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洛绫
所以能像陈轩这样,两次boss两次都掉金装的情况,肯定没有人。
没想到,他现实里运气不怎么样,可在游戏里好像挺欧的。
最后,陈轩又杀了两只狼王,才成功升到十级。
最后学会了一个很奇怪的技能,将杀死的怪物BOSS,以血液为契,让它成为自己的奴仆。
也就相当于召唤兽一类的,陈轩很干脆地,把狼王给血契了。
血契后的狼王,和活着好像没有区别,但毛皮的颜色不在是原来的灰白,变成了如血一般的鲜红,第一次血契消耗十点魔法值,之后召唤只要三点魔法值。
挺划算的。
另外一说,陈轩之前那血魔剑的技能,需要两点魔法值。
虽然后来的技能消耗,都比血继限界要多,但都是很不错的技能。
尤其是这最后的血契,甚至能把召唤出来的狼王,当做坐骑使用,让陈轩告别了那些史莱姆后,在茂密的丛林里飞快地穿梭。
狼王体型庞大,要背着他这么一个小萝莉跑,一点难度都没有,可是这深林也太大了,跑了一个小时,小地图上的迷雾都开了不少,还是没有见到别的村庄。
“我这算不算是荒野求生?这游戏也太操蛋了把!”
实际上陈轩不知道,这就是隐藏种族强的代价。
因为比其他种族的玩家要强,那就必须把他拖一拖,等到其他玩家都变强了,才把他放出来。
实际上那些开局就是隐藏种族的玩家,现在都和陈轩差不多,被困在一个荒凉的地方。
比如巨龙族,出生地叫做龙幕,怪强的一批,可经验却很少。
陈轩出生地叫封印之地,从名字来看显然知道,陈轩这个角色的设定,是之前被封印在那个小树林里的血族萝莉。
或者本来不是萝莉,但封印久了就变成萝莉了。
这也是为什么,封印之地只有史莱姆和狼王的原因,其他动物嗅到这边不详的气息,就全被吓跑了。
不得不说,这游戏的设定很有趣,非常真实。
至少,陈轩还没玩过像这样的游戏,以前那些游戏也都只是一个文本介绍,哪像现在这样,用玩家自己的真实经历,来发现这些内容。
不过,最让陈轩高兴的是,他的人气值稳定增长。
毕竟这游戏里,他的演出效果还是不错的,所以愿意留下来看的观众越来越多。
比起之前爆炸性的增长,显然这种稳定增长更好,毕竟只要陈轩一直播游戏,他人气值早晚会回到之前的两百万。
两个月的假期时间,说不定还能超过两百万呢!
何况还有各种礼物,让他人气赚钱两不误。
只是可惜,史莱姆没法变成宠物或者召唤物,否则他把出生地附近的史莱姆带走,又是一个强力技能。
但那只是一个称号,陈轩没法带走史莱姆,有点可惜。
不过陈轩发现,出了封印之地后,简直是他的天堂,只要有血液的物种,都逃不过他的一咬。
十五级的蛇,喝了!
收获一大堆经验值。
二十几的鹿,让血鹿狼扑到它,然后也被喝干了血。
等级提升到十五,陈轩这肚子仿佛无底洞一样,只要有血的生物,都能给他提供经验值。
而且还不少,虽然还是没狼王给的的多,量大起来还是很可观的。
等到快出深林的时候,陈轩都已经快二十五级了。
又学到两个技能,血盾和血遁。
前者是召唤一面由血构成的盾牌,后者则是能在血继限界里,完成像闪现一样的瞬移。
这两个技能非常实用,他估计自己这角色,就是专门用来PK的。
开个血继限界,在这玩意的范围里面,陈轩就像一个刺客,不仅能瞬移到别人的身后,还能一击不中立刻远遁。
这要没有大范围杀伤性的技能,都不好破解陈轩这脏套路。
而且陈轩发现,他吸血的时候有个被动,那就是让被吸过血的目标,陷入虚弱状态十秒。
虽然不知道对玩家有没有用,这被动技能就已经很强了。
还是他吸干了,不知道多少怪物后,才实验出来的被动技能,并没有写在描述里。
等到陈轩走出深林的时候,他还得到一个移动天灾的称号。
【移动天灾:毁灭整个深林的恐怖,猩红的双瞳注视着你,会令人感到恐惧。】
并没有更多描述,陈轩感觉这应该,就只是一个单纯的称号。
至于这个称号系统有什么用,目前陈轩只知道有的称号会带有特殊能力,更多的功能只能等去到达卡城才知道。
不过已经达到二十五级的陈轩,实际上已经落后其他玩家很多,现在最高的能级,已经三十三级了。
是等级排行榜上一个,叫做唐伯虎点蚊香的玩家,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升级的,整整超过陈轩七级,简直练级达人。
不过问了一下他家两孩子,还有直播间里的观众,都没人知道这个当伯虎点蚊香是啥种族,甚至连人长啥样都没见过,陈轩推测也是个隐藏种族的玩家。
毕竟隐藏种族都被困在新手村,没人见过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而人来人往的达卡城,今天无数人看到一个,骑在红色有角狼背上的萝莉。
超萌的!
明天见!抱歉发错了!
第177节 第一百七十六章 飞鸟号!起飞!
渐变色的长发,猩红的双眼,娇小的身躯,巨大的狼。
路过的玩家,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没办法实在太可爱了,尤其还是VR建模超一流,并且创号还是根据性别来的,都在想这谁家的小萝莉,这么可爱。
“喂!那个小萝莉好可爱啊!”
“真的!超想抱在怀里。”
虽说已经习惯,走在路上被人指指点点,但果然在网络和游戏里,更加容易释放本性。
毕竟网络,很多人觉得对方不认识他,即使做更多出格的事情,也不会社会性死亡,更多的人选择放纵自我,变得无所顾忌起来。
即使这个游戏,对于实名认证有一套,让很多人无法完美地伪造身份。
可还是更多人,习惯了以前网络上那套做法,仍保留着这种习惯。
无所顾忌的结果就是,陈轩把这些人的话,全部都听到了。
很多不堪入耳的话,陈轩都主动过滤掉了。
“未来未央,你们在哪?我到达卡城了。”
可还没等陈轩家那两个孩子回复,他就被智能终端的AI康娜唤醒,理由是现实里有人找。
只好赶忙多发了一条消息在群里。
“你们玩吧!不用来找我了,爸爸有事!”
这才退出游戏,来叫他的人是碧翠丝,就算锁门了,这个家精灵也有办法,进到他的房间里来。
“亲爱的是在玩起源那个游戏吗?”
跟着碧翠丝下楼,才发现坐在客厅等他的,是夏风和婉千秋。
“恩!挺好玩的!话说,你们两一起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很少见到夏风和婉千秋会一起出现,至少陈轩目前还没有见到过这种情况,所以他判断这两人,应该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才会凑在一起。
“还是让我来说吧!b站有份工作委托,过两天在魔都举行学院祭大型会演,要求你们两人一起参加,你要去吗?”
听到这个,陈轩眉毛一挑,证明他挺感兴趣的。
魔都,那个城市人口很多,在那地方的大型会演,显然会有更多的人来观看。
不正是收割人气值,最好的机会吗?
“去!当然要去!什么时候出发?”
陈轩注意到,婉千秋已经把行李箱都带过来了。
显然,应该是时间很赶,肯定是今天必须要去,否则按照婉千秋这家伙的性格,多半就没有那么急着收拾行李的。
“就现在!我们坐飞鸟号去!”
“飞鸟号?啥玩意?”
从夏风嘴里蹦出来个,陈轩根本不认识的词,不过他估计是个直升机。
否则怎么可能立刻就走,从他家到机场还有好久呢!
应该先开婉千秋的车去才对。
“等会会在你家门口降落,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快去收拾东西,要去两天呢!”
看来时间确实很紧,陈轩无奈只好上楼收拾衣服。
虽然很想和孩子们一起玩游戏,可工作要比游戏更重要。
尤其是,这次去可能获得大量的人气值,为了保护孩子正在努力变强的陈轩来说,绝对不能错过。
可等陈轩上楼收拾好东西,吩咐两个孩子在家里乖乖听话,要按时吃饭后,他终于明白所谓的飞鸟号,到底是个什么鬼。
强烈的灼热气流,以及尖锐仿佛女妖尖叫一般的引擎声,差点让陈轩以为,自己走进了科幻世界。
流线型的机身,像一只半张着翅膀的飞鸟,那两个疑似翅膀的结构,正从末端喷出湛蓝的烈焰,缓缓地降落在陈轩家门口的公路上。
这翅膀一样的推进器,是能够上下旋转的,降落的时候还是支撑机身的支点,飞起来时会朝后方喷射,带着整架飞鸟号在空中飞翔。
现代科技,肯定没法造出这样的玩意,陈轩推测这玩意用的肯定是黑科技。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飞鸟号来源于铁血的侦察机,破解了侦察机的技术后,造出了这么一个奇形怪状的飞行器来。
“别看它个头很小,这玩意实际上是个空天飞机,能够轻易地进出大气层,抵达平行轨道,并且还能在太空中逗留一周。”