法在地上炸出一个两米多深的大坑,最重要的,这是无限弹药,起码在典韦罡气耗尽之前是这样的。
王轩都不能想象,若是给典韦换上大铁戟,又会是个什么光景!
反正王轩确信,若是自己正面对这一拳,就只能雇佣一批人给自己到处捡尸体了,稀碎稀碎的尸体!
微微摇头,放弃了脑海中自己变成一地碎肉的想法,王轩转过头来自然而然地对着糜家的护卫说道:“受伤的到一边清理,包扎伤口,没受伤的赶紧来整理搬运尸体。”
许是刚刚王轩和典韦救了他们的命,也许是因为王轩身上的上位者气势太足,除了少数几个护卫看了糜芳一眼之外,其他的都立刻行动起来。
糜芳也愣愣地点了点头,一点反对的意思没有,说实话,这会他也有些不知所措,刚刚经历一场大战,险死还生,此刻放松下来感觉精疲力竭,若不是救命恩人王轩还在这里,他都要倒头就睡了。
“你们,等等!”王轩见这些受伤的护卫,直接就在身上私下带血的布条用来包扎伤口,立刻出声阻止。
你确定那些血迹是自己的?
这特么直接就往自己伤口上包扎,就不怕的了艾滋?
好吧,这里没有艾滋,但鬼知道有没有别的病,就是感染破伤风也受不了吧!
一群伤病不明所以地看着王轩,王轩叹看口气直接说道:“不要这么包扎,会让伤口腐烂的!”
“糜芳兄,你车队之上和有干净的布匹。”王轩扭头看向糜芳。
“有的。”
“那好,拿出来一匹,撕下来一些就够了。”
“但凭王公子吩咐。”
王轩吩咐人取来布匹撕成五公分宽的布条,又让所有人把伤口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再用布条包扎起来,车队之上,连最基本处理伤口的药材都没有,看的王轩直摇头。
在大明的时候,他可是早早就在军中普及了军医,对于伤口的清创处理和伤药的制作找就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体系。
王轩在空间中取出一张‘刀兵符’,这玩意那道士也只预备了几张,现在王轩还不会自己绘画符篆,可谓是用一张少一张。
不过,考虑到糜贞,嗯,以后糜芳就是自己兄弟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糜家的护卫也算是自己的护卫,这才算说服了自己。
让人取来一罐子清水,王轩调动了体内大量灵力,用尽全力催发了手中符篆,顿时,一阵耀眼的乳白色光芒从手中亮起,遥遥朝着陶罐中的清水中一指,一道白光直射在了陶罐之中,水波一阵荡漾,清水中立刻泛起点点光芒。
事实上,正常用法只需要一点点灵力为引即可,或者直接点燃插在水中也行,但为了追求声光效果,王轩才故意如此做的,没办法,什么法术都不会,只能笨拙的用灵力硬堆。
这道不是王轩想要装逼,而是单纯地想要让大家更相信,这东西对治疗伤口有意想不倒的作用。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现代社会培养出来的人更知道,包装和广告的重要性,他能让淀粉片变成包治百病的良药,最终的是,还真又能给你吃出效果来,然后主动帮你义务安利!
就是这么神奇!
就像现在,百来人都睁大眼睛惊奇看着这一幕,完全不明所以,但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受伤的人,没人喝一口,能加速伤口愈合,防止伤口腐烂。”
王轩一句话说完,受伤的立刻争先恐后地凑了上去,生怕自己抢的慢了,前面的人把这加力法力的水给喝光了!
“排队!”王轩厉声一吼,那身上位者的气息展露无疑,立刻让队伍变的十分有秩序起来。
一旁糜芳看的暗暗称奇,心中不由自主地开始猜测其王轩的来历了,只要有功法,武艺可以学习,实力可以修炼,这些东西,通过努力都可以得到,但这身完全来自上位者的气势,让人一见便不由自主的听从命令的能力,却一定是世家大族或者是深居高位者才能拥有的。
这是掌控了千人万人生死,一言可定兴衰者才能培养出来的。
贫民百姓,即便像典韦这种绝世猛将,他糜家这种天下有数的豪商,都根本不可能拥有这种气势。
一直躲在车厢之内的糜贞更是看的两眼开始冒小星星,上一次见到有这种气势者,还是远远在陶恭祖身上看到过,其他人,即便是他大哥,掌握上万户奴仆的糜家家主,身上也没有这种气势。
排着队,一人一口之后,所有伤者都直观地感受到伤口再也不疼了,而是微微产生一种酥麻感,这是伤口开始愈合的标志,越是亲身体验过,越是知道这一口水给自己带来了什么。
在这里时代,虽然人的身体素质都强了后世不知道多少倍,但由于医疗技术的落后和医生的缺少,受伤之后普通人只能听天由命,祈祷自己运气够好,伤口不会感染发炎最后要了自己一条小命。
只有真正的上位者,才能有医师来给他们治疗。
所以越是底层人,越是知道珍惜,一群伤者顾不得地上满是血迹,纷纷跪下来给王轩行礼。
王轩坦然受了这一礼,只有如此,这些护卫才会觉得心安,毕竟,他们除了一条烂命之外,没有其他能报答王轩的东西。
哦,不对,他们的命都是糜家的,他们没有任何能报答王轩的地方!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这些社会底层的人,连被称为百姓的资格都没有,好一点的叫草民,剩下的只能叫做奴仆了,身家性命全部是主家的,连自由都没有。
即便如此,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卖身为奴的。
因为卖身为奴后,虽然失去了自由,但你的吃喝全部由主家供给,即便是到了灾年荒年,也不用为吃不上饭担心,与那些动辄被冻饿而死者,已经强了千倍万倍了。
这些草民可没有那种‘不自由,毋宁死’的觉悟。
那都是吃饱了撑的人才有资格玩的,饭都吃不饱的人,没心思琢磨那些有的没的。
所以,之所某岛上有这么多闹事的暴乱的,就是袁大大的错误,让他们吃的太饱了。
让伤者在一旁休息,王轩又开始指挥那些没受伤的清理地上的尸体,把刀枪兵器和身上的东西都翻找出来放在一边,尸体直接扔到大坑里填土掩埋。
“王公子,这些贼匪身上的东西为什么要留下,这个,有什么用?”糜芳现在这句公子叫的更加有底气了,便是因为公子这两个字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的。
《仪礼·丧服》:“诸侯之子称公子。”
先秦称诸侯的儿子为公子,比如大名鼎鼎的战国四大公子,到了汉朝便泛指豪门士族的年轻男子,是对官僚贵族之子一种尊称。
“这个当然有用。”王轩朝着那一堆兵器努努嘴,“你就不觉得这些贼匪战斗力太过强大了吗?”
“呃……我明白了!”糜芳眨眨眼,恍然大悟,“确实,这些应该都是贼匪中的精锐,不然,我带的这一百多家中护卫都是好手,一般的贼匪早就给杀散了。”
“……”王轩无语地看了糜芳一眼,什么特么玩意你就明白了!
我特么说的是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